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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的基本認識 第一章 佛法的特質 第叁節 佛法是理性的宗教▪P2

  ..續本文上一頁,爲佛法長遠流傳于世間的重要一環。爲了有助于後學對佛法的理解,以及修學方向的把握,古來佛教內的前輩大德們,對教理和修行方法,作了許多有系統、有組織、有條理的闡揚,留下許多很有價值的論著。十八世紀以來,歐洲學者首先開啓西方研究佛教的風潮[29],也將近代西方學術界所開發的理論與方法,引入佛教的研究,而有「佛學」的新名稱。雖然如此,佛法的目標 -- 釋迦牟尼佛的解脫成佛榜樣,仍然是在身體力行的實踐與實證,而不是僅止于抽象的理論與觀念而已。因此,對佛學的定位與態度,應當以成就我們的正見,助成我們佛法的修學爲目標[30]爲主,佛學與學佛的關系,就如同解與行,理智的思惟與智慧的實踐,都是學佛者不可缺少的部分。

  

  注解 

  [1]一般辭典中,對宗教一詞的解說,都大約如此。如《辭海》:「凡利用人類對于自然現象所發生的畏懼、模擬、恐怖、希望以及疑惑等各種心理,形成一種勸善罰惡的教義,並用以教化人的信仰,即所謂的宗教。」《國語辭典》:「利用人類對于宇宙、人生的神秘所産生的畏懼、猜疑或希望等種種心理,構成一種勸善懲惡的教義,並用來教化世人,使人信仰的教派。」《中華兒童百科全書》:「凡利用人類對于宇宙、人生的神秘所發生的恐怖、模擬、奇異或希望的種種心理,構成一種勸善懲惡的教義,用來教化世人,使人信仰的,稱爲宗教。」 

  [2]目前絕大多數的宗教,不論一神教或是多神教,總安立有人類之外的神,以爲仰仗的核心信仰。 

  [3]如《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中所說的宗通(宗)與說通(教):「宗通者,謂緣自得勝進相,遠離言說、文字、妄想,趣無漏界,自覺地自相,遠離一切虛妄覺想,降伏一切外道衆魔,緣自覺趣光明晖發,是名宗通相。雲何說通相?謂說九部,種種教法,離異、不異,有、無等相,以巧方便隨順衆生,如應說法令得度脫,是名說通相。」又,《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也說:「分教開宗者,于中有二:初就法分妙,教類有五。後以理開宗,宗乃有十。」都顯示了這樣的意思。 

  [4]如《佛所行贊》〈出城品〉說,悉達多太子在城外「路傍見耕人,墾壤殺諸蟲,其心生悲恻,痛逾刺貫心。又見彼農夫,勤苦形枯悴,蓬發而流汗,塵土坌其身。耕牛亦疲困,吐舌而急喘。太子性慈悲,極生憐愍心,慨然興長歎,降身委地坐,觀察此衆苦,思惟生滅法……。」 

  [5]發覺問題,探究問題的症結所在,然後對治、突破、解決問題,此即爲「苦、集、滅、道」四個解決問題的真理,佛法中稱爲「四聖谛」,詳細內容請參考〈佛陀的初轉*輪〉一節。 

  [6]如《雜阿含第二六叁經》中,佛陀告訴諸比丘說:「我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雲何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謂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識,此識集,此識滅。不修方便,隨順成就,而用心求令我諸漏盡、心得解脫,當知彼比丘終不能得漏盡解脫。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習何等?謂不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知見,就是正見,就是觀念的導正;理路上「解」的引導。方便就是方法,能「修方便」,就是落實知見的「知行合一」,也就是「行」的實證。 

  [7]離開了我們當下身心反應的境界,來談苦迫的熄滅,只會徒增大家的困惑而已,因爲「非其境界故」。當下的身心反應,就是六根對六境的認識過程,以及五蘊的種種。如《雜阿含第叁一九經》,佛陀以六根對六境的「十二處」,來解說一切:「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複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昙所說一切,我今舍,別立余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雜阿含第二一叁經》也說:「眼、色爲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爲二,是名二法。若有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說:是非二者,沙門瞿昙所說二法,此非爲二。彼自以意說二法者,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其境界故。」《雜阿含第叁0七經》的偈誦說:「眼、色二種緣,生于心、心法,識、觸及俱生,受、想等有因。……是則爲生滅,苦陰變易法,于斯等作想,施設于衆生……,亦余衆多想,皆因苦陰生。諸業、愛、無明,因積他世陰。余沙門異道,異說二法者,彼但有言說,聞已增癡惑。」衆生諸多貪愛、造業、無明的苦迫,一輩子一輩子的累積延續下去,都是從六根對六境的身心反應中,不斷地産生的。其他外道不從根、境二法的因緣來說明,只有徒增跟隨者的愚癡與疑惑罷了。 

  [8]如實知,是合于現實事理,不偏不倚的透徹認知,這當然是不離緣起法的,如《雜阿含第二六二經》說:「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迦旃延!如來離于二邊,說于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如實知的內容,總是在五蘊、六處等身心反應上的無我觀照,如《雜阿含第叁0經》說:「彼一切色(受、想、行)……彼一切識,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雜阿含叁0四經》說:「眼非我,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觀察非我。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如實知見眼所作,乃至正向涅槃。」《雜阿含第二一叁經》說:「眼緣色,生眼識,叁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于此諸受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種貪欲身觸,不種瞋恚身觸,不種戒取身觸,不種我見身觸,不種諸惡不善法。如是諸惡不善法滅,純大苦聚滅。耳、鼻、舌、身、意、法亦複如是。」如實知不是想象,也不是情感的信仰,而是正見,如《雜阿含第七五0經》說:「如實知者,是則正見。」又,圓滿的如實知,則是更深刻的行爲與觀念一致的知行合一。 

  [9]在佛陀時代,印度的傳統宗教信仰爲婆羅門教。婆羅門教的基本教義是:宇宙有唯一創造神掌控一切,婆羅門教的吠陀經典,是來自創造神的賦予,無比的神聖,人們透過祭祀,可以與神溝通,而得到神的照顧,解決所有問題,所以認爲祭祀是萬能的,因而掌管祭祀的祭司婆羅門,享有最高的社會地位。而咒術咒語,主要是從《阿闼婆吠陀》傳出而流行,包括了爲祈福、禳災之咒法與巫術。而神通則是來自于重視禅定的非婆羅門東方文化,它的起源可能很早,但流行的比較晚。 

  [10]《長阿含第二五經》中說,有一位[裸]形外道,質問佛陀是否主張「呵責一切諸祭祀法,罵諸苦行人以爲弊穢」。佛陀只否認「所有苦行者都會下地獄」的說法,等于間接地默認「呵責一切諸祭祀法」。又,佛陀一向不贊歎殺牲祭祀的邪盛大會,但反對的主要理由是造殺生惡業,如《雜阿含第九叁經》說:「佛告婆羅門:或有一邪盛大會主,行施作福,而生于罪,爲叁刀劍之所刻削,得不善果報。」 

  [11]《中阿含第一七經》說:「成就十種不善業道:殺生、不與取、邪淫、妄言、乃至邪見,若爲人各叉手,向稱歎求索,因此緣此,身壞命終得至善處,乃生天上者,是處不然。伽彌!猶去村不遠,有深水淵,于彼,有人以大重石,擲著水中,若衆人來,各叉手向稱歎求索,作如是語:願石浮出!伽彌尼!于意雲何?此大重石,甯爲衆人各叉手向稱歎求索,因此緣此而當出耶?」叉手,即雙掌合十做祈禱。行爲不端正,而祈求死後生天,就像祈禱湖底的大石頭浮起來一樣。又如《長阿含第二六經》中說:「彼叁明婆羅門,爲五欲所染,愛著堅固,不見過失,不知出要。彼爲五欲之所系縛,正使奉事日、月、水、火,唱言扶接我去生梵天者,無有是處。」梵天是無瞋恚心、無恨心的清淨離欲者,哪裏是贊歎五欲,不離五欲染著的叁名婆羅門所相應的呢?正如在河的這一邊,沒有船,也沒有渡河工具,又被重重捆綁著,只是一味地對著岸的那一邊,憑空呼喚:「來渡我過去!」一樣,是沒有用的。 

  [12]《長阿含第二一經》中,記錄了許多佛陀及佛弟子不會去做,或不允許做的事。有關于占蔔的如:「瞻相男女、吉凶好醜、及相畜生以求利養」,「瞻相天時,言雨、不雨,谷貴、谷賤,多病、少病,恐怖安隱,或說地動、彗星、月蝕、日蝕,或言星蝕、或言不蝕」,「或言此國當勝、彼國不如,或言彼國當勝、此國不如,瞻相吉凶,說其盛衰」。有關咒術的如:「召喚鬼神、或複驅遣,種種[袆-韋+厭]禱,無數方道」,「又能爲人安胎出衣,亦能咒人使作驢馬,亦能使人聾盲喑啞,現諸技術,叉手向日月,作諸苦行以求利養」,「爲人咒病、或誦惡咒、或誦善咒,或爲醫方、針灸、藥石,療治衆病」,「或咒水火、或爲鬼咒、或誦剎利咒、或誦象咒、或支節咒、或安宅符咒,或火燒、鼠齧能爲解咒,或誦知死生書、或誦夢書、或相手面、或誦天文書、或誦一切音書」。

  《中阿含第一八一經》也說:「若見谛人,信蔔問吉凶者,終無是處。若凡夫人,信蔔問吉凶者,必有是處。」見谛人,是證見真理的聖者,也就是指初果以上的聖者。佛教的聖者,是不會去占蔔吉凶的,只有一般的凡夫,才有可能去做那樣的事。 

  [13]《中阿含第一八一經》說:「若見谛人,生極苦甚重苦,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思、不可念,乃至斷命,舍離此內更從外求,或有沙門梵志,或持一句咒、二句、叁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咒,令脫我苦,是求苦,習苦,趣苦,苦盡者,終無是處。」 

  [14]《增一阿含四叁品第四經》中,記載了提婆達多以精進神通力,受到當時摩竭陀國阿阇世王的尊崇與供養。佛陀就此事評論說:「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叁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神足飛行,是神足通的一類,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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