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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舍經卷第十一▪P3

  ..續本文上一頁欲,那麼可察見到那愛欲是我、我所有、我在愛欲之中、或愛欲在我之中等現象嗎?」

  比丘尼答說:「不可,難陀尊者!爲什麼呢?因爲我們曾經對這六種愛欲如實去做觀察並沒有我,我們心裏也常有這樣的了解:這六愛身中確實沒有我。」

  難陀尊者告訴衆比丘尼說:「你們應當像這樣地去觀察這個道理:這六愛身中確實沒有我。姊妹們!譬如因有膏油、有燈心,才能把燈點燃放出光明;假如那個油是無常的、燈心也是無常的、火也是無常的、燈臺也是無常的。如果有人這樣說:『沒有膏油、沒有燈心、沒有火、沒有燈臺,然而依靠這些器物才能燃起的燈光,是常住、永恒、持續、不會改變的。』持這種說法的人,是正確的嗎?」

  比丘尼答說:「不正確,難陀尊者!爲什麼呢?因爲有膏油、燈心、燈臺才能點燃燈光,而那些膏油、燈心、燈臺全都是無常的器物;如果沒有膏油、沒有燈心、沒有燈臺,那麼依靠那些器物才能點燃的燈光,也就會隨之而滅,息止不生,變成真實地清涼了。」

  難陀尊者說:「同樣地,姊妹們!這眼等六內入處都是無常的。如果有人這樣的說:『由這六內入處的因緣所生起的喜樂心理,是常住、恒久、持續、不會變易、安定穩固的。』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比丘尼答說:「不正確,難陀尊者!爲什麼呢?因爲我們曾經如實地觀察,每一個法的因緣,都會生起相對的每一個法;如果每一個做爲因緣的法息滅了,那麼相對而生的每一個法,也就會隨之而滅、息止不生,變成清涼而真實了。」

  難陀尊者告訴衆比丘尼說:「妙極了!妙極了!比丘尼們!你們應該像這樣地去觀察這個道理:每一個法的因緣,都會生起相對的每一個法;如果每一個做爲因緣的法息滅了,那麼相對而生的每一個法,也就會隨之而滅、息止不生,變成寂靜、清涼而真實了。衆姊妹們!譬如大樹的根、莖、枝、葉,它的樹根是無常的,莖、枝、葉也都是無常的。如果有人說:『沒有那些樹的根、莖、枝、葉,惟有樹影是常住、恒久、持續、不會變易、安定穩固。』的話,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比丘尼答說:「不正確,難陀尊者!爲什麼呢?因爲就像那棵大樹的根、莖、枝、葉一樣,那樹根也是無常的,莖、枝、葉也都是無常的;如果沒有根、沒有莖、沒有枝、沒有葉,那麼依賴這些而生起的樹影,一切便都沒有了。」

  難陀尊者說:「衆姊妹們!如果所緣的色等外六入處是無常的,而有人說:『由色等外六入處因緣而生起的喜樂,是常住、恒久、持續、不會變易、安定穩固。』的話,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比丘尼答說:「不正確,難陀尊者!爲什麼呢?因爲我們曾經如實地去觀察這個道理,每一個法的因緣都會生起相對的每一個法;如果每一個做爲因緣的法息滅了,那麼相對而生的每一個法,也就會隨之而滅、息止不生,變成寂靜、清涼而真實了。」

  難陀尊者告訴衆比丘尼說:「妙極了!妙極了!姊妹們!你們應當如實地去觀察這個道理:每一個法的因緣,都會生起相對的每一個法;如果每一個做爲因緣的法息滅了,那麼相對而生的每一個法,也就會隨之而滅、息止不生,變成寂靜、清涼而真實了。衆姊妹們!請聽我說個譬喻,那聰明的人就會因譬喻而了解。譬如那善于宰牛的師傅和他的弟子,手裏握著銳利的刀子,解剝牛只,順著皮肉筋骨的隙縫而割剖,沒有傷到裏肉,也沒有傷到外皮,割解了牛只的肢節筋骨後,然後仍以牛皮覆蓋其上。如果有人說:『這只牛的皮肉仍然完好沒有被割離。』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比丘尼答說:「不正確,難陀尊者!爲什麼呢?因爲那位善于宰牛的師傅和他的弟子,手中握著銳利的刀子,順著皮肉筋骨的隙縫而割剖,沒有傷到皮肉,牛的肢節筋骨也全部都被斬斷了,雖然仍舊以牛皮覆蓋其上,可是皮肉已被割離了,不是沒有被割離。」

  難陀尊者說:「姊妹們!我所說的這個譬喻,現在應該解說它的意義。牛只就譬如人粗大的色身,就如前面『箧毒蛇經』所廣說的一樣;牛肉就是指眼等六內入處;牛皮就是指色等外六入處;屠牛的人就是指學習觀見之法;皮肉中間的筋骨,就是指隨生的貪愛、喜歡心理;銳利的刀子,就是指銳利的智慧。多聞的聖弟子都是用智慧的利刀去砍斷一切的結、縛、使、煩惱、上煩惱、纏。(以上結等六詞皆是煩惱的異名,此處意即多聞聖弟子都用智慧的利劍去砍斷所有一切的煩惱。)所以,衆姊妹們!你們應該這樣地學習:爲了斷除貪欲之故,對于覺得可樂的事物,內心不應貪著它;爲了斷除瞋恚之故,對于覺得可瞋的事物,不應生起瞋怒;爲了斷除愚癡之故,對于可使人愚癡的事物,不應生起愚癡。對這令人貪著煩惱的五蘊,應該要觀察它的生起與息滅;對眼等六觸入處,也應該要觀察它的集起與息滅;對四念處,應該要好好地系住此心。要依止于七覺分,修習七覺分後,對于『欲漏』(欲界的煩惱),內心不去染著,心靈就可得到解脫;對于『有漏』(色界、無色界的煩惱),內心不去染著,心靈就可得到解脫;對于『無明漏』(叁界的癡煩惱),內心不去染著,心靈就可得到解脫。衆姊妹們!你們應該像這樣地去學習。」

  當時,難陀尊者爲衆比丘尼說法,跟她們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後,即從座席起來離去。這時,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和五百位比丘尼眷屬圍繞著去到佛陀住處,向佛陀頂禮後,退立一邊,……乃至最後向佛陀行禮後,才告辭而去。

  世尊知道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已經離去後,告訴衆比丘說:「譬如十四日夜晚的明月,有很多人在觀賞月亮,你說它是滿月呢?或者是未滿月呢?應當要知道,那個月亮還不是究竟地圓。同樣地,善男子難陀他雖爲五百比丘尼正確的教授、正確的說法了,但是對他們的解脫來說,還是沒有究竟。然而這些比丘尼在命終之時,不會看見欲界五下分結中還有一結分不斷,而能使他們還生于此人世間的。」

  這時,世尊又告訴難陀說:「你應當再爲衆比丘尼們說法。」

  當時,難陀尊者靜默地接受了教示,過夜之後到了晨朝,拿著缽盂進入城中乞食,飯後,……乃至前往國王的園裏,就座坐下,爲衆比丘尼說法,給他們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後,就從座席起來離去。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又在不同之時,和五百位比丘尼前後圍繞著,去到佛陀住處,向佛陀頂禮,……乃至最後行禮而去。

  這時,世尊知道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已經離去後,告訴衆比丘說:「譬如十五日夜晚的明月,沒有人會疑惑月亮到底是圓滿還是不圓滿的,然而那月亮確實是究竟圓滿的。同樣地,善男子難陀他爲衆比丘尼講說像這樣正確的教授,可使他們得到究竟的解脫;他們如果臨命終時,一定沒有人能說出他們所趨向的道路,應當要知道,這就是已了盡苦的邊際了。這就是世尊爲五百比丘尼所授的第一果(阿羅漢果)記。」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了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二七五經注釋:

  1、摩诃波阇波提:又名大愛道,爲釋尊之養母,後出家爲佛弟子,爲最初之比丘尼。佛陀稱彼爲:久出家學,國王所敬第一比丘尼。

  2、一結:指欲界五下分結中之任何一種結惑。五下分結:即貪結、瞋結、身見結、戒取見結、疑結。

  

  二七六、本經敘說佛陀告訴諸比丘,若六根染著六塵,則爲不律儀;反之,則爲律儀。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有不合律儀之法,有合于律儀之法。要仔細聽啊!好好地思考!我將爲你們解說。

  怎樣叫不合律儀之法呢?就好比不能攝護軌範眼根,所以眼識貪著于色境,由于貪著的緣故,因而生起痛苦的感受;由于生起痛苦感受,所以他的精神就無法專一;因爲精神不能專一,所以就不能得到如實的知見;由于不能得到如實的知見,所以就不能遠離疑惑;因爲不能遠離疑惑,所以就會被它所誤,而常住于痛苦中。耳、鼻、舌、身、意等五根不攝護軌範,也是像這樣,這就叫不合律儀之法。

  怎樣叫合律儀之法呢?就是說能攝護軌範眼根。比如眼識識取色境,而心裏卻不貪著;心裏能不貪著後,就能常住于快樂的感受中;心裏能常保快樂後,就會使他的精神專一;他的精神能夠專一後,就會有如實的知見;有如實的知見後,就能遠離一切疑惑;能遠離一切疑惑後,就不會被它所誤,而常住于安樂之中。耳、鼻、舌、身、意等五根能攝護軌範,也是像這樣,這就叫合于律儀之法。」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二七六經注釋:

  1、律儀:律是戒律,儀是儀則,謂佛所製定的戒律可以使人防非止惡,乃是吾人立身處世的儀則。

  2、眼根不律儀所攝護:「漢譯南傳大藏經」相對經文此處作「不攝護眼而所住者」。

  

  二七七、本經敘說世尊告諸比丘,不執著六觸入處爲不退法,如執著就是退法。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有退墮之法、不退墮之法和六種製伏入處之法。要仔細聽啊!好好地思考!我將爲你們解說。

  怎樣叫退墮之法呢?就是眼根識取色境之時,生起愛欲的心理,那位比丘對此而歡喜贊歎,執取系著,就隨順著那些法而回轉。應當知道,像這位比丘已退轉了一切的善法。這就叫世尊所說退墮之法。耳、鼻、舌、身、意等五根,也是像這樣。

  怎樣叫不退墮之法呢?就是眼根識取色境之時,不會生起愛欲心理的結縛,那位比丘對此不歡喜、不贊歎、不執取、不系著,對于那些法,並不會隨順著它而回轉。應當知道,像這位比丘就不會退轉一切的善法,世尊說這就叫不退墮之法。耳、鼻、舌、身、意等五根,也是像這樣。

  怎樣叫六種製伏入處之法呢?就是眼根識取色境之時,不會生起愛欲心理的結縛…

《雜阿舍經卷第十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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