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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舍经卷第十一▪P3

  ..续本文上一页欲,那么可察见到那爱欲是我、我所有、我在爱欲之中、或爱欲在我之中等现象吗?」

  比丘尼答说:「不可,难陀尊者!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曾经对这六种爱欲如实去做观察并没有我,我们心里也常有这样的了解:这六爱身中确实没有我。」

  难陀尊者告诉众比丘尼说:「你们应当像这样地去观察这个道理:这六爱身中确实没有我。姊妹们!譬如因有膏油、有灯心,才能把灯点燃放出光明;假如那个油是无常的、灯心也是无常的、火也是无常的、灯台也是无常的。如果有人这样说:『没有膏油、没有灯心、没有火、没有灯台,然而依靠这些器物才能燃起的灯光,是常住、永恒、持续、不会改变的。』持这种说法的人,是正确的吗?」

  比丘尼答说:「不正确,难陀尊者!为什么呢?因为有膏油、灯心、灯台才能点燃灯光,而那些膏油、灯心、灯台全都是无常的器物;如果没有膏油、没有灯心、没有灯台,那么依靠那些器物才能点燃的灯光,也就会随之而灭,息止不生,变成真实地清凉了。」

  难陀尊者说:「同样地,姊妹们!这眼等六内入处都是无常的。如果有人这样的说:『由这六内入处的因缘所生起的喜乐心理,是常住、恒久、持续、不会变易、安定稳固的。』这样的说法正确吗?」

  比丘尼答说:「不正确,难陀尊者!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曾经如实地观察,每一个法的因缘,都会生起相对的每一个法;如果每一个做为因缘的法息灭了,那么相对而生的每一个法,也就会随之而灭、息止不生,变成清凉而真实了。」

  难陀尊者告诉众比丘尼说:「妙极了!妙极了!比丘尼们!你们应该像这样地去观察这个道理:每一个法的因缘,都会生起相对的每一个法;如果每一个做为因缘的法息灭了,那么相对而生的每一个法,也就会随之而灭、息止不生,变成寂静、清凉而真实了。众姊妹们!譬如大树的根、茎、枝、叶,它的树根是无常的,茎、枝、叶也都是无常的。如果有人说:『没有那些树的根、茎、枝、叶,惟有树影是常住、恒久、持续、不会变易、安定稳固。』的话,这样的说法正确吗?」

  比丘尼答说:「不正确,难陀尊者!为什么呢?因为就像那棵大树的根、茎、枝、叶一样,那树根也是无常的,茎、枝、叶也都是无常的;如果没有根、没有茎、没有枝、没有叶,那么依赖这些而生起的树影,一切便都没有了。」

  难陀尊者说:「众姊妹们!如果所缘的色等外六入处是无常的,而有人说:『由色等外六入处因缘而生起的喜乐,是常住、恒久、持续、不会变易、安定稳固。』的话,这样的说法正确吗?」

  比丘尼答说:「不正确,难陀尊者!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曾经如实地去观察这个道理,每一个法的因缘都会生起相对的每一个法;如果每一个做为因缘的法息灭了,那么相对而生的每一个法,也就会随之而灭、息止不生,变成寂静、清凉而真实了。」

  难陀尊者告诉众比丘尼说:「妙极了!妙极了!姊妹们!你们应当如实地去观察这个道理:每一个法的因缘,都会生起相对的每一个法;如果每一个做为因缘的法息灭了,那么相对而生的每一个法,也就会随之而灭、息止不生,变成寂静、清凉而真实了。众姊妹们!请听我说个譬喻,那聪明的人就会因譬喻而了解。譬如那善于宰牛的师傅和他的弟子,手里握着锐利的刀子,解剥牛只,顺着皮肉筋骨的隙缝而割剖,没有伤到里肉,也没有伤到外皮,割解了牛只的肢节筋骨后,然后仍以牛皮覆盖其上。如果有人说:『这只牛的皮肉仍然完好没有被割离。』这样的说法正确吗?」

  比丘尼答说:「不正确,难陀尊者!为什么呢?因为那位善于宰牛的师傅和他的弟子,手中握着锐利的刀子,顺着皮肉筋骨的隙缝而割剖,没有伤到皮肉,牛的肢节筋骨也全部都被斩断了,虽然仍旧以牛皮覆盖其上,可是皮肉已被割离了,不是没有被割离。」

  难陀尊者说:「姊妹们!我所说的这个譬喻,现在应该解说它的意义。牛只就譬如人粗大的色身,就如前面『箧毒蛇经』所广说的一样;牛肉就是指眼等六内入处;牛皮就是指色等外六入处;屠牛的人就是指学习观见之法;皮肉中间的筋骨,就是指随生的贪爱、喜欢心理;锐利的刀子,就是指锐利的智慧。多闻的圣弟子都是用智慧的利刀去砍断一切的结、缚、使、烦恼、上烦恼、缠。(以上结等六词皆是烦恼的异名,此处意即多闻圣弟子都用智慧的利剑去砍断所有一切的烦恼。)所以,众姊妹们!你们应该这样地学习:为了断除贪欲之故,对于觉得可乐的事物,内心不应贪着它;为了断除瞋恚之故,对于觉得可瞋的事物,不应生起瞋怒;为了断除愚痴之故,对于可使人愚痴的事物,不应生起愚痴。对这令人贪着烦恼的五蕴,应该要观察它的生起与息灭;对眼等六触入处,也应该要观察它的集起与息灭;对四念处,应该要好好地系住此心。要依止于七觉分,修习七觉分后,对于『欲漏』(欲界的烦恼),内心不去染着,心灵就可得到解脱;对于『有漏』(色界、无色界的烦恼),内心不去染着,心灵就可得到解脱;对于『无明漏』(三界的痴烦恼),内心不去染着,心灵就可得到解脱。众姊妹们!你们应该像这样地去学习。」

  当时,难陀尊者为众比丘尼说法,跟她们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后,即从座席起来离去。这时,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和五百位比丘尼眷属围繞着去到佛陀住处,向佛陀顶礼后,退立一边,……乃至最后向佛陀行礼后,才告辞而去。

  世尊知道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已经离去后,告诉众比丘说:「譬如十四日夜晚的明月,有很多人在观赏月亮,你说它是满月呢?或者是未满月呢?应当要知道,那个月亮还不是究竟地圆。同样地,善男子难陀他虽为五百比丘尼正确的教授、正确的说法了,但是对他们的解脱来说,还是没有究竟。然而这些比丘尼在命终之时,不会看见欲界五下分结中还有一结分不断,而能使他们还生于此人世间的。」

  这时,世尊又告诉难陀说:「你应当再为众比丘尼们说法。」

  当时,难陀尊者静默地接受了教示,过夜之后到了晨朝,拿着钵盂进入城中乞食,饭后,……乃至前往国王的园里,就座坐下,为众比丘尼说法,给他们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后,就从座席起来离去。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又在不同之时,和五百位比丘尼前后围繞着,去到佛陀住处,向佛陀顶礼,……乃至最后行礼而去。

  这时,世尊知道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已经离去后,告诉众比丘说:「譬如十五日夜晚的明月,没有人会疑惑月亮到底是圆满还是不圆满的,然而那月亮确实是究竟圆满的。同样地,善男子难陀他为众比丘尼讲说像这样正确的教授,可使他们得到究竟的解脱;他们如果临命终时,一定没有人能说出他们所趋向的道路,应当要知道,这就是已了尽苦的边际了。这就是世尊为五百比丘尼所授的第一果(阿罗汉果)记。」

  佛陀说完这段经文后,众比丘听闻了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二七五经注释:

  1、摩诃波阇波提:又名大爱道,为释尊之养母,后出家为佛弟子,为最初之比丘尼。佛陀称彼为:久出家学,国王所敬第一比丘尼。

  2、一结:指欲界五下分结中之任何一种结惑。五下分结:即贪结、瞋结、身见结、戒取见结、疑结。

  

  二七六、本经叙说佛陀告诉诸比丘,若六根染着六尘,则为不律仪;反之,则为律仪。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有不合律仪之法,有合于律仪之法。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们解说。

  怎样叫不合律仪之法呢?就好比不能摄护轨范眼根,所以眼识贪着于色境,由于贪着的缘故,因而生起痛苦的感受;由于生起痛苦感受,所以他的精神就无法专一;因为精神不能专一,所以就不能得到如实的知见;由于不能得到如实的知见,所以就不能远离疑惑;因为不能远离疑惑,所以就会被它所误,而常住于痛苦中。耳、鼻、舌、身、意等五根不摄护轨范,也是像这样,这就叫不合律仪之法。

  怎样叫合律仪之法呢?就是说能摄护轨范眼根。比如眼识识取色境,而心里却不贪着;心里能不贪着后,就能常住于快乐的感受中;心里能常保快乐后,就会使他的精神专一;他的精神能够专一后,就会有如实的知见;有如实的知见后,就能远离一切疑惑;能远离一切疑惑后,就不会被它所误,而常住于安乐之中。耳、鼻、舌、身、意等五根能摄护轨范,也是像这样,这就叫合于律仪之法。」

  佛陀说完这段经文后,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二七六经注释:

  1、律仪:律是戒律,仪是仪则,谓佛所制定的戒律可以使人防非止恶,乃是吾人立身处世的仪则。

  2、眼根不律仪所摄护:「汉译南传大藏经」相对经文此处作「不摄护眼而所住者」。

  

  二七七、本经叙说世尊告诸比丘,不执着六触入处为不退法,如执着就是退法。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有退堕之法、不退堕之法和六种制伏入处之法。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们解说。

  怎样叫退堕之法呢?就是眼根识取色境之时,生起爱欲的心理,那位比丘对此而欢喜赞叹,执取系着,就随顺着那些法而回转。应当知道,像这位比丘已退转了一切的善法。这就叫世尊所说退堕之法。耳、鼻、舌、身、意等五根,也是像这样。

  怎样叫不退堕之法呢?就是眼根识取色境之时,不会生起爱欲心理的结缚,那位比丘对此不欢喜、不赞叹、不执取、不系着,对于那些法,并不会随顺着它而回转。应当知道,像这位比丘就不会退转一切的善法,世尊说这就叫不退堕之法。耳、鼻、舌、身、意等五根,也是像这样。

  怎样叫六种制伏入处之法呢?就是眼根识取色境之时,不会生起爱欲心理的结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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