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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第八▪P5

  ..續本文上一頁身、意等五根,那麼也就能出離對聲、香、味、觸、法等五境的想象了。﹂

  佛陀這樣地宣說應當要覺知眼等六入處的經文,說完後,就進入室內靜坐修禅。這時,有很多的比丘在世尊離開後,這樣的議論著說:「世尊今天只爲我們簡略地解說佛法的要義,沒有更深廣地再加以分別解說,就進入室內靜坐修禅了。世尊說:『應當要覺知眼等六入處,如果能夠斷滅眼根,就能出離對色境的想象;同樣地,能夠斷滅耳、鼻、舌、身、意等五根,那麼也就能出離對聲、香、味、觸、法等五境的想象了。』我們今天對世尊簡略的說法仍有不了解的地方,今天在座的大衆中,誰有智慧能力,能爲我們在世尊簡略的說法中,深廣地再爲我們演說正法的妙義呢?」

  大衆們又這樣地想著:只有阿難尊者,經常親近侍奉世尊,也經常被世尊所贊歎,說他頭腦聰慧,修持清淨。應當只有阿難尊者能夠爲我們在世尊簡略的說法中再演說正法的妙義,我們今天就到阿難尊者住處拜訪,向他請教精要的法義,然後依照阿難尊者的指示,都應當要遵奉修持。

  當時,就有很多的比丘去拜訪阿難尊者,彼此見面互相問訊後,就退坐一邊,然後禀告阿難尊者說:「尊者啊!您應當知道的!世尊今日爲我們簡略地演說佛法的要義了。」他們就照上面世尊所說的法,一一地向阿難尊者請教說:「請您爲我們廣說它的妙義!」

  阿難尊者告訴衆比丘說:「要仔細聽!好好地思考!對世尊簡略的說法,我將爲你們廣說它的妙義。世尊所以簡略的說法,就是因爲斷滅六入處便足夠有余,應當說示之故,所以他才說能夠斷滅眼根,就能出離對色境的想象;同樣地,能夠斷滅這耳、鼻、舌、身、意五根,那麼也就能出離對色、聲、香、味、觸、法等五境的想象。所以世尊簡略地說完這段經文後,就進入室內,靜坐修禅。我現在已爲你們分別演說它的妙義了。」

  阿難尊者解說完這個妙義後,衆比丘聽聞他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二一叁經注釋:

  1、五欲功德:五欲,又譯作「五妙欲」,即色、聲、香、味、觸。功德,

  原指功能福德之義;此指福利或利益而言。

  2、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佛智名,華譯爲「無上正等正覺」,即是真正平

  等覺知一切真理的無上智慧。

  

  二一四、本經敘說佛陀不爲阿羅漢說不放逸行,只對有漏比丘說不放逸行。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我不爲一切比丘講說不可有放逸懈怠的行爲,也不是不爲一切比丘講說不可有放逸懈怠的行爲。

  我是不向那一類的比丘講說不可有放逸懈怠的行爲呢?如果比丘已證得阿羅漢果位,盡除了一切的煩惱事物,出離了所有人世的束縛重擔,獲得了自己的利樂,而且又盡滅所有系縛身心的煩惱,心靈已正確地得到解脫,像這一類的比丘,我就不爲他們講說不可有放逸懈怠的行爲了。爲什麼呢?因爲那些成阿羅漢的比丘已經有修持不放逸懈怠的緣故,他們不會再去做放逸懈怠的事;我現在就看見那些尊者們已獲得不放逸懈怠的阿羅漢果位了,所以我不再爲他們講說不可有放逸懈怠的行爲。

  我是向那一類的比丘講說不可有放逸懈怠的行爲呢?如果這位比丘煩惱未斷,還是處于有待修行、學習的「學地」階段,他的心意還未達到完全安穩而依住于涅槃寂靜的境地,像這一類的比丘,我就會爲他們講說不可有放逸懈怠的行爲了。爲什麼呢?因爲這類比丘雖然學習追逐諸根的欲求,心裏樂于隨順各種養生之具,然而他能親近善友,不久之後,應當就可斷除一切煩惱的事物,獲得清淨的心靈解脫和智慧解脫,在現世中自己知道作證:我再生的因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于生死輪回中了。爲什麼呢?因位那位比丘的眼識裏以往所感覺值得愛樂、貪著的色境,現在他看了之後,不再覺得喜歡、也不再贊歎、不再貪著、不再被它吸引束縛了;就因爲不再喜歡、不再贊歎、不再貪著、不再被它吸引束縛的緣故,所以能專精修持,奮發精進,身心止息,內心極安祥而不逸失,常定于一處,充滿無量的法喜,只要獲得了至高無上的禅定,就是隨順著眼根接觸色境,也始終不會再退減道心;像耳之聞聲、鼻之嗅香、舌之嘗味、身之感觸、以及意之識法,也同是這樣子。」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了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二一四經注釋:

  1、阿羅漢:聲聞乘中的最高果位名,含有殺賊、無生、應供等義。殺賊是殺盡煩惱之賊;無生是解脫生死不受後有;應供是應受天上人間的供養。

  2、學地:又譯「有學」,即尚有煩惱未斷,必須有待修行、學習。在聲聞四果中,以前面之叁果爲有學,最後之阿羅漢果爲無學。

  3、心安極住不忘:言內心極安祥而不逸失。

  4、第一叁昧正受:叁昧爲梵語,又作叁摩地、叁摩提。意譯爲等持、定、正定、定意、調直定、正心行處等。即將心定于一處(或一境)的一種安定狀態。一般修行大都止心一處,不令散亂,而保持安靜,此一狀態稱爲叁昧。正受,音譯作叁摩缽底、叁摩拔提、叁摩 。意譯等至、正定現前。遠離邪想而領受正所緣之境的狀態。亦即入定時,以定之力使身、心領受平等安和之相。又定心離邪亂稱爲「正」,無念無想而納法在心稱爲「受」。觀經玄義分說:「言正受者,想心都息,緣慮並亡,叁昧相應,名爲正受。」

  

  二一五、本經敘說有根與塵二法,緣二法而生識、觸,乃至叁受,不如實知則生純大苦聚;反之則滅。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只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我將爲你們演說二法,要仔細聽!好好地思考!是那二法呢?就是眼根與色境二種,像耳根與聲境、鼻根與香境、舌根與味境、身根與觸境、意根與法境也是二種,這就叫二法。

  如果有出家學道的沙門或婆羅門這樣地說:『這不是二法,沙門瞿昙所說的二法,並不是真二法。』他們以自己的意思另說二法,但卻空有言說,問他道理並不知道,徒增疑惑,因爲並非真有這樣的境界存在之故。

  爲什麼呢?因爲眼根與色境的接觸,便會生起眼識,再由眼根、色境、眼識叁事和合而生起眼觸,又由于眼觸而生起感受||或痛苦、或快樂、或不苦也不樂的感受。如果對這感受的集起、感受的息滅、感受的愛樂、感受的禍患、感受的出離等情況,不能如實察知的話,就會種下貪欲的覺觸、種下瞋恚的覺觸、種下戒取的覺觸、種下我見的覺觸,也會種植增長一切邪惡不善之法,像這些純粹大苦的結聚,都會隨著生起;同樣地,這耳、鼻、舌、身四根,乃至意根與法境接觸的因緣而生起的意識,又由于意根、法境、意識叁事和合而生起的意觸,也都如上面一樣地廣爲解說。

  其次,由于眼根接觸色境而生眼識,再由眼根、色境、眼識叁事和合而生起眼觸,又由于眼觸而生起的感受||或痛苦、或快樂、或不苦也不樂的感受,對這一切感受的集起、息滅、愛樂、禍患、出離等情況,都要如實地去察知;能如實地察知後,就不會種下貪欲的覺觸、不會種下瞋恚的覺觸、不會種下戒取的覺觸、不會種下我見的覺觸、不會種下一切邪惡不善之法了。像這一切邪惡不善之法斷滅了,那麼純粹大苦的結聚也就跟著息滅了;這耳根與聲境、鼻根與香境、舌根與味境、身根與觸境、意根與法境,也是像這樣。」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第二一五經注釋:

  1、種戒取身觸:戒取,又作「戒禁取見」,指執行邪惡戒卻以爲是正戒。

  身,聚的意思,言聚集諸法以成其身,通常附加于語尾,表示複數之

  語。戒取身,即指「戒取見」而言。觸,覺觸之意。

  2、「如是知;如是知已」:根據經文內容前後文意,此二「如是」宜作「如

  實」才是。

  

  二一六、本經敘說根、塵二法成對而無常,其引起之識、觸、受、思、想,也是無常。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世尊告訴衆比丘說:「有二種條件因素而生起識的作用。是那二種呢?就是眼根與色境、耳根與聲境、鼻根與香境、舌根與味境、身根與觸境、意根與法境。像這樣地廣爲解說……(省略處指跟前篇經文一樣內容,可參閱)乃至不是真有這樣境界存在的緣故。爲什麼呢?因爲眼根與色境接觸的因緣而生起眼識,這眼根、色境、眼識都是生滅無常、因緣造作的有爲法,是緣于心而生起;如果色境、眼根、眼識都是生滅無常、因緣造作的有爲法,是緣于心而生起,那麼由這叁法和合而生的眼觸,眼觸之後的感受,感受之後的意志活動,意志活動之後的想象,這一切法也是生滅無常、因緣造作的有爲法,都是緣于心而生起,所謂的眼觸、想象、意志活動就是了。耳、鼻、舌、身、意等五根,也是像這樣子。」

  佛陀說完這段經文後,衆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願遵奉修行。

  

  二一七、本經敘說佛陀爲富留那比丘說:現見法、滅熾然、不待時、正向、即此見、緣自覺等法。

  我聽到這樣的說法:

  有一個時候,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那時,富留那尊者去到佛陀住處,向佛陀頂禮後,退坐一邊,禀告佛陀說:「世尊您說現法、說滅熾然、說不待時、說正向、說即此見、說緣自覺等法。世尊啊!到底什麼是現法……乃至緣自覺呢?」

  佛陀告訴富留那說:「問得真好!富留那啊!你能這樣地發問。富留那啊!你要仔細聽!好好地思考!我將爲你解說。富留那啊!比丘眼睛看見色境後,要能覺知這色境,並能覺知對色境的貪欲||在我的內處有眼根、眼識與色境和合而生起的貪欲,對這在我內處有眼根、眼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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