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拘閡。如是人有罪,不複增長,今世現受。譬如人以小器盛水,著一升鹽則不可飲。若複有人以一升鹽投于大池,尚不覺鹽味,何況叵飲!何以故?水多鹽少故;罪亦如是。」
今世輕受:又如阿阇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又如阿輸伽王以兵伏閻浮提,殺萬八千宮人。先世施佛土故,起八萬塔,常于大阿羅漢所聽受經法,後得須陀洹道,即人身輕償。如是等罪,多行福德,志意曠大,集諸功德故,不墮惡道。
[2] 相關資料:
※《如來智印經》卷1(大正15,472b28-c17),《大乘智印經》卷4(大正15,485a27-b10)。
※《中阿含經》卷2〈業相應品.鹽喻經第一〉(大正1,433a13-b12)。
※ 頻婆娑羅王所證果位,《人仙經》卷1(大正1,214c2-6)、《大智度論》卷3(大正25,78a9-11)、《根本說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1(大正23,911a17)謂得須陀洹果,《觀無量壽佛經》卷1(大正12,341c1-4)謂得阿那含果。
※《阿阇世王經》(大正15,389a10-406b9)、《文殊支利普超叁昧經》(大正15,406b20-428a26)。《大智度論》卷63(大正25,506b7-14)說:「五逆罪人,惡罪常覆心,疑今世、後世業果,何況能信甚深般若!雖複書經卷供養,望免惡罪,去般若大遠。或有遇善知識,先世精進,福德利智,第一信般若波羅蜜,清淨因緣,能得如所說果報。如阿阇世王殺父之罪,蒙佛、文殊師利善知識故,除其重罪,得如所說般若果報,受無上道記。」
[3]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二冊),p.195-196:
罪業──不善業,真的可依忏悔而除滅嗎?龍樹有明確的說明,如《十住毗婆沙論》卷6(大正26,48c-49a)說:「我不言忏悔則罪業滅盡,無有報(異熟)果;我言忏悔罪則輕薄,于少時受。是故忏悔偈中說:若應墮叁惡道,願人身中受。......又如阿阇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依《十住毗婆沙論》意,忏悔業障,並不能使罪消滅了,只是使罪業力減輕,「重罪輕受」。本來是要在來生,或後後生中受重報的,由于忏悔善,現在人中輕受,重罪業就過去了。《金剛般若經》說:「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爲消滅」(大正8,750c)。讀誦經典而能消(重)罪業,與《毗婆沙論》意義相同。不過,後起的經典極多,取意不同,有些是不能這樣解說的。
※另參: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99;《成佛之道》,p.68;《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977;《華雨集》(第四冊),p.180。
141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139:
宿作論,也可名爲定命論。他們也說由于過去的業力,感得今生的果報。但以爲世間的一切,無不由生前業力招感的,對于現生的行爲價值,也即是現生的因緣,完全抹煞了。若真的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由前生鑄定的,那就等于否定現生努力的價值。佛法雖也說由前生行爲的好惡,影響今生的苦樂果報,但更重視現生的因緣力。如小孩出生後,身體是健康的,後因胡吃亂喝以致生病死亡,這能說是前生造定的嗎?如果可以說是前生造定的,那麼強盜無理劫奪來的財物,也應說是前生造定的了。佛法正確的因緣論,是徹底反對這種抹煞現生的努力而專講命定的。佛法與宿命論的不同,就在重視現生努力與否。
142 CaturaZIti-buddha-koTiniyutaZatasahasrAni:八十四百千億兆的佛。帶數釋。(niyuta,百萬,兆。音譯爲「那由他」)
143 「般若道和方便道」:
[1]《大智度論》卷100(大正25,754b28-c2):
菩薩道有二種:一者、般若波羅蜜道,二者、方便道。先囑累者,爲說般若波羅蜜體竟;今以說令衆生得是般若方便竟,囑累。
《大智度論》卷50(大正25,419b17-23):
「一切諸善功德成滿具足」者,菩薩住七地中,破諸煩惱,自利具足;住八地、九地,利益他人,所謂教化衆生,淨佛世界。自利、利他深大故,一切功德具足。如阿羅漢、辟支佛,自利雖重,利他輕故,不名具足。諸天及小菩薩,雖能利益他,而自未除煩惱故,亦不具足。是名功德具足。(九地竟)
[2] 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16):
二道,爲菩薩從初發心到成佛的過程中,所分的兩個階段。從初發心,修空無我慧,到入見道,證聖位,這一階段重在通達性空離相,所以名般若道。徹悟法性無相後,進入修道,一直到佛果,這一階段主要爲菩薩的方便度生,所以名方便道。依《智論》說:發心到七地是般若道──余宗作八地,八地以上是方便道。般若爲道體,方便即般若所起的巧用。
144 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32)發心菩提:「所有一切衆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145 「從叁界中出,到一切智海中住」:
《大智度論》卷53(大正25,438a9-12)出到菩提:于般若波羅蜜中得方便力故,亦不著般若波羅蜜,滅一切煩惱,見一切十方諸佛,得無生法忍,出叁界到薩婆若。
146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94c10-14):
問曰:應實有法不空。所以者何?凡夫聖人所知各異。凡夫所知是虛妄,聖人所知是實。依實聖智故舍虛妄法,不可依虛妄舍虛妄。答曰:爲破凡夫所知故名爲聖智。
147「無法爲發心者,無法爲證得者」:
(1)《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18(大正8,355b22-c9):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諸法無生相,此中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記不?」「不也,須菩提!」「世尊!諸法生相,此中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記不?」「不也,須菩提!」「世尊!諸法非生非不生相,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記不?」「不也,須菩提!」「世尊!諸菩薩摩诃薩雲何知諸法,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記?」佛告須菩提:「汝見有法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記不?」「不也,世尊!我不見有法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記,我亦不見法有得者、得處。」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若菩薩摩诃薩于一切法無所得時,不作是念:『我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用是事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是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處。』何以故?諸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無諸憶想分別。所以者?般若波羅蜜中,無諸分別憶想故。」(《大智度論》卷77,大正25,600b3-18)
(2)《大智度論》卷77(大正25,602a14-b25):
須菩提問世尊:「得無生法故受記(耶)?」佛言:「不也!何以故?無生法不生不滅,無得相,雲何因是受記?」複問:「生法得記耶?」佛言:「不得!何以故?生法虛诳妄語作法,雲何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真實法。」複問:「生不生得受記不?」佛言:「不也!何以故?此二俱有過故。」複問:「世尊!若爾者,雲何當授記?」佛反問:「汝以慧眼觀見有法與菩薩授記不?」答言:「不見。何以故?是法從本已來寂滅相,是中無見、不見,授記、不授記,亦不見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亦無得法,亦無得者。此中自說因緣,般若波羅蜜無是憶想分別。」問曰:「須菩提上問菩薩得無生忍故受記,佛言不,佛何以還以無生理答,所謂菩薩行般若時,無一切憶想分別?」答曰:「行者實以無生忍故受記,而須菩提爲菩薩故,以著心、得心問,以是故言不。如一切法實無我,婆蹉梵志問佛:『有我不』?佛默然不答。『無我不?』佛亦不答。一切雖實無我,以梵志著心問,欲戲弄無我故,不答。須菩提問意,知定有受記事,但不知觀何法得記,故問。是故,佛以須菩提所得法問:『汝以慧眼見定有法受記不?』須菩提住叁解脫門中,觀法性不見定有受記者,諸法法性無相無量故。若不見受記法,雲何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者?須菩提聞是受記者空,難情則息,自解無疑。佛可其意,『如是如是,汝不見不得法是實。何以故?般若波羅蜜相無所分別故。』」
148 印順導師《如來藏之研究》p.13-15:
作爲世尊德號的「如來」,並非佛教特有的術語,而是世俗語言,佛教成立以前,印度文化中的固有名詞。世俗一般及宗教學者,對如來是怎樣解說的呢?……在一般人,如來是衆生的別名,所以說:「我有種種名,或名衆生、人、天、如來等」。換言之,如來就是「我」的別名。在釋尊當時的印度宗教界,對于衆生的從生前到死後,從前生到後世,都認爲有一生命主體;這一生命自體,一般稱之爲我(Atman)。「我」從前世來,又到後世去,在生死中來來去去,生命自體卻是如是如是,沒有變異。如如不變,卻又隨緣而來去,所以也稱「我」爲「如來」,也可以說「如去」。
149 「百華異色,同歸一陰」:
(1)《大乘玄論》卷5(大正45,64b4-5):
所謂「百華異色,共成一陰;萬法殊相,同入波若。」無可分別。
(2)《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24(大正35,681b26-27):
一味者:百華異色,共成一陰;萬法雖殊,貫之一智。
(3)《大智度論》卷100(大正25,751c23-752a7):
一切法一相,所謂性空。是故般若波羅蜜隨一切法故,亦性空一味。…一味者: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所緣、所觀皆爲一味。空智力大故,余法皆隨而爲空。譬如煮石蜜欲熟時,雖異物和合,皆爲石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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