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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講義▪P35

  ..續本文上一頁生則爲現相,隨此間閻浮提中天竺國人所好,則爲現叁十二相…是故佛手足有千輻輪、纖長指、鼻高好、舌廣長而薄,如是等皆勝于先所貴者故,起恭敬心。有國土,佛爲現千萬相,或無量阿僧祇相,或五、六、叁、四相,隨天竺所好故,現叁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

  190 依梵本爲「又,若一菩薩于諸無我(nirAtmaka)無生(anutpattika)法(dharma)中得忍(kSAnti)。」(梵文佛典二,p.564)

  191 參見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89。

  192 《大智度論》卷2(大正25,71b):

  佛功德無量,名號亦無量,此名取其大者,以人多識故。複有異名,名多陀阿伽陀等。雲何名多陀阿伽陀?如法相解;如法相說;如諸佛安隱道來,佛亦如是來,更不去後有中;是故名多陀阿伽陀。

  193「即諸法如義」:

  [1] 鸠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51a-b: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于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2] 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107。(另參p.27、93)

  194 參見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77。

  195 《雜阿含經》卷6(122經),大正2,40a4-19: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摩拘羅山。時,有侍者比丘名曰羅陀,白佛言:世尊!所謂衆生者,雲何名爲衆生?佛告羅陀:于色染著纏綿,名曰衆生。于受、想、行、識染著纏綿,名曰衆生。佛告羅陀:我說于色境界當散壞消滅,于受、想、行、識境界當散壞消滅,斷除愛欲,愛盡則苦盡,苦盡者我說作苦邊。譬如聚落中諸小男小女嬉戲,聚土作城郭、宅舍,心愛樂著,愛未盡、欲未盡、念未盡、渴未盡,心常愛樂守護。言:我城郭、我舍宅。若于彼土聚愛盡、欲盡、念盡、渴盡,則以手撥足蹴,令其消散。如是,羅陀!于色散壞消滅愛盡,愛盡故苦盡,苦盡故我說作苦邊。佛說此經已,羅陀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196 「散空」:

  [1]《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91c21-292a28:

  散空者,散名別離相。如諸法和合故有,如車以輻辋轅毂衆合爲車,若離散各在一處,則失車名。五衆和合因緣故名爲人,若別離五衆,人不可得。

  問曰:若如是說但破假名,而不破色,亦如離散輻辋,可破車名,不破輻辋。散空亦如是,但離散五衆,可破人,而不破色等五衆。

  答曰:色等亦是假名破。所以者何?和合微塵假名爲色故。

  問曰:我不受微塵。今以可見者爲色,是實爲有,雲何散而爲空?

  答曰:若除微塵,四大和合因緣生出可見色,亦是假名。如四方風和合扇水,則生沫聚;四大和合成色,亦如是,若離散四大,則無有色。

  複次,是色以香味觸及四大和合,故有色可見。除諸香味觸等,更無別色。以智分別各各離散,色不可得。若色實有,舍此諸法,應別有色,而更無別色,是故經言:所有色皆從四大和合有,和合有故皆是假名,假名故可散。

  問曰:色假名故可散,四衆無色,雲何可散?

  答曰:四陰亦是假名,生老住無常觀故,散而爲空。所以者何?生時異、老時異、住時異、無常時異故。

  複次,叁世中觀是四衆皆亦散滅。

  複次,心隨所緣,緣滅則滅,緣破則破。

  複次,此四衆不定隨緣生故。譬如火隨所燒處爲名,若離燒處,火不可得。因眼緣色生眼識,若離所緣,識不可得,余情識亦如是。如經中說佛告羅陀:此色衆破壞散滅,令無所有,余衆亦如是,是名散空。

  複次,譬如小兒聚土爲臺殿、城郭、闾裏、宮舍,或名爲米,或名爲面,愛著守護,日暮將歸,其心舍離,蹋壞散滅。凡夫人亦如是,未離欲故,于諸法中生愛著心;若得離欲,見諸法皆散壞棄舍,是名散空。

  複次,諸法合集故各有名字,凡夫人隨逐名字,生顛倒染著。佛爲說法,當觀其實,莫逐名字,有無皆空。如迦旃延經說:觀集谛則無無見,觀滅谛則無有見。

  如是種種因緣,是名散空。

  [2] 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100:

  《羅陀經》,見《雜阿含經》,如說:「于色境界,當散壞消滅;于受、想、行、識境界,當散壞消滅。斷除愛欲,愛盡則苦盡」。五陰的散壞消滅,或依此立散空。

  [3] 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168:

  散無散空:梵本十萬頌本(「上本般若」),二萬五千頌本(「中本般若」),原文作anavakAra-ZUnyatA,是無散空。無散空是《般若經》的本義,如《放光般若經》譯爲「無作空」。解說爲「于諸法無所棄」。《光贊般若經》譯爲「不分別空」,解說爲:「彼無能舍法亦無所住」。《摩诃般若波羅蜜經》雖譯爲「散空」,解說也還是:「散名諸法無滅」。《大般若波羅蜜經》「第叁分」說:「若法無放、棄、舍可得,說名無散」。《般若》明空,不以無常爲正觀,所以無棄、無舍的是無散;無散(或譯作「無變異」)是空的,名無散空。《大智度論》引《阿含經》,解說爲「散空」,正是龍樹論意。

  197 piNDa總,聚,一合;塊;整體。(梵文佛典二,p.590)

  198 panda-grAhas總執,聚執,一合執;對整體的執著。(梵文佛典二,p.590)

  199「癡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相即是癡」:

  [1]《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21a23-b5:

  問曰:若爾者,智慧愚癡,無有別異?

  答曰:諸法如,入法性中,無有別異。如火各各不同,而滅相無異。譬如衆川萬流,各各異色異味;入于大海,同爲一味一名。如是愚癡智慧,入于般若波羅蜜中,皆同一味,無有差別。如五色近須彌山,自失其色,皆同金色。如是內外諸法,入般若波羅蜜中,皆爲一味。何以故?般若波羅蜜相畢竟清淨故。

  複次,愚癡實相即是智慧;若分別著此智慧即是愚癡;如是愚癡智慧,有何別異?初入佛法,是癡,是慧;轉後深入,癡、慧無異。以是故,是諸衆智無有別異,不相違背,不生性空,故無咎。

  [2]《大智度論》卷80,大正25,622a17-26:

  因緣生故無實,如經中說:因眼、緣色、生觸念,觸念從癡生。觸念不在眼中,不在色中,不在內,不在外,亦不在中間,亦不從十方叁世來,是法定相不可得。何以故?一切法入如故。若得是無明定相,即是智慧,不名爲癡。是故癡相、智慧相無異,癡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相即是癡。是故癡實相畢竟清淨,如虛空無生無滅。是故說得是觀故,回向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即名般若波羅蜜。

  [3] 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142-143:

  說到「煩惱是菩提」,如《大智度論》(卷80,大正25,622a;卷35,大正25,321a-b)說:「因緣生故無實,……不從叁世十方來,是法定相不可得。何以故?一切法入如故。若(不)得是無明定相,即是智慧,不名爲癡。是故癡相、智慧相無異,癡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者即是癡」。「諸法如入法性中,無有別異。……愚癡實相即是智慧,若分別著此智慧即是愚癡。如是愚癡智慧,有何別異」?龍樹的解說,是依據《思益梵天所問經》的。《思益經》明如來以「五力」說法,「二者、隨宜」:「如來或垢法說淨,淨法說垢。……何謂垢法說淨?不得垢法性故。何謂淨法說垢?貪著淨法故」(卷2,大正15,40c)。這就是《智度論》所說:「癡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者即是癡」的意義。一般不知道這是「隨宜」說法,以爲究竟理趣。只知煩惱即菩提,而不知取著菩提就是煩惱!如通達性空,般若現前,那裏還有煩惱?如誤解煩惱即是菩提,那真是顛倒了!

  200 dharma-saMjJAyAm法想,有關法的概念。(梵文佛典二,p.604)

  201 參見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46。

  202 梵本爲四項:dhArayet記憶;deZayet演說;vAcayet誦念;paryavApnuyAt理解。(梵文佛典二,p.612)

  203「凡取相分別而憶念的即名爲動,也即是爲魔所縛」:

  [1]《雜阿含經》卷43(1168經)(大正2,311c27-312b15):

  比丘!若言是我,是則動搖;言是我所,是則動搖。未來當有,是則動搖;未來當無,是則動搖。當複有色,是則動搖;當複無色,是則動搖。當複有想,是則動搖;當複無想,是則動搖;當複非有想非無想,是則動搖。動搖故病,動搖故癰,動搖故刺,動搖故著。正觀察「動搖故苦」者,得不動搖心,多修習住,系念正知…于是心動搖時,魔即隨縛;心不動搖,魔即隨解。是故,諸比丘!多住不動搖心,正念正智,應當學。

  [2]《起世經》卷8(大正1,350a13-29):

  諸比丘!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有如是等微細(五欲)結縛;諸魔結縛,複細于此。所以者何?諸比丘!邪思惟時,即被結縛;正憶念時,即便解脫。何以故?諸比丘!思惟有我,是爲邪思;思惟無我,亦是邪思;乃至思惟我是有常,我是無常;有色、無色,有想、無想,及非有想非無想等,並是邪思。諸比丘!此邪思惟,是癰、是瘡,猶如毒箭。其中若有多聞聖達智慧之人,知是邪思如病、如瘡、如癰、如箭,如是念已,系心正憶,不隨心行,令心不動,多所利益。諸比丘!若念有我,則是邪念、則是有爲、則是戲論。若念無我,亦是戲論;乃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悉是戲論。諸比丘!所有戲論,皆悉是病,如癰、如瘡,猶如毒箭。其中所有多聞聖達智慧之人,知此戲論,諸過患已,樂無戲論,守心寂靜,多所修行。

  [3]《大智度論》卷5(大正25,99b19-99c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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