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迦旃延!如來離于二邊,說于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所謂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
(2)另參見印順導師《性空學探源》,p.56- p.58。
176 參見《中論》卷3〈觀有無品第15〉(大正30,19c20-28)。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64- p.70。
177 參見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70-79;《空之探究》,p.243-255。
178 《大智度論》卷37(大正25,331b):「因緣和合生,是法無自性,若無自性即是空。」
179 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59- p.81;《空之探究》,p.216- p.265。
180 《中論》卷4〈觀四谛品第24〉(大正30,33b)。
181 參見《大智度論》卷22(大正25,222b27-c6);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25-p.39。
182 《解深密經》卷2(大正16,693c)。
183 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234-235:「依《大智度論》,叁假施設,是叁波羅聶提。波羅聶提(prajJapti),義譯爲假,假名,施設,假施設等。這叁類假施設,《大智度論》的解說有二; 初說是:「五衆[蘊]等法是名法波羅聶提。五衆因緣和合故名爲衆生,諸骨和合故名爲頭骨,如根、莖、枝、葉和合故名爲樹,是名受波羅聶提。用是名字取(法與受)二法相,說是二種,是爲名字波羅聶提」(卷41,大正25,358b21-c8)。
(1)依論所說,法波羅聶提──法假(dharmaprajJapti),是蘊、處、界一一法。色、聲等一一微塵,貪、瞋等一一心心所,阿毗達磨論者以爲是實法有的,《般若經》稱之爲法假施設。
(2)受假,如五蘊和合爲衆生,衆骨和合爲頭骨,枝葉等和合爲樹,這是複合物。在鸠摩羅什的譯語中,受與取相當,如五取蘊譯爲五受陰,所以受波羅聶提,可能是upAdAna-prajJapti(或upAdAya-prajJapti)。受假──取假,依論意,不能解說爲心的攝取,而是依攬衆緣和合的意思。
(3)名假(nAma-prajJapti),是稱說法與受的名字,名字是世俗共許的假施設。」
184 參見印順導師《性空學探源》,p.39- p.40。
185(1)《中論》卷1〈觀因緣品第1〉(大正30,2b6-17):「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不自生者,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衆因。複次,若從自體生,則一法有二體:一謂生,二謂生者。若離余因從自體生者,則無因無緣。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自無故他亦無。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從自生,亦不從他生。共生則有二過,自生他生故。若無因而有萬物者,是則爲常。是事不然,無因則無果,若無因有果者,布施、持戒等應墮地獄,十惡、五逆應當生天。以無因故。」
(2)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p.60- p.62。
186 吉藏《中觀論疏》卷3(大正42,42c5-8)。
187《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9引經〈上士道 毗缽舍那〉(p.447-p.448):「《無熱惱請問經》雲:「若從緣生即無生,于彼非有生自性,若法仗緣說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初句說言「緣生即無生」,第二句顯示無生之理雲:「于彼非有生自性」是于所破加簡別,言謂無性生。」
188《法華經》卷1〈方便品第2〉(大正9,8b)。
189(1)薩(sat):有;虛僞;移轉。(2)迦耶(kAya):身、聚集。薩迦耶見:又稱有身見(satkAyadRSTi)。
(有關「薩迦耶見」,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二)p.1442下-p.1444下)。
190(1)《大毗婆沙論》卷49(大正27,255a):「此見于有身轉,故名有身見。此見于自身轉,非他身;于有身轉,非無身,故名有身見。余見于自身轉或于他身轉;于有身轉,或于無身轉,故不名有身。」
(2)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243-p.244:「你、我、人、畜,都是有情,緣有情而起實有自性執,是人我見,又名補特伽羅我執。不得我空觀的,對這凡是有生命的,都會生起此我執。但此我執不是薩迦耶見,薩迦耶見是專在自己身心中,直感自我的實在。對其他的人畜,雖見爲實在的補特伽羅,不會生起自我的執見。故人我見與薩迦耶見,極爲不同。佛法中所說的無我,主要在不起薩迦耶見。但有薩迦耶見的,必起補特伽羅我見;起補特伽羅我見的,如緣他補特伽羅,即不起薩迦耶見。薩迦耶見必依補特伽羅我見而起,所以《阿含經》說我空,也即觀五蘊而說補特伽羅我不可得,也即能因此而破除薩迦耶見。補特伽羅的我執既無,薩迦耶見即失卻依托而不複存在。要離薩迦耶見,必須不起補特伽羅我執。要想不起補特伽羅我執,也要不起法我執,所以經中觀六處無我時,即明一一處的無實。大乘法明一切法空,而結歸于「一切法尚空,何況我耶」?假名的補特伽羅,依假名的五蘊法而安立,所以悟得法無性,補特伽羅的自性見,即隨而不起。依假名的補特伽羅(間接依五蘊)引起取識相應的薩迦耶見,所以悟得補特伽羅無性,補特伽羅我不可得,薩迦耶見的我執也即無從安立。根本佛教注重遠離薩迦耶見,與大乘的廣明一切法性空,意趣完全一致。」
(3)《中觀今論》,p.250:「不悟補特伽羅我假名有,起人我見,因而引起薩迦耶見,執我我所。如能達補特伽羅我性空,即不起薩迦耶見,也自然不執我所依我所取的我所。約此意,所以不執我,法執──我所也就不起了。不執我法實有自性,實執破除,即不起煩惱、造業、受果,幻現的生死流轉,也即能寂滅。」
191《大智度論》卷99(大正25,746b26-c26):「如經中佛自說因緣:五衆非佛,離五衆亦無佛,五衆不在佛中,佛不在五衆中,佛非五衆有。何以故?五衆是五,佛是一,一不作五,五不作一。又五衆無自性故,虛诳不實。佛自說一切無诳法中,我最第一,是故五衆不即是佛。複次,若五衆即是佛,諸有五衆者,皆應是佛。問曰:以是難故,我先說第一清淨五衆,叁十二相等名爲佛。答曰:叁十二相等,菩薩時亦有,何以不名爲佛?問曰:爾時,雖有相好莊嚴身,而無一切種智;若一切種智在第一妙色身中,是即名爲佛。答曰:一切應智,般若中說是寂滅相、無戲論,若得是法,則名無所得,無所得故名爲佛,佛即是空。如是等因緣故,五衆不得即是佛。離是五衆亦無佛,所以者何?離是五衆,更無余法可說;如離五指更無拳法可說。問曰:何以故無拳法?形亦異,力用亦異;若但是指者,不應異,因五指合故拳法生;是拳法雖無常生滅,不得言無。答曰:是拳法若定有,除五指應更有拳可見,亦不須因五指。如是等因緣,離五指更無有拳;佛亦如是,離五衆則無有佛。佛不在五衆中,五衆不在佛中。何以故?異不可得故。若五衆異佛者,佛應在五衆中,但是事不然。佛亦不有(大正藏原作「在」)五衆,所以者何?離五衆無佛,離佛亦無五衆。譬如比丘有叁衣缽故,可得言有,但佛與五衆不得別異,是故不得言佛有五衆。如是五種求佛不可得故,當知無佛,佛無故無來無去。」
192 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p.323:「我如異于五陰,我與陰分離獨在,即不能以五陰的相用去說明。不以五陰爲我的相,那我就不是物質的,也不是精神的,非見聞覺知的;那所說的離蘊我,究竟是什麼呢?」
193(1)《大智度論》卷42(大正25,368c28-369a12);(卷55,454c18-455a13);(卷72,564c4-9)。
(2)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觀然可然品第10〉p.208- p.209(五求門);〈觀法品第18〉p.321- p.324;〈觀如來品第22〉p.404- p.406。
194(1)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238:「《叁法度論》卷中(大正25,24a-b)說:「不可說者,受、過去、滅施設。受施設,過去施設,滅施設,若不知者,是謂不可說不知。受施設(不知)者,衆生已受陰、界、入,計(衆生與陰、界、入是)一,及余」(計異)。」《叁法度論》,是屬于犢子部系的論典。犢子部立不可說我(anabhilA pya-pudgala),又有叁類;受施設是依蘊、界、處而施設的,如《異部宗輪論》(大正49,16c)說:「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數取趣],非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補特伽羅──我,不可說與蘊等是一,不可說與蘊等是異。不一不異,如計執爲是一或是異,這就是「不可說不知」。犢子部的我,是「假施設名」。」
(2)印順導師《永光集》,p.56:「不可說或受假,在犢子部系,本是約「我」說,而《智論》則通約「我、法」說。說一切有部認爲「我」是假有無實的,古稱「假無體家」;而犢子部的「不可說我」,依五蘊立,而不即是蘊,古稱「假有體家」,所以也可說有「人」的。」
195 大乘我法二空之異說:
清辨:小乘唯悟我空,大乘悟我法二空。
月稱:大乘固然悟我法二空,小乘也同樣的可以悟入我法二空性。
(參見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p.316)
196(1)《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7b13-17):「略說有二種空:衆生空、法空。小乘弟子鈍根故爲說衆生空,我我所無故則不著余法。大乘弟子利根故爲說法空,即時知世間常空如涅槃。」
(2)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
《成佛之道講義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