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p.243-244,《佛法是救世之光》p.150;《空之探究》p.41;《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78-284。
120 《中論》卷3(大正30,20b)。
121 《瑜伽師地論》卷36(大正30,489b7-29)。
122 另尚有:不來不去之中道:《雜阿含》卷13(335經)(第一義空經/勝義空經)(大正2,92c)。
123《雜阿含》卷14(356經)(大正2,99c):「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十四種智。谛聽,善思,當爲汝說。何等爲四十四種智?謂老死智,老死集智,老死滅智,老死滅道迹智。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智,行集智,行滅智,行滅道迹智,是名四十四種智」。」(參見:SN.12.33 Banassa Vatthuni(1) SN.Ⅱ. p.56;日譯南傳,十叁卷,pp.82-86)
124 《雜阿含》卷15(379經)(大正2,103c-104a)。(參見:SN.56.11-12 TathAgatena vuttA)
125 (1)四谛十六行相:苦谛:無常、苦、空、無我。集谛:因、集、生、緣。滅谛:滅、靜、妙、離。道谛:道、如、行、出。
(2)《大毗婆沙論》卷79(大正27,409a10-b6);《大智度論》卷20(大正25,207a12-23);《俱舍論》卷26(大正29,137a4-c2)。
126 《雜阿含》卷16(437經)(大正2,113b)。相關:《雜阿含》卷16(435經)、(436經)(大正2,112c-113b);卷15(397經)(大正2,107a)。
127 (1)參見《清淨道論》第22品(Visuddhi-magga(PTS) p.690,葉均譯 p.644)
(2)見滅得道(見空得道),參見印順導師《性空學探源》p.257-p.265。
128 (1)《雜阿含》卷14(347經)(大正2,96b-98a)(參見:SN.12.70, SusIma, SN.Ⅱ, pp.119-129;日譯南傳,十叁卷,pp.173-187)。
(2)相關《須深經》之出處:《大智度論》卷23(大正25,233c1-5);卷28(大正25,266b13-17)。《瑜伽師地論》卷94(大正30,835c19-836a8);卷87(大正30,787b4-11)。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150-p.152;p.221-p.222。
129 「七十七智」:《雜阿含》卷14(357經)(大正2,99c-100a)(參見:SN.12.34. Banassa vatthuni(2) , SN.Ⅱ. p.59;日譯南傳,十叁卷,pp.86-88)〔11支(除無明)x 叁世、法住智 = 77智〕
(1) [現在]生緣老死智 ...............[現在]無明緣行智。
(2) 非余[現在]生緣老死智 .........非余[現在]無明緣行智。
(3) 過去生緣老死智..................過去無明緣行智。
(4) 非余過去生緣老死智............非余過去無明緣行智。
(5) 未來生緣老死智..................未來無明緣行智。
(6) 非余未來生緣老死智............非余未來無明緣行智。
(7) 法住智(生緣老死)............法住智(無明緣行)。
130 (1) 印順導師《性空學探源》p.41-42:「無常是生滅義,生者必滅,一切一切,確都是滅盡之法。世人固或知之,但他們偏注重到生生不已的生的一面,忽略了滅。生生不已,佛法並不否認;但生者必然要滅,一切痛苦依此生生不已而存在,確又是赤裸裸的事實。佛法就是要在這生滅不已之中,設法使它滅而不生,以之解決一切痛苦。滅,不是佛法的故意破壞,它是諸法本來如是的必然性(法性自爾)。因有了某種特殊的因緣連系縛著了,所以滅了之後又要生;現在把這連系截斷;就可以無生滅而解決痛苦了。所以經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或依叁法印,從諸行生滅無常,體解我性的不可得。衆生因妄執常、我而生死,現在能夠了解蘊性無常、無我,離常、我的執見,則因無常生滅而厭、離欲,便可以達到涅槃之滅。」
(2) 印順導師《佛法是救世之光》p.281-282:「依佛法,人生現實是緣起的,唯有理解緣起,把握緣起,深入緣起本性,才能超越相對而進入絕對的境地。緣起,是無常無我的現象;人生,也就是無常、無我的人生。一切由于緣起,從因果觀點說,一生又一生,到底爲了什麼,這樣的生滅不已。原因在:衆生──人類以自我的愛染爲本,依自我愛而營爲一切活動。這樣的動作,引起業力,形成自我的因果系,而有個體的生滅延續。反之,沒有緣就不起,如滅除自我愛染,那就能解脫生死,到達「生滅滅已,寂滅爲樂」的境地。」
131 引印順導師爲呂勝強居士的開示:「我再講「法住智」的意思,我有個地方(指《成佛之道》p.224-225),把「法住智」與「涅槃智」,拿四谛將它分成二個,這不太理想。......因爲須深經(《雜阿含347經》)說明「法住智」談到「十二因緣」,它是流轉與還滅一起講的,阿羅漢們說他們都不得「根本定(初禅、二禅、叁禅、四禅)」(南傳說沒有神通)......但「未到定」也可以發無漏慧。......得了初果以後、證二果、叁果,乃至四果,都不得根本定,他怎麼修的呢?他以初果裏面的「無常、苦、空、無我」或「空、無相、無願」,慢慢往上,斷了欲界的一些煩惱,證二果,再斷一些煩惱,證叁果,甚至斷盡了上界的煩惱證四果。證了阿羅漢果,他還是沒有根本定啊!從「佛法」來說,「次第見谛」,還是大宗、主流啦!阿含經就談到,佛弟子得叁明六通有多少人、俱解脫的有多少人,大部分還是慧解脫的。......阿羅漢以「法住智知」就是這個樣子,但你說大家是不是都這個樣子,那不一定啊!有的人就「現觀涅槃」(「涅槃智」),這種人都是有深定的,其顯現出來的,那是「超越時空」、「離名相、離相對」的體驗。......「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依我的理解,他最後要涅槃的時間,一定要契入涅槃(智),次第是這樣。他這個「一心見谛」的,是現見滅谛的,當然還是見到苦、集、滅、道,他是種種方面的修持,然後歸于「空、無相」這一點突破。......」(呂勝強著《人間佛教的聞思之路》p.121)
132 《大毗婆沙論》卷110(大正27,572a27-b29)。
133 《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亦名《佛遺教經》) (大正12,1111a)。
134 《雜阿含》卷24(624經)(大正2,175a):「郁低迦白佛:「我今雲何淨其初業,修習梵行」?佛告郁低迦:「汝當先淨其戒,直其見,具足叁業,然後修四念處。何等爲四?內身身觀念住,專精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身觀念住。受……。心… …。法法觀念住,亦如是廣說」。」
135 《十住毗婆沙論》卷15(大正26,106c17-20):「斷已生惡法,猶如除毒蛇。斷未生惡法,如預斷流水。增長于善法,如溉甘果栽。未生善爲生,如攢木出火。」
136 《大智度論》卷15(大正25,173c4-8)。《雜阿含經》卷27(727經)(大正2,195b-c)。
137 參見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13。
138 《大智度論》卷3(大正25,72a):「佛一切智爲大車,八正道行入涅槃。」
139 叁十七道品,歸納爲十類:《大毗婆沙論》卷96(大正27,496a22-b14);《大智度論》卷19(大正25,198b8-13);《俱舍論》卷25〈賢聖品〉(大正 29,132b8-23)。
140 (1)《大毗婆沙論》卷96(大正27,496c25-497a2);《大智度論》卷19(大正25,198b17-18);《俱舍論》卷25(大正29,132c);《瑜伽師地論》卷29(大正30,445 a7-12)。
(2)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11:「佛說的解脫道,原始是以八正道爲本的。因機設教,成立不同的道品。古人依道品的數目次第,總列爲: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七類共叁十七道品,成爲佛教界的定論。說一切有部論師,以此爲進修次第的全部曆程,未必與事實相符,這不過是條理總貫,作如此解說而已。」
141 《大毗婆沙論》卷143(大正27,735b16-21)有說:「有于甚深緣起河能盡源底,說名爲佛;二乘不爾。故經喻以叁獸渡河,謂兔、馬、象。兔于水上但浮而渡,馬或履地或浮而渡,香象恒時蹈底而渡。聲聞、獨覺及與如來,渡緣起河,如次亦爾。」
142 (1)吉藏《金剛般若經義疏》卷3(大正33,107c):「問:何故言一切賢聖無爲而有差別?答:複爲釋疑,既言同悟無爲則衆聖無異,便無十地階級四果淺深,是故今明雖同悟無爲所悟不同,故有叁聖爲異,叁鳥出網、叁獸度河而升空有近遠,涉水有淺深。」
(2)另參:《肇論》(大正45,160a)。
143 《刊行金剛般若經贊述序》(大正33,126b):「龍樹釋雲:…叁者、同心共取一味法故。四者、同見同證一解脫理…
《成佛之道講義 第四章、叁乘共法》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