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辦、具足六神通與四無礙解智的阿拉漢長老比庫,因此,這種代表佛陀本意的長老們(thera)的觀點主張(vàda)就稱爲「上座部」(Theravàda),即長老們的觀點。同時,這項決議的精神也就在以上座比庫爲核心的原始僧團中保持下來。
佛教在日後漫長的流傳發展過程中,不斷分出許多部派和學說,但是,作爲保守聖者的傳統、以維持佛陀教法的純潔爲己任的「上座部」,自始至終都堅持一項恒久不變的原則:
1.凡是尚未製定者不應再製;
2.凡是已經製定者不應廢除;
3.佛陀如何製定,即應如何受持遵行。
這是佛陀的教誡,也是上座們的觀點!7
斯裏蘭卡的史書《島史》中如此定義「上座部」:
「那些及其他長老,應作已善作,由五百位長老結集法與律。以長老們所作的結集,稱爲上座部。
在問了伍巴離律和請阿難[誦]法之後,比庫們結集了法與律。
長老大咖沙巴、大衆之主阿奴盧塔、具念的伍巴離和多聞的阿難;
其他大衆知名的弟子,爲導師稱贊、已得無礙解、賢慧、具六通、大威力、入定禅那、已至正法之彼岸。
所有五百位長老在最勝的佛陀跟前學習並憶持了勝者的九分教;
在世尊面前聽聞、領受了佛陀所說的全部法和律。
憶持法、憶持律,以及一切傳來的聖教,不爲征服、不可動搖,爲導師認可,常受尊重。
最親近地掌握了如來的最上之法,最受尊崇的長老們舉行了最先的結集,這一切上座說皆稱爲最上之說。」(D
pavaüsa 4.6-13)
在《大史》中也說:
「從馬哈咖沙巴等大長老開始,所作的正法結集,稱爲上座部。
在最初的一百年中,只有上座部一種。異師之說,在此之後才出現。」(Mahàvaüsa 5.1-2)
佛滅一百年左右,東方韋沙離城8的瓦基子(Vajjiputtaka,跋耆子,犢子)比庫開始乖違律製,提出了所謂的“十事”(dasa vatth
ni):
1. 角鹽淨(kappati si
gilo
akappa):允許將鹽貯存在器皿中,在無鹽時食用。
2. 二指淨(kappati dva
gulakappa):允許在日影過兩指量的非時中進食。
3. 村中淨(kappati gàmantarakappa):允許已足食後又進入村落中食用非剩余的食物。
4. 住所淨(kappati àvàsakappa):允許許多住所在同一界內卻不共同誦戒。
5. 同意淨(kappati anumatikappa):允許心想“我們將請前來的比庫們同意”而別衆作甘馬。
6. 習慣淨(kappati àci
akappa):可以依照戒師、老師的習慣而遵行。
7. 不攪乳淨(kappati amathitakappa):對于已非乳狀、但尚未變成凝乳的牛奶,允許在足食後飲用這種非剩余的牛奶。
8. 飲未發醇酒淨(kappati ja
ogiü pàtuü):允許飲用雖經發酵、但尚未釀成酒的飲料。
9. 無緣坐具淨(kappati adasakaü nis
danaü):允許使用沒縫有邊的坐具。
10. 金銀淨(kappati jàtar
parajataü):允許接受金銀錢。
當時,有位西方的長老亞沙·咖甘哒咖之子 (Yasa kàka
óakaputta)來到韋沙離城,見到住在韋沙離城的瓦基族比庫們向在家人要錢。他們在每個月的齋戒日用銅缽裝滿水後,放在比庫僧衆中,開口向前來的在家人乞錢:「朋友們,你們給僧衆錢吧!僧衆們需要資財。」長老見到之後,對韋沙離的居士們說:「朋友們,請不要給僧衆們金錢,金銀對沙門釋迦子是不允許的,沙門釋迦子不能使用金銀,沙門釋迦子不能接受金銀,沙門釋迦子放棄珠寶黃金、遠離金銀。」但那些居士聽了之後,仍然將錢布施給僧衆。
當時,瓦基族的比庫們將所乞得的錢收齊後,再平分給所有的比庫,但亞薩尊者不肯接受。那些比庫很氣憤,指責亞薩尊者罵詈、誹謗有信心的居士,使他們失去信心,要他向居士們道歉,並要舉他的罪。于是亞薩尊者就到巴韋亞(Pàveyyaka)、阿盤提南路(Avantidakkhi
àpathaka)等地方,邀請了許多長老、上座一起來到韋沙離城,共同裁決這件事情。據說當時前來參加裁決的一共有七百位比庫。其中還有一位受具足戒已經有120瓦薩(vassa,戒齡)的地上僧中長老名叫薩拔咖彌(Sabbakàm
),他還是阿難尊者的弟子,于是請他作爲僧中的長老。
剛開始時由于人數衆多,討論沒有結果,于是雙方各選了四位大長老作爲代表,在韋沙離城的瓦離咖園(Vàlikàràma)中共同判決瓦基族比庫們認爲允許的十種行爲到底符不符合戒律。結果,大長老們一致認爲瓦基族比庫所作的這十種行爲是邪法、邪律,偏離導師的教導。當時,參加集會的長老們平息了此事後,決定再結集法與律,于是花了八個月時間重新結集了叁藏。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結集」,又稱「七百結集」、「韋沙離結集」。
遭否決的瓦基族比庫不滿上座長老們的裁定,他們另外糾集一萬朋黨,會誦經律,自成一派。此後,佛教遂分裂爲保守傳統的「上座部」和主張革新的「大衆部」兩大部派。此後,部派之間繼續分裂,先後成立的部派相傳有十八部或二十部之多,佛教史進入了「部派佛教時期」。
佛陀般涅槃後二百余年,孔雀王朝(Maurya)第叁代王阿首咖9統一了印度的絕大部分地區,成爲印度史上最大的帝國。
阿首咖王笃信佛法,廣施僧衆,于是竟有六萬外道爲了利養,自行披剃,混進佛教,以自宗見,謬解法律,擾亂正法。諸比庫不願與他們共作誦戒,致使在首都巴嗒厘子城(Pà
aliputta,波咤厘子城)的無憂園寺(Asokàràma)居然七年沒有舉行過誦戒。爲了淘汰外道、整頓僧團,阿首咖王從阿厚岡嘎山(Ahoga
ga pabbata)迎請了摩嘎莉之子·帝思(Moggaliputta Tissa,目犍連子帝須)爲上座,在巴嗒厘子城召集精通叁藏的一千名比庫,舉行第叁次結集,曆時九個月,會誦律經論叁藏,並編纂了一部《論事》(Kathàvatthu),廣引經典,駁斥了上座部分別說系(Vibhajjavàdin)以外的252個非正統見解。這次大會還作出決定,派出九個弘法使團到國內外各地去傳播佛法。其中的第八使團到了金地10(Suva
a-bh
mi), 第九使團到了獅子國11(Si
hala-d
pa)。
早在西元前叁世紀,由阿首咖王的兒子馬興德(Mahinda,摩哂陀,摩亨德,摩醯陀)長老組成的第九弘法使團就把佛教傳入了師子國。馬興德早年出家,師事摩嘎莉之子帝思大長老學習叁藏聖典,博學多聞、戒行精嚴。在他32歲、12瓦薩12時,率領由伊帝亞(I
iya)、伍帝亞(Uttiya)、桑拔喇(Sambala)、跋達薩喇(Bhaddasàla)四位比庫,以及沙馬內拉蘇馬納(Suma
a)、般度咖(Pa
óuka)居士一行七人組成的使團,于西元前247年渡海來到蘭卡島。當時蘭卡的國王疊瓦南畢亞·帝思(Devànampiya tissa,又作天愛·帝須王,西元前247-207年)和一批大臣首先皈依了佛教,布施禦花園「大雲林園」 (Mahàmegha-vanaya),修築「大寺」(Mahàvihàra,摩诃毗诃羅)供養僧團。這座大寺日後成爲整個南傳上座部佛教的發祥地和弘法中心。接著長老剃度了國王的外甥馬哈利特(Mahàri
ha)等五十五位蘭卡青年,弘法工作進展非常順利。不久,馬興德長老又邀請他的妹妹桑喀蜜妲(Sa
ghamittà)長老尼從印度帶領十位比庫尼來到蘭卡,爲王後阿奴喇(Anulà)等五百多位女子傳授戒法,建立比庫尼僧團。佛教迅速普及全島各地,成爲幾乎是全民信仰的國教。
佛教傳入斯裏蘭卡、緬甸等地,與傳入中國漢地、西藏等地的遭遇不同。早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前,中華民族已經有了自己的一套相對完整的文化思想與哲學體系,例如儒家的孔孟學說、道家的老莊思想等。當佛教作爲一種外來文化要根植于中華大地時,其自身必定要作出一番大的改造和調整,以適應中國的實際情況。凡是學過中國佛教史的人,都應該對佛教初傳華夏時遭受儒家抵製、道教攻擊的那段曆史曆曆在目。佛教初傳到西藏時的情形也好不了多少,也遭到了苯教的排斥。可以說,佛教在中國漢地與藏地的發展過程,其實就是不斷地對其自身進行修改與適應的過程。中國漢地的佛教,每個朝代、每個時期都有其自己的特色。
然而,佛教傳入斯裏蘭卡的情形就大爲不同。佛教非常順利地傳入蘭卡島,並且在短時間內得到迅速的發展。究其原因,有以下叁點:
1、上座部佛教由作爲大帝國王子出身的馬興德長老及其妹桑喀蜜妲長老尼親自前往斯裏蘭卡弘揚傳播,得到了當地國王、大臣等統治階層的鼎力護持,進展順利。
2、蘭卡的民族、文化、地理因素與印度相近。蘭卡島與印度次大陸之間僅隔幾十公裏寬的保克海峽,島上的主要居民新哈勒人就是從印度遷去的雅利安人的後裔,他們在民族、語言、文化、宗教、生活習慣、風土民情等方面,都與印度極爲相似。因此,佛教的生活方式和思惟方式基本上可以原封不動地被蘭卡人民接受並保持下來。
3、蘭卡島在佛教傳入之前,只存在一些鬼神崇拜和婆羅門教…
《南傳上座部佛教及其止觀禅法》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