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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上座部佛教及其止观禅法▪P2

  ..续本文上一页办、具足六神通与四无碍解智的阿拉汉长老比库,因此,这种代表佛陀本意的长老们(thera)的观点主张(vàda)就称为「上座部」(Theravàda),即长老们的观点。同时,这项决议的精神也就在以上座比库为核心的原始僧团中保持下来。

   佛教在日后漫长的流传发展过程中,不断分出许多部派和学说,但是,作为保守圣者的传统、以维持佛陀教法的纯洁为己任的「上座部」,自始至终都坚持一项恒久不变的原则:

   1.凡是尚未制定者不应再制;

   2.凡是已经制定者不应废除;

   3.佛陀如何制定,即应如何受持遵行。

   这是佛陀的教诫,也是上座们的观点!7

  

  斯里兰卡的史书《岛史》中如此定义「上座部」:

  「那些及其他长老,应作已善作,由五百位长老结集法与律。以长老们所作的结集,称为上座部。

  在问了伍巴离律和请阿难[诵]法之后,比库们结集了法与律。

  长老大咖沙巴、大众之主阿奴卢塔、具念的伍巴离和多闻的阿难;

  其他大众知名的弟子,为导师称赞、已得无碍解、贤慧、具六通、大威力、入定禅那、已至正法之彼岸。

  所有五百位长老在最胜的佛陀跟前学习并忆持了胜者的九分教;

  在世尊面前听闻、领受了佛陀所说的全部法和律。

  忆持法、忆持律,以及一切传来的圣教,不为征服、不可动摇,为导师认可,常受尊重。

  最亲近地掌握了如来的最上之法,最受尊崇的长老们举行了最先的结集,这一切上座说皆称为最上之说。」(D

  pavaüsa 4.6-13)

  

  在《大史》中也说:

  「从马哈咖沙巴等大长老开始,所作的正法结集,称为上座部。

  在最初的一百年中,只有上座部一种。异师之说,在此之后才出现。」(Mahàvaüsa 5.1-2)

  

  佛灭一百年左右,东方韦沙离城8的瓦基子(Vajjiputtaka,跋耆子,犊子)比库开始乖违律制,提出了所谓的“十事”(dasa vatth

  ni):

  1. 角盐净(kappati si

  gilo

  akappa):允许将盐贮存在器皿中,在无盐时食用。

  2. 二指净(kappati dva

  gulakappa):允许在日影过两指量的非时中进食。

  3. 村中净(kappati gàmantarakappa):允许已足食后又进入村落中食用非剩余的食物。

  4. 住所净(kappati àvàsakappa):允许许多住所在同一界内却不共同诵戒。

  5. 同意净(kappati anumatikappa):允许心想“我们将请前来的比库们同意”而别众作甘马。

  6. 习惯净(kappati àci

  akappa):可以依照戒师、老师的习惯而遵行。

  7. 不搅乳净(kappati amathitakappa):对于已非乳状、但尚未变成凝乳的牛奶,允许在足食后饮用这种非剩余的牛奶。

  8. 饮未发醇酒净(kappati ja

  ogiü pàtuü):允许饮用虽经发酵、但尚未酿成酒的饮料。

  9. 无缘坐具净(kappati adasakaü nis

  danaü):允许使用没缝有边的坐具。

  10. 金银净(kappati jàtar

  parajataü):允许接受金银钱。

  当时,有位西方的长老亚沙·咖甘哒咖之子 (Yasa kàka

  óakaputta)来到韦沙离城,见到住在韦沙离城的瓦基族比库们向在家人要钱。他们在每个月的斋戒日用铜钵装满水后,放在比库僧众中,开口向前来的在家人乞钱:「朋友们,你们给僧众钱吧!僧众们需要资财。」长老见到之后,对韦沙离的居士们说:「朋友们,请不要给僧众们金钱,金银对沙门释迦子是不允许的,沙门释迦子不能使用金银,沙门释迦子不能接受金银,沙门释迦子放弃珠宝黄金、远离金银。」但那些居士听了之后,仍然将钱布施给僧众。

  当时,瓦基族的比库们将所乞得的钱收齐后,再平分给所有的比库,但亚萨尊者不肯接受。那些比库很气愤,指责亚萨尊者骂詈、诽谤有信心的居士,使他们失去信心,要他向居士们道歉,并要举他的罪。于是亚萨尊者就到巴韦亚(Pàveyyaka)、阿盘提南路(Avantidakkhi

  àpathaka)等地方,邀请了许多长老、上座一起来到韦沙离城,共同裁决这件事情。据说当时前来参加裁决的一共有七百位比库。其中还有一位受具足戒已经有120瓦萨(vassa,戒龄)的地上僧中长老名叫萨拔咖弥(Sabbakàm

  ),他还是阿难尊者的弟子,于是请他作为僧中的长老。

  刚开始时由于人数众多,讨论没有结果,于是双方各选了四位大长老作为代表,在韦沙离城的瓦离咖园(Vàlikàràma)中共同判决瓦基族比库们认为允许的十种行为到底符不符合戒律。结果,大长老们一致认为瓦基族比库所作的这十种行为是邪法、邪律,偏离导师的教导。当时,参加集会的长老们平息了此事后,决定再结集法与律,于是花了八个月时间重新结集了三藏。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结集」,又称「七百结集」、「韦沙离结集」。

  遭否决的瓦基族比库不满上座长老们的裁定,他们另外纠集一万朋党,会诵经律,自成一派。此后,佛教遂分裂为保守传统的「上座部」和主张革新的「大众部」两大部派。此后,部派之间继续分裂,先后成立的部派相传有十八部或二十部之多,佛教史进入了「部派佛教时期」。

  

   佛陀般涅槃后二百余年,孔雀王朝(Maurya)第三代王阿首咖9统一了印度的绝大部分地区,成为印度史上最大的帝国。

  阿首咖王笃信佛法,广施僧众,于是竟有六万外道为了利养,自行披剃,混进佛教,以自宗见,谬解法律,扰乱正法。诸比库不愿与他们共作诵戒,致使在首都巴嗒厘子城(Pà

  aliputta,波咤厘子城)的无忧园寺(Asokàràma)居然七年没有举行过诵戒。为了淘汰外道、整顿僧团,阿首咖王从阿厚冈嘎山(Ahoga

  ga pabbata)迎请了摩嘎莉之子·帝思(Moggaliputta Tissa,目犍连子帝须)为上座,在巴嗒厘子城召集精通三藏的一千名比库,举行第三次结集,历时九个月,会诵律经论三藏,并编纂了一部《论事》(Kathàvatthu),广引经典,驳斥了上座部分别说系(Vibhajjavàdin)以外的252个非正统见解。这次大会还作出决定,派出九个弘法使团到国内外各地去传播佛法。其中的第八使团到了金地10(Suva

  a-bh

  mi), 第九使团到了狮子国11(Si

  hala-d

  pa)。

  早在西元前三世纪,由阿首咖王的儿子马兴德(Mahinda,摩哂陀,摩亨德,摩醯陀)长老组成的第九弘法使团就把佛教传入了师子国。马兴德早年出家,师事摩嘎莉之子帝思大长老学习三藏圣典,博学多闻、戒行精严。在他32岁、12瓦萨12时,率领由伊帝亚(I

  iya)、伍帝亚(Uttiya)、桑拔喇(Sambala)、跋达萨喇(Bhaddasàla)四位比库,以及沙马内拉苏马纳(Suma

  a)、般度咖(Pa

  óuka)居士一行七人组成的使团,于西元前247年渡海来到兰卡岛。当时兰卡的国王迭瓦南毕亚·帝思(Devànampiya tissa,又作天爱·帝须王,西元前247-207年)和一批大臣首先皈依了佛教,布施御花园「大云林园」 (Mahàmegha-vanaya),修筑「大寺」(Mahàvihàra,摩诃毗诃罗)供养僧团。这座大寺日后成为整个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发祥地和弘法中心。接着长老剃度了国王的外甥马哈利特(Mahàri

  ha)等五十五位兰卡青年,弘法工作进展非常顺利。不久,马兴德长老又邀请他的妹妹桑喀蜜妲(Sa

  ghamittà)长老尼从印度带领十位比库尼来到兰卡,为王后阿奴喇(Anulà)等五百多位女子传授戒法,建立比库尼僧团。佛教迅速普及全岛各地,成为几乎是全民信仰的国教。

  

  佛教传入斯里兰卡、缅甸等地,与传入中国汉地、西藏等地的遭遇不同。早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中华民族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相对完整的文化思想与哲学体系,例如儒家的孔孟学说、道家的老庄思想等。当佛教作为一种外来文化要根植于中华大地时,其自身必定要作出一番大的改造和调整,以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凡是学过中国佛教史的人,都应该对佛教初传华夏时遭受儒家抵制、道教攻击的那段历史历历在目。佛教初传到西藏时的情形也好不了多少,也遭到了苯教的排斥。可以说,佛教在中国汉地与藏地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不断地对其自身进行修改与适应的过程。中国汉地的佛教,每个朝代、每个时期都有其自己的特色。

  然而,佛教传入斯里兰卡的情形就大为不同。佛教非常顺利地传入兰卡岛,并且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的发展。究其原因,有以下三点:

  1、上座部佛教由作为大帝国王子出身的马兴德长老及其妹桑喀蜜妲长老尼亲自前往斯里兰卡弘扬传播,得到了当地国王、大臣等统治阶层的鼎力护持,进展顺利。

  2、兰卡的民族、文化、地理因素与印度相近。兰卡岛与印度次大陆之间仅隔几十公里宽的保克海峡,岛上的主要居民新哈勒人就是从印度迁去的雅利安人的后裔,他们在民族、语言、文化、宗教、生活习惯、风土民情等方面,都与印度极为相似。因此,佛教的生活方式和思惟方式基本上可以原封不动地被兰卡人民接受并保持下来。

  3、兰卡岛在佛教传入之前,只存在一些鬼神崇拜和婆罗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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