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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惑冰消 第一章:蘊分別▪P3

  ..續本文上一頁的,雖然根據你的論點來說,涅槃對他可以是不可喜的。但不應如此視之,因爲那人是由于顛倒想(sabba-vipallasa)而如此說。通過顛倒想,同一個所緣才會對一人來說是可喜的,對另一人來說則是不可喜的。所緣是可以依其內在本質而分別爲可喜或不可喜的。」

  41 但根據誰才能分辨它呢?通過「中等有情」(majjhimaka-satta)。這不能根據大選出、大善見、法無憂等大帝王的喜好或厭惡而分辨,因爲對他們來說,即使天界的東西也顯得不可悅。但也不能根據連飲食也難以得到的極不幸之人(的喜好或厭惡)來分辨它,因爲對他們來說,碎米粥和腐爛的肉也就像天界的食物般美味。【11】可根據中等(的人,如)會計師、政府公務員、議員、地主及商人對所緣感到可喜或不可喜來區別它,因爲他們能夠分辨可喜與不可喜兩者,(即是說可以根據中等有情的速行區別所緣)。

  42 但是叁藏小無畏長老說:「只能夠根據(業力的)果報(異熟;vipaka)分別可喜與不可喜,而不是根據速行(javana)來分別。只有通過顛倒想,速行才會貪著可喜所緣及瞋恨同一個可喜所緣,(或)貪著不可喜所緣及瞋恨同一個不可喜所緣。然而,只有通過果報才能正確地區別,因爲果報心是不會錯的。如果所緣是可喜的,生起的必定是善果報(心)。如果是不可喜的,生起的必定是不善果報(心)。」

  43 雖然擁有邪見的人在見到佛陀,或僧團,或大塔等極可喜所緣時閉眼不看及感到不快(domanassa),或在聽到弘法的聲音時掩耳不聽,但他們的眼識、耳識等還是善果報。

  44 雖然糞豬等在嗅到糞時變得喜悅(somanassa-jata),(心想):「我們得到東西吃了」,但他們看到糞的眼識、嗅到它的氣味的鼻識,以及品嘗它的味道的舌識都還是不善果報(心)。當把一只豬綁在一張上等的床上,令它躺在上面時,雖然它在哭叫,但憂受會在其速行當中生起是因爲顛倒想的緣故,而其身識還是善果報心。爲什麼呢?因爲該所緣可喜的緣故。

  45 再者,也當依門(dvara)理解可喜與不可喜。觸覺美好的糞泥對于眼門及鼻門來說是不可喜的,對于身門來說則是可喜的。對于一個被轉輪聖王的珍寶(maniratana)擊打及被金釘刺的人來說,那珍寶的釘對于眼門是可喜的,但對于身門是不可喜的。爲什麼呢?因爲它導致劇痛。如是,當知只能依果報正確地分別可喜與不可喜。

  46 「而這或那」(tam tam va pana)<2-29>:于此,當把上述的方法置之不顧。因爲世尊並不是在討論世俗的愉悅(sammutimanapa),而是在討論人的愉悅(puggalamanapa)。因此,當比較這與那來理解勝劣。地獄住衆的色法【12】被稱爲劣(下等)的一端。跟那比較起來,在衆畜生當中,龍與金翅鳥的色法被稱爲勝(上等)。他們的還是下等,跟那比較起來,餓鬼的色法被稱爲勝。他們的還是下等,跟那比較起來,村民的色法被稱爲勝。他們的還是下等,跟那比較起來,村長的色法被稱爲勝。他們的還是下等,跟那比較起來,國家統治者的色法被稱爲勝。他們的還是下等,跟那比較起來,區域的王的色法被稱爲勝。他們的還是下等,跟那比較起來,轉輪聖王的色法被稱爲勝。他們的還是下等,跟那比較起來,地神的色法被稱爲勝。他們的還是下等,跟那比較起來,四大王天衆神的色法被稱爲勝。他們的還是下等,跟那比較起來,叁十叁天衆神的色法被稱爲勝……但色究竟天(akanittha)衆神的色法被稱爲最勝。

  47 關于「遠與近」二法的解釋<2-31>,女根(itthindriya)等已被分類(《法聚論》節585;《殊勝義注》321)。但在此二法裏,微細色被說爲「遠」是因爲難以徹見其相,即難以掌握它;而粗色被說爲「近」是因爲易以徹見其相,即易以掌握它。于段落結尾之處,在「段食」(kabalivkaraharo)<2-32>一詞之後並沒有說「這稱爲遠色」(idam vuccati rupam dure)<2-34>。爲什麼呢?因爲「遠」有兩種,即于相(lakkhanato)及地點(okasato)(兩方面)。其中,沒有依相解釋爲遠的當依地點解釋爲遠。隨後,爲了依地點指出還未被解釋爲「遠」的粗色爲「遠」,他在還未結尾 之前說「或任何其他」(yam va pan”abbam pi)<2-32>。

  48 解釋「近」一詞的方法也相同<3-1>。于此,「不近」(anasanne)<2-33>相等于na asanne。「逃脫」(anupakatthe)是不在範圍之內。「遠」(dure)相等于duramhi。「非近前」(asantike)相等于na santike。「這稱爲遠色」:這十五種微細色「依相爲遠」。而十種粗色通過「或任何法」(yevapanaka-vasena)的方式被稱爲「依地點爲遠」。

  49 對「近」一詞的解釋很清楚。「這稱爲近色」(idam vuccati rupam santike)<3-4>:這十種粗色依相爲「近」。而十五種微細色通過「或任何法」的方式被稱爲「依地點爲近」。

  50 【13】但從哪一個距離開始的色法才依地點被稱爲「近」?從哪一個距離開始它被稱爲「遠」?那些以自然(聲量)說話的人的聲音可聽的範圍(savanupacara)是十二手的長度。在那之內的色法是「近」,在那之外的是「遠」。于此,微細色是遠,那是依相及依地點爲遠;但它是近則是依地點爲近,並不是依相爲近。粗色是近,那是依相及依地點爲近;但它是遠則是依地點爲遠,並不是依相爲遠。

  51 但有關于「而這或那」(tam tam va pana)<3-5>,上述的方法當置之不顧,因爲上述的是混合方式 。而在此他並不以「相」視之,但只以「地點」視之。在此所指出的是比較方式的近及遠:自己的色法稱爲近,至于別人的色法,即使是在胎裏,也稱爲遠。(再者,)在別人的色法當中,在胎裏的是近,但在外面的是遠。躺在床上的是近,站在床外的是遠。在室內的是近,在室外的是遠。在僧團寺院裏的是近,在僧團寺院外的是遠。在界限(sima)內的色法是近,在界限外的色法是遠。在縣內的色法是近,在縣外的色法是遠。在國內的色法是近,在國外的色法是遠。在被海(包圍的範圍)之內的色法是近,在被海(包圍的範圍)之外的色法是遠。在宇宙(cakkavala)之內的色法是近,在宇宙之外的色法是遠。

  這是對色蘊的解釋。 叁、受蘊

  52 關于對受蘊等的解釋,在略去與上述相同的部份之後,我們應當只解釋還未討論過的。

  53 「任何受」(ya kaci vedana)<3-8>包含了四界的受。提及「樂受」(sukha vedana)<3-15>等是爲了指出已依「過去」等方式形容過的受的本質。于此,有身體的樂受,也有心的樂受;苦受也是如此。有心的不苦不樂受。但基于由眼淨色(等)組成之身才隱喻式說有身體的不苦不樂受。于此,一切的身受都是屬于欲界;同樣地,心的苦受也是如此 。【14】但心的樂受(悅受)則屬于叁界 ,而不苦不樂受則屬于四界。對于它的「過去」等方式,應根據「依相續」、「依剎那」等的各方面理解。

  54 于此,在同一個心路過程(vithi)、同一個速行(javana)、同一個定(samapatti;等至)的(受),以及取同一個目標生起的(受)依「相續」是現在(受)。在那之前的是過去,之後的是未來。

  55 「依剎那(khana)」:在(生起、住、壞滅)叁剎那裏,而且是介于過去時及未來時之間執行其作用的受是現在。在那之前的是過去,之後的是未來(見《清淨道論》第14章、節197)。于此,當知這是依照「依剎那」等而分別的「過去」等方式而作的解釋。

  56 對于粗及細的解釋,「不善受」(akusala vedana)<3-40>等被提及,以便指出「出生」的粗細;提及「苦受粗」(dukkhavedana olarika)<4-1>等(是爲了指出它的本質);提及「無定者之受」(asamapannassa vedana)(是爲了)依人(指出它);提及「有漏」(sasava)等是爲了指出世間與出世間的粗與細。

  57 于此,首先不善基于憂俱及是苦的果報而粗;善基于無憂及是樂的果報而細;無記(avyakata)基于「無致力」(nirussahatthena)及無果報而細。善與不善基于有果報而粗;無記則基于上述的原因而細。苦基于沒有滿足及苦而粗;樂基于滿足及樂而細;不苦不樂基于平靜及殊勝而細。樂與苦基于動搖及滲透而粗,因爲樂受動搖及滲透,而苦受也是如此。當樂生起時,它動搖、刺激、泛濫、壓擠及愉悅全身,就有如用一壺的涼水灑它。當苦受生起時,它就像是用一支熾熱的鐵叉刺入體內(參見《中部注》i 277),或像是外面受到火炬在燒。不苦不樂則基于上述的原因而細。無定者之受是粗,因爲它受到各式各樣的目標擾亂;有定者之受是細,因爲它只發生于一境相(ekatta-nimitta) 。有漏(之受)是粗,因爲它是諸漏生起的根本原因(hetu)。諸漏的産生(asavacara)【15】完全是粗的。無漏(之受)基于前述的原因而細。

  58 于此,有人可能不熟悉善叁法,也不熟悉受叁法 。(他說:)「我將保存善叁法」,但卻違反受叁法;(他說:)「我將保存受叁法」,但卻違反善叁法。另一人說:「我將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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