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兩種)叁法」,但卻違反不同的界地。第叁人則不違反它們。
59 怎樣呢?關于受叁法有提及:「樂與苦是粗,不苦不樂則是細。」第一個人排除這種解釋,而說:「並非一切的不苦不樂受是細的,因爲其中有善、不善與無記的。于此,善與不善的是粗,無記的則是細。爲什麼呢?因爲傳承在巴利聖典裏的善叁法。」如是,善叁法被保存,但受叁法卻被違背了。
60 關于善叁法有提及:「善與不善的是粗,無記的則是細。」這人排除這種解釋,而說:「並非一切的無記受是細的,因爲其中有樂、苦及不苦不樂受。爲什麼呢?因爲傳承在巴利聖典裏的受叁法。」如是,受叁法被保存,但善叁法卻被違背了。
61 但第叁人並沒有違反(任何一種);他依善叁法的善相(等)解釋粗細,也依受叁法的樂相(等)解釋粗細;在善叁法傳承下來之處他把受叁法置之不顧,而在受叁法傳承下來之處他把善叁法置之不顧。
62 關于善叁法有提及:「善與不善的是粗,無記的則是細。」于此,第二人說:「即使是出世間的善受也是粗的;即使是與雙五識俱生的(果報)受也是細的。」把平靜、殊勝的出世間受說爲粗,而把與雙五識相應的下等、遲純的無因受說爲細,他是(想:)「我將保存(兩種)叁法」,但卻違反不同界地的人。
63 但第叁人並沒有違反(它);他把這或那界地的善(受)和只屬于同一界地的果報(受)相連起來而作解釋。于此,這是其方法:欲界的善(受)是粗,而欲界的果報(受)是細【16】;色界、無色界及出世間界的善(受)是粗,而色界、無色界及出世間界(各自)的果報(受)是細。如此解釋它的人就沒有違反(它)。
64 但叁藏小龍長老(Tipitaka-Culanaga Mahathera)說:「關于不善,不應該提及粗細,因爲它完全是粗的。同樣地,關于出世間也不應該提及粗細,因爲它完全是細的。」他們引據這點而向小無畏長老(Culabhaya Mahathera)說:「那長老是這麼說的。」小無畏長老說:「關于阿毗達摩,在甚至是只有一個字或兩個字傳承下來的地方(見以下節160起),正等正覺者不曾在應當給予方法之處沒有給予方法,也不曾在應當成立方法之處沒有成立方法。但在此有些人四處(說):『我是導師』,而在不善方法面提出粗細之後,他感到後悔(kukkuccayati)。然而,甚至關于出世間法,正等正覺者也曾提及粗細。」如此說後,他引據此經:「『于此,尊者,進展辛苦、通達緩慢的行道由于辛苦及緩慢兩者而被稱爲下等』(《長部》iii 106;《增支部》ii 154)。」在此,這四種行道是把世間及出世間混合地解釋。
65 「而這或那」(tam tam va pana)<4-6>:于此,上述的方法當置之不顧,而應依這或那來解釋。因爲不善(受)有兩種,即貪俱和瞋俱 。于此,瞋俱的(受)是粗,而貪俱的則是細。瞋俱的也有兩種,即穩定的(niyata)及不穩定的。于此,穩定的是粗,不穩定的則是細。而當穩定的持久至一劫時即粗;沒有持久至一劫時則細。對于持久至一劫的,當它是沒受到慫恿的(asavkharika;無行)即是粗,而當它是有受到慫恿的(sasavkharika;有行)即是細。
66 貪俱的有兩種:(邪)見相應的及(邪)見不相應的。于此,(邪)見相應的是粗,而(邪)見不相應的則是細。而且,對于(邪)見相應的,若是穩定的即是粗,不穩定的則是細。當它是沒受到慫恿即是粗,而當它是有受到慫恿即是細。
67 簡而言之,關于不善,帶來許多果報的是粗,帶來少許果報的則是細;但關于善,帶來少許果報的是粗,帶來許多果報的則是細
68 關于四種善,欲界(kamavacara)的善是粗,色界(rupavacara)的善是細。那(色界善)也是粗,無色界(arupavacara)的善是細【17】。那也是粗,出世間(lokuttara)的善是細。這是先依不更分類的諸界的分析法。
69 但若再分類,欲界的(受)有叁種,即通過布施(dana)、持戒(sila)和禅修(bhavana)産生的(受)。于此,通過布施産生的是粗,通過持戒産生的則是細。那也是粗,而通過禅修産生的是細。那也有兩種:是有二因的(duhetuka)及擁有叁因的(tihetuka)。于此,二因的是粗,叁因的則是細。再者,叁因的也有兩種,即分爲有受到慫恿的及沒有受到慫恿的。于此,有受到慫恿是粗,沒有受到慫恿則是細。
70 對于色界善受,初禅的善受是粗,第二禅的善受是細……(第叁禅的善受是粗,)第四禅的善受是細。那也是粗,而空無邊處的善受是細。空無邊處的善受是粗……非想非非想處的善受是細。那也是粗,而與觀智俱生的是細。那也是粗,而與須陀洹道(sotapatti-magga)俱生的是細。那也是粗……與阿羅漢道俱生的是細。
71 對于四種果報(受),欲界的果報受是粗,色界的果報受是細。那也是粗……出世間果報受是細。如是,這是先不更分類的分析法。
72 但若再分類,欲界的果報(受)有無因的(ahetuka)及有因的。再者,有因的有二因的及叁因的。于此,無因的是粗,有因的則是細。而且,當它有二因時是粗,有叁因時是細。于此,同樣地,有受到慫恿是粗,沒有受到慫恿則是細。初禅的果報受是粗,第二禅的果報受是細……(第叁禅的果報受是粗,)第四禅的果報受是細。那也是粗……非想非非想處的果報受是細。那也是粗,而與須陀洹果(sotapatti-phala)俱生的果報受是細。那也是粗……與阿羅漢道果生的果報受是細。
73 對于叁種唯作(kiriya)(受),欲界的唯作受是粗,色界的唯作受是細。那也是粗,而無色界的唯作受是細。如是,這是先不更分類的分析法。
74 但若再分類,欲界的唯作受可再分爲無因的等等。于此,無因的唯作受【18】是粗,有因的唯作受則是細。而且,當它有二因時是粗,有叁因時是細。于此,同樣地,有受到慫恿是粗,沒有受到慫恿則是細。
75 初禅裏的唯作受是粗,第二禅的唯作受是細。那也是粗……第四禅裏的唯作受是細。那也是粗,而空無邊處的唯作受是細。那也是粗……非想非非想處裏的唯作受是細。
76 粗的是劣,細的則是勝。
77 在對于「遠與近」二法的解釋<4-18>,不善受基于相異及分離而遠于善受與無記受。對于一切詞,當如是理解「遠」。因爲即使叁個擁有善受的人和叁個擁有不善受(等)的人坐在同一張床上,然而他們的這些受還是基于相異及分離而(互相離得)遠的。對于擁有定者的受等的分析法也是如此。但不善(受)基于相同與類似而近于不善(受)。對于一切詞,當如是理解「近」。因爲即使擁有不善等受的衆人,一人生于欲界,一人生于色界,而另一人則生于無色界,但他們的受還是基于相同與類似而近。對于擁有善(等)受者的分析法也是如此。
78 「而這或那」(tam tam va pana)<5-6>:于此,上述的方法當置之不顧,而應依這或那來解釋。而如此解釋的人不應從遠再分出近,但應從近再分出遠。不善(受)有兩種,即貪俱的和瞋俱的。于此,貪俱的與貪俱的相近;它離瞋俱的遠。瞋俱的與瞋俱的相近;它離貪俱的遠。再者,穩定的瞋俱(受)與穩定的相近。當不穩定時也是如此。而通過跟隨在解釋「粗與細」二法時的一切分類,(即:)分爲「持久至一劫」、「沒有受到除恿及有受到除恿」及把貪俱(等)的分爲「邪見相應」(等),當知每一種【19】受只與那一種受相近,而離其他種受遠。
這是對受蘊的解釋。
四、想蘊
79 對于想蘊的解釋,「任何想」(ya kaci sabba)<5-9>包含了四界的想。
80 提及「眼觸生想」(cakkhu-samphassaja sabba)<5-16>等是爲了指出已依「過去」等方式形容過的想的本質。于此,從眼觸或在眼觸裏産生的想是「眼觸生想」。其除的也是如此。于此,首五個擁有眼淨色(cakkhu-pasada)等爲依處;意觸生(想)則可以「心所依處」爲依處或沒有依處(avatthuka)。一切都是屬于四界地之想。
81 在對于粗的說明裏,關于「撞擊觸生」(patigha-samphassaja)<6-2>,以「具撞擊」(sapatigha)的眼淨色(等)爲依處,且因爲具撞擊的顔色(等)而生起的「觸」被稱爲「撞擊觸」(patighasamphassa)。從那或在那當中産生的被稱爲「撞擊觸生」。「眼觸生想」……「身觸生想」是從依處的角度來看的想的名稱,而「色塵想」……「觸塵想」是從依處與所緣兩者的角度來看的想的名稱。但這是從依處與所緣兩者的角度來看的名稱。這被稱爲「撞擊觸生想」,因爲(它的)生起依靠具撞擊的依處,以及受到具撞擊的所緣刺激。而「意觸生」在隱喻式上也是這(指想)的名稱。因爲眼識被稱爲「意」(mano),而與它俱生的觸被稱爲「意觸」。從那意觸或在那意觸裏産生的是「意觸生」。同樣地,耳、鼻、舌與身識也都是「意」。與它們俱生的觸被稱爲「意觸」。從那意觸或在那意觸裏産生的是「意觸生」。
82 「增語觸生想」(adhivacana-samphassaja sabba)<6-2>在隱喻上也是它的名稱。因爲(受、行、識)叁名蘊向內互相面對(sayam pitthivattaka hutva),所以跟它們俱生的想即得了「增語觸生想」之名。但在明喻上,「阻礙觸生想」【20】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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