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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瑛大師文集—一般性弘法▪P5

  ..續本文上一頁爲唯一之方針。余今分作修身攝心二法,略示如下:

  修身須依佛製五戒之法。此法乃佛爲在家男女二衆所說。一殺戒:慈悲爲本,不殺生命。二盜戒:他人財物,不與不取。叁邪淫戒:夫妻之外,不犯邪色。四妄語戒:出言真實,不敢虛僞。五酒戒:酒能迷性,醉後招殃,故不能飲。此五戒法,可以包括國家一切法律。國民果能人人持五戒,則法院無案牍,監獄無犯人。諸位,請將獄中各人犯罪之事,推究起來,大約都是不持五戒所致,望此後大家發心,受持五戒,以修其身。

  攝心,古人有言:“心能造天堂,心能造地獄。”就在攝與不攝之分,攝之則衆善具,不攝則諸惡起。欲攝其心,須得其法。我佛還有一種至簡易至殊勝之法,可以收攝其心,令不放縱;即是發心念佛法門。但稱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句名號,念念相續,即可爲滅惡生善,離苦得樂之大因緣。此法甚難信,先當細心研究,罪惡之成,不出言行,言行之起,不離心念。我佛慈悲方便,觀察衆生起罪根源,皆由心念,故教人念佛。乃是以念止念,以一念佛之念,止絕一切惡念,惡念不生,惡言惡行,何自而立?則身口意叁業清淨,又名淨業法門。直接則挽救人心,間接則維持世道,可以補足政治法律之不及。諸位在監獄內,正好念佛。念佛要至誠懇切,念到一心不亂,雖在苦中,自然不覺痛苦。發願求生淨土,親近阿彌陀佛,則可永離叁界之牢獄,而免娑婆之衆苦,望各努力行之!信願行叁種資糧具足,則往生淨土必矣。請輾轉勸導幸甚幸甚!

  國民應盡天職

  今天圓瑛承貴團長相邀,到此演講,自愧學識粗淺,沒有甚麼好言論可以貢獻諸位,今日講題,定爲“國民應盡天職”。

  天職者,天然之職任也。國民生在宇宙之間,國家領土之內,則愛國一事,就是人之天職,無有一人,不負這種責任。古雲:“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必定有愛國心,方才可算得有國民資格,若無愛國心,則失國民資格。圓瑛雖居僧界,爲佛教之信徒,究竟同是國民一份子,所以當具愛國之心腸,時切愛民之觀念。當民國光複以後,國基未曾鞏固,政權不能統一,烽煙四起,民不聊生,乃作一聯雲:“愛國每垂憂國淚,感時深抱救時心。”然我既然爲僧,沒有甚麼能力,到底如何救國?如何救時呢?所以反覆叁思,民者,國之本也,民心既日積而日漓,則國勢當愈趨而愈下。若欲挽回國運,先當糾正人心;欲正民心,必本佛教心理革命之學說,革除種種弊惡之心,複歸諄善之心。民心正,天心順,國家自有和平希望。所以奔走各方,宣傳佛教大慈悲、大無畏、大無我之主義,使人人感覺可以促進和平之實現,此即圓瑛站在僧界地位,欲盡衛教愛國之天職。

  諸位挺身軍界,所負保民護國之天職,較諸其他人民爲更大。人民以軍隊爲保障國家,以軍隊爲幹城,所以人民有納稅之義務,國家有饷需之供給,俾得專其心,一其志,以盡保民護國之天職。圓瑛回閩,即聞貴團之訓練頗著令名,長官之教導,不遺余力;更兼貴團長在軍隊閱曆多年,經驗不少,志願訓練一種模範軍。故不惜種種犧牲,百般籌劃,衣履之得宜,飲食之適口,住處之設備,月饷之厚給,先謀諸位生活上之利益,然後進求達到人民國家之利益。這種用意,可謂盡美盡善。諸位若能各盡天職,仰副貴團長之願望,則不僅貴團幸甚!即社會國家亦幸甚矣!

  諸位常得長官之教導,何必圓瑛在此饒舌呢?因承貴團長之意,要圓瑛講些佛學,勸令諸位,本學佛修身之觀念,建保民護國之勳業。故今爲講大慈悲、大無畏、大無我叁種精神學。此叁者,乃是佛教大乘救世之學說。有人說佛教是消極的,是厭世的。這是未曾研究過佛學,隨聲附和之詞。不曉得佛菩薩大乘願行,完全是積極的,完全是救世的,爲軍人者,一定要學佛教這叁種精神學。

  第一、大慈悲之精神學。何謂慈悲?慈者,與人之樂;悲者,拔人之苦。大者,不分界限,無問親疏,不同世間父母之慈悲心。父母愛子,皆是慈悲之心,與以飽暖之樂,拔其饑寒之苦。然其範圍狹窄,不能普及。我佛菩薩運無緣慈,起同體悲,廣觀大地衆生之苦,即我之苦,百般營救,必使離苦得樂,于心始安。但有利益,無不興崇,其慈悲爲何如也!這種佛教大慈悲之精神,諸位負有軍人天職者,應當學的。如我國人民向受帝製之壓迫,軍閥之摧殘,受種種苦,失一切樂,爲軍人者,當運大慈悲,爲人民解除壓迫之苦,推翻帝製,打倒軍閥,享和平幸福之樂,這是盡軍人之天職。上節講者是爲黨爲國軍興時之天職,現今國家統一,戰事告終。

  如何是立身之天職呢?大凡人之有欲立身世上而無愧者,必須先正其心。欲正其心,首宜除去貪嗔癡慢之心,常存大慈悲心,方爲得立身之根本。貪字範圍很大,世間之人多爲貪心不足,到結果時,弄得“身敗名裂”。我們立身,第一、不可貪非義之財。財雖人人所愛,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義所當得者得之,義所不當得者,就是黃金盈前,不敢妄取,若使竊取強取,都爲非義;此喜得金,彼苦失金,即非慈悲心。第二、不可貪非禮之色。色雖人人所愛,然一夫一妻,世法所許,夫妻之外,他人妻女,他所守護,斷斷不可有非禮之舉動,或言詞調戲,引誘成奸;或強暴行爲,壓迫從事,令人失節受玷,此皆非慈悲心。第叁、不可貪虛榮之名。名雖人人所愛,然求名不如求實。倘無實行可錄,縱得虛名,其名不足貴,若有實行,在軍中勤勞服務,必爲長官同侶所共愛敬,雖然名位不高,其實際之資格,已轶駕虛名者之上。惟是從軍之人,先要認定從軍之目標在那裏,在圓瑛看來,其目標在乎“建功立業”,不在乎“升官求榮”。若徒貪虛榮,不重功業,令功業不得完成者,即非慈悲心。

  上說貪心當除已竟,今說嗔心亦不可起。嗔,是心中火,能燒功德林。吾人之心,猶如一片大地,起一念善心,心地上即植一株功德樹;起種種善心,即植許多功德樹,樹多成林,名爲功德林。一念嗔心起,八萬障門開。嗔火便能燒去功德林,故是嗔心宜除,無論同事之觸犯欺侮,長官之訓斥責罰,皆當忍受,不可鬥诤懷恨。若嗔心不除,即失慈悲之心。

  次,說傲慢之心,亦宜革除。慢本不善心,共有幾種不同。一、資格不及我者,對他則起慢心,看他不起,此爲“單慢”。二、資格與我相等者,亦起慢心,自高輕人,此爲“過慢”。叁、資格超勝與我者,亦起慢心,反以爲猶不若己,此爲“慢過慢”。在佛經裏,論“慢心”共有七種,除去上面叁種,更有“我慢”、“邪慢”、“增上慢”、“下劣易知足慢”。總之,這些不善心,皆當斷除。惟是軍隊之中,階級甚多,對前叁慢更宜注意。若資格好者,對在下之人不可輕慢,須本佛教大慈悲,一視同仁,百般體恤,時存愛下之心。若資格淺者,對在上官長,不可傲慢,須本佛教大慈悲,服從命令,勿令生惱,時懷敬上之意。果能在下者常敬其上,他日爲人之上,其下亦必敬之,此乃因果不易之理。倘在上者常敬其下,自然人心悅服,其下定能擁戴,上愛下敬,相習成風,則慢心全袪,一團之衆,猶如水乳和合,而保民護國之勳業,何難建樹呢!以上所講是爲大慈悲,更有大無畏,大無我二義。

  第二、大無畏之精神學。無畏者,無所怖畏,俗語說:就是“不怕”。大凡人有畏心,其志必怯,事業難成。心若無畏,其氣必壯,功業易建。人生所畏之事甚多,不能枚舉,求其最切近于己者,是人人無一不怕老病死叁事。怕老何故?以壯歲日遷,老景漸迫,精神昏昧,殆至不久于世。怕病何故?以四大(地、水、火、風解在後)失調,一身困苦,醫藥罔效,命在頃刻之間。怕死何故?以貪生怕死,人所同情,一息不來,永成千秋之別。以上所說叁事,究竟只是一事,怕老者爲死期將至,怕病者爲死相現前,就是一“怕死”而已。佛教所說大無畏者,不是不怕法律也,也不是不怕因果也,就是“不怕死”。而能“不怕死”者,是得“大無畏”也。

  法律不可不怕。以法律爲立國之本,一切人民皆依法律爲保障,故當視如神聖不可侵犯。即軍中之軍令紀律,亦複如是,均要遵奉。因果,亦不可不怕。世人多由不信因果,所以縱心造惡,而無忌憚,以致墮落。實在因果是世間不易之定理,作善因必招樂果,作惡因必招苦果,依因感果,無可改移。因是種子,果是收成,世人種甘蔗之種子,必得甜味,種苦瓜之種子,必得苦味,因果定然相符,斷無“種甘蔗結苦瓜,種苦瓜生甘蔗”之理。世人每說,“佛家創因果之說以惑人”此語實屬大錯。

  不知信因果者爲不惑,不信因果者,正是大惑。因果之說,不獨佛家有之,例如,儒雲:“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又雲:“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讵非因果之說乎?道家太上感應篇雲:“善惡之報,如影隨形,形直則影直,形彎則影曲。”以因果決定不離,故喻如形影。佛教則曰:“心能作天堂,心能作地獄。”此爲大乘正理之說,與世人所說生天堂墮地獄,其主權操在閻羅王者,大不相同。倘信閻羅王有這種特權,是謂迷信,而非正信。大乘正破此種迷信,佛說:天堂地獄皆由人心善惡所作成,人心善惡爲因,天堂地獄苦樂爲果,一切果報,不出因心,深信“因能感果”是謂正信,可以破除迷信。

  有人反指佛教爲迷信者,實枉屈之也。天堂樂果,所受福樂,自然思衣衣來,思食食來,所住宮殿,七寶合成,六塵境界,莊嚴美妙,五種神通,(天眼澈見,天耳遙聞,他心悉知,神足遠到,宿命不昧),一一具足。若不修十善,決定不能生天。十善不出身口意叁業。身叁業:不殺、不盜、不邪淫。口四業:不妄語、不绮語、不惡口、不兩舌。意叁業:不貪、不嗔、不癡。

  殺生之事,本是傷慈,然立身軍界,爲除暴安良,保民護國,奉有軍令,而與私意殺害者有別。若對私人份內,一定不可行。殺人爲因,必招人殺之果,如無故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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