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一切生。生極樂一土。即生一切諸佛國土也。一香一花。一聲一色。乃至受忏授記。摩頂垂手。一一無非全體法界。一一皆橫遍十方。豎窮叁際。莫不互遍互融。事事無礙也。故此念佛增上緣因。得生淨土。即名法界緣起正理。此專念彌陀。正所謂遍緣法界者也。若念西方。再念東方。南方。北方。下方。上方。皆非遍念。贊歎亦然。以未明理性。都屬偏念偏贊也。
《解》淺位人。便可決志專求。深位人。亦不必舍西方。而別求華藏。若謂西方是權。華藏是實。西方小。華藏大者。全墮衆生遍計執情。以不達權實一體。大小無性故也。
(講)此是誡勸。上中下根。皆可修持淨土。淺位人。未明理性者。便可決志念佛。專求往生。事念本不出法界外。若深位人。已明法界之理。念彌陀。即念諸佛。生極樂。即生十方。亦不必舍西方。別求華藏。西方亦不出自心。若謂西方是權。乃李長者華嚴合論之僞。于一心性中。分權分實。分小分大。全墮衆生遍計執情。妄生分別。以不達權實唯是一體。大小本來無性之故。權實大小。皆依他起性。依他如幻。故無性。依他不離圓成。故一體。以不達故。墮遍計執性。初略引經題竟。
丁二征釋經題
《經》舍利弗。于汝意雲何。何故名爲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講)此是勸信流通第二科。征釋名題。先征下釋。雲何何故。皆征問口氣。上諸佛勸信此經。經題共十六字。曰稱贊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有其名。必有其義。必須明了。方得受持。今佛自征。乃呼舍利弗。征問之曰。在汝之意。以爲雲何。何故此經。名一切諸佛所護念經耶。此只征下八字。以上半題稱贊不可思議功德。前文已經極顯。不必更釋故也。
《經》舍利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是經受持者。及聞諸佛名者。是諸善男子。善女人。皆爲一切諸佛之所護念。皆得不退轉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是故舍利弗。汝等皆當信受我語。及諸佛所說。
《解》此經獨诠無上心要。諸佛名字。並诠無上圓滿究竟萬德。故聞者皆爲諸佛護念。又。聞經受持。即執持名號。阿彌名號。諸佛所護念故。
(講)此釋護念。诠者顯也。經爲能诠。無上心要。諸佛名字。圓滿究竟萬德。叁爲所诠。○一無上心要。即能念之心性。此心爲諸佛之本源。萬法之理體。是第一義谛。無有何法。能加其上。故曰無上心要。○二諸佛名字。即所念彌陀名號。前雲。彌陀乃法界藏身。念彌陀一佛。即念一切諸佛。故曰諸佛名字。○叁並诠圓滿究竟萬德。既诠佛名。名以召德。諸佛之名。皆稱萬德洪名故。诠佛名。並诠顯萬德也。何爲圓滿究竟。諸佛因行圓滿。智德究竟。證般若德。斷德究竟。證解脫德。心性究竟。證法身德。叁德圓證。萬德畢具。故曰圓滿究竟萬德。
此叁德秘藏。爲諸佛共證。亦爲衆生同具。能念之心。所念所聞之佛名。皆不離叁德。故曰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是經受持者。及聞諸佛名者。聞必受持。故皆爲諸佛之所護念。
護者加護。令不退墮。念者愛念。令得增進。大本雲。“若不往昔修福慧。于此正法不能聞。已曾欽奉諸如來。故得因緣聞此義。”華嚴偈雲。“甯受地獄苦。得聞諸佛名。不願生天中。而不聞佛名。”是則聞是經受持者。及聞諸佛名者。皆有大善根大因緣。故得諸佛護念也。
又。聞經受持。即執持名號者。此經全示持名妙行。既受持是經。信願在懷。必執持名號。又。阿彌陀佛名號。具足萬德。爲諸佛所護念。故受持者。亦必爲諸佛護念也。
《解》問。但聞諸佛名。而未持經。亦得護念不退耶。
(講)此料簡。假設問答。于答處則明通局二義。自他二力。
《解》答。此義有局有通。占察謂。雜亂垢心。雖誦我名。而不爲聞。以不能生決定信解。但獲世間善報。不得廣大深妙利益。
(講)此義。即但聞佛名。而未持經之義。有通局之分。此明局義。局者不通也。占察。即占察善惡業報經。有謂雜亂垢心。雖誦我名。而不爲聞。雜亂指見惑思惑。紛雜混亂。于清淨心中。心水本淨。因見思而成垢濁。故名垢心。雖口誦佛名。而不爲聞慧。以不能生決定信解者。出其不爲聞慧所以。因其心水不清。定力不足。慧性不得現前。故不能生決定信解。雖誦佛名。但獲世間善報而已。不得廣大深妙。往生不退等利益。
《解》若到一行叁昧。則成廣大微妙行心。名得相似無生法忍。乃爲得聞十方佛名。
(講)一行叁昧。即念佛叁昧。又名一相叁昧。專念彌陀名號。名一行叁昧。即一心不亂。若到此叁昧。則見思惑空。能轉雜亂垢心。而成清淨廣大微妙行心。得入相似位。名得相似無生法忍。相似第一義谛。得第一義悉檀入理益。乃爲聞十方佛名。
《解》此亦應爾。故須聞已執持。至一心不亂。方爲聞諸佛名。蒙[諸]佛護念。此局義也。
(講)此。指此經。對彼占察經而言。亦應爾。即亦如是也。聞已信願執持。至事一心不亂。破我執。不爲見思所亂。至理一心不亂。破法執。不爲無明所亂。得成聞思修叁慧。方爲真聞佛名。得蒙諸佛護念。此約豎論局義也。
《解》通義者。諸佛慈悲。不可思議。名號功德。亦不可思議。故一聞佛名。不論有心無心。若信若否。皆成緣種。
(講)此明通義。通論十方諸佛。皆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此種慈悲。稱性而起。不可思議。而諸佛名號功德。亦不可思議。故一聞佛名。仗不思議力。故不論有心無心。若信若否。能得佛名。一曆耳根。皆成將來得度因緣之種子。
《解》況佛度衆生。不簡怨親。恒無疲倦。苟聞佛名。佛必護念。又何疑焉。
(講)此明佛心平等。佛度衆生。本廣大平等慈悲心。怨親一相。故不簡擇。平等而度脫之。恒常度生。無有疲倦。苟有人得聞佛名。佛必定能垂護念。佛佛皆然。此又何疑。
《解》然據金剛叁論。根熟菩薩。爲佛護念。位在別地圓住。蓋約自力。必入同生性。乃可護念。
(講)此明自他二力。先明自力之難。引金剛叁論爲證。此論乃無著天親二菩薩造。解釋金剛般若經叁論。○根熟菩薩。謂善根成熟。入正定聚。破一品無明。證一分法身。得念不退。位在別教初地。圓教初住。分證之位。此皆約自力斷惑。必入同生性。乃可得諸佛護念。○同生性。對異生性而言。如別教叁賢位。以未修中道觀智。而斷惑證理與聖位不同。故名異生性。若登初地。念不退。與圓初住觀智。斷惑證理皆同。念念流入薩婆若海。故名同生性。分證法身之理。乃可蒙佛護念也。
《解》今仗他力。故相似位。即蒙護念。乃至相似[位]以還。亦皆有通護[念]之義。下至一聞佛名。于同體法性。有資發力。亦得遠因。終不退也。
(講)此明他力之易。上文自力。是自修之力。此科他力。是他佛之力。現今聞佛名。仗他佛力。故在別教叁賢。圓教十信。相似位。即得蒙佛護念。此還約實行之力。念到事一心不亂。見思已空。往生方便土者。乃至相似以還。即相似位以前。觀行位。未到相似位。未斷見思。往坐同居土者。亦皆有通護之義。○下至一聞佛名。乃名字位。于同體法性。有資發力者。佛與衆生。本來同一法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故曰同體法性。一聞佛名。即有資熏種子。發起現行之力用。雖未能即得近果。亦得成遠因。終久得入不退也。
《解》阿耨多羅。此雲無上。叁藐叁菩提。此雲正等正覺。即大乘果覺也。
(講)上釋護念。此釋果覺。承上文善男女。聞經受持。及聞諸佛名者。不僅爲諸佛護念。人人皆得圓證叁不退。念念趣向佛果。妙覺之位也。
梵語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譯爲無上正等正覺。諸經皆存梵語。即五不翻中。順古不翻。此即圓教大乘佛果妙覺也。別教妙覺。尚不能當此稱。以其只破十二品無明。只齊圓教二行故也。
無上正等正覺之號。即超九界以獨尊。自覺。覺他。覺滿之佛。解釋此名。應從下以釋上。叁菩提。此雲正覺。佛稱正覺。超過六凡法界之不覺。或起妄覺。邪覺。而非正覺。○叁藐此雲正等。佛稱正等。超過二乘法界之不平等。而非正等。○阿耨多羅。此雲無上。佛稱無上。超過菩薩法界之有上。菩薩雖得正覺正等。只得稱叁藐叁菩提。以無明未盡。覺道未圓。即如圓教等覺菩薩。尚有一品生相無明未破。法身智斷。猶未究竟。如十四夜月。尚欠一分。祗得名有上士。不得名無上正等正覺。堪當此稱者。惟佛一人。叁覺圓。萬德具。超九界以獨尊。獨一無侶也。
《解》圓叁不退。乃一生成佛異名。故勸身子等。皆當信受。聞名功德如此。釋迦及十方諸佛。同所宣說。可不信乎。初勸信流通竟。
(講)正文。是故舍利弗。汝等皆當信受我語。及諸佛所說。是字指法之辭。指上文釋迦諸佛所說。聞經受持。及聞佛名。皆得圓證叁不退地。圓叁不退。乃一生成佛之異名。故勸身子等。皆當信解受持。
聞名功德。尚且如此。何況受持是經。一心念佛者。此爲釋迦及十方諸佛。異口同音之所宣說。豈可不信乎。初勸信流通竟。
丙二勸願流通
《經》舍利弗。若有人。已發願。今發願。當發願。欲生阿彌陀佛國者。是諸人等。皆得不退轉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于彼國土。若已生。若今生。若當生。是故舍利弗。諸善男子。善女人。若有信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解》已願已生。今願今生。當願當生。正顯(因)[依]信所發之願無虛也。非信。不能發願。非願。信亦不生。故雲。若有信者。應當發願。
(講)上科勸信。此科勸願。佛複告舍利弗雲。若有人發願欲生彼國。發願是自力。佛願接引是他力。會自他二力。故有願者。無一不生。皆得不退佛果也。○已願已生者。謂過去前哲。求生淨土。往生集中。四衆往生。不一而足。今願今生者。謂現今求生淨土之人。只要信願力行。臨命終時。心不顛倒。定蒙佛聖。接引往生。當願當生者。謂當來之世。若有人願生西方。一心念佛。彌陀悲願無盡。壽命無量。自然不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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