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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講義▪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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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雲何爲四。一者淨法。名爲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爲無明。叁者妄心。名爲業識。四者妄境界。所謂六塵。

  上雲阿梨耶識。能攝一切法。能生一切法。攝義前已廣說。下顯能生之義。淨法名真如者。即生滅門中之真如。以具叁義。一約自體。本來清淨。二約體相。以能內熏今染成淨。叁約用熏。以應機而成淨緣。故雲淨法也。染因名無明者。叁細六粗染法。皆以無明爲因也。妄心。總指業識及分別事識。今但言業識者。舉本該末也。妄境界。即事識所緣之六塵也。其中染法。具說叁種。由自性差別故。淨法唯一。以對染雖成熏義。體用無別故。一舉數列名竟。

  癸二熏習義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于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于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此明真妄互熏。以致因果長劫。相續不斷。先明無明熏真如。真如爲因。無明爲緣。熏成賴耶叁細染相。又業識爲因。境界爲緣。返熏賴耶心體。成六粗染相。足顯真如無相。隨熏妄現染相。又顯染法無有實體。並無返流之用。故但雲相。不雲體用也。此約隨流生滅門說。經雲如來藏。爲惡習因等。次明無明染法。本無淨業。由真如內熏。發起始覺之智。覺破生住異滅。四相夢念。而成菩提涅槃。二種常果。故有淨用。真如。即生滅門中本覺。故有熏義。此約返流生滅門說。經雲。由有如來藏故。能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也。二熏習之義竟。

  癸叁熏習相二 子一染法 二淨法 初中二 醜一略明 二廣辨

  雲何熏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于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熏習有二義。一習熏。二資熏。根本無明熏真如。爲習熏。業識返熏無明。增其不了。爲資熏。又現行心境。及諸惑相資。亦名資熏。以依真如法故六句。真如乃所依法體。無明爲能熏染因。能熏即以所依爲所熏。是謂根本無明熏習。動彼真如。則有業識之妄心譬如翳氣依淨眼而起。熏于淨眼。而成病眼。以此妄心。還資熏無明。增其不了。與真如法違。不覺念起。轉成能見之見分。現一切虛妄境界之相分。此即無明爲因。生叁細也。○以有境界緣故。還熏動八識心海。起諸識浪。緣念彼境。七識起念分別。相續不斷。六識取著計名。循名造業。依業感報。則受一切身心等苦。此即境界爲緣。長六粗也。一略明竟。

  寅二廣辨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增長念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

  先明境界熏習。上依業識返熏無明。故現境界。此即以境界資熏業識。令彼心海。起四粗轉識波浪。增長念者。即業識以境界資熏之力。增長事識中細分。智相相續相。法執分別念也。增長取者。增長事識中粗分。執取相計名字相。人我見愛煩惱也。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系苦故。

  次明染心資熏無明。一以業識資熏根本無明。增其太子。不能離念。迷于無相真如之理。所執法相不忘。能起轉現等相。令彼叁乘人。雖出叁界。離事識分段粗苦。猶受梨耶變易行苦。此苦通九界。今揀細異粗。故約離粗時說。二以分別事識。資熏無明。增長見愛煩惱。不了境界不實。則分別執取。起惑造業。隨業所系。受分段粗苦。故雲能受凡夫。業系苦故。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二者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

  後明無明熏習。一以根本無明。熏習真如。依不覺故心動。動則起業。生滅不生滅和合。成就阿梨耶業識等。二以根本所起。見思枝末無明。返熏心體。妄生執著。計我我所。循塵分別。成就分別事識。上文去。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一染法竟。

  大乘起信論講義卷上終

  大乘起信論講義卷下

  四明接待講寺佛教講習所圓瑛弘悟述

  子二淨法二 醜一略明 二廣辨

  雲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初二句征問。下答釋。真如法有二。一真如自體爲因。二真如所流教法爲緣。以此熏習因緣力故。則令衆生厭苦求樂。發心修行。舍染趣淨。得成淨業。此本熏也。

  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

  妄心受熏。能起厭求。即此厭求之心爲淨因。所起淨行爲淨緣。反熏真如。增其勢力。此新熏也。

  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此明淨熏功能。從因至果。階級次第也。自信己性者。即發起大乘正信。信有真如自性。此當十信位。知心妄動二句。了知一切境界。皆由一心妄動而有。其體本無。此當十解位。修遠離法者。是依解起行。修唯識尋思等比觀。此當行向位。以如實知下。當初地以上。稱真如實理而知。無有境界可得。證現量智。異前比觀也。種種方便。起隨順行。即十地位中。稱理所起之圓行。不取者。所取無相。不念者。能念不生。久遠即叁祇熏修也。上屬因地。下屬果地。無明滅。則根本無明盡也。心無有起者。以無明既滅。妄心亦盡也。境界隨滅者。以妄心既盡。妄境亦空也。即翻前叁種染熏。○因謂無明。緣謂境界。心相謂六染。俱滅皆盡。即前雲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複本心源。名得涅槃。起不思議業用。名自然業。至此真如出煩惱礙智礙也。一略明竟。

  醜二廣辨二 寅一明妄心熏習 二顯真如熏習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分別事識熏習。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隨力所能。以漸趣向無上道故。二者意熏習。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此明妄心資熏。成返流淨行。不同前妄心熏習。而受粗細二苦。其意最微。須當發明。問曰。妄心熏習不成染法。反成淨行者。何也。答曰。前雲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此是妄心。已受真如內熏之力所熏也。是謂本熏。複雲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真如。此熏習者。是已受熏之妄心。反熏真如也。是謂新熏。然能熏有粗細二義。故約人以彰頓漸。分別事識。即上意識。以此已受熏之意識。資持力故。發心修行。此依凡夫二乘。尚有分別法執。執心外實有境界。故雖厭生死苦。不了唯心道理。但隨自智力所能。作意修習。以不達本故。趣大菩提。疏而且遠。故曰漸。意熏習者。若就本論。意即業識。通論即前五意。諸菩薩以此已受熏之意。資持力故。發心修行。知一切法。唯是識量。發心勇猛。舍彼事識外計分別。直觀真如法性之理。法法皆真。法法皆如。以達本故。向大涅槃。親而且近。故曰速也。一明妄心熏習竟。

  寅二顯真如熏習 卯一標列 二辨相

  真如熏習義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自體相熏習。二者用熏習。

  自體相。自即本也。體。謂衆生本具。無漏法身理體。亦即正因佛性。相。謂自性本具。無漏功德之相。亦即稱性功德。此二俱屬真如。能爲衆生作內熏之因。用。謂法身業用。能爲衆生。作外熏助緣。一標列竟。

  卯二辨相二 辰一別釋 二合明 初中二 巳一體相 二用大 初又二 午一正顯 二除疑

  自體相熏習者。從無始世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此二義。恒常熏習。以有力故。能令衆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發心修行。

  此明真如內熏義。具無漏法者。謂不空本覺體中。具足無量性功德相。即此體相。名無漏法。有冥熏衆生作用。非物能了。故雲備有不思議業。此屬佛性。又非但能熏衆生妄心。令起厭求。成能觀智。亦能與彼觀智。作所觀境界性。此爲法性。依此二義下。顯熏功能。二義謂體相二大。或境智二法。常熏衆生有力故。能令起厭求心。自信己身。具有如來智慧德相。是心是佛。是心作佛。于是發心修行。一正顯竟。

  午二除疑二 未一問 二答

  問曰。若如是義者。一切衆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雲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若如是義。承上真如體相熏習。能令衆生自信真如。發心修行。則一切衆生。真如等具。自應等熏。雲何有信不信。無量差別。利根鈍根。前後差別耶。既同仗真如內熏。真如一性平等。衆生皆應。同時自知真如。起信生解。勤修法門。等入涅槃。不應有疑信利鈍之異也。一問竟

  未二答二 申一約無明厚薄 二約因緣具阙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無量無邊無明。從本已來自性差別。厚薄不同故。過恒沙等上煩惱。依無明起差別。我見愛染煩惱。依無明起差別。如是一切煩惱。依于無明所起。前後無量差別。唯如來能知故。

  答意以真如本來平等一性。但因無明內熏。自性差別。而有厚薄不同。依之所起煩惱。亦有粗細不一。細即恒沙上煩惱。粗即我見愛煩惱。二者俱依無明而起。細者前起。粗者後起。煩惱頭數。無量差別。唯佛能知。因此致令衆生。根機不等。故不得同時信解修證。此皆無明過咎。非真如不平等也。一約無明厚薄竟。

  申二約因緣具阙

  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辦。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

  下明因緣具阙不一。文有法喻合叁。法中因緣雙具。佛法有叁性。本具真如。爲正因佛性。經教善知識。而能助發正因。爲緣因佛性。因緣具足。方得開悟。成辦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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