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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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講義▪P11

  ..續本文上一頁爲了因佛性。如鑽木取火。火性喻本具正因。鑽取喻助發緣因。火出木燒。喻智斷了因。如木中雖有火性。若無人知。不假鑽取方便。火不能發。木不能燒。則因具緣阙。反言能燒無有是處。

  衆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若不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爲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

  下法合。此因具緣阙也。衆生雖有本具真如。正因佛性。能爲內熏之力。若不遇佛菩薩。知識開導。及真如所流教法。以爲助發之緣。則智不能顯。惑不能斷。反言能斷煩惱。證涅槃者。無是理也。

  若雖有外緣之力。而內淨法未有熏習力者。亦不能究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此緣具因阙也。雖有外緣熏力。若無明煩惱障厚故。內真如淨法。未有熏習勝力。亦不能究竟厭苦求樂也。文中內淨法未有熏習力句。非真如無熏力。乃障厚熏力不能敵。故衆生有有信無信。前後差別。不得一時也。

  若因, 緣具足者。所謂自有熏習之力。又爲諸佛菩薩等。慈悲願護故。能起厭苦之心。信有涅槃。修習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則值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此因緣雙具。謂內仗自性真如勝因。熏習之力。外又得諸佛菩薩勝緣。助發之力。故令厭生死苦。信有涅槃。此則從本覺真如。發始覺智。起厭求心。當信位修習出世善根。十信滿心。善根成熟。登叁賢位。則值諸佛菩薩。開示教誡。依教行道。得利益成法喜。趣向無上涅槃之道。一體相竟。

  巳二用大二 午一標列 二正釋

  用熏習者。即是衆生外緣之力。如是外緣。有無量義。略說二種。雲何爲二。一者差別緣。二者平等緣。

  用從體起。體即真如。生佛同具。在諸佛爲法身。在衆生爲本覺。由衆生有本覺。內熏發心之用。故感諸佛法身。外緣成就之用。上文不思議業用。及緣熏習鏡。皆諸佛已證法身。稱體起用。隨機示現。爲求道衆生。作外助緣。而有熏習之用。法身菩薩亦能。如是外緣無量。由能感之機無量。故所感之緣亦無量也。或從事識發心。則見隨類化身。爲差別緣。或從業識發心。則見受用報身。爲平等緣。各隨感而應也。一標列竟。

  午二正釋二 未一差別緣 二平等緣

  差別緣者。此人依于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于中若見若念。或爲眷屬。父母諸親。或爲給使。或爲知友。或爲怨家。或起四攝。

  此人指能感機。諸佛菩薩出外緣體。從初發意四句。乃能感機修行時。若見其身形。若念其功德也。下略示所感差別緣相。不出五種。一慈愛以攝之。二居卑以事之。叁同類以誘之。四現冤以拆之。五四攝以益之。此五即所見所念之緣相也。

  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衆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

  此總顯佛聖利生化用。皆從同體大悲心中。自在成就。以起大悲化用。爲衆生作外緣熏習之力。能令增長善根。見聞利益故。

  此緣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近緣。速得度故。二者遠緣。久遠得度故。是近遠二緣。分別複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增長行緣。二者受道緣。

  此就根熟不熟。開近遠二緣可知。就二緣中複開爲二。增長行者。能起施戒等方便行也。受道者。謂依前方便。正觀相應。即勝進也。一差別緣竟。

  未二平等緣

  平等緣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衆生。自然熏習。恒常不舍。以同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所謂衆生依于叁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諸佛菩薩。願度衆生。其心平等。以衆生乃諸佛心內衆生。故以同體智力。自然熏習。念念不舍。隨應下對機顯平等。隨衆生應見之身。應聞之法。而現作不思議業用。示生指十住以上諸菩薩。依于叁昧力。乃得平等而見諸佛報身。無量相好。悉皆無邊。離分齊相。若在散心。則不能見也。一別釋竟。

  辰二合明

  此體用熏習分別複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與用相應故。

  此合明能熏真如。體用平等。而所熏之機。有二差別。先明未相應位。凡小以意識熏。叁賢以五意熏。並未契真。但依信力而修。其爲行劣。未得無分別心者。無正體根本智。不能與法身體相應。未得自在業者。無證真後得智。不能與應化身用相應也。

  二者已相應。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此明已相應位。謂地上菩薩。已證平等法身之理。得無分別心。即如理智。能與真如體相應。與諸佛智用相應者。乃得如量智。與佛智相之身。大用相應也。唯依法力句。明其行勝。非如前位但依信力。此稱真如理而修。曰法力。八地以去真無功用行。任運熏真。任運滅妄。曰自然修行。叁熏習之相竟。

  癸四斷常二義

  複次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斷。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于未來。此義雲何。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斷。

  此總結染淨二熏斷常義。以染法違真。無始有終。淨法順理。則無始終。此義雲何下。征釋所以。由真如法。恒常熏習。起智斷惑。返染還淨。至金剛後心。破生相無明。妄心則滅。故染法有斷。妄心滅處。法身顯現。能起不思議業用。爲衆生作外熏之緣。前雲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衆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一釋生滅心法竟。

  壬二辨所示之義○上立義分中。雲是心生滅因緣相。前已釋竟。又雲能示摩诃衍自體相用故。至此乃釋。正釋大義。兼顯乘義。于中分二。

  癸一體相二大 二別解用大 初中二 子一總標二大名 二分釋二大義

  複次真如自體相者。標名可知

  子二分釋二大義二 醜一體大 二相大

  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恒。

  此明十法界。通以真如爲自體。迷悟共依。生佛平等。在聖不增。在凡不減。過去無始。未來無終。性自寂滅。畢竟常住。恒無斷絕。一體大竟。

  醜二相大二 寅一正明性德 二問答重辨

  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

  性自滿足。性即藏性。上文雲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漏性功德故。自體者。即真如自體。以此二字。冠六義之前。明相從體起。大智慧光明。即本覺智明。惑不能蔽。窺天鑒地。耀古騰今。遍照法界者。即實智照理。理無不徹。權智照事。事無不窮。真實識知者。鑒物忘緣。離顛倒見。了知萬法。唯是一心。自性清淨心者。即如來藏心。清淨本然。纖塵不立。離諸障垢。常樂我淨者。謂叁際不遷。衆苦不迫。二死不系。諸惑不染。清涼不變自在者。永離熱惱。常住寂滅。一切諸業。悉皆解脫。

  具足如是。過于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爲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如是指上性德。過于恒沙。謂德相無量也。真體相應曰不離。恒常相續曰不斷。平等一味曰不異。性相融通。理事交徹。一多無礙。染淨不乖。曰不思議。一切佛法。皆相大攝。乃至滿足無有所少者。極盡諸法之詞。以無法不含。無法不攝。故名如來藏。又真窮覺滿。萬德具足故。亦名如來法身。法身者。積聚法性之理。以爲身也。以是二名。足征相大。乃自體之相大也。一正明性德竟。

  寅二問答重辨二 卯一執體疑相難 二相不違體答

  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雲何複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

  此難由未達平等離相之旨。執真同妄。平等者。乃法法皆真。法法皆如。既無法不真。無法不如。則離一切虛妄相。非無稱性之功德也。

  卯二相不違體答二 辰一差即無差 二無差而差

  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雲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

  此答即體之相。相不異體。德相雖多。平等一味。唯是一如。譬依金成器。器器皆金。此義雲何下。釋成一切差別之相。皆從妄心分別而有。以無能分別之心。則離所分別之相。是故體相無二。○又以真如體性。本無分別。稱性功德。亦離分別之相。是無分別故。則無二也。

  辰二無差而差

  複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

  問既是無二。複以何義。上文得說如是差別之相。答因依業識。不覺爲因。生起恒沙染法。生滅之相。由始覺對治彼染。返流還淨。示有恒沙淨德。差別之相也。

  此雲何示。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于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

  初句問對染表示之相。下逐舉對顯。以諸法本來。唯是一心真如之理。實無虛妄心念。因有妄心。不覺依真而起。業相轉相。見諸境界。繼起粗相。乃有粗細染心。故說本末無明。對顯心性不起。即是本覺智明。

  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

  上句明妄見偏局。下對顯離見。則智照無遺。

  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

  此中四義。無對顯之文。例前可知。若心有動一句。貫下諸義。動則成妄。妄識倒知。曰非真識知。妄染無體。曰無有自性。妄法無常苦空無我不淨。曰非常非樂。非我非淨。妄惑熾然。曰熱惱。妄念遷流。曰衰變。妄業系縛。曰不自在。對顯若心不動。則離顛倒見。自性清淨。具足四德。清涼不變。得大自在也。

  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乃至二字。超略指廣之詞。真如本自不動。無差別相。但由妄心。動成恒沙染相。須知對治彼染。返流還淨。自有恒沙德相示現也。

  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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