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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悟人生 第十個故事▪P2

  ..續本文上一頁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不存在主宰人類命運的超自然的神。緣起十一義中的“無作者中文鍵盤”就指明了這一點。既然肯定“諸法因緣生”,當然不可能除了因緣而外,還有一個什麼造作者(造物主)。任何一個因,都由因而生,任何一個緣,都由緣而起。從時間來看,無始無終,從空間來看,無邊無際,不僅沒有神化的造物主、救世主,也沒有作爲宇宙本源的理性化的存在。“ 事必有因”,世間萬事萬物,皆受必然的因果律的支配,這就是第二義“有因生”。

  “離有情義”、“依他起義”、“無動作義”,這叁者說的就是“無我”。“有情”是梵語“薩埵”(Satta)的意譯。人和一切有情感反應的生命, 都叫做“有情”。在佛教看來,一切有情,都是由地、水、火、風、空、識——六種元素所構成的。地爲骨肉,水爲血液,火爲溫度,風爲呼吸,空爲組成身體的空隙,識爲種種意識反映,或叫精神活動。這是從生理說的。若從心理要素來說,有情的構成元素爲色(Rupa)、受(Vedana)、想(Sanna)、行(Sankhara)、識(Vinnana)總稱爲“五蘊”。色,指各種物質。它包括了眼、耳、鼻、舌、身(五根)和色、聲、香、味、觸(五境),這一切都屬于色,是感覺到的物質對象。受,是感受。想,是通過感受得到的印象和知覺。行,是思維,是一系列的身心活動。識,是了別,亦即判斷、推理、選擇。通過上述生理的、心理的兩方面的要素分析,說明任何有情,都是物質的和精神的兩種要素的聚合體(他沒有固定不變的永恒的主體),而任何要素,又都是刹那依緣而生,刹那依緣而滅,因此,找不到一個固定的獨立的“我”的存在。這是“無我”的重要理論依據。

  “無動作義”把因果關系解釋得更透徹了。即因與果相互之間不會有來去,果由因生,但不是因直接變爲果。比如:以甲燈之火,去點燃了乙燈之火,不是甲燈的火跑到了乙燈裏去,而是甲燈的火,引發了乙燈的火,乙燈自己燃起來了。這個道理實際上很深刻。同理,佛教講輪回,就不會講有一個靈魂從這一個有情的身體,轉投到另一個有情的胎中去。這正是從“無我”的根本之義引申而來的。

  “無常”,揭示了“法無自性”的根本定律,即宇宙中一切現象、一切事物都是此生則彼生,此滅則彼滅的互相依存關系,其間沒有永恒常久的獨立存在。那麼,任何事物,任何現象,它的性質當然是無常的,其表現就是“刹那生,刹那滅”。佛經中常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諸行,就是一切事物,一切現象,宇宙萬有。“行”,指出了一切事物、一切現象的遷移變化的動態,一切都在運動變化之中。“生滅”,就是“生、住、異、滅”的簡化。産生了,出現了,叫“生”。生了,必有其存在,有其作用,叫“住”。作用是變化的,存在時時變易,不斷的變異,叫“異”。存在不能永恒,變化的結果是消失,是死亡,叫“滅”。“刹那”“(Ksana)指極短的時間。在極短的時間中便具足生、住、異、滅的生滅過程。我們人的身體,由無數個細胞組成,這些細胞幾乎無時不在生住異滅的變化過程之中。人的一生,走完生、老、病、死的全過程,這一過程也是由無數個刹那相續而存在的。現代物理學告訴我們,小到原子、原子核,大到宇宙星球空間,無時無刻不在運動變化、裂變、異變、聚變、乃至蛻變(質變)之中。一個事物的生、住、異、滅,一個人的生、老、病、死,一個世界的成、住、壞、空,實際上都是無數個刹那刹那生滅相續的存在。世界上永恒不變的就是變,這就是“無常”的真谛。兩千五百多年前,人數處于怎樣的物質生活狀態?既沒有今天的各種科學儀器,亦沒有今天的科學分析與科學測試手段,而釋迦牟尼卻由他自身的證悟(內明),提出了“無常”、“無我”的偉大發現,這不是人類的最高智慧又是什麼?難怪愛因斯坦要感歎:“如果說有哪一個宗教可以應對于現代科學要求的話,那一定是佛教了。”

  宇宙間任何事物,任何事相,不論大小、多少、久暫,彼此之間,都是相連相通,無法分割的。他們互相聯系,相互依存,彼此互爲因緣。從一粒微塵可以看大千,從大千也可以看到微塵的彼此依存和相連。世間一切,皆由因緣所生,皆由因緣而起,永遠由于因緣的變化而變化。緣聚則聚,緣散則散,有聚有散,固屬生滅無常,卻又相續不斷。縱的方面望去,前往後來,前逝後起,因果相連,從無間斷。橫的方面看去,品類種種,無量差別,但雜然有序,因果不爽。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惡果。因與果相符,果與因相順。這一因果法則,在佛教稱爲“萬法皆空,因果不空”,雖叁世諸佛也不能加以改變。這就是“十一義”中的“因果相續無間斷義”、“種種因果品類別義”、因果更互相符順義“和”因果決定無雜亂義”。

  “十一義”中“無造物主、無我、無常、因果相續”這四個基本論點,實際上只是兩個核心——無常和無我。無常就是生滅相續,既包含了刹那生滅,也包含了因果相續。無我,就是沒有一個獨立的永恒不變的主宰,既沒有一身之內的主宰,也沒有宇宙萬有的主宰。所以,“無我”自然也包含了“無造物主”的含義。“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是佛教對宇宙間萬事萬物的總的解釋。

  《六十華嚴》卷十《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品》中有一首偈:

  世間非自作,

  亦複非他作。

  不知真實性,

  生死輪常轉。

  這首偈子指出了佛教所說的宇宙真理。人世間一切事物,宇宙間一切現象,是怎麼來的?怎麼形成的?有人說,他是自生的,一切現象是自發的,這就是“自作”;有人說,也許有一位萬能的造物主,或者叫超自然的神,是他造的,是由他主宰的,這就是“他作”。然而,佛的這首偈子,卻告訴我們:“世間非自作,亦複非他作。”世間的一切,不是憑空自生,憑空創造,也不是神的意志,神的主宰,而是需要內因外因,主觀條件和客觀條件的相互配合,彼此聯系,大到宇宙星空,小到個人心裏的一個念頭,莫不由因緣而生,因緣而起。如果不知道這一事物的真實性,那就不可能從生死輪回之中解脫出來了。

  《大智度論》卷二十六《釋初品中十八不共法》也有一首偈,把“無我”的般若智慧,作了最徹底的發揮。那偈說:

  若了知無我,

  有如是人者。

  聞有法不喜,

  無法亦不憂。

  既然萬法皆空,實相即空,那麼,“我”當然也是空。“我”是什麼?“我”是由身、心、環境叁種因緣聚合而成的。既然因緣也是空,緣起的自性也是空,那麼,“我”當然也是空。“我”是暫時的假相,並非永恒、真實持久的存在,那麼自然是“無我”。上面這首偈子說:如果已經了知無我的真理,有這樣一個了知者,明白者,聽到說“有”,不會喜形于色,聽到說“無”,也不會憂心忡忡;聽到說有什麼可得,不會歡天喜地,聽到說沒有什麼可得,也不會憂愁苦惱。這個偈裏的“法”指佛法。真正了知“無我”、獲得“無我”這一般若智慧的人,當然也是有法可聞或無法可聞也都沒有關系了。“聞有法不喜,無法亦不憂”。這是一種很高的境界。今天,宗教信仰自由,各地佛教寺院、道場,相繼恢複,佛教信衆也日益增多,但是,聽聞佛法的又有多少?有些人聽不到佛法,有些人不願聽聞佛法,有些人聽了聽不懂,有些人聽到的並非真正的佛法。所以,對于廣大的信衆來說,佛法難聞,聽聞佛法的因緣不易得。爲了適應信衆的需要,還是需要介紹佛法,廣爲說法。但是,,對于已經了知佛法、了知“無我”真義的人來說,有聞無聞,有法無法,又有什麼關系呢?

  佛家講究竟了義。“無常”“無我”再加“涅槃寂靜”就是佛教中著名的“叁法印”。叁法印就是究竟了義。曆來叁法印被公認爲佛法的核心。叁法印的基本理念,從諸行無常,悟入諸法無我,破斥“我”之執著。因此,四念處(觀心無常、觀法無我、觀身不淨、觀受是苦)、八正道(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乃至叁十七道品(略),都是從“緣起”法中來了證無我。在《阿含》系列中,經常見到釋迦世尊向我們開示諸行無常、苦、空、無我的教導。《雜阿含經》中說:“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觀。”可見,只有觀照、明了、體悟諸行之無常,諸法之無我,才能證得涅槃之寂靜。這是佛教的全部理論核心。與其後的中觀、唯識、禅宗、天臺宗、華嚴宗,都是同出一源。他們都是由此源而派出,各自對如何觀照,如何進入證悟,各自作出了更加具體、細密而說盡的系統化,形成了各自的修證體系罷了。在佛教傳播過程中,佛教的宗派既多,假借佛教之名去演說教法的也多。你說,他說,這樣說,那樣說,有時爲同一論題,爭論不休,互相指責,弄到後來,究竟誰是真正的佛法呢?叁法印就成爲鑒別和判斷誰是佛法和誰非佛法的標准。印,梵語是母陀羅(Mudra),即印玺、印鑒、印證之意。國王的玉玺當然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所以,法印也就成爲佛教正信、正法的權威性標志。叁法印,即“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究竟涅槃(或作“涅槃寂靜”)”。如果加上“有漏皆苦”,又稱之爲“四法印”。“漏”,就是煩惱。有煩惱,當然受煩惱之困擾與煎熬,所以有漏皆苦。在《雜阿含》叁百七十經中,佛言“無常者皆是苦”。諸行無常,則諸行也是苦,所以,“有漏皆苦”也可以含攝于“諸行無常”印中。這樣,我們多說“叁法印”,而不常用“四法印”,兩者實是相融相通的。

  緣起性空的思想,既貫通叁法印,亦涵括四聖谛。萬法刹那生滅,即是諸行無常;萬法無實自性,即是諸法無我;回歸事物本然狀態,即是涅槃寂靜。諸行無常,不能恒有,這是苦谛;于無常無我而又顛倒爲執常執我,這是集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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