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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心說識 第八章 計較與執著——遍計所執與諸法性空

  

第八章 計較與執著——遍計所執與諸法性空

  

一、遍計所執性

  

   在人世間,有很多紛爭的起因就是從計較“你多我少”、執著“你有我無”中引發了不少無謂的煩惱。

   舉世聞名的福特公司,有天爲一位領班在其退休前夕舉行送別會,當這位當了十九年領班的人起來致詞時,大家才發現到,領班的臉和公司經理的臉怎麼那麼像,不禁納悶在心。

   領班首先感謝大家這十幾年來對他的支持、照顧,接著又說:“從懂事到現在,小時候抱怨零用錢太少,計較衣服不夠新款,長大有了工作後,計較薪水太低,假期太少,我的一生就在這樣不斷的計較與抱怨中過了一大半。而我的弟弟,從不跟我爭執,只是埋頭做他自己的計劃,並細心檢查計劃是否周詳,計劃實現後在檢討缺失,怎樣才能更完美,從不把心思放在“得與失”上,更不會和人計較,就這樣他所作的計劃一個又一個地實現,他也從小職員成公司的經理。同在一家公司,由於我的心態和他不同,所以至今仍是一個領班。或許各位已經發現了,那位和我長得很像的經理也在此,他就是我弟弟,我沒什麼禮物給各位,只有把自己親身經曆的心路向大家報告。今後我還有一大段美好的人生,我也要好好地計劃一下如何來過這個不計較、不執著的人生……”全場此時響起一片掌聲……。

   看到別人開著名貴轎車很拉風地在路上行駛,而看看自己只有騎著噗噗作響的摩托車的份兒,心裏覺得不是滋味,不如人。但回頭看一看,還有人騎者腳踏車,或步行,甚至還有人滿頭大汗地推著一輛板車上山坡,看看自己此上雖不足,比下還有綽綽有馀。如果我們對世間上的一切,都能抱持知足的心理,不羨慕、不比較,幸福自然會常伴左右。

   星雲大師說:“一個有力量的人,他的價值觀是建立在對自己的肯定之上。沒有信心的人,才從外在的環境找尋自己的價值;當外境不如意時,起了比較、計較的心,痛苦也隨之而至。幸福的人,不從計較、比較上去貪求別人給予,而是肯定知足的奉獻人羣!

   在唯識學上,把分別計較,常起執著的心態稱爲遍計所執。

  

  

二、識的叁性、叁無性說

  

   凡是有爲法皆是因緣所生的假法,無一法能夠常住而實有。而我們從古至今,仍迷於這些因緣所生的假法,執著心外有實法,相信“海可枯,石可爛,此情永不變”的誓言是真的,追求富華富貴以爲擁有它即可享幸福人生。由於對人起實我,對境起實法的妄見,而永沈於生死苦海中,無法出離。慈悲偉大的佛陀,爲了要濟度衆生的虛妄執著,特地講說叁性、叁無性的中道,俾使衆生得以契悟——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叁性,就是叁種自性:遍計所執性、圓成實性。叁無性,是相無自性、生無自性、勝義無自性。

   人對宇宙萬有總相的認識是無止境的,人們只能從總體上去把握屬於被意識到的事物和外部各個方面的完整規律,從中悟出在於現象後面被意識遮蔽著的本質。爲了達到這個目的,唯識學從意識再現的事物入手,觀察其本質與現象之間互爲體用因果的關系,去實證體認真理、認識客觀存在的途經。識的運動和變化就在這個限度內去展開其“萬法以用顯體”的規律和方法。因此,作爲顯現意識的本質及其作用的識的叁性層次,本身必須具備著有自性與無自性的形式。《成唯識論》卷九說:

   即依此前所說叁性,立彼後說叁處無性,謂即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說密意言顯非了義。謂後二性,顯體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此即名爲遍計所執。爲除此執,故佛世尊於有及無總說無性。(《大正藏》卷叁十,四十八上)

   佛學把人的思想惟劃分爲兩上系統:一是可以借助概念的邏輯形式進行有意識的思惟;一是只能通過非概念的思想方式進行的無意識思惟。前謂:“了義”後謂“不了義”。把有意識之了義和無意識之不了義兩個系統的思惟,一起來把握即謂“無性”。此時,人的思想俱備著超意識的自主性、主觀性等的限製而獲得大自在,故說“佛世尊於有及無總說無性”。唯識學認爲,在思惟的領域內,無性是依有性而存在的,離開了意識的各種作用,人就無法進行思惟,也不存在無意識之思惟系統了,故說“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但由於人們僅習慣於在主體(實我)與客體(實法)互相作用下引起的有意識思惟活動,故佛學特開創依有意識而存在無意識的教法,而這只在不可思議的、非言說的思想實踐活動中才能夠實現,故說“密意說,非了義”。此中“相、生、勝義無性”,指的是,依識的遍計所執性而存在的觀念的本質,謂“相無性”;依識的依他起性而存在的思惟規律的本質,謂“生無性”;依識的圓成實性而存在的知識的本質,謂“勝義無性”。唯識學就通過識的叁自性的作用和叁無性的本質,來表達“無我”即“空”的思想,並以此去揭示人的思惟活動的奧秘。言意識作用下之思惟者“說有”,言無意識作用下之思惟者“談空”,空有皆不離識乃唯識理論思惟的一大特色。舍離遍計所執性之妄執、存依他起性之緣生,而證圓成實性之真性,從而悟入“諸法無自性”的理體以契合“中道實相”的妙理,這就是唯識學提出叁性叁無性說的目的所在。

  

  

叁、遍計所執的定義

  

   遍計的執性,梵語Parikalpita-svabh

  va。唯識叁自性之一。又被譯爲遍計所執相、分別性、妄相自性、妄計自性、虛妄分別相、虛妄分別名字相等。

   《解深密經》卷二<一切法相品>中雲:

   雲何諸法遍計所執相,

   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

   乃至唯令隨起言說。(《大正藏》卷十六,六九叁上)

   上段經文藏語的意譯如下:“所謂諸法的遍計所執相,由於僅是隨言說而起,若言諸法自性或差別,只不過是安立在名(namam)和假名(Samketa)表示上。換言之,各種現象的生起,是依因緣而生起,暫時假有無實休可得。吾輩凡夫對此幻象執著其爲實有而起分別心。這就是遍計所執相。《解深密經》又雲:

   若諸菩薩能於諸法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遍計所搪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無相之法。(《大正藏》卷十六,六九叁中)

   遍計所執性,遍計,就是周遍計度之意,是在意識上作種種推求的心理活動。指一般凡夫迷惑之妄心。所執性,指在迷心之前所妄現之我相、法相;心執著外界的現象爲實有,此當情現相(對著情境而起執著、著迷之相)即叫遍計所執性。其實萬法因緣生,何來真實之我、法?所謂,我、法,只是在迷惑心之前才有,並非真有。如在暗夜見麻繩,誤以爲蛇,蛇乃妄有,理上則無,是心外法,是故必須排除。“杯弓蛇影”的事人皆盡知,把弓箭之影誤認爲蛇,生起心病,這也就是遍計所執。又凡夫妄執萬象,認爲實物皆實有,而遍計一切法,是明顯的自以爲是,如俗雲:“一朝被蛇咬,叁年畏井繩”;如夜入空屋,妄執有鬼,基於妄執,無中生有,像空中華,在相上是虛幻不實在。這便是周遍計度,妄情所現在實我實法相,稱之爲遍計所執性。

   《唯識叁十頌》雲: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大正藏》卷叁十一,六十一)

   “遍”有種種的意思,如意識,有思惟、考察的種種行相如是周遍的生起計執,名爲遍計。如眼識見各式各樣的物相,耳識聽各式各樣的聲音……身識接觸各式各樣的體相,都全有遍計的作用。因遍緣一切境界,這個遍計心的品類衆多,不一,所以說爲“彼彼”。“種種物”指的是普遍被計較執著的境界。指的就是被我們妄執實有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這個遍計所執的自性本無自體,但當虛妄分別心,妄執這個無體之物時,當下也會有一些境界現前。如我們看戲時,明知劇中人物和情節是虛構不實,也常情不自禁地進入情況,隨著劇情的“悲歡離合”而情緒起伏不定。尤其是看到《紅樓夢》中,林黛玉的境遇時,不自覺地會爲共坎坷的命運,病弱的身體一掬同情之淚。其實哪一個是真實的呢,待戲終人散,什麼王公將相、美女、英雄一切都不存在。而當我們爲劇中人流淚、傷心、生氣時的心境就是一種遍計所執性。

   《成唯識論》卷八說:周遍計度,故說遍計,品類衆多,說爲彼彼。謂能虛妄分別,即由彼彼虛妄分別,遍計種種所遍計物。謂妄執蘊處界等,若我若法自性差別。此所妄執自性差別,總名遍計所執自性。(《大正藏》卷叁十一,四十五下)

   人的主觀精神活動是在意識的作用下進行的,它使人能夠在思想上預先構擬出活動成果的全貌,或者在想象中創造出來事物的樣式和它們獨具的尺度等等。這就是所謂的“周遍計度”。它反映出意識的改造能力,包括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由於在人的認識活動中存在著思想的主觀意向以及隨之形成的客觀內容兩方面因素的製約,使那些已經被意識到或者終將被意識到的種種現象,首先作爲經驗的感性的直觀映象展現在人們的面前。然而這類映象本身,可能存在著歪曲地表達了事物內部本質聯系的屬性,因此它直接反映到人的頭裏所形成的東西,就不可能准確地顯示出事物的真相,故說“謂能虛妄分別,即由彼彼虛妄分別,遍計種種所遍計物。”唯識學把這種虛妄分別的主觀映象稱爲“似外境”,它是與現實的“心外境”有一定差別的。這種差別不但來自主觀自身的認識差異性,而且來自主觀在反映客體時,客體自身的訊息差異性。這就如《成唯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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