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定義,它不需要依靠任何理由或想像。
佛教教導我們除非已親自“看清楚”,否則不要相信任何人、任何事。我們可以由下面的問題知道這個定義,爲什麼不要相信叁藏經典(Tipitaka)、不要相信導師、不要相信研究報告或傳說、不要相信常識、不要相信邏輯推理?這是幫助我們建立正見的原則,因爲所有盲目的相信是迷信,例如我們翻開叁藏經典,閱讀了幾頁,沒有經過思考,沒有經過試驗,沒有經過任何評論,便相信它,那就是對叁藏經典的迷信,這是佛陀所喝止的。
“相信導師”是指盲目地相信導師的每一句話,而沒有經過思考、試驗,親自去“看清楚”,這就是所謂的“相信導師”。
以此類推,“相信邏輯推理”是指學習使用前提,或熟練地運用前提作正確的推理,並且從這前提推論出結論。但這還是不夠的,也不可倚賴這類的推論。
請聽清楚這一點:以上的說法不是禁止我們去閱讀叁藏經典,去向導師求教,去聽研究報告和傳說,或去運用邏輯的推理。它的意思是:雖然我們會閱讀、會聽,但不要輕易接受以這些方式所提供的一切訊息,除非我們已深入地探討、思惟它,而有所領悟,直到親自“看清楚”它真的是如此爲止。
舉例來說,佛陀教導貪、瞋、癡是引起痛苦的原因,假如我們自己不熟悉貪、瞋、癡,就不能相信這個說法,如果我們相信,那就是迷信。但是當我們親自體驗貪、瞋、癡是怎麼一回事——當它在心中生起,我們就會像被火燒灼一樣痛苦,這就是所謂親自“看清楚”的“相信”。
在叁藏經典中,不論佛陀教導什麼,當讀到或聽到時,我們必須要研究、思考,直到“看清楚”爲止。假如我們還沒有“看清楚”,就勢必會重新回到推論,如果這樣,則不妨暫時放下,先相信和踐行已“看清楚”的部份,那就足夠了。不必害怕,逐漸地,我們就會愈來愈相信,且愈看愈清楚,這是佛陀所說非常盛行的噶拉瑪經教法。
如果你需要對外國人演講,請務必正確地解釋“不要相信”這句話,假如你解釋錯誤,就是冒犯了佛陀。不可相信叁藏經典,不可相信他是導師,不可相信研究報告或傳說,不可相信邏輯,隱藏其中的深義,我們必須去發現它。
立即相信就是迷信,佛陀曾如此堅定而明確地喝止,甚至縱使是如來所說的也不要相信,必須經過思考、試驗,直到“看清楚”時,我們才可相信。立即相信就是迷信,“看清楚”後再相信才是正信,這是佛教徒的“相信”。不要愚蠢地相信人、經典、推測或推論,而是要相信親自所“看清楚”的是什麼,這就是佛教所說的正信,身爲佛教徒的我們也要這樣相信。
[譯注一]在噶拉瑪經(Kalama Sutta)裏佛陀說:“不可因爲口口相傳就信以爲真;不可因爲奉行傳統就信以爲真;不可因爲轟動一時,流傳廣遠就信以爲真;不可因爲引經據典就信以爲真;不可因爲合乎邏輯就信以爲真;不可因爲符合先入爲主的觀念就信以爲真;不可因爲說者的威信就信以爲真;不可因爲他是導師就信以爲真。”
(12)我們以另一個角度來看:
“怎樣可以看出凡夫和真正佛弟子的心境有何高低之別?”
現在我們要注意的這個重點,將會在凡夫和真正佛弟子[譯注一]的心境有別方面,給我們一些看法。凡夫是指從來沒有成爲完全的佛弟子,且對真正的佛教一無所知的人。凡夫依循父母的信仰而成爲佛教徒,充其量只是符合記錄與注冊的“名字佛教徒”而已。這表示他一直是個凡夫。
現在,要成爲真正的佛弟子、聖人(ariyan),就必須對身旁種種事物具足正見,那種高度的知見遠超過凡夫所擁有的。佛陀幽默地說:“聖人和凡夫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泰本巴利藏第21冊,547頁)。例如在聖人的眼中或在聖戒裏,唱歌與哭泣是同樣的事,跳舞是瘋子滑稽的動作 ,開懷地笑是未成年兒童的行爲(泰本巴利藏第21冊,547頁)[譯注二]。
凡夫嘻嘻哈哈自得其樂唱歌、歡笑,不會覺得疲倦,但在聖戒中,唱歌被視同哭泣。假如我們見到一個人聲嘶力竭地唱歌、喊叫,在聖人的眼中看起來不僅與哭泣相同,它與哭泣更是出自相同的情緒。
至于跳舞,更是瘋子的行爲。當我們起舞時,如果稍加留意,我們必定至少有百分之十五[譯注叁]的瘋狂,否則就不會去做它,但我們不會以爲那是瘋子的行爲,因爲一般人都認爲它是快樂的事。
有些人喜歡笑[譯注四],笑是快樂的,即使沒有理由或適當時機,人還是常常笑。但在聖戒中,笑被認爲是未成年兒童的行爲,所以假如我們能笑得少一點,將會是一件好事,若完全不笑,那就更好了。
這例證顯示聖戒不同于凡夫的習俗,依照凡夫的習俗,唱歌、跳舞、歡笑,沒什麼大不了,且稀松平常;而在聖戒裏,則被視爲可憐的行爲,且與前面的評斷相同。有這種觀點的人,心境是高超的。
佛陀並沒有禁止我們去做上述的事情,只是要我們認識到行爲的表現方式有高或低的層次,因此不需去做不必要的事。當我們還不是聖人時,可能會想要嘗試較低的行爲方式,但假如真的去嘗試,我們將會明了:它偶爾使人快樂,但是到最後,我們會厭倦它。于是,我們可以自我提升到符合聖戒的聖人境界。
有些人不喜歡聽到戒律,他們擔心那會約束自己並導致痛苦。無論如何,嘗試控製自己不要隨著情緒走,在佛教中是個很重要的原則。調伏身心,使它們不會隨著情緒走,那並不是受苦,反之,它是克服苦的方法。我們必須找到一些方法以避免遭受自私或煩惱的壓迫,安住自己的心,不許煩惱引誘我們、主宰我們。當跳舞時,注意觀察有多少煩惱刺激、主宰我們,使我們在它們的控製之下,這是解脫自在嗎?
以上的討論,多少引發我們想到應該提升自己的地位,不要永遠只當凡夫,自願加入聖人的行列,就能擁有智慧,痛苦自然少。避免給自己製造無謂的困擾,也不要做徒勞無益的事,你將獲得如下的成果:從凡夫的階層提升爲真正的佛弟子,安住于聖戒之中。佛陀希望有更多人成爲聖人,別永遠只是凡夫俗子。
[譯注一]真正的佛弟子意指聖人。
[譯注二]四分律卷五十八:“於聖法律中,歌戲猶如哭,舞如狂者,戲笑似小兒。”(《大正藏》第22冊,998頁)
[譯注叁]此據泰文版。
[譯注四]此處所談的笑是指放逸的笑。
(13)在此我們要討論“道”,如果有人問及:
“由修行構成的“道”中,那一條是平常道,那一條是又快又短的捷徑?”
我們可能回答:“八正道”,那就是你已經聽過的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這些稱爲“八正道”,它是最有條理、最有系統的平常道,由戒、定、慧叁學組成,是爲無法走捷徑的人所設的“道”。它是正道,但在平常道的層次上修行,需要花較長的時間。
佛陀說當我們不再執取六根(ayatana)以及與六根相關的任何一種爲“自我”,那麼八正道將會在當下同時生起,這是重要的、基礎的法則。
首先,我們必須記住六根是眼、耳、鼻、舌、身、意,在六根中的每一根都有五個方面。例如眼根,第一是眼根本身;第二是色塵,它與眼根相接;第叁是眼識(rinnana),能知道色塵與眼根接;第四是觸(phassa),它是由眼識、眼根、色塵叁者和合而生;第五是受(redana),它是由接觸而生起的樂受或苦受,就是這五個方面。眼根有這五個方面,耳根也有五個方面,鼻根也有五個,舌、身、意根都是如此。
其中每一個都會導致我們失念,而執取它們爲“自我”。因爲我們能看到、能感覺,就會執取透過眼根而見、而知的“識”,驟然論斷它必定是“自我”。同樣地,我們執著眼識爲“我”,執著眼觸爲“我”,執著苦、樂受爲“我”。當優美的旋律飄進耳根,我們就執著對這旋律的知覺——耳識爲“我”;當美味送到舌根,我們可能就把對味道的知覺——舌識執著爲“我”。
六根中的每一根都有五個方面,一共有叁十個方面,其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被執著爲“我”,僅僅一天中,很容易就會産生無數次的“我”,我們一執著它,痛苦就産生了。這是錯誤的,也讓自己沈淪在苦聚中,而無法走上修行的道路。
無論如何,佛陀說認清一切不是“自我”而不執著,當下八正道就在我們心中,在那一刻就存在著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不執持六根當下就能生起八正道,這是佛陀認爲的捷徑。
在一次討論中,佛陀教導最快的捷徑——空(泰本巴利藏第14冊,523頁),不要執著眼、耳、鼻、舌、身、意爲“自我”,就能使八正道瞬間圓滿生起。假如我們不願意走捷徑,那麼我們就學戒、定、慧的八正道吧!從頭開始修習,慢慢地、漸次地走,但很多時間就這樣耗光了。如此我們會發現在佛教裏有一條平常道,也有一條又快又短的捷徑。
(14)“佛教所說的“業”是怎麼回事?”
許多西方人寫了很多談論佛教的書,他們對討論“業與再生”的篇章似乎很引以爲傲,但他們在每本書裏對這方面的解釋都十分錯誤。那些西方人公開解釋業(kamma)時,都說善業是好的,惡業是不好的,除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就再也沒有提到其他的了。這樣的說法正與每個宗教的教義相同,但這不是佛教所教導的業。
“再生”也是如此,他們一再強調,好像確實曾親眼見到正是那一個相同的“主體”再生。這種主張對佛陀所說沒有“人”及沒有“主體”存在的教導,作了不正確的說明。即使我現在坐在這裏,也沒有一個“自我”會被發現,如果沒有“人”存在,那有什麼會去死
什麼會再生
佛陀教導我們時時刻刻都要覺察沒有“主體”或“人”的存在,“生”只是一種假相。把自己的著作定名爲佛書的作者們,對“業與再生”解釋,通常錯得很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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