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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一智慧▪P4

  ..續本文上一頁  請密切注意業的問題,身爲佛教徒要說明它,必須討論業的止息,不象其他宗教只是討論業的本身和它的影響力,如果是佛陀的教法,必須討論業的止息。

  sabbakammakkhayam-patto,意思是一位成功止息所有業的人,佛陀教導業的止息就是貪(raga)、瞋(dosa)、癡(moha)的止息(泰本巴利藏第21冊,473頁)。這很容易記住,貪、瞋、癡的止息就是業的終止,那就是心中煩惱的止息。假如貪、瞋、癡不止息,業就不會止息,當貪、瞋、癡止息,舊業和新業就會止息,沒有造作現在的業,也沒有造作未來的新業,如此,過去、現在、未來的業就會止息,當一個人止息了貪、瞋、癡,業便止息了。必須如此解釋業,只有這樣說明業,才是佛教的說法。

  所以,我們發現了第叁種業,許多人只知道二種業——善業與惡業,他們還不知道什麼是第叁種業。佛陀稱第一種業爲黑業(black kamma)或惡業(euil kamma),第二種爲白業(white kamma)或善業(good kamma),還有一種業稱爲非黑非白業(neither-black-nor-white kamma),它可以止息黑業與白業,第叁種業就是能完全停止黑、白二業的工具(佛陀使用黑業、白業、非黑非白業等名詞)。這第叁種業是佛教的業,是符合佛教原則的業。就如前面所說,止息貪、瞋、癡就能止息業,如此第叁種業就是使貪、瞋、癡止息的業。換句話說,它就是八正道,當我們的行爲與修行符合于八正道時,那就是第叁種業,它不是黑業,也不是白業,它止息了黑業和白業,它超越于善惡業之上,是出世間(lokuttara)的。

  在西方人所著《業與再生》(Kamma and Rebirth)一書的篇章中,作者從來沒有討論到第叁種業,他們的理解完全錯誤,對經典所作的解釋根本不是佛教的。身爲佛教徒,就應該討論可以止息貪、瞋、癡第叁種業,那麼,包括黑業與白業的所有舊業都會止息。

  現在,讓我們多談一點第叁種業。在這方面,佛陀說:“透過自己無上的智慧,我已覺悟了“業””(泰本巴利藏第21冊,314頁)。這個顯然不同的第叁種業,不是從其他宗教得來,而是佛陀透過自己的智慧發現,然後將它教給衆生。所以我們必須謹記在心,第叁種業才是真正佛教對業的教導,如果要寫有關佛教“業與再生”的書籍,都應當以這樣正確的方法來寫,你們要仔細地研讀並且關心佛教如何解釋“業”的問題。

  我們可以在所有宗教裏,發現善業與惡業的說明,佛教裏也有,它告訴我們做善事是好的,做惡事是不好的,它們都教導著這同一件事。但佛陀說只造善業,並無法完全、絕對地滅除精神的痛苦,因爲人一直會被善業所迷且執著善業,換句話說,善業仍然會使人們不斷地在善趣的生死中打滾,它不是完全地止息、清涼、涅槃(nibbana)。

  (15)接下來,有件你們應該特別關心的事,請注意這個問題是:

  “一定得聽聞佛陀的法或佛陀親口說的法,才能止息痛苦嗎?”

  曾有人激烈地辯論:必須聽到佛陀親說的教法,我們才能真正了解佛法。但佛陀這樣說:“雖然有些人不曾聽聞佛法,也同樣可以走在正道上”(泰本巴利藏第21冊,461頁)。有些人雖然未從佛陀那裏聽到教法,卻仍能透過持續地反省、思惟、學習及恒久地觀察、修行,而走在正道上。

  所以,我們應當滿懷敬意地禮敬佛陀的清淨心——他沒有將“法”占爲己有,也沒有壟斷“法”。這件事看似微不足道,但其實非常重要。

  (16)“對某個教法,若生起是佛說或非佛說的懷疑時,我們應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佛陀設定一個檢核的原則:對照經典(Sutta)——法,來審查及判斷,並與毗奈耶(Vinaya)——律作比較。這個原則是建立在不相信任何人,或不以任何人爲權威的基礎上。

  若有人發表論述,自稱是從佛陀或一群博學的長老聽來的教法,並說用它來修行可以滅苦,如果我們對他的言論産生懷疑,佛陀說要用二種方式進行檢核:

  (一)對照經典以審查、判斷。經典是將各種不同的教誨予以系統化集成,它有明確的軌則,若某種說法不符合這個軌則,那麼就抛棄它。

  (二)與毗奈耶比較。毗奈耶是一種典範、准繩、明確的製度,若某種說法不符合這個製度,那麼就抛棄它。

  不要一聽聞就相信,例如某個比丘說這教法是我從佛陀那兒聽來的,或說是聽聞于僧團長老和博學的人,而他們都說這是輾轉從佛陀那兒聽來的。雖然如此,也請各位務必先起疑,並且去審查它,然後對照經典去判斷,它如法嗎?與毗奈耶比較,它如律嗎?

  這是個保障的工具,即使佛教延續了二千年、叁千年、五千年,甚至數千年、數萬年,假如這個原則一直保存使用,佛教或法、律將不會被毀滅或混淆。所以它是一個非常有用的原則,名叫“四大教法”[譯注一],這是佛陀設定以經和律作爲檢核根據的教導,他沒有提到阿毗達磨(Abhidhamma),只提出要以經典來審查、判斷,及與毗奈耶作比較。

  [譯注一]請參考巴宙譯,《南傳大般涅槃經》,55頁;《長阿含經》卷第叁,(《大正藏》)第一冊,17——18頁)。

  (17)現在我們來談談人,來看看我們自己。

  “佛陀如何描述後代的人?”

  在一次說法中,佛陀說:“現代(意指佛世直到現在的每個時代)的人喜歡在非法中尋歡作樂,過分貪婪且尋求邪說”(泰本巴利藏第21冊,496頁)。他們在非法中尋求歡樂,也就是說,受強烈的“自我”所左右;他們完全缺乏醒覺,任貪欲過度泛濫;因爲完全受控于煩惱,他們就尋求邪說——錯誤的法。

  二千多年前,佛陀就如此敘述,還使用“後代的人”這個詞。這些敘述所描寫的現象從世尊觀察時,一直延續到現代,在此,我們有責任看看身處現代的自己。今天我們不正是在非法中尋歡作樂、過度貪婪自私和尋求邪說嗎?你看到現代人顯然變得太離譜了!要是他們能根據佛陀所製的方式,過正道的生活,即使他們會由色、聲、香、味中獲得樂趣,也必然會自我警惕而不過度貪婪。這意思是:他們除了基本需要外,不會在色、聲、香、味、觸中過度尋求。

  “過度”就是超過需要,單單這個詞就已經是使目前世界顛覆、困擾和動蕩的原因。

  我曾讀過基督教的書,他們認爲一個人過度需求是有罪的,是個“罪人”。人只因所求多于所需,就被基督教當成罪人,而我們也許並不以爲自己是罪人,因我們認爲自己還不過份,也沒有什麼過分的啊!這個問題只能與忠于自己的人討論。

  在一則非常好的西藏寓言中描述著:所有的鳥兒聚集在一起,對“如何修行才能帶來快樂”的問題提出意見和看法,每種鳥說出自己的心意。最後,所有的鳥兒一致決議出根本原則:“我們不要尋求超過自己需要的糧食”。之後,他們要求所有出席者,除基本需要外,不要尋求更多糧食。

  我們應該想想“過度需求”,它不僅帶給自己痛苦和折磨,也是全世界其他人困擾的根源。好好地想一想吧!

  “尋求邪說”是指對某事認知錯誤,冀求不正當的事而不會感到害怕或慚愧,因爲煩惱占了優勢且壓倒一切,當人尋求邪說時,他自然與“法”對立,也就很難契入“法”。所以,我們若想解脫痛苦,就必須回歸于“法”。

  (18)現在我們該談談佛陀。我提出的問題是:

  “佛陀禮敬誰?”

  佛陀自己的答案是:“禮敬法,也禮敬如法如律的僧團。”(泰本巴利藏第21冊,27頁)。行止如律、修行如法就是具有如法如律的實質,佛陀因此禮敬“法”和如法如律的“僧團”。值得我們深思的是:佛陀也有禮敬的對象——“法”和行止如律、修行如法的“僧團”。

  這種禮敬可應用于現在泰國或世界各地,也就是我們必得禮敬“法”,連最尊貴的人(佛陀)都禮敬“戒律”和如法的“僧團”,我們當然也該如此。

  (19)“哪裏能找到佛陀?”佛陀說:“見法即見如來(Tathatata),未見法的人無法見如來。一個未見法的人,即使他緊抓如來的袈裟,也無法見到如來。”(泰本巴利藏第25冊,300頁)。

  這意思是佛陀不存在于色身,而存在于佛心中的德行——(法),必須先見到“法”,我們才可以說找到佛。

  當我們禮拜佛像,洞察佛像所象征的內涵當下,就超越佛身,看到佛心。進一步直透佛心所代表的德行——清淨、光明、寂靜、無執無著的“法”,也就是圓滿“空性”,那麼就可以說:我們找到佛了。

  (20)“此刻佛陀是否存在?”

  如果有人問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引用佛陀的這段話來回答:“阿難!在我入滅後,應把我爲你們建立的法和律,當作是你們的導師。”

  即使現在,我們仍依著“法”和“律”而解,而行,而證,可見佛陀仍然存在,這是佛陀入滅前所說的衆所皆知的一段話。請特別注意,它告訴我們:佛陀仍然存在。

  (21)“佛陀的業止息了嗎?”

  如果有人問這個問題,我們不要因太粗心或太輕率地回答而亵渎了佛陀。事實上,我們根本貶損不了佛陀,但我們的語言卻可能貶抑他的價值。佛陀的業已完全止息——“業盡”,他超越一切業,煩惱也已蕩然無余,正是這個事實成就他的德望,令他聲名遠播。

  聖人瞿昙已成爲Sabbakammakkhayam-patto,即是成功止息所有業的人,這個消息傳遍全印度,也遍及其他教派和宗教的擁護者,例如婆羅門波婆梨(Bavari)就派遣十六位上首弟子,向佛陀請法[譯注一]或考驗佛陀,因爲聖人瞿昙已止息所有業的消息,令當時的印度人充滿仰慕(泰本巴利藏第25冊,525頁)。佛陀成功止息所有業的德行傳到每個角落,人們對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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