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 请密切注意业的问题,身为佛教徒要说明它,必须讨论业的止息,不象其他宗教只是讨论业的本身和它的影响力,如果是佛陀的教法,必须讨论业的止息。
sabbakammakkhayam-patto,意思是一位成功止息所有业的人,佛陀教导业的止息就是贪(raga)、瞋(dosa)、痴(moha)的止息(泰本巴利藏第21册,473页)。这很容易记住,贪、瞋、痴的止息就是业的终止,那就是心中烦恼的止息。假如贪、瞋、痴不止息,业就不会止息,当贪、瞋、痴止息,旧业和新业就会止息,没有造作现在的业,也没有造作未来的新业,如此,过去、现在、未来的业就会止息,当一个人止息了贪、瞋、痴,业便止息了。必须如此解释业,只有这样说明业,才是佛教的说法。
所以,我们发现了第三种业,许多人只知道二种业——善业与恶业,他们还不知道什么是第三种业。佛陀称第一种业为黑业(black kamma)或恶业(euil kamma),第二种为白业(white kamma)或善业(good kamma),还有一种业称为非黑非白业(neither-black-nor-white kamma),它可以止息黑业与白业,第三种业就是能完全停止黑、白二业的工具(佛陀使用黑业、白业、非黑非白业等名词)。这第三种业是佛教的业,是符合佛教原则的业。就如前面所说,止息贪、瞋、痴就能止息业,如此第三种业就是使贪、瞋、痴止息的业。换句话说,它就是八正道,当我们的行为与修行符合于八正道时,那就是第三种业,它不是黑业,也不是白业,它止息了黑业和白业,它超越于善恶业之上,是出世间(lokuttara)的。
在西方人所著《业与再生》(Kamma and Rebirth)一书的篇章中,作者从来没有讨论到第三种业,他们的理解完全错误,对经典所作的解释根本不是佛教的。身为佛教徒,就应该讨论可以止息贪、瞋、痴第三种业,那么,包括黑业与白业的所有旧业都会止息。
现在,让我们多谈一点第三种业。在这方面,佛陀说:“透过自己无上的智慧,我已觉悟了“业””(泰本巴利藏第21册,314页)。这个显然不同的第三种业,不是从其他宗教得来,而是佛陀透过自己的智慧发现,然后将它教给众生。所以我们必须谨记在心,第三种业才是真正佛教对业的教导,如果要写有关佛教“业与再生”的书籍,都应当以这样正确的方法来写,你们要仔细地研读并且关心佛教如何解释“业”的问题。
我们可以在所有宗教里,发现善业与恶业的说明,佛教里也有,它告诉我们做善事是好的,做恶事是不好的,它们都教导着这同一件事。但佛陀说只造善业,并无法完全、绝对地灭除精神的痛苦,因为人一直会被善业所迷且执着善业,换句话说,善业仍然会使人们不断地在善趣的生死中打滚,它不是完全地止息、清凉、涅槃(nibbana)。
(15)接下来,有件你们应该特别关心的事,请注意这个问题是:
“一定得听闻佛陀的法或佛陀亲口说的法,才能止息痛苦吗?”
曾有人激烈地辩论:必须听到佛陀亲说的教法,我们才能真正了解佛法。但佛陀这样说:“虽然有些人不曾听闻佛法,也同样可以走在正道上”(泰本巴利藏第21册,461页)。有些人虽然未从佛陀那里听到教法,却仍能透过持续地反省、思惟、学习及恒久地观察、修行,而走在正道上。
所以,我们应当满怀敬意地礼敬佛陀的清净心——他没有将“法”占为己有,也没有垄断“法”。这件事看似微不足道,但其实非常重要。
(16)“对某个教法,若生起是佛说或非佛说的怀疑时,我们应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佛陀设定一个检核的原则:对照经典(Sutta)——法,来审查及判断,并与毗奈耶(Vinaya)——律作比较。这个原则是建立在不相信任何人,或不以任何人为权威的基础上。
若有人发表论述,自称是从佛陀或一群博学的长老听来的教法,并说用它来修行可以灭苦,如果我们对他的言论产生怀疑,佛陀说要用二种方式进行检核:
(一)对照经典以审查、判断。经典是将各种不同的教诲予以系统化集成,它有明确的轨则,若某种说法不符合这个轨则,那么就抛弃它。
(二)与毗奈耶比较。毗奈耶是一种典范、准绳、明确的制度,若某种说法不符合这个制度,那么就抛弃它。
不要一听闻就相信,例如某个比丘说这教法是我从佛陀那儿听来的,或说是听闻于僧团长老和博学的人,而他们都说这是辗转从佛陀那儿听来的。虽然如此,也请各位务必先起疑,并且去审查它,然后对照经典去判断,它如法吗?与毗奈耶比较,它如律吗?
这是个保障的工具,即使佛教延续了二千年、三千年、五千年,甚至数千年、数万年,假如这个原则一直保存使用,佛教或法、律将不会被毁灭或混淆。所以它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原则,名叫“四大教法”[译注一],这是佛陀设定以经和律作为检核根据的教导,他没有提到阿毗达磨(Abhidhamma),只提出要以经典来审查、判断,及与毗奈耶作比较。
[译注一]请参考巴宙译,《南传大般涅槃经》,55页;《长阿含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一册,17——18页)。
(17)现在我们来谈谈人,来看看我们自己。
“佛陀如何描述后代的人?”
在一次说法中,佛陀说:“现代(意指佛世直到现在的每个时代)的人喜欢在非法中寻欢作乐,过分贪婪且寻求邪说”(泰本巴利藏第21册,496页)。他们在非法中寻求欢乐,也就是说,受强烈的“自我”所左右;他们完全缺乏醒觉,任贪欲过度泛滥;因为完全受控于烦恼,他们就寻求邪说——错误的法。
二千多年前,佛陀就如此叙述,还使用“后代的人”这个词。这些叙述所描写的现象从世尊观察时,一直延续到现代,在此,我们有责任看看身处现代的自己。今天我们不正是在非法中寻欢作乐、过度贪婪自私和寻求邪说吗?你看到现代人显然变得太离谱了!要是他们能根据佛陀所制的方式,过正道的生活,即使他们会由色、声、香、味中获得乐趣,也必然会自我警惕而不过度贪婪。这意思是:他们除了基本需要外,不会在色、声、香、味、触中过度寻求。
“过度”就是超过需要,单单这个词就已经是使目前世界颠覆、困扰和动荡的原因。
我曾读过基督教的书,他们认为一个人过度需求是有罪的,是个“罪人”。人只因所求多于所需,就被基督教当成罪人,而我们也许并不以为自己是罪人,因我们认为自己还不过份,也没有什么过分的啊!这个问题只能与忠于自己的人讨论。
在一则非常好的西藏寓言中描述着:所有的鸟儿聚集在一起,对“如何修行才能带来快乐”的问题提出意见和看法,每种鸟说出自己的心意。最后,所有的鸟儿一致决议出根本原则:“我们不要寻求超过自己需要的粮食”。之后,他们要求所有出席者,除基本需要外,不要寻求更多粮食。
我们应该想想“过度需求”,它不仅带给自己痛苦和折磨,也是全世界其他人困扰的根源。好好地想一想吧!
“寻求邪说”是指对某事认知错误,冀求不正当的事而不会感到害怕或惭愧,因为烦恼占了优势且压倒一切,当人寻求邪说时,他自然与“法”对立,也就很难契入“法”。所以,我们若想解脱痛苦,就必须回归于“法”。
(18)现在我们该谈谈佛陀。我提出的问题是:
“佛陀礼敬谁?”
佛陀自己的答案是:“礼敬法,也礼敬如法如律的僧团。”(泰本巴利藏第21册,27页)。行止如律、修行如法就是具有如法如律的实质,佛陀因此礼敬“法”和如法如律的“僧团”。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佛陀也有礼敬的对象——“法”和行止如律、修行如法的“僧团”。
这种礼敬可应用于现在泰国或世界各地,也就是我们必得礼敬“法”,连最尊贵的人(佛陀)都礼敬“戒律”和如法的“僧团”,我们当然也该如此。
(19)“哪里能找到佛陀?”佛陀说:“见法即见如来(Tathatata),未见法的人无法见如来。一个未见法的人,即使他紧抓如来的袈裟,也无法见到如来。”(泰本巴利藏第25册,300页)。
这意思是佛陀不存在于色身,而存在于佛心中的德行——(法),必须先见到“法”,我们才可以说找到佛。
当我们礼拜佛像,洞察佛像所象征的内涵当下,就超越佛身,看到佛心。进一步直透佛心所代表的德行——清净、光明、寂静、无执无著的“法”,也就是圆满“空性”,那么就可以说:我们找到佛了。
(20)“此刻佛陀是否存在?”
如果有人问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引用佛陀的这段话来回答:“阿难!在我入灭后,应把我为你们建立的法和律,当作是你们的导师。”
即使现在,我们仍依着“法”和“律”而解,而行,而证,可见佛陀仍然存在,这是佛陀入灭前所说的众所皆知的一段话。请特别注意,它告诉我们:佛陀仍然存在。
(21)“佛陀的业止息了吗?”
如果有人问这个问题,我们不要因太粗心或太轻率地回答而亵渎了佛陀。事实上,我们根本贬损不了佛陀,但我们的语言却可能贬抑他的价值。佛陀的业已完全止息——“业尽”,他超越一切业,烦恼也已荡然无余,正是这个事实成就他的德望,令他声名远播。
圣人瞿昙已成为Sabbakammakkhayam-patto,即是成功止息所有业的人,这个消息传遍全印度,也遍及其他教派和宗教的拥护者,例如婆罗门波婆梨(Bavari)就派遣十六位上首弟子,向佛陀请法[译注一]或考验佛陀,因为圣人瞿昙已止息所有业的消息,令当时的印度人充满仰慕(泰本巴利藏第25册,525页)。佛陀成功止息所有业的德行传到每个角落,人们对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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