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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開心 第6章 “心”哲理與“識”的分析

  第6章 “心”哲理與“識”的分析

  ·叁界唯心

  ·心的特質與異名

  ·心識清淨、一切無礙

  ·第九識與第十識

  ·心識的作用

  ·心識的作用

  ·內變根身、外變器界之識

  一、叁界唯心

  接前一章“百法次第”之後,今將五位百法的第一位“心法”的內容組織作說明。

  所謂“心生種種法生,心滅種種法滅”,心生萬法,宇宙萬象由心而生,所以“心法”列爲首位。

  有位公司主管到工地,看到第一個工人就問:“你在做什麼?”工人很不耐煩的答:“你沒有看到我在做苦工,挑石子嗎?”又走到第二位工人面前仍問:“你在做什麼?”第二位工人答:“我爲了養家活口,只好來此做工。”雖沒有第一位那種心不甘情不願的神情,但卻是一副無奈何的神態。走到第叁位工人面前再問:“你在做什麼?”這位工人拭了一下汗水,放下挑石頭,微笑地說:“我正在參與一件大工程,這棟建築物蓋好之後,一想到裏面也有我的一份心血在內時,覺得很高興……。”一副與有榮焉,意興風發的神情。同樣的工作環境,同樣的時空,同樣的薪津,卻因心念的不同而産生叁種不同的心境。

  百法明門論主世親菩薩,爲使衆生明白“叁界唯心所造”,將整個宇宙人生的萬事萬物,歸納爲一百個法,欲使衆生清淨智慧去觀照、思惟、體證我法二空之理,而得大自在、大解脫之樂。前幾章已“略述”五位百法,今將進入“詳解”部分。將百法名數,按其次第(心法、心所地、色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爲法)之順序列出、詳加說明。

  二、心的特質與異名

  《大乘百法明門論》雲:

  第一、心法、略有八種——

  一、眼識;二、耳識;叁、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大正藏》第叁十一卷·八五五頁)

  名相釋義如下:

  (一)何謂“心法”

  心法又名“心王”,是有情衆生最主要的心理活動,具有成就萬法的能力,是百法中最重要之法,含有八種心理作用(亦即八識)。心法有六義,見前文“何謂一切法?”

  (二)何謂“略有八種”

  蕅益智旭大師的《百法直解》雲:

  心性離過絕非,尚不可名之爲一,雲何有八?若論相用,浩然無涯,今就有情分中,相用最顯著者,略有八種:

  ①依于眼根,了別色塵,名爲眼識。

  ②依于耳根,了別聲塵,名爲耳識。

  ③依于鼻根,了別香臭,名爲鼻識。

  ④依于舌根,了別滋味,名爲舌識。

  ⑤依于身根,了別痛、癢、寒、熱等觸,名爲身識。

  ⑥依于意根,遍了五塵,亦能分別落謝影子,亦能通緣過去、未來,名爲意識。

  ⑦意根從無始以來,內緣第八識之見分,虛妄執爲實我實法,故名爲末那識。

  ⑧阿賴耶識則喻如水,梵語阿賴耶,此翻爲藏,具有能藏、所藏、執藏叁義,若無此識,則根身是誰執受,器界是誰變現,一切喜惡,漏封鎖漏種是誰攝受。且如吾人疲倦熟睡、夢想俱無之時,前六轉識俱不現起,若無此識,豈不同于死人。既無夢無想仍非死人,驗知必有此第八識,與第七識微細我執仍自俱轉。然此第八識,決非實我實法,若是實我實法則應常無變易。而此識者乃從先世引業所招,名異熟果。既從業招,便非常住,又善業則感天人樂報,惡業則感叁塗苦報。往來六道,猶如車輪,變形易貌曾無一一,豈是實我實法哉。

  由上述引文可得知,“心法”無量無邊,心性無大小,不可以言語取,也非境物所可形之,因爲心的本體是“言語道斷,動念即乖”,所以當我們形容最高之真理爲“一真法界”或“一乘教法”時,以“一”來形之尚屬方便法,所以直解雲:“尚不可名爲一,雲何有八?”但要從無量無邊的心的作用理出個頭緒,所以將衆生心的作用中最爲顯著的舉出八種來,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八識”。

  關于“八識”的詳細解說請參照拙著《談心說識》。

  (叁)何謂“心與識”

  智旭(一五九九至一六五五)在《止觀法門述要》中雲:“大乘者,心性之異名也”,“心之體即是大乘”;《大乘起信論》也是以衆生心爲大乘的本體。可見“心”確是大乘的思想,可是追究大乘唯心思想的根源,則無疑是萌芽于小乘教中,如果排除小乘教,便無法認知大乘唯心的根源。

  佛教所說的“心識”和普通所說的心或心理學不一樣,所以在《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第七十二卷中雲:“問:諸契經中,說心意識,如是叁種,差別雲何?”長行解釋雲:“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爲識。”

  (《大正藏》第二十七卷·叁七一頁)

  一般人總把“心意識”混爲一談,其實心、意、識各自有其職司功能,所以《毗婆沙論》雲:“心意識叁、亦有差別,謂心是種族義,意是生門義,識是積聚義。”

  這是在說明“心”有集起之義,集諸法之種子,起諸法之現行,亦即第八阿賴耶識。

  “意”是指末那,第七識,恒審思量,此識是我執的根本識。“識”是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前六識而言,有“了別”之意,亦即主觀的心對客觀的境有明了分別之功能。

  關于心、意、識彼此間的關系,有首偈語可說明:

  兄弟八人一個癡、其中一個最伶俐

  五個門前做買賣、一個在家出主意

  這是在說明心的八個作用(亦即八識)的譬喻。“五個門前做買賣”指的是打前鋒的五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又稱五表識,是我們的五種感官作用。

  人之所以會有煩惱,也就是因爲心識有此八種作用,五種感覺器官,要吃好的、聽好的、睡好的,內心又不欲別人比自己強,自私、執著、無明,皆由此心起。但去除煩惱、證悟菩提妙果也是這個“心”。所以《六祖壇經》雲:

  “但淨本心,使六識出六門,于六塵中無染無雜、來去自由、通用無滯、即般若叁昧自在解脫。”

  世人因爲對心識的力量、對心識的曆程不解,所以總是向外尋求,祈求神明或上帝保護,或設法擁有大量財、權利,以便鞏固自己,他們逃避面對自己的心靈情境,所以事事求諸于外力。若能體會《增一阿含經》所言:“一切法者只是一法,心是一法,生一切法。”把自己從物欲的桎梏中解脫出來,在恬淡不貪婪,不虛僞、誠實、真摯;在盡力發拙自己的潛能、性向及稟賦下,實現自己,始能創造精進、朝氣蓬勃的生活。

  從吾人對于自我心識的了解與否,將會形成兩種價值導向。或在文化上形成人文和感性兩種文化差異;或在生活上造成覺者和迷者的異趣;或是在品格上形成君子和小人的殊途,或在心境上演變成菩提和煩惱的不同。

  因此不解佛法而自尋煩惱者,其境況猶如墜水之人,不識水性,必急忙求援,全力猛撲,而沈溺愈甚;懂佛法而不受六塵所束縛者,如墜水者,熟識水性,不急不忙,悠然浮起,終免于難,從容而登彼岸,這也就是菩提心般若智慧的實踐。

  所以迷與覺不離自心,經世濟國之業人人能行,不分行業,不分大小。只要自淨本心,不起染者,功在社會、利益人群而不執著,無擁有之念,則佛法與世法可相互融攝。如《壇經》雲:“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

  (四)何謂“心的特質”

  前文提到佛教所說的“心識”和普通一般人所謂的“心”不同,現就“心”的幾個特質略述如下:

  ①心是超越形相的一種作用。它開始進行作用時,即形成“時間”,而開始擴展時,則形成“空間”。有了時間、空間之後即形成現象世界。因“心”超越時空,故能大小相融、一多相即而無礙。這是心的超越性。“心”又有一種“內在性”而相即于一切事物,因“心體”雖無形無相,但能顯現一切相,有形無形,相即相融,形成一心法界的世界觀。佛陀在菩提樹下所悟的平等覺性,其根本立場在此。

  ②心的作用是無常的。無形無相的心,時刻都在變化。不管是白天或睡覺的心都是在起作用,永不停止。因此大自然界(客觀的世界)及吾人意識的世界,都在變化,所以說諸行無常。

  ③心的本質是無我。外在的世界與內在的心雖遷流變化,但所謂“一心”、“生命”,並非有一個常住的實體,換言之,心雖有活動性,但無固定的本體可提。因爲心和世界,皆是五蘊的因緣和合相,皆是因緣法,因緣所結合的現象是假有、暫時,而且各有不同,例如:“一水四見”。故從固緣法,欲覺一常住不變的實體,究竟是不可得。所以“中論”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卻是空”,故言:諸法無我,後來大乘佛教的中觀思想即由此而演變開展。

  ④心有一種自己統一的特性。無我或空觀是由于否定所有是固定的觀念,進入主客未分的無差別界(此境是因緣法的核心),而以成立最高積極的統一爲目的,這個最高的積極統一,叫“一心”。我們每一個人、每一件事物的存在,一朵花、一本書,都有它自己的積極統一,這是萬物一切有情無情的根本傾向。一切現象,都以“自己”爲立場,來統一自己以外的一切現象。從小的“自己”到無限大的“大我”,都是這種自己統一或自己中心的傾向。

  因此,由各不相同的自己所看的世界,當然亦各不相同,同時,有此自己統一的傾向,世界也才能夠變成有統一的具體現象,否則這個世界,就不會如此有系統地具體存在。《雜阿含經》雲:“心拘引世間,其心爲一法,能製禦世間”,也就是表示其自己統一的世界觀。

  ⑤心有自己開展的特性。心的當體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境界,故雲“法界一相”。這個一心的境界,不可提取,但可體會,如欲體會此境須舍“固執”以無我無常的心情來吟味,即可獲得。不過如由理論方面來看,這種積極的統一(一心)是要開顯“空”的內容,所以說:“空即是緣起,緣起即是空”。從外表看“心”好像是寂靜的樣子,但在內涵上卻是“活動性”或“躍動性”的,因此“一心”仍不能停止在“無差別”的狀態,倒要從無差別的狀態開展差別的世界出來。所謂:“一心生萬法”,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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