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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女性觀(永明法師)▪P18

  ..續本文上一頁因舍女成男子形

  計于諸法無合、無散、無本、本際空靜,虛空無合無散,一切諸法悉如虛空,當以何因轉于女像成男子乎!所以者何

  是爲如來之所頒宣第一教法。」

  ⒆見⒄。

  ⒇見⒂。

  (21)見⑥。

  (22)見⒃。

  (23)見⒀。

  (24)見⒂。

  (25)見⒅。

  (26)見⑤。

  (27)見⑨。

  (28)見⒁。

  (29)<妙慧童女會>(大正一一·五四八下——五四九上)。

  (30)《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大正一二·五二四下)。

  (31)《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大正一七·九一五上)。

  (32)《妙法蓮華經》(大正九·叁五中)。

  (33)同(32)(大正九。叁五下)。

  (34)同(33)。

  (35)《佛說超日明叁昧經》(大正一五·五四○上——中)。

  (36)同(35)(大正一五·五四一中)。

  (37)同(35)(大正一五·五四二上)。

  (38)《佛說超日明叁昧經》卷下(大正一五·五四二上)。 

  (39)《海龍王經》卷叁,<女寶錦受決品>第十四(大正一五·一四九中)。

  (40)同(39)(大正一五·一四九下)。

  (41)同(39)(大正一五·一五○中_——下)。

  (42)<勝鬘夫人會>第四十八(大正一一·六七叁上中)。

  (43)《勝鬢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大正一二·二二○下)。

  (44)《大方等無想經》(大正一二·一一○七上)。

  (45)《大方等無想經》卷第四(大正一二·一○九八上)。

  (46)《雜阿含經》卷第十一(大正二·七叁下——七五下)。

  (47)《妙法蓮華經》卷第四(大正九·叁四下——叁五上)。

  (48)同(47)(大正九·叁六上)。

  (49)《佛說須摩提菩薩經》(大正一二·八一上——中)。

  (50)《佛說阿阇贳王女阿術達菩薩經》(大正一二·八九上)。

  (51)<女寶錦受決品>第十四(大正一五·一四九中——一五○下)。

  (52)<勝鬉夫人會>第四十八(大正一一·六七二下——六七叁中)。

  (53)同(47)(大正九·叁五下)。

  (54)《初期大乘佛教的起源與開展》,印順法師,八○七頁,臺北正聞出版社,民國七十一年。

  (55)《阿閦佛國經》卷上(大正一一·七五五下——七五六上) 。

  (56)同(55)(大正一一·七五六上——中)。

  (57)同(55)(大正一一·七五六中)。

  (58)《無量壽經》(大正一二·二六八)。

  (59)《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經》(大正一四·四○五)。

  (60)《觀無量壽佛經》(大正一二·叁四○下——叁四六中)。

  (61)《順權方便經》卷下(大正一四·九二七中)。

  (62)同(61)。

  (63)《樂璎珞莊嚴方便品經》(大正一四·九叁○下——九叁九中)。

  (64)《佛說阿阇贳王女阿術達菩薩經》(大正一二·八八下)。

  (65)《大寶積經》卷九十九,<無畏德菩薩會>第叁十叁(大正一一·五五○中——五○五五下)。

  (66)《中阿含經》卷第叁十叁,《釋問經》(大正一·六叁四中)。

  (67)《佛說腹中女聽經》(大正一四·九一四下)。

  (68)同(67)。

  (69)《佛說轉女身經》(大正一四·九一八下——九二○下)。

  (70)《大寶積經》卷第一百一十一,<淨信童女會>第四十(大正一一·六二六)。

  (71)同(69)(大正一四·九一八下)。

  (72)《諸佛要集經》卷下(大正一七·七六叁上)。

  (73)《諸佛要集經》卷下(大正一七·七六九下)。

  (74)《須摩提菩薩經》(大正一二·七八上)。

  (75)《離垢施女經》(大正一二·九六下)。

  (76)《須摩提菩薩經》(大正一二·七七下)。

  (77)《長者女菴提遮師子吼了義經》(大正一四·九六四上)。

  (78)《清淨毗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八○中——下)。

  (79)《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五十八(大正九·七六九上)。

  (80)善財參訪的善知識,晉譯本、唐譯本,及四十卷本,人數與次第,都是一致的。不過晚出的四十卷本末,附有烏茶(Odra)國王奉獻《華嚴經》書,明說五十五聖者善知識。一般傳說爲五十叁參,那是省去了再見文殊師利的第二次,及推介善知識而沒有說法的遍友(Visvamitra)。梵本經名Ca.n.da vyuha,在「普賢行願贊」末,列舉五十二位善知識,那是沒有第十七位普眼(SamantanCtra)長者,合有德(Srimati)童女與德生(Srsambhava)童子爲一,及省去文殊的第二次。

  見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一一二一頁,臺北正聞出版社,民國七十一年。

  (81)《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四十七(大正九·六九八中——下)。

  (82)《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四十八(大正九·七○二)。

  (83)見(82)(大正九·七○五)。

  (84)《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四十九(大正九·七一一——七一二上)。

  (85)《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五十(大正九·七一五——七一六中)。

  (86)見(85)(大正九·七一六下——七一七中)。

  (87)《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五十六(大正九·七五五中——七五六下)。

  (88)《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五十七(大正九·七六一下——七六五上)。

  (89)見(88)(大正九·七六五上——中)。

  (90)見(88)(大正九·七六六中——下)。

  (91)見(88)(大正九·七六七中)。

  (92)《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叁—一四(大正二四·五九中——六四下)。

  (93)《佛說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大正一二·二九○)。

  (94)《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大正一二·一八六)。

  (95)《佛說決定毗尼經》(大正一二·叁七)。

  (96)<寶髻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五七中)。

  (97)《佛說如幻叁昧經》(大正一二·叁五七)。

  (98)《郁迦羅越菩薩行經》(大正一二·二叁)。

  (99)<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四二)。

  (100)《佛說維摩诘經》(大正一四·五一九)。  

  (101)《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正九·七一八下,大正一○·叁六六下)。

  (102)《正法華經》(大正九·一二八下)。

  (103)《正法華經》(大正九·一二九)。

  (104)《妙法蓮華經》(大正九·五六下——五七中)。

  (105)《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大正二四·二一一中)。

  (106)《大乘莊嚴經論》卷十叁(大正叁一·六六一上)。

  (107)《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印順法師,四八八——四八九頁,臺北正聞出版社,民國七十一年。

  (108)《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卷四(大正八·四四叁下)。

  (109)《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大正八·六七中)。

  (110)《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叁○下)。

  (111)《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卷下(大正八·七四七中——七四八上)。

  (112)《勝鬘經講記》,演培法師,二六——二八頁,臺北正聞出版社,民國七十叁年。

  (113)《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大正一二·二一七中——下)。

  (114)見(113)(大正一二·二二一上)。

  (115)見(113)(大正一二·二二○下)。

  (116)《阿阇贳王女阿術達菩薩經》(大正一二·八五下——八六中)。

  (117)《長者女菴提遮師子吼了義經》(大正一四·九六四下)。

  (118)《大寶積經》卷第九十九,<無畏德菩薩會>第叁十二(大正一一·五五二中),本經內容與《阿阇贳王女阿術達菩薩經》類同。

  (119)《順權方便經》(大正一四·九二四上)。

  (120)同(63)。

  (121)同(116)(大正一二·八四)。

  (122)見(117)(大正一四·九六叁中——下)。

  (123)見(116)(大正一二·八七中——八八上)。

  (124)《印度通史》,R.C.Majumdar, H.C.Raychaudhuri.Kalikinkar Datta原著,李志夫譯,叁○九頁,臺北國立編譯館,民國七十年。

  

  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平等性的佛教女性觀

  十九世紀中葉,男女平等的思想,在西方文明社會似已成爲一般趨勢,殊不知遠在二千五百多年前,印度之釋迦牟尼佛業已疾呼男女平等;婦女被允許加入僧團時起,佛教婦女即已獲得了平等自由權!

  吠陀時代以降,印度婦女處于不平等的社會,無論是生活條件、婚姻、教育、前途之發展等,都備受歧視,而這些情況,卻也一時無法立即而有效的獲得改善。佛陀感于印度社會婦女之有待救濟,不忍女性終古長夜,因而倡導適應時代的方便敦法,寓平等真義于其中,俾逐漸加以格化,提高女性地位,以暢達盡正覺的本懷。例如:

  ㈠普及女性教育:

   ⑴爲婦女說法不分貴賤貧富。

   ⑵糾舉女身種種之過患,引導婦女自身的覺醒。

   ⑶僧團中比丘尼之教誡,生活教育之規範。

  這些做法都使得婦女在人格及知識上獲得了提升的機會。

  ㈡婚姻的和諧:

  ⑴夫婦彼此互敬互愛。

  ⑵男女彼此尊重,遵守相同的道德標准。

  ㈢女性智慧的肯定:

  佛陀認爲男女的智慧是平等的,皆可證果成佛。因而允許婦女加入僧團,打破當時印度宗教界不許女性出家的鐵則,是佛陀保障婦女,倡導女權的決心與證明。

  以小乘佛教而言,似有排斥女性之說,但不妨視之爲佛教的權宜之說,非究竟之談。所以大乘《法華經》,稱小乘爲「譬喻化城」①,亦即小乘只是方便假設的化城,而非目的之處,真正欲至之所是男女均能證得的佛乘。因此大乘說修功德、智慧,男女是一致的。如《寶積經》中的<勝鬘會>、<妙慧童女會>②、<恒河上優婆夷會>③等;《大集經》中的<寶女品>;《華嚴經》中善財童子參訪的善知識中有休舍優婆夷、師子奮迅比丘尼、淫女……,以及《法華經》的龍女、《維摩诘經》的天女等,在在都顯示了大乘佛教中的女性,是與男衆平等的。其次,立于大乘佛法的平等上說,男女都應荷擔佛法,如勝鬘夫人說法,即開顯了男女平等的真義。又大乘佛教對婦女問題也備加關注,爲使婦女身心獲得解脫,于是有種種淨土學說之提出。觀世音菩薩救苦救難慈悲思想的敷演,更是婦女慈悲美德的象徵與鼓勵。

  第二節今日臺灣佛教女性概況及應有的體認與實踐

  臺灣的佛教界,女衆一向活躍,人數約占全部信衆叁分之二強。女衆可以出家爲比丘尼,接受教育,自由建寺;可以講經說法,傳戒爲師;其地位和男衆比丘一樣,可以收徒收孫,經營經忏香火,尤其女衆道場的法會,參加的信徒遠比男衆道場的還多。有些寺裏,女衆的地位甚至遠超過男衆。以信女而言,多數是護持佛法,恭敬叁寶,弘揚佛教的。例如,張清揚居士,護持佛教,不遺余力,曾搶救僧伽于囹圄之中,大作師子吼于混沌亂世,是臺灣佛教開拓初期的護法長城。葉曼居士,在一九八五年召開的佛教徒友誼會,以卓越的表現,贏得各國代表的贊賞,當選了該會的副主席,爲佛教、國家做了極爲成功的國際聯誼。

  現代佛教的興揚與發展,婦女扮演了推舟掌舵的重要角色,對佛教的護持弘宣有著巨大的貢獻。婦女和佛教關系是密切的,因而婦女本于佛法平等的體認與實踐,應發揚下列女性的特質,爲家庭、社會的和諧,佛教的發展,繼續奉獻一分心力。

  ㈠端正心行以持家

  婦女之所以爲人愛敬,在于心行的端正,而非僅于形貌的姣好,因此婦女應重新诠釋《六方禮經》、《玉耶女經》,使適合現代化的社會,以賢淑的婦德使家庭和樂,培養菩提幼苗,匡正社會風氣,提升婦女品格。

  ㈡以慈悲服務社會

  婦女之道,慈悲爲首。觀世音菩薩現女相,就是以慈悲爲女性的象徵德性。佛教婦女除健全家庭外,更應該發揮慈悲的特質,參與社會各種善事義舉,熱心從事施診、育幼、養老等慈善工作,造福社會人羣。

  ㈢以智慧弘法利生

  佛教婦女人才輩出,婦女們應充分運用智慧,從事教育,培養菩提幼苗;發展佛教文化紮根事業,著書立說:大作師子吼,宣揚佛法;甚或接受專業訓練,透過各種途徑,撒布佛教種子于各地,以今日的辛勞播種,孕育明日佛教茁壯、豐碩的成果。

  本著佛教平等的特性,今日佛教的女性應循著前人軌範,在現代佛教史上留下劃時代的一筆!

  注釋:

  ①《妙法蓮華經》(大正九·二二——二七中)。

  ②<妙慧童女會>(大正一一·五四七中——五四九中)。

  ③<恒河上優婆夷會>(大正一一·五四九中——五五○中)。

  (選自佛光出版社出版·永明法師著《佛教的女性觀》)

  

《佛教的女性觀(永明法師)》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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