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揚陳那《集量論》六章的要義,是討論佛家邏輯的作品。這樣作品,章次的安排應按照自然次序,便于依照次序開展邏輯主要問題的討論。照一般習慣是先論知覺,次論推理,後論推論式。但法稱的《量釋論》的章次的安排卻出乎常規,這令人感到奇異,也和法稱自己的第二第叁部著作不一樣。例如他的《量決定論》、《正理一滴論》這兩部節錄性論著的章次安排是和一般自然次序一樣的,首先一章論知覺,其次二章論推理和推論式,這和陳那的著作比較相一致。《量釋論》章次的安排是把推理放在第一章,第二論知識的真實性,第叁論感官的知覺,第四論推論式。這樣次序似乎是倒置的。再如法稱《量釋論》第二章論知識的真實性的一整章,如果只包含注釋陳那《集量論》開頭那個頌的話,那末,把論知識的真實性放在第一章是更應該的。我們知道,陳那《集量論》一開頭的歸敬偈頌,是表示對佛陀的禮贊,把佛陀稱爲“具體表現的邏輯”Embodied Logic(Pramāna-bhuta),這樣的內容如放在第一章處理,則整個大乘佛陀論,所有關于論絕對的、遍知者的存在的證明也都放在這個項目之下來討論是比較合適的。
這部著作如以論述知識的真實性這章開始,以及論及遍知者的存在開始,然後轉到知覺、推理和推論式的討論,在安排次序上是較符合讀者的要求的。
法稱《量釋論》的章次是從推理開始,把知識的真實性一章置于推理與知覺之間,把感官的知覺放在第叁位來處理,以及把推理用其他的兩章從推論式分離開來。這不僅違反了印度哲學的全部結構的習慣,而且違反了要討論的問題的性質。也正由于如此,産生了後代意識上的分歧,也是自然的。首先是反映印度的和我國西藏的邏輯學家們的注意和爭論,有的認爲把《量釋論》原來各章次序;改變成爲自然的次序,有的主張保持傳統的次序。伏士特裏考夫對法稱《量釋論》章次安排的原因作如下的看法外,並對這部論第二章“知識的真實性”也提出了他的看法[附注5]。
一、關于維護傳統次序所依據的事實,不外是如此:法稱本人只寫了推理這一章的注疏而逝世,他本人由第一章開始注疏,這是很自然的,其他各章的注疏由他的門人帝釋慧去寫。
二、更值得注意的即是:“知識的真實性”(佛陀論Buddhology)的宗教部分是否爲法稱寫的,寫在什麼時期這個問題。知識的真實性的宗教部分可能不是法稱寫的。因爲法稱在《成他相續論》中曾經最強調和最清楚地表示了他的意見。他認爲被稱爲絕對的無所不知的佛陀是一個隱喻的實在。這是時間空間和經驗以外的東西。而我們的邏輯知識是限于經驗的,所以我們既不能想也不能說出關于它的任何肯定的事情。我們既不能斷定、也不能否認它的存在。因此,如果佛陀論是法稱寫的,這一章必定是法稱最早期的,是當他在自在軍門下學習時開始著作的。
對第二個問題,伏士特裏考夫認爲法稱後期的思想發展,是一個轉變。這個轉變如果不是他宗教信念上的轉變,就是他所采取的方法上的轉變。因此法稱在他成熟的年齡,放棄了注疏第一章的想法,而把關于知覺這一章交給帝釋慧去寫,而法稱自己只寫了推理這一章,因爲這是最難的一章。
四 爲法稱著作注疏的幾個學派
由于爲法稱的邏輯著作而作注疏的人很多,而這些注疏又成爲後世龐大注疏文獻的起點。成爲在佛典注疏文獻上是最龐大的一種。我國西藏的譯文所保存法稱一系的著述中,如果根據注疏工作所指導的原則和見解的不同來劃分,可分爲語言學派、克什米爾或哲學的學派和宗教學派的叁個派別。
1.語言學派的注疏家——這個學派的開創人是帝釋慧。它是一個語言學的解釋的學派。它的目的在于用語言正確地處理注疏原文的直接意義,而不是把其中深邃的含義加以注疏者自己的理解來闡述的。在帝釋慧之後屬于這學派的人物有他的弟子和追隨者釋迦菩提Sākya-buddhi。釋迦菩提的注疏保存在藏文中。普拉巴菩提PrabhāLuddhi或許亦有這類的注疏,但他的著述已經遺失了。他們都只注疏《量釋論》這部論,其余的《量決定論》和《正理一滴論》都未曾注意。關于後幾部論的注疏是由律天Vinitadeva注疏的。他在注疏著述中援用了與帝釋慧相同的簡煉的直譯主義的方法。在西藏的作者中宗喀巴Tso-khapa 1357—1419的弟子蓋大普Khai-dub,應該也是屬于這一學派在西藏的繼承者。
2.克什米爾或哲學的學派的注疏家——這個學派根據它的主要活動的國家來命名,稱爲克什米爾學派Cashmerian school。根據它在哲學上主要的傾向來區分,可稱之爲批判學派。這個學派的注疏家們,都不單純地滿足于法稱著作原文的直接意義,而爭取探討它的更進一層深邃的哲學。據這個學派思想意識認爲作爲絕對存在和絕對知識的一個化身的佛陀,也即大乘佛陀Mahāyānistic Buddha是一個隱喻的實在,所以我們不論是用一種肯定的或用一種否定的方法都不能認識他《量釋論》並非其他,只是關于陳那的《集量論》一部詳盡的注疏,而《集量論》則是一部純粹邏輯的論著。他們尤重視後者在開頭表示歸敬佛陀的偈頌裏所提到了的大乘佛陀的偉大品質,而且把他和純粹邏輯等同起來看待。它們認爲這只是虔誠感情的一種宗教哲學傳統的表現。這學派的目的是要發掘陳那和法稱體系高深哲學的內容,把它看作是邏輯認識論的一種批判的體系,企圖把這個體系由發展、改進而成爲完善性。
這一學派的創始人是法上Dharmottara(約760—830),雖非克什米爾人而講學活動則在克什米爾。這個學派的積極成員經常是婆羅門種姓。法上一系,傳到我國西藏後,受到研究邏輯的學者們的尊重,被譽爲非常尖銳的辯論者。雖然他不是法稱直接的弟子,但他在繼承法稱邏輯學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因爲法上的注疏不僅能體現自己的深思,也能發表自己獨立的看法,而且在重要題目上能成功地運用了新穎的公式來表述。但達納那塔在西藏佛教曆史著作中竟沒有提起法上的自傳;或許因爲法上的活動範圍限在克什米爾。《克什米爾年鑒》載:公元八百年左右當耶必大Jayāpida國王夢中看見“一個太陽從西方升起”,他就邀請法上到克什米爾去訪問。九世紀的瓦迦拍米出拉Yācaspatimira引用法上的著述好幾次。從而得知法上也應是公元八百年左右的人物。
法上沒有給法稱主要的而且是第一部的著作《量釋論》作注疏,卻爲法稱的《量決定論》和《正理一滴論》作出了詳盡的、被後人稱爲“大疏”和“小疏”注疏。甚至對《量釋論》各章次序的問題也沒有引起法上的注意。法上在繼承法稱的邏輯上,但猛烈地攻擊他的前輩律天的關于《正理一滴論》的注疏。律天原是第一字派的一個追隨者。法上除了以上兩部著作而外,還著了有關邏輯和認識論的特殊問題四種其他小部的著作。[附注6]
著名的克什米爾詩歌藝術作家,婆羅門種姓阿難陀瓦哈那A nandavardhana曾經著了法上的《量決定論注》Pramāna-vinicaya-tikā的補充注解,但這部著作尚未被發現。
克什米爾派婆羅門種姓建那那司利Ja<621016aa>a-sri也作了法上的《量決定論注》的補充注疏。保存在我國藏譯丹珠爾的文獻中。最後有一位婆羅門善加難難陀ankarānanda綽號“大婆羅門”的,從事于一個規模很大的、考慮包羅宏富的關于《量釋論》的注疏,不幸他沒有全部完成。現存的部分雖只包含第一章的注疏(按傳統的次序)而且連這一章的注疏也沒有全部完成,但在丹珠爾藏文中已是占有四卷的龐大篇幅了。
在我國西藏作家中宗喀巴的弟子魯也查布Rgyaltshab(1364—1432)和這個學派有些因緣,而且可以看作是這個學派在我國西藏的繼承者。他畢生致力于邏輯研究的工作,幾乎把陳那和法稱所有的著作都注疏過。
3.宗教學派的注疏家——這個學派和第二學派一樣,努力于發掘法稱的著作的深邃的意義而發揮它潛在的根本傾向。這一學派也研究過第一學派的代表著作,它極端藐視第一學派所謂直接意義的注疏。無論如何,這兩個學派根本的區別點在于它們對于這個體系中心部分和根本的定義上的不同。根據這一學派的看法;認爲《量釋論》作者的目的,根本不是對陳那純粹邏輯論著的《集量論》的注疏,只是大乘經典的注疏。這個注疏是用它建立了遍知者和佛陀其他本性以及“法身”的存在,建立在絕對存在和絕對知識的雙重面。對于這個學派來說:這個體系的所有的批判和邏輯的部分除了給予一個新的和淨化了的形而上學說鋪平道路外別無其他目的。根據這一學派的以上看法,法稱所有著作的中心和最重要的部分都被包括無遺。認爲《量釋論》第二章中(在傳統的次序中),這一章是研究我們知識的真實性,以及在這種原因上所具有的宗教問題,這些問題對于佛家說來,是佛陀論的問題。
這個學派的創始人普拉那迦拉古樸達Pra-jakara Gupta他是孟加拉邦Bengal人。達納那塔在《印度佛教史》沒有描述他的生平。可是提到了他是佛家社團的一個外行者,而且說他是生活在普兒Pal王朝、瑪希巴拉Mahipala的繼承者瑪哈巴拉King Mahapala國王的時代。根據這個說法,就是說普拉那迦拉古樸達生活于公元後十一世紀的,但是這未必是正確,因爲十世紀的烏搭耶那—埃克理亞Udayana-acarya曾經引用過他的著作。也許是十世紀的人,是和烏搭耶那—埃克理亞同時代的人。《量釋論》法稱自己已經爲第一章作了注疏,普拉那迦拉古樸達作了第二章到第四章的注疏。這部著作在…
《法稱的生平、著作和他的幾個學派——重點介紹《量釋論》各章次序所引起的爭論(虞愚)》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