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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称的生平、著作和他的几个学派——重点介绍《量释论》各章次序所引起的争论(虞愚)▪P2

  ..续本文上一页扬陈那《集量论》六章的要义,是讨论佛家逻辑的作品。这样作品,章次的安排应按照自然次序,便于依照次序开展逻辑主要问题的讨论。照一般习惯是先论知觉,次论推理,后论推论式。但法称的《量释论》的章次的安排却出乎常规,这令人感到奇异,也和法称自己的第二第三部著作不一样。例如他的《量决定论》、《正理一滴论》这两部节录性论著的章次安排是和一般自然次序一样的,首先一章论知觉,其次二章论推理和推论式,这和陈那的著作比较相一致。《量释论》章次的安排是把推理放在第一章,第二论知识的真实性,第三论感官的知觉,第四论推论式。这样次序似乎是倒置的。再如法称《量释论》第二章论知识的真实性的一整章,如果只包含注释陈那《集量论》开头那个颂的话,那末,把论知识的真实性放在第一章是更应该的。我们知道,陈那《集量论》一开头的归敬偈颂,是表示对佛陀的礼赞,把佛陀称为“具体表现的逻辑”Embodied Logic(Pramāna-bhuta),这样的内容如放在第一章处理,则整个大乘佛陀论,所有关于论绝对的、遍知者的存在的证明也都放在这个项目之下来讨论是比较合适的。

  这部著作如以论述知识的真实性这章开始,以及论及遍知者的存在开始,然后转到知觉、推理和推论式的讨论,在安排次序上是较符合读者的要求的。

  法称《量释论》的章次是从推理开始,把知识的真实性一章置于推理与知觉之间,把感官的知觉放在第三位来处理,以及把推理用其他的两章从推论式分离开来。这不仅违反了印度哲学的全部结构的习惯,而且违反了要讨论的问题的性质。也正由于如此,产生了后代意识上的分歧,也是自然的。首先是反映印度的和我国西藏的逻辑学家们的注意和争论,有的认为把《量释论》原来各章次序;改变成为自然的次序,有的主张保持传统的次序。伏士特里考夫对法称《量释论》章次安排的原因作如下的看法外,并对这部论第二章“知识的真实性”也提出了他的看法[附注5]。

  一、关于维护传统次序所依据的事实,不外是如此:法称本人只写了推理这一章的注疏而逝世,他本人由第一章开始注疏,这是很自然的,其他各章的注疏由他的门人帝释慧去写。

  二、更值得注意的即是:“知识的真实性”(佛陀论Buddhology)的宗教部分是否为法称写的,写在什么时期这个问题。知识的真实性的宗教部分可能不是法称写的。因为法称在《成他相续论》中曾经最强调和最清楚地表示了他的意见。他认为被称为绝对的无所不知的佛陀是一个隐喻的实在。这是时间空间和经验以外的东西。而我们的逻辑知识是限于经验的,所以我们既不能想也不能说出关于它的任何肯定的事情。我们既不能断定、也不能否认它的存在。因此,如果佛陀论是法称写的,这一章必定是法称最早期的,是当他在自在军门下学习时开始著作的。

  对第二个问题,伏士特里考夫认为法称后期的思想发展,是一个转变。这个转变如果不是他宗教信念上的转变,就是他所采取的方法上的转变。因此法称在他成熟的年龄,放弃了注疏第一章的想法,而把关于知觉这一章交给帝释慧去写,而法称自己只写了推理这一章,因为这是最难的一章。

  四 为法称著作注疏的几个学派

  由于为法称的逻辑著作而作注疏的人很多,而这些注疏又成为后世庞大注疏文献的起点。成为在佛典注疏文献上是最庞大的一种。我国西藏的译文所保存法称一系的著述中,如果根据注疏工作所指导的原则和见解的不同来划分,可分为语言学派、克什米尔或哲学的学派和宗教学派的三个派别。

  1.语言学派的注疏家——这个学派的开创人是帝释慧。它是一个语言学的解释的学派。它的目的在于用语言正确地处理注疏原文的直接意义,而不是把其中深邃的含义加以注疏者自己的理解来阐述的。在帝释慧之后属于这学派的人物有他的弟子和追随者释迦菩提Sākya-buddhi。释迦菩提的注疏保存在藏文中。普拉巴菩提PrabhāLuddhi或许亦有这类的注疏,但他的著述已经遗失了。他们都只注疏《量释论》这部论,其余的《量决定论》和《正理一滴论》都未曾注意。关于后几部论的注疏是由律天Vinitadeva注疏的。他在注疏著述中援用了与帝释慧相同的简炼的直译主义的方法。在西藏的作者中宗喀巴Tso-khapa 1357—1419的弟子盖大普Khai-dub,应该也是属于这一学派在西藏的继承者。

  2.克什米尔或哲学的学派的注疏家——这个学派根据它的主要活动的国家来命名,称为克什米尔学派Cashmerian school。根据它在哲学上主要的倾向来区分,可称之为批判学派。这个学派的注疏家们,都不单纯地满足于法称著作原文的直接意义,而争取探讨它的更进一层深邃的哲学。据这个学派思想意识认为作为绝对存在和绝对知识的一个化身的佛陀,也即大乘佛陀Mahāyānistic Buddha是一个隐喻的实在,所以我们不论是用一种肯定的或用一种否定的方法都不能认识他《量释论》并非其他,只是关于陈那的《集量论》一部详尽的注疏,而《集量论》则是一部纯粹逻辑的论著。他们尤重视后者在开头表示归敬佛陀的偈颂里所提到了的大乘佛陀的伟大品质,而且把他和纯粹逻辑等同起来看待。它们认为这只是虔诚感情的一种宗教哲学传统的表现。这学派的目的是要发掘陈那和法称体系高深哲学的内容,把它看作是逻辑认识论的一种批判的体系,企图把这个体系由发展、改进而成为完善性。

  这一学派的创始人是法上Dharmottara(约760—830),虽非克什米尔人而讲学活动则在克什米尔。这个学派的积极成员经常是婆罗门种姓。法上一系,传到我国西藏后,受到研究逻辑的学者们的尊重,被誉为非常尖锐的辩论者。虽然他不是法称直接的弟子,但他在继承法称逻辑学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法上的注疏不仅能体现自己的深思,也能发表自己独立的看法,而且在重要题目上能成功地运用了新颖的公式来表述。但达纳那塔在西藏佛教历史著作中竟没有提起法上的自传;或许因为法上的活动范围限在克什米尔。《克什米尔年鉴》载:公元八百年左右当耶必大Jayāpida国王梦中看见“一个太阳从西方升起”,他就邀请法上到克什米尔去访问。九世纪的瓦迦拍米出拉Yācaspatimira引用法上的著述好几次。从而得知法上也应是公元八百年左右的人物。

  法上没有给法称主要的而且是第一部的著作《量释论》作注疏,却为法称的《量决定论》和《正理一滴论》作出了详尽的、被后人称为“大疏”和“小疏”注疏。甚至对《量释论》各章次序的问题也没有引起法上的注意。法上在继承法称的逻辑上,但猛烈地攻击他的前辈律天的关于《正理一滴论》的注疏。律天原是第一字派的一个追随者。法上除了以上两部著作而外,还着了有关逻辑和认识论的特殊问题四种其他小部的著作。[附注6]

  著名的克什米尔诗歌艺术作家,婆罗门种姓阿难陀瓦哈那A nandavardhana曾经着了法上的《量决定论注》Pramāna-vinicaya-tikā的补充注解,但这部著作尚未被发现。

  克什米尔派婆罗门种姓建那那司利Ja<621016aa>a-sri也作了法上的《量决定论注》的补充注疏。保存在我国藏译丹珠尔的文献中。最后有一位婆罗门善加难难陀ankarānanda绰号“大婆罗门”的,从事于一个规模很大的、考虑包罗宏富的关于《量释论》的注疏,不幸他没有全部完成。现存的部分虽只包含第一章的注疏(按传统的次序)而且连这一章的注疏也没有全部完成,但在丹珠尔藏文中已是占有四卷的庞大篇幅了。

  在我国西藏作家中宗喀巴的弟子鲁也查布Rgyaltshab(1364—1432)和这个学派有些因缘,而且可以看作是这个学派在我国西藏的继承者。他毕生致力于逻辑研究的工作,几乎把陈那和法称所有的著作都注疏过。

  3.宗教学派的注疏家——这个学派和第二学派一样,努力于发掘法称的著作的深邃的意义而发挥它潜在的根本倾向。这一学派也研究过第一学派的代表著作,它极端藐视第一学派所谓直接意义的注疏。无论如何,这两个学派根本的区别点在于它们对于这个体系中心部分和根本的定义上的不同。根据这一学派的看法;认为《量释论》作者的目的,根本不是对陈那纯粹逻辑论著的《集量论》的注疏,只是大乘经典的注疏。这个注疏是用它建立了遍知者和佛陀其他本性以及“法身”的存在,建立在绝对存在和绝对知识的双重面。对于这个学派来说:这个体系的所有的批判和逻辑的部分除了给予一个新的和净化了的形而上学说铺平道路外别无其他目的。根据这一学派的以上看法,法称所有著作的中心和最重要的部分都被包括无遗。认为《量释论》第二章中(在传统的次序中),这一章是研究我们知识的真实性,以及在这种原因上所具有的宗教问题,这些问题对于佛家说来,是佛陀论的问题。

  这个学派的创始人普拉那迦拉古朴达Pra-jakara Gupta他是孟加拉邦Bengal人。达纳那塔在《印度佛教史》没有描述他的生平。可是提到了他是佛家社团的一个外行者,而且说他是生活在普儿Pal王朝、玛希巴拉Mahipala的继承者玛哈巴拉King Mahapala国王的时代。根据这个说法,就是说普拉那迦拉古朴达生活于公元后十一世纪的,但是这未必是正确,因为十世纪的乌搭耶那—埃克理亚Udayana-acarya曾经引用过他的著作。也许是十世纪的人,是和乌搭耶那—埃克理亚同时代的人。《量释论》法称自己已经为第一章作了注疏,普拉那迦拉古朴达作了第二章到第四章的注疏。这部著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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