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句者。
即前俱中五四句內能所別。各取一分。而爲句也。
疏複將一分句對余全句者。
即如有自能別一分不成。他所別一分不成等。
疏一宗依極成宗不極者。
不極即不相離性。敵不許之。稱不極也。
疏由此宗中說其故宗者。
即以差別不相離性爲宗故。宗法別置極成言也。故言攝所依也。問余經論中。與因明自相差別何異。釋經論自共相者。有其四釋。一者諸法本真言說不及。名之自性。言所诠即假智所緣。一切諸法皆是共相。故唯識雲。假智及诠。唯依共相轉。二者色等諸法名自性。此上苦無常等名差別。此法本自爾。即前言不诠中有此二徒也。叁者名自性句诠者名差別。即前說中分生四者。于言說中。以狹望寬。從粗至細。爲自共故。因明所說自性。比量所緣即共相。四者先後。即前言所明。自相共相先後。先陳即性。後陳名差別。叁者言陳意許。如疏可知。
疏凡宗有四者。
此即理門。泛明宗義。問四句中。初叁是真似。答法真宗中。非是所诤。言非所立。若立之者。即相符等過。
疏因喻成立自義亦應名者。
此中雖意隨自樂爲。是名爲宗因喻。亦量義言中立時亦應名。答其意可知。
疏又解樂者貫通上下等者。
此一樂爲言。樂屬上自。亦及下句。意說樂爲。通上隨隨自。亦通下樂爲。
疏問何故宗內獨言樂等至只是宗攝者。
此中問意知。就答之中有二段也。初似等至叁似者。答以宗因等至亦是宗攝。不說樂爲者。答因中不說樂爲意。答初意雲。似常因等而成宗。彼非今樂恐濫似故。置樂爲言。答二問意雲。叁似重成是小宗非喻。今無所濫。非樂爲簡言說。今及後者。但是文色羅非解。今問非因分疏。別置樂爲言故。
疏又宗前未說等至更何須說者。
此中意說。夫立比量。先宗後因。若不說所立。欲顯于何。恐有濫故。宗置所立。因前說宗是所立。能必能立不說可知。
疏依二所立者。
即自性差別。
疏以言對理取依義能诠名爲各別者。
意取總聚上一分。能依自性差別。能诠之言名分別。
疏依義能诠者。
義即性也。依所诠理及無常等義。故言各若诠言依義等。其中取爲宗法。連下讀之。
疏言正與此同者。
意道。此義正與瑜伽各別攝受自品所許攝受文同。又言此受總故者。意明此文。是總下有十句別。
疏有果不同至分言義智者。
此中意說。建立順益。雖皆是因。望果不同。分成生了。言疏者。是疏條之義言。各賴別分。言義智者。然生了中。各有叁類。
疏體異便成立敵二至別開六種者。
此中意說。獨雜殊義因開六種。立敵二獨。而不雜言兩門。或生或了。
疏智境疏寬等至令起名生者。
常無常宗及能立。俱爲智境。故稱寬也。[土*免]體先有非智。親生但智照了。故言疏也。立者唯能親生敵智。故言親狹。問立者之言。亦得宗果。所言于狹前。彼說了因。今談生果。
疏立智隔于言不得相從各了者。
問言亦隔于義。何故得稱了。答智自悟不能生他後隔言義。言能诠顯。親能生他智解。不同立智。
疏其言生因等至各有叁相。
即言生因體無叁相。诠叁相義。從所诠故。說名叁相。意說能诠言下所诠義。能緣下所緣義。皆具遍是宗法性等叁相也。其言生因敵證者智。實不具叁相。但得名因。言因具叁相。相從而說。故言各有叁相。
疏一因所依貫叁別處者。
叁別謂宗有法及同異喻法。此叁即因之所依。異品雖不相順。返亦名依。
疏故此二法皆是有法上別義者。
意說無常及所作因法。是聲上別義也。
疏以其總聲于別上轉者。
即和合不離。此爲總宗。二所依異。名之爲別。別既總中一分。說別亦帶總聲。猶如襟袖。方總成衣。唯燒衫時。亦言燒衣。衫處之帶總言故。
疏煙火俱有法者。
此即即如經色等爲自性性即有法也。不是先陳名有法也。但爲成立此相應物者。此謂山處有火及煙。名爲相應。
疏有所不立顯皆因立者。
意雲。因若遍宗。可有所立道理。而未立之。若不爾即非立也。
疏兩俱一分若爲自若他合叁一分猶預不成。
問不有無體也。若答論有無。即是決也。而非猶預。至下預中看所依。不說無體者。以無體便非所依。所以但說有體也。
疏不說瓶二異名中者。
意雲。不說聲上所作。即瓶上所作。
疏恒住堅牢不變四皆常。
釋願隱常名也。言遷者。隱無常名。
疏上來叁句所說過者。
即因叁相爲叁句。又言各相即義。非是體也。
疏叁立皆阙者。
即一因二喻能立也。
疏如是合有叁個四句。
即叁相互爲其首。相對有無成叁也。言一個兩句者。即叁阙叁不阙也。
疏且因義非後二四不成過者。
且所依不成者。即有法分成。因無所依。是無因義。余者隨應可悉。撿論文。
疏唯有相相違者。
即四亦句也。言及五不定者。即六不定中。除相具違決定故。九句之中攝得六過。余四不成。一定叁相違。九句不攝。
疏答因親成于宗等至標其順違者。
意此中意。以因望宗親故。且九句中。說有初相。即是順也。若無初相。即四不成過故。不說四不成。又解但說遍宗法因。順成宗故。名相不說四不成。又同喻成立疏遠故。但標其順違者。順謂五不定。違即二相違。據此攝余亦盡。更不說余叁相違。及決定過。又雲順違等者。九句中其六句是順。余皆是違喻。不同于因有親成義。故說順違。
疏答因于有無說宗同異者。
由因于一處有說此爲宗同喻。牒文可知。
疏雲彼若不許聲有法有亦成異品者。
立敵皆不許。方成異品。非唯他也。所立之宗。他既不許名異品。
疏非別無彼言所陳法及與法者。
意異品但無所立之法。一切異品。非要二無。
疏答聲無常性是滅義等至體是生義者。
此證無常義也。然非彼別無言所陳法。然龜毛非同可爾。非不成。既無無常及是常也。故是異收非俱句。
疏此二師皆有一分一切內外異性者。
一分或內外。一切內外俱。又雲一體多體者。此二所許法。有兩種。一計一切法有。一能诠聲。如大乘真如。二者諸法各有一能诠聲。如薩婆多攝滅。
疏亦能成立空無我等隨其所應非取一切者。
意明。因不唯成。聲者有常。亦不總成有法。諸義各成之者。即不定如名可解。疏所作因。于其異一分轉。解無爲故。
疏若不同異于總宗等至名之爲法者。
意雲。所作宗家之法。以彼同此。名之爲法。不同其宗者。但取瓶與無常不相離。是彼總宗種類相似。得言品別。
疏又此所作非總所立者。
即總所立所作。即是能立也。故結雲能所異故。
疏除宗以外至有無聚中有此共許不共許法者。
此意通說成有無宗故。喻通于有。又言即此共許不許者。有此宗中。皆共許所作。不共許無常法。
疏若于爾時所立異品非一種敵者。
即所立之異品故。非異品即所立。
疏應以有法爲異品者。
意雲。所成無此異。應有彼宗。更有體實法。遠以無爲其異也。
疏若無爲宗有非能成因無所依者。
意言。有因不依無法也。問無宗之中。即法有者。有既所作依。得成無宗以不。答雖無此過。更有余過。有余過。有問無因依有有法。成無二宗不。時是所依不成過不。答非此過也。故不雲無因依有法。有法通有無。問無因依有法。有無不是過。甯有因依有法。甯而無所依過。答因成無宗依。有不成過。有因不成無依。無即是過。
疏勤勇因既同所作應言至又字者。
意雲。余義皆同所作。此因又加不過不樂也。簡前因故。應加不遍。
疏如聲上義同許者。
無常所作也。問敵者先許無常。豈非相符之失。答先成不許。立因方許。故不成過。
疏顯聲無常亦隨因同品義決定故者。
意雲。隨彼瓶上因同。故決定證。如聲無常。
疏自瓶同品者。
雖是共喻。指敵爲自也。
疏雲言異宗異因謂更別成他義同品者。
意言。異宗異因。即謂成立別異之宗因故。且如四支等者。即四軍也。
疏十色處定非實有等至佛已外皆佛得者。
且彼十色處內。五識無間意識並定心。現量所緣五塵。及佛心所緣十色處。皆現量所緣實有。除此所明。皆比量解實有法也。問二乘他心智及無漏心。何故不緣。答他心即緣他心。無漏緣真理故。不緣根也。
疏引自爲證他未信從者。
此意雲。引自聖教。欲令他信。返自毀背。小行非過。
疏對敵申宗必能乖競故者。
意說雲。違他順己。名之宗乃。故違他教。不名過也。懷菟者藏也。義意說月中有菟也。
疏簡諸小乘後身菩薩諸色者。
彼宗所說釋迦之身。爲最後身也。叁十心前有□恚覺。起染汙身語。彼自許初叁攝。眼識不攝故。猶如眼根者。此二我等薩婆多自許因喻。故下疏中。前據有法自相決定相違。後作法自相相違者。二俱錯。大乘疏所緣緣。與能緣識不定相離。離其生比量爲別。
疏又同喻亦有所立不成等至非定即離者。
共許因識果道理。而非即離。今言定離。即喻中所立不成。又言說成事智等者。據自宗難。我宗眼根。及相分俱不離。問相親可爾。質疏如何。答由質有相。相從不離。又言有離義者。意說言有二違。豈定不離耶。返顯不離之義。問大乘質相分。既不離識。如何有離中知。答約勢用近者。是合中知。勢用遠者。是離知義。問大乘何相定離。答根發識故即定也。是前決定過。雲非定不離。
疏雲此說決定自語相違者。
簡猶預。
疏問若說我是思等至如何立我等爲有者。
此問言前于此法名。所別不成者。一切位不許法。如何立得。
疏若有所別即便無過又言能隨诠等者。
意雲。既有能诠所顯。義之立者簡略之。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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