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句者。
即前俱中五四句内能所别。各取一分。而为句也。
疏复将一分句对余全句者。
即如有自能别一分不成。他所别一分不成等。
疏一宗依极成宗不极者。
不极即不相离性。敌不许之。称不极也。
疏由此宗中说其故宗者。
即以差别不相离性为宗故。宗法别置极成言也。故言摄所依也。问余经论中。与因明自相差别何异。释经论自共相者。有其四释。一者诸法本真言说不及。名之自性。言所诠即假智所缘。一切诸法皆是共相。故唯识云。假智及诠。唯依共相转。二者色等诸法名自性。此上苦无常等名差别。此法本自尔。即前言不诠中有此二徒也。三者名自性句诠者名差别。即前说中分生四者。于言说中。以狭望宽。从粗至细。为自共故。因明所说自性。比量所缘即共相。四者先后。即前言所明。自相共相先后。先陈即性。后陈名差别。三者言陈意许。如疏可知。
疏凡宗有四者。
此即理门。泛明宗义。问四句中。初三是真似。答法真宗中。非是所诤。言非所立。若立之者。即相符等过。
疏因喻成立自义亦应名者。
此中虽意随自乐为。是名为宗因喻。亦量义言中立时亦应名。答其意可知。
疏又解乐者贯通上下等者。
此一乐为言。乐属上自。亦及下句。意说乐为。通上随随自。亦通下乐为。
疏问何故宗内独言乐等至只是宗摄者。
此中问意知。就答之中有二段也。初似等至三似者。答以宗因等至亦是宗摄。不说乐为者。答因中不说乐为意。答初意云。似常因等而成宗。彼非今乐恐滥似故。置乐为言。答二问意云。三似重成是小宗非喻。今无所滥。非乐为简言说。今及后者。但是文色罗非解。今问非因分疏。别置乐为言故。
疏又宗前未说等至更何须说者。
此中意说。夫立比量。先宗后因。若不说所立。欲显于何。恐有滥故。宗置所立。因前说宗是所立。能必能立不说可知。
疏依二所立者。
即自性差别。
疏以言对理取依义能诠名为各别者。
意取总聚上一分。能依自性差别。能诠之言名分别。
疏依义能诠者。
义即性也。依所诠理及无常等义。故言各若诠言依义等。其中取为宗法。连下读之。
疏言正与此同者。
意道。此义正与瑜伽各别摄受自品所许摄受文同。又言此受总故者。意明此文。是总下有十句别。
疏有果不同至分言义智者。
此中意说。建立顺益。虽皆是因。望果不同。分成生了。言疏者。是疏条之义言。各赖别分。言义智者。然生了中。各有三类。
疏体异便成立敌二至别开六种者。
此中意说。独杂殊义因开六种。立敌二独。而不杂言两门。或生或了。
疏智境疏宽等至令起名生者。
常无常宗及能立。俱为智境。故称宽也。[土*免]体先有非智。亲生但智照了。故言疏也。立者唯能亲生敌智。故言亲狭。问立者之言。亦得宗果。所言于狭前。彼说了因。今谈生果。
疏立智隔于言不得相从各了者。
问言亦隔于义。何故得称了。答智自悟不能生他后隔言义。言能诠显。亲能生他智解。不同立智。
疏其言生因等至各有三相。
即言生因体无三相。诠三相义。从所诠故。说名三相。意说能诠言下所诠义。能缘下所缘义。皆具遍是宗法性等三相也。其言生因敌证者智。实不具三相。但得名因。言因具三相。相从而说。故言各有三相。
疏一因所依贯三别处者。
三别谓宗有法及同异喻法。此三即因之所依。异品虽不相顺。返亦名依。
疏故此二法皆是有法上别义者。
意说无常及所作因法。是声上别义也。
疏以其总声于别上转者。
即和合不离。此为总宗。二所依异。名之为别。别既总中一分。说别亦带总声。犹如襟袖。方总成衣。唯烧衫时。亦言烧衣。衫处之带总言故。
疏烟火俱有法者。
此即即如经色等为自性性即有法也。不是先陈名有法也。但为成立此相应物者。此谓山处有火及烟。名为相应。
疏有所不立显皆因立者。
意云。因若遍宗。可有所立道理。而未立之。若不尔即非立也。
疏两俱一分若为自若他合三一分犹预不成。
问不有无体也。若答论有无。即是决也。而非犹预。至下预中看所依。不说无体者。以无体便非所依。所以但说有体也。
疏不说瓶二异名中者。
意云。不说声上所作。即瓶上所作。
疏恒住坚牢不变四皆常。
释愿隐常名也。言迁者。隐无常名。
疏上来三句所说过者。
即因三相为三句。又言各相即义。非是体也。
疏三立皆阙者。
即一因二喻能立也。
疏如是合有三个四句。
即三相互为其首。相对有无成三也。言一个两句者。即三阙三不阙也。
疏且因义非后二四不成过者。
且所依不成者。即有法分成。因无所依。是无因义。余者随应可悉。捡论文。
疏唯有相相违者。
即四亦句也。言及五不定者。即六不定中。除相具违决定故。九句之中摄得六过。余四不成。一定三相违。九句不摄。
疏答因亲成于宗等至标其顺违者。
意此中意。以因望宗亲故。且九句中。说有初相。即是顺也。若无初相。即四不成过故。不说四不成。又解但说遍宗法因。顺成宗故。名相不说四不成。又同喻成立疏远故。但标其顺违者。顺谓五不定。违即二相违。据此摄余亦尽。更不说余三相违。及决定过。又云顺违等者。九句中其六句是顺。余皆是违喻。不同于因有亲成义。故说顺违。
疏答因于有无说宗同异者。
由因于一处有说此为宗同喻。牒文可知。
疏云彼若不许声有法有亦成异品者。
立敌皆不许。方成异品。非唯他也。所立之宗。他既不许名异品。
疏非别无彼言所陈法及与法者。
意异品但无所立之法。一切异品。非要二无。
疏答声无常性是灭义等至体是生义者。
此证无常义也。然非彼别无言所陈法。然龟毛非同可尔。非不成。既无无常及是常也。故是异收非俱句。
疏此二师皆有一分一切内外异性者。
一分或内外。一切内外俱。又云一体多体者。此二所许法。有两种。一计一切法有。一能诠声。如大乘真如。二者诸法各有一能诠声。如萨婆多摄灭。
疏亦能成立空无我等随其所应非取一切者。
意明。因不唯成。声者有常。亦不总成有法。诸义各成之者。即不定如名可解。疏所作因。于其异一分转。解无为故。
疏若不同异于总宗等至名之为法者。
意云。所作宗家之法。以彼同此。名之为法。不同其宗者。但取瓶与无常不相离。是彼总宗种类相似。得言品别。
疏又此所作非总所立者。
即总所立所作。即是能立也。故结云能所异故。
疏除宗以外至有无聚中有此共许不共许法者。
此意通说成有无宗故。喻通于有。又言即此共许不许者。有此宗中。皆共许所作。不共许无常法。
疏若于尔时所立异品非一种敌者。
即所立之异品故。非异品即所立。
疏应以有法为异品者。
意云。所成无此异。应有彼宗。更有体实法。远以无为其异也。
疏若无为宗有非能成因无所依者。
意言。有因不依无法也。问无宗之中。即法有者。有既所作依。得成无宗以不。答虽无此过。更有余过。有余过。有问无因依有有法。成无二宗不。时是所依不成过不。答非此过也。故不云无因依有法。有法通有无。问无因依有法。有无不是过。宁有因依有法。宁而无所依过。答因成无宗依。有不成过。有因不成无依。无即是过。
疏勤勇因既同所作应言至又字者。
意云。余义皆同所作。此因又加不过不乐也。简前因故。应加不遍。
疏如声上义同许者。
无常所作也。问敌者先许无常。岂非相符之失。答先成不许。立因方许。故不成过。
疏显声无常亦随因同品义决定故者。
意云。随彼瓶上因同。故决定证。如声无常。
疏自瓶同品者。
虽是共喻。指敌为自也。
疏云言异宗异因谓更别成他义同品者。
意言。异宗异因。即谓成立别异之宗因故。且如四支等者。即四军也。
疏十色处定非实有等至佛已外皆佛得者。
且彼十色处内。五识无间意识并定心。现量所缘五尘。及佛心所缘十色处。皆现量所缘实有。除此所明。皆比量解实有法也。问二乘他心智及无漏心。何故不缘。答他心即缘他心。无漏缘真理故。不缘根也。
疏引自为证他未信从者。
此意云。引自圣教。欲令他信。返自毁背。小行非过。
疏对敌申宗必能乖竞故者。
意说云。违他顺己。名之宗乃。故违他教。不名过也。怀菟者藏也。义意说月中有菟也。
疏简诸小乘后身菩萨诸色者。
彼宗所说释迦之身。为最后身也。三十心前有□恚觉。起染污身语。彼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犹如眼根者。此二我等萨婆多自许因喻。故下疏中。前据有法自相决定相违。后作法自相相违者。二俱错。大乘疏所缘缘。与能缘识不定相离。离其生比量为别。
疏又同喻亦有所立不成等至非定即离者。
共许因识果道理。而非即离。今言定离。即喻中所立不成。又言说成事智等者。据自宗难。我宗眼根。及相分俱不离。问相亲可尔。质疏如何。答由质有相。相从不离。又言有离义者。意说言有二违。岂定不离耶。返显不离之义。问大乘质相分。既不离识。如何有离中知。答约势用近者。是合中知。势用远者。是离知义。问大乘何相定离。答根发识故即定也。是前决定过。云非定不离。
疏云此说决定自语相违者。
简犹预。
疏问若说我是思等至如何立我等为有者。
此问言前于此法名。所别不成者。一切位不许法。如何立得。
疏若有所别即便无过又言能随诠等者。
意云。既有能诠所显。义之立者简略之。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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