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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樹《回诤論》中「量」之理論的研究▪P6

  ..續本文上一頁批判。(參見:M.S.C.Vidyabhusana, The Nyaya Sutras of Gotama, pp.x, 22-42,117,120.)因此這些部分不可能是瞿昙的思想。威迪亞布沙那(S.C.Vidyabhusana)甚至以爲,《正理經》只有第Ⅰ篇是瞿昙的作品,其他Ⅱ~Ⅳ篇由於討論了勝論(Vaisesika)、瑜伽(orga )、彌曼沙(Mimamsa)、吠檀多(Vedanta)和佛教等學派的教義,不可能出自瞿昙的手筆。而第Ⅴ章是一些詳細而瑣碎的回答、回辯,也不是出自慣於粗略回答之瞿昙的手筆。(參見:前書,頁x.)盡管《正理經》並非瞿昙原著之本來面貌,但是,至少它的第Ⅰ章篇,出自瞿昙的手筆。而四量說正好出現在第Ⅰ篇中(詳(注2)),因此, 可以肯定的是:龍樹《回诤論》所批判的四量,正是正理學派或甚至是《正理經》(第Ⅰ篇)中的四量。

  (注7) 《回诤論》;引見《大正藏》卷32,頁35,中。

  (注8) 《中論》中用到了邏輯推論----比量,最明顯的例子是卷一,〈觀去來品第二〉中的證明沒有「去(法)」(亦即運動)。龍樹首先把「去」(運動)之可能存在的地方,分成了兩類:已去、未去、以及去時,亦即運動後、運動前、與正在運動時。他說,如果有「去」,那麽,「去」必定存在於已去、未去、去時叁者之中。然後他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引見《大正藏》卷30,頁3,下。)他的意思是, 在運動結束以後(已去)和在運動尚未開始以前(未去),都沒有運動(去)的存在。這是很明顯的事實。因此,唯一可能有運動(去)存在的地方是正在運動時的「去時」。但是,龍樹卻接著否定說:「去時亦無去。」(同前引。)爲什麽正在運動時也沒有運動的存在呢?他回答說:「若言去時(有)去,是人則有咎,離去有去時,去時獨去故。若去時有去,則有二種去,一謂爲去時,二謂去時(中之)去。」(同前書,頁4, 上。)龍樹的意思是,如果承認正在運動時,有運動的存在,那麽就有兩種運動(去),一是正在運動的時間(去時),另一則是時間之流當中的運動者(去時去)。前者是指時間的存在,後者則是附著在運動物體(如車輛或行人等)之上的運動狀態。而在龍樹一切事物都是「因緣生」(pratityasamutpanna)的哲學預設之下,有獨立自存的時間(去時)和獨自存在的運動狀態(去時去),是矛盾而不可理喻的。因此,他總結地說:「去時亦無去。」在這一長段證明沒有「去」的論證當中,龍樹把「去」的可能存在之處,分類而成已去、未去和去時;這明顯地采用了窮舉證法(proof by cases,又名「分類證法」)。而在證明沒有「去時去」時,龍樹從「去時(有)去」的假設,推論到有兩種「去」(去時與去時去)的矛盾,然後否定了「去時(有)去」的假設,得到沒有「去時去」的結論;這是歸謬證法(reductio ad abs-urdum)的應用。 龍樹的作品當中(不限於《中論》),常是這兩種邏輯推論的交互應用;而其中的歸謬證法,被後代的中觀學派的學者們,例如第七世紀前半的月稱(Candrakirti) ;稱爲「應成法」(pra-sangika)(參見:T.R.V. Murti, The Central Ph-ilsophy of Buddhism, George Allen and Unuin,1955, p. 87.)

  (注9) 《回诤論》;引見《大正藏》卷32,頁16,上。又見E.H.Johnston and A. Kunst, The Vigrahavyavart-ani of Nagarjuna, in K. Bhattacharya, 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Delhi: Motilal Banarsidass, 1978, p.14.

  (注10)原注,「何」乃「可」字之誤。(參見《大正藏》卷32,頁16,(注1)。)另外,同一首詩偈, 重複出現在《大正藏》卷32,頁19,上時,「何」亦做「可」字,可見應是「可」字才對。

  (注11)《回诤論》;引見《大正藏》卷32,頁16,上。

  (注12)巴達恰亞的英譯本《回诤論》,名爲「龍樹的辯證法(回诤論)」(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由德裏(Delhi)的134頁

  莫提拉·班那西達斯公司(Motilal Banarsidass ),在1978年出版。書本並附有強士通(E.H.Johnston)和庫恩特(A.Kunst )所合編的《回诤論》梵本原典。

  (注13)K.Bhattacharya, 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 p.9.

  (注14)Ibid.

  (注15)Ibid. 另外,原注說,偈頌最後說到的drsfanfa,是指譬喻量(upamana)的意思, 因爲在《回诤論》的注釋當中,一直都用「譬喻量」一詞。

  (注16)《回诤論》;引見《大正藏》卷32,頁16,上。

  (注17)所謂「能否定的語言」, 可以從下面的實例得到進一步的了解:當我們說「一切皆空」這句說時, 這句話即是「能否定的語言」 ---- 「能遮」。 同樣地,當我們說:「室空無馬」這句話時, 這句話即是「能遮」。[有笑「室空無馬」一句,出自提婆( Aryadeva),《百論》卷下;引見《大正藏》卷 30,頁 181,下。]

  (注18)引見《大正藏》卷30,頁181,下。

  (注19)《正理經》Ⅱ.Ⅰ.12. 說:「如果現量和其他各量是不可能的,那麽,否定它們也是不可能的。」Ⅱ.Ⅰ.13.又說:「其次,如果你否定了(pratisedha )所有的量,那麽,否定(pratisedha)本身也是不可能的。」在注釋中又說:「如果你想證明任何事情(例如否定),你只能經由現、比、譬喻等量才有可能。如果你否定了它們,你就無法證明事物的存在。因此,你無法證明否定本身的真實性。」(以上見:M.S.C.Vidyabhusana, The Nyaya Sutras of Gotama,New Delhi: Oriental Books Rrprint Corporation,1975, p.26. )從《正理經》的偈頌及注釋來看,正理學派確實主張否定(pratisedha,遮)的真實存在性。

  (注20)同前書,卷30,頁181,下。

  (注21)拙文〈龍樹《回诤論》中的「空」之研究〉(刊於《華岡佛學學報》第8期, 臺北:中華學術院佛學研究所,民國74年),曾論及《正理經》的注釋者-瓦沙耶那(Vatyayana;A.D.450-500),以爲不存在的「非實有」(asadbhava)是一種存在(bhava),名爲「能分別之所分別的存有」(visesya-visesana-bhava)。這種「存有」,可以經由一種叫作「無體量」(anapalabdhi-pramana)的認知工具,而認知其真實存在。而成立於西元50-150年間的《勝論經》(Visesika-sutras),在其注釋當中,也把「不存在」(asat),列入七種真實存在的範疇──「句義」(padartha)當中,並且可以經由「對比」(contrast)而認知其存在性。可見,把不存在的「無」或「無馬」視爲一種存有,是印度許多學派的共同主張。

  (注22)參見(注8)。

  (注23)《回诤論》;引見《大正藏》卷32,頁21,下~22,上。其中,最後一句的「枉」原作「囗」,但原注說,在宋、元、明叁本,以及宮內省圖書寮本(舊宋本) 當中,「□」階作「枉」。因此本文改正爲「枉」。另外,同句最後一字原本做「成」。但原注說,明本作「我」。(以上皆見《大正藏》卷32,頁22,(注1)、(注2)。)對校K.Bhattacharya英譯本《回诤論》, 亦作「我」(me ), 因此改正如文。[ K.Bhattacharya, 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 p.40~41.]

  (注24)引見:K.Bhattacharya, 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 pp.40~41。

  (注25)有關「告訴我人」(jnapayati)一詞, 出自《回诤論》:「以無法體,知無法體;以有法體,知有法體。」(引見《大正藏》卷32,頁32,上。)其中的「知」字,即梵文jnapayati的漢譯。K. Bhattacharya的英譯本《回诤論》,把這兩句譯成下面:「由於沒有自體(asati svabhave),因此,語言(指「一切皆空」一句)告訴我人(jnapayati )事物都是沒有自體的(bhava nihsavabhava iti)。」[見: The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 p.42.]依此看來,所謂的「空」, 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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