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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樹《回诤論》中「量」之理論的研究▪P7

  ..續本文上一頁不是把一個原本存在的事物之「自體」(svabhava,又譯「自性」)否定掉,它的作用只在糾正我人把不存在的「自體」誤爲存在的這一錯誤而已。也許,這就是《維摩诘所說經》卷中(文殊師利問疾品第五)所說的「但除其病,而不除法」吧?(引見《大正藏》卷14,頁545,上。)

  (注26)《回诤論》;引見《大正藏》卷32,頁19,上。

  (注27)引文中的第一句偈頌,K. Bhattacharya 譯作:「如果我經由現量等量,而後認知某物,那麽,我將有所肯定或否定(pravartayeyam nivartayeyam va)。(但是,)由於事物並不存在,我並沒有過錯(tad-abhavan me nupalambhah)。」[見: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p.24.] 因此,中譯本的「取」應是「認知某物」(apprehended something )的翻譯:「轉回」則應是「肯定或否定」(either affirm or deny )的翻譯。

  (注28)K.Bhattacharya,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pp.24-25.

  (注29)「我宗無物」一句是漢譯《回诤論》的論文。(引見《大正藏》卷32,頁19,上。)英譯本請見:K.Bha-ttacharya,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Vigrahavyavartani), p.23.其中,「宗」(pra-tijna)是主張、結論的意思。

  (注30)《回诤論》;引見《大正藏》卷32,頁19,上。

  (注31)有關龍樹所慣用的論證之一----窮舉證法,請見(注8)。

  (注32)引見《大正藏》卷32,頁19,中。

  (注33)這也是爲什麽許多學者認爲《正理經》的第Ⅱ篇成立於龍樹之後的原因。參見:中村元主編,葉阿月譯,《印度思想》,臺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民國73年,頁163-164。

  (注34)M.S.C.Vidyabhusana, The Nyaya Sutras of Gotama, pp. 27-28.

  (注35)Ibid, p.28.

  (注36)Ibid.

  (注37)Ibid.

  (注38)引見《大正藏》卷32,頁19,中。

  (注39)《回诤論》;引見前書,頁19,下。

  (注40)這一正理學派的反駁,被《回诤論》寫成了下面數句:「若如是者,非火中 ,非火處 。如是,如是,火自他照。彼火生時,即能破 。如是火中無 ,火處無 。如是火(初)生能照自他。」(引見《大正藏》卷32,頁19,下。)

  (注41)引見《大正藏》卷32,頁19,下。

  (注42)參見:K.Bhattacharya,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 p.29.

  (注43)《中論(卷二)·觀叁相品(第七)》第十一頌說:「雲何燈生時,而能破於 !此燈初生時,不能及於。」(引見《大正藏》卷32,頁9,下。)

  (注44)參見:E.H.Johnston and A.Kunst, The Vigrahavy-avartani, in K.Bhattacharya, 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p.35.

  (注45)參見:Sir Monier Monier-Williams, 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 p.707, b.

  (注46)《回诤論》;引見《大正藏》卷32,頁19,下。

  (注47)《中論(卷四)·觀四谛品(第二四)》,第18頌;引見《大正藏》卷30,頁33,中。其中,「衆因緣生法」是梵文pratityasamutpadah的翻譯;而「無」字則是梵文sunyatam的翻譯,在其他的經論當中,也譯成「空」字。(以上參見:《大正藏》卷30,頁33,注解(5)。)

  (注48)引見《大正藏》卷32,頁20,上。

  (注49)同前引。

  (注50)梵文svatah siddhih 乃第一頌中的原文。例如第一句──「若量能自成」,原文作: yadi svatas capramanssiddhih :最後一句──「非待他能(自)成」,則作:na parapeksa svatah siddhih。(參見:K.Bhattacharya, 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p.30. )而所謂svatah siddhih,則是自己成就,自己確立,自己證實等意思;亦即自己在本質上的成立,不必依靠他物的證明。

  (注51)《回诤論》;引見《大正藏》卷32,頁20,上。

  (注52)同前引。

  (注53)參見:K.Bhattacharya,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 p.30.

  (注54)Ibid.

  (注55)Ibid., P.31.

  (注56)Ibid.

  (注57)對於兩難式的第二難,龍樹不但以第叁、四頌來證明會導出「量不能被證明」的困難,而且,龍樹還用下面的第五、六頌,來證明量與所量「不相離」,以致量與所量「二種俱不成」的過錯:「若汝彼量成,待所量成者,是則量、所量,如是不相離。若量成所量,若所量成量,汝若如是者,二種俱不成。」(引見《大正藏》卷32,頁20,中。)其中,所謂「不相離」,巴達恰亞的英譯譯作「互換」(interchange ),顯然那是梵文vyatyaya(交換、顛倒)的翻譯。[參見:K.Bhattacharya,The Dialectical Method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p.31. ]龍樹的意思是:如果量必須依存於所量才能證明,那麽,量變成被所量所證明,所量變成能證明量的成立。這樣一來,量即是所量,所量即是量,二者的地位對換了過來。因此,二者也無法證明對方的正確性了。就像父生子、子生父、父子之間的關系(能生、所生的關系)錯亂了一樣,所以龍樹說:「爲是父生子,爲是子生父?何者是能生,何者是所生?爲何者是父,爲何者是子?汝說此二種,父子相可疑。」(同前書,頁58,中~下。)

  (注58)《回诤論》;引見《大正藏》卷32,頁20,下。龍樹的結論是:量不是自己能證明自己成立的,不是自己和其他事物能證明成立的,不是其他的量能證明其成立的,但也不是沒有條件它們就成立的。這相當於《中論(卷一)·觀因緣品(第一)》的不自生,不(自、他)共生、不他生和不無因生。(參見:《大正藏》卷32,頁 2,中。)

  (注59)參見(注8)。

  (注60)因明(Hetu-vidya),通常是指印度古代佛教,特別是瑜伽行派(orgacara),所發展出來的一套邏輯理論。世親(Vasubandhu; A.D.320-400 )之前的因明,稱爲「古因明」;陳那(Dignaga; A.D.400-480)之後的因明,則稱爲「新因明」。(參見:沈劍英,《因明學研究》, 上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1985,頁28。)古因明援用了正理學派的邏輯----「量」的理論,采用了五個支分(即部分,avayava ),作爲一個論證(比量)所必要的成分。通常即稱之爲「五支作法」。五個支分是:宗(即主張,parti--jna )、 因(即理由, hetu )、 喻(即實例, udaharana)、合(即應用,upanaya)、結(即結論,nigamana)。陳那的新因明,與古因明之間,有許多的差異,其中之一即是新因明省去了五支中的後兩支,而成叁支,故稱「叁支作法」。(參見前書,頁28-31)龍樹在《中論》裏所采用的「叁支作法」,只能說是擬似的樣子,並不是嚴格地符合「叁支作法」的形式;因此,筆者稱之爲「非常相似」。

  (注61)引見《大正藏》卷30,頁38,下。

  (注62)引見:Kenneth K. Inada, Nagarjuna, A Translat-ion of his Mulamadhyamakakarika with an Intro-ductory Essay, Tokyo: The Hokuseido press, 1970, p.169.

  (注63)八轉聲乃梵文名詞語尾的八種變化(declension)。 例如,五陰的原言是 shandha;當它是單數(singu-lar)而且是當主詞(subject)時,應該寫成shand-hah;當它是多數(plural)主詞時,寫成 skandhah;當它是單數所有格(genifive case)時,寫成sk-andhasya;而當它是多數所有格時,則寫成shandha-naon。

  (注64)完整句子的主詞在下半頌的第一個字 pravartate,它是動詞字根pra-√vrt(進行、 運轉)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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