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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树《回诤论》中「量」之理论的研究▪P7

  ..续本文上一页不是把一个原本存在的事物之「自体」(svabhava,又译「自性」)否定掉,它的作用只在纠正我人把不存在的「自体」误为存在的这一错误而已。也许,这就是《维摩诘所说经》卷中(文殊师利问疾品第五)所说的「但除其病,而不除法」吧?(引见《大正藏》卷14,页545,上。)

  (注26)《回诤论》;引见《大正藏》卷32,页19,上。

  (注27)引文中的第一句偈颂,K. Bhattacharya 译作:「如果我经由现量等量,而後认知某物,那麽,我将有所肯定或否定(pravartayeyam nivartayeyam va)。(但是,)由於事物并不存在,我并没有过错(tad-abhavan me nupalambhah)。」[见: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p.24.] 因此,中译本的「取」应是「认知某物」(apprehended something )的翻译:「转回」则应是「肯定或否定」(either affirm or deny )的翻译。

  (注28)K.Bhattacharya,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pp.24-25.

  (注29)「我宗无物」一句是汉译《回诤论》的论文。(引见《大正藏》卷32,页19,上。)英译本请见:K.Bha-ttacharya,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Vigrahavyavartani), p.23.其中,「宗」(pra-tijna)是主张、结论的意思。

  (注30)《回诤论》;引见《大正藏》卷32,页19,上。

  (注31)有关龙树所惯用的论证之一----穷举证法,请见(注8)。

  (注32)引见《大正藏》卷32,页19,中。

  (注33)这也是为什麽许多学者认为《正理经》的第Ⅱ篇成立於龙树之後的原因。参见:中村元主编,叶阿月译,《印度思想》,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民国73年,页163-164。

  (注34)M.S.C.Vidyabhusana, The Nyaya Sutras of Gotama, pp. 27-28.

  (注35)Ibid, p.28.

  (注36)Ibid.

  (注37)Ibid.

  (注38)引见《大正藏》卷32,页19,中。

  (注39)《回诤论》;引见前书,页19,下。

  (注40)这一正理学派的反驳,被《回诤论》写成了下面数句:「若如是者,非火中 ,非火处 。如是,如是,火自他照。彼火生时,即能破 。如是火中无 ,火处无 。如是火(初)生能照自他。」(引见《大正藏》卷32,页19,下。)

  (注41)引见《大正藏》卷32,页19,下。

  (注42)参见:K.Bhattacharya,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 p.29.

  (注43)《中论(卷二)·观三相品(第七)》第十一颂说:「云何灯生时,而能破於 !此灯初生时,不能及於。」(引见《大正藏》卷32,页9,下。)

  (注44)参见:E.H.Johnston and A.Kunst, The Vigrahavy-avartani, in K.Bhattacharya, 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p.35.

  (注45)参见:Sir Monier Monier-Williams, 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 p.707, b.

  (注46)《回诤论》;引见《大正藏》卷32,页19,下。

  (注47)《中论(卷四)·观四谛品(第二四)》,第18颂;引见《大正藏》卷30,页33,中。其中,「众因缘生法」是梵文pratityasamutpadah的翻译;而「无」字则是梵文sunyatam的翻译,在其他的经论当中,也译成「空」字。(以上参见:《大正藏》卷30,页33,注解(5)。)

  (注48)引见《大正藏》卷32,页20,上。

  (注49)同前引。

  (注50)梵文svatah siddhih 乃第一颂中的原文。例如第一句──「若量能自成」,原文作: yadi svatas capramanssiddhih :最後一句──「非待他能(自)成」,则作:na parapeksa svatah siddhih。(参见:K.Bhattacharya, 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p.30. )而所谓svatah siddhih,则是自己成就,自己确立,自己证实等意思;亦即自己在本质上的成立,不必依靠他物的证明。

  (注51)《回诤论》;引见《大正藏》卷32,页20,上。

  (注52)同前引。

  (注53)参见:K.Bhattacharya,The Dialectical Method 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 p.30.

  (注54)Ibid.

  (注55)Ibid., P.31.

  (注56)Ibid.

  (注57)对於两难式的第二难,龙树不但以第三、四颂来证明会导出「量不能被证明」的困难,而且,龙树还用下面的第五、六颂,来证明量与所量「不相离」,以致量与所量「二种俱不成」的过错:「若汝彼量成,待所量成者,是则量、所量,如是不相离。若量成所量,若所量成量,汝若如是者,二种俱不成。」(引见《大正藏》卷32,页20,中。)其中,所谓「不相离」,巴达恰亚的英译译作「互换」(interchange ),显然那是梵文vyatyaya(交换、颠倒)的翻译。[参见:K.Bhattacharya,The Dialectical Methodof Nagarjuna (Vigrahavyavartani),p.31. ]龙树的意思是:如果量必须依存於所量才能证明,那麽,量变成被所量所证明,所量变成能证明量的成立。这样一来,量即是所量,所量即是量,二者的地位对换了过来。因此,二者也无法证明对方的正确性了。就像父生子、子生父、父子之间的关系(能生、所生的关系)错乱了一样,所以龙树说:「为是父生子,为是子生父?何者是能生,何者是所生?为何者是父,为何者是子?汝说此二种,父子相可疑。」(同前书,页58,中~下。)

  (注58)《回诤论》;引见《大正藏》卷32,页20,下。龙树的结论是:量不是自己能证明自己成立的,不是自己和其他事物能证明成立的,不是其他的量能证明其成立的,但也不是没有条件它们就成立的。这相当於《中论(卷一)·观因缘品(第一)》的不自生,不(自、他)共生、不他生和不无因生。(参见:《大正藏》卷32,页 2,中。)

  (注59)参见(注8)。

  (注60)因明(Hetu-vidya),通常是指印度古代佛教,特别是瑜伽行派(orgacara),所发展出来的一套逻辑理论。世亲(Vasubandhu; A.D.320-400 )之前的因明,称为「古因明」;陈那(Dignaga; A.D.400-480)之後的因明,则称为「新因明」。(参见:沈剑英,《因明学研究》, 上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85,页28。)古因明援用了正理学派的逻辑----「量」的理论,采用了五个支分(即部分,avayava ),作为一个论证(比量)所必要的成分。通常即称之为「五支作法」。五个支分是:宗(即主张,parti--jna )、 因(即理由, hetu )、 喻(即实例, udaharana)、合(即应用,upanaya)、结(即结论,nigamana)。陈那的新因明,与古因明之间,有许多的差异,其中之一即是新因明省去了五支中的後两支,而成三支,故称「三支作法」。(参见前书,页28-31)龙树在《中论》里所采用的「三支作法」,只能说是拟似的样子,并不是严格地符合「三支作法」的形式;因此,笔者称之为「非常相似」。

  (注61)引见《大正藏》卷30,页38,下。

  (注62)引见:Kenneth K. Inada, Nagarjuna, A Translat-ion of his Mulamadhyamakakarika with an Intro-ductory Essay, Tokyo: The Hokuseido press, 1970, p.169.

  (注63)八转声乃梵文名词语尾的八种变化(declension)。 例如,五阴的原言是 shandha;当它是单数(singu-lar)而且是当主词(subject)时,应该写成shand-hah;当它是多数(plural)主词时,写成 skandhah;当它是单数所有格(genifive case)时,写成sk-andhasya;而当它是多数所有格时,则写成shandha-naon。

  (注64)完整句子的主词在下半颂的第一个字 pravartate,它是动词字根pra-√vrt(进行、 运转)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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