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因明講記之七

  因明講記之七

  前邊兒咱們說完了能立部分,現在開始說似能立部分。這部《因明入正理論》的似能立部分,其實是對《門論》說法的整理和補充。似能立從目的上來說,是爲了悟他,最開始咱們說了,實際上這個目的沒有達到,但是,請注意,似能立,包括似能破,它(們)本質上是揭示論對者的過失,這對論對者、中間的公證人都有啓發正智的作用,所以是悟他。還有,似現量、似比量,它們是屬自悟所攝,前邊兒也說,實際上似現量、似比量達不到自悟的目的,但它們其實是旨在糾正個人認識上的、思惟上的謬誤,對自己也有啓發正智的作用,所以屬自悟所攝,理由也是棒棒的。這就是《莊嚴疏》中說的“發言皆爲濟物”。

  在這似能立部分,主要講了叁十叁種過失——宗九種,因十四種,喻十種。通常呢,就把這些叫做過失論,過失論與過失是兩碼事兒。過失論是揭示謬誤的方法,它本身可不是謬誤。

  在能立中,是按宗、因、喻這麼個順序說的,現在的似能立還按這個順序來說,先說宗,當然,在似能立中就該叫做似宗。

  雖樂成立,由與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謂現量相違、比量相違、自教相違、世間相違、自語相違。能別不極成、所別不極成、俱不極成、相符極成。此中現量相違者,如說聲非所聞。比量相違者,如說瓶等是常。自教相違者,如勝論師立聲爲常。世間相違者,如說懷兔非月有故;又如說言人頂骨淨,衆生分故,猶如螺貝。自語相違者,如言我母是其石女。能別不極成者,如佛弟子對數論師立聲滅壞。所別不極成者,如數論師對佛弟子說我是思。俱不極成者,如勝論師對佛弟子立我以爲和合因緣。相符極成者,如說聲是所聞。如是多言,是遣諸法自相門故,不容成故,立無果故,名似立宗過。

  這一段兒就說的似立宗。首先我們看似立宗的定義,“雖樂成立,由與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樂成立”就是“隨自樂爲所成立性”,“隨自樂爲所成立性”是宗的定義,前邊兒解釋過的,這裏就不說了。“由與現量等相違故”,就是,“由于與現量等九種情況相互矛盾的緣故”。合起來,“雖樂成立,由與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這個定義就是說,雖然立宗是隨立者自己的心意高興立什麼就立什麼的,但由于發生了現量相違等情況,所以這宗就有了毛病,這就叫似立宗。幹脆點兒說,似立宗就是立論者在立宗時立的宗出現了現量相違等情況。

  呂澄先生說,梵文本在前面說宗那兒,在“隨自樂爲所成立性”後邊兒還有一句話,叫“不爲現量等違害”,但在玄奘法師的漢譯本中是沒有的。

  似立宗共有九種情況,現量相違、比量相違、自教相違、世間相違、自語相違,能別不極成、所別不極成、俱不極成,相符極成。在《因明大疏》中,把這九種錯誤分成了叁類:初顯乖法,次顯非有,後顯虛功。初顯乖法是說的五個相違,次顯非有是說的叁個不極成,後顯虛功是說的相符極成。下邊兒咱們一個一個解釋。

  此中現量相違者,如說聲非所聞。

  現量相違,就是你所立的宗與現量相違背。簡單說就是論題與知覺相矛盾。在這兒,商羯羅主菩薩是舉了個例子,“聲非所聞”,立這麼一個宗,聲音不是讓聽的,聲音是聽不見的,這不是鬼話麼?聲音不是聽的難道是看的?聲音怎麼是聽不見的呢?當然,超聲波、次聲波是聽不見的,不過在陳那論師、商羯羅主菩薩時代是沒有超聲波、次聲波觀念的。你若立這麼一個宗,任誰也不會承認,哪怕你再會說,哪怕你真的經過強詞奪理證明出了聲音不是聽的,是聽不見的,仍然是不行。因爲聲音是任何正常人都能聽見的。

  問:強詞奪理怎麼能證明一個事兒呢?

  不是有一個笑話麼,山林中出現了老虎傷人,警察去抓老虎,卻抓了一只兔子,對兔子用刑,兔子最後招供,說自己就是一只老虎。你看,警察就能證明兔子是老虎,你能嗎?

  我們知道,一般意義的量,是指人們要使自己的行爲達到目的所必須預先具備的正確知識,也就是關于對象的正確了解。關于現量,窺基法師在《因明大疏》中說,“現量體者,立敵親證法自相智”,就是說,現量是立敵直接得之境之自相的知識。是親知、親證的,是可以憑感官辯明其真僞的知識。是一種不起分別的知識。那麼,現量相違就是與感覺經驗相矛盾,就是你所立的宗有違于現量。“聲非所聞”很顯然就是違背人們的直接經驗。

  現量有自現量、他現量、共現量之分,立論者自己的現量是自現量,除立論者外(包括論對者、中間公證人等)的現量是他現量,立論者和論對者雙方共許的現量是共現量。現量相違是違背的哪一種現量呢?《門論》中,在舉出九種過失的名字哪兒,對于現量還加有“極成”兩個字兒,表示,這裏的現量必須是立論者和論對者共許,共同承認,那這就是共現量。當然,若違自現量也不行,但這種情況在實際辯論中是不會出現的,除非你是個白癡。違他現量呢?這個是對的,假如說你立的宗不是違他,而是順他,你根本就不必辯論了。不過,在窺基法師的《因明大疏》中都提了,說,現量相違是違自、違共爲過,違他不爲過。這是很明顯的。

  現量相違呢,窺基法師的《因明大疏》給分成了兩種情況。

  1、全分相違。什麼叫全分相違呢?全分就是全部、全體。比如剛才說的“聲非所聞”,就是全分相違。

  《因明大疏》講的特別詳細,因而呢,顯得特別煩瑣,它把全分相違又分了四種類型——

  a。違自現非他。這是立論者立了一個宗,這個宗呢,違背了立論者自己的現量而沒有違背論對者的現量。窺基法師還舉了個例子,說勝論師對大乘立了一個“同、異、大有非五根得”。這個宗是什麼意思呢,中間有幾個名詞得知道。一個是“同”,就是指甲事物與乙事物的共同之處,表現爲上位概念,其極限爲大有。“異”是指甲事物與乙事物的差異之處,表現爲下位概念。知道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吧?不知道~~上位概念就是屬概念,屬就是類,屬概念就是具有從屬關系的兩個概念間,外延大的那個概念。下位概念是種概念,就是具有從屬關系的兩個概念間,外延小的那個概念。也就是一類事物包含另一類事物,前者是上位概念、屬,後者是種、下位概念。比如科學與自然科學這兩個概念,科學的外延要大于自然科學的外延,科學就是上位概念,自然科學就是下位概念。勝論派的主要思想是六句義,六句義是實、德、業、同、異、和合,實是實體,德是屬性,業是動作,同是事物相同的屬性,異是事物不同的屬性,和合是本體和屬性的內在關系。勝論師說六句義,六句義就是六個範疇,勝論師說這六句義含括盡世間萬有。勝論師說這六句義是從“有性”而來,意爲“大有”,大有括盡一切事物。勝論師本來說同、異、大有是人們可以通過感官感知的,人可以通過感官感知同、異、大有的存在,《八識規矩頌》中在說前五識時有“性境現量通叁性”,現量。但是,現在勝論師卻立了這麼一個宗,“同、異、大有非五根得”,這裏的五根是指感官。勝論師的這個宗就是違背了自己的現量。而對于大乘來說,根本就不承認勝論師的六句義思想,所以,勝論師的什麼大有觀境現量得等根本就是不對的。這個就是違自現非他。但是,窺基法師舉的這個例子只是假設,實際上勝論師從來就沒有對大乘立過這麼一個宗,下邊兒的例子好多都是這樣的假設。

  b。違他現非自。這就是立論者所立的宗違背論對者的現量而不違背立論者自己的現量。窺基法師舉的例子是這樣的,說佛教徒對勝論師立“覺、樂、欲、嗔、非我現境”。這個宗怎麼說呢?佛教徒認爲,覺、樂、欲、嗔等,只是心所有的作用,不是現境,而勝論師認爲覺、樂、欲、嗔等是能感知的現境。這個宗就是違他現非自。

  c。違共現。就是違背立論者和論對者雙方的現量。《入論》上的“聲非所聞”就是。注意,對于一個聾子來說,聲音確實是聽不見的,這是一個特例。

  d。俱不違。就是既不違背立論者自己的現量又不違背論對者的現量。這一類實際上不屬現量相違。韓廷傑老師講到這兒時說,窺基法師把不是過失的“俱不違”放在現量相違中是很莫名其妙的,他說是窺基法師這個人頭腦不清楚。不過我覺得,窺基法師在這兒把俱不違這一類也列出來,是表明違、不違與自、他這四個詞排列,有四種排列法,我窺基把四種排列都考察過了,我把它放在過失這兒,可我幷沒有說俱不違是錯的。還有,違他現非自也不是過失。可能啊,《大疏》本來是窺基法師聽玄奘法師講時的記錄。玄奘法師當時就是這麼講的。因爲是隨口講的,所以很隨意,窺基法師的記錄也就顯得散。我們知道,在玄奘法師去世之後,窺基法師才開始作《因明大疏》的,他是把自己的聽講筆記整理了整理,幷加上自己的心得而完成《因明大疏》的,實際上在窺基法師臨終也沒有完成這部疏,他把能立不成寫完之後就去世了,後邊的是慧沼法師續作的。大家看,咱們現在上課,錄音記錄稿的邏輯總不是那麼完美的,次序也不是十分的合理,這是正常的。《大疏》也是玄奘法師的講解記錄,把不是過失的俱不違放在講過失的現量相違這兒,恰恰表明了窺基法師的記錄稿的准確性。這才叫“如是我聞”,出家人的文章就應該這樣,完全是老師的話,哪兒有你學生說話的資格。中國人就講究師道的尊嚴,天地君親師,老師的地位也是了不得的。老師是幹什麼的?就是“傳道、授業、解惑”,按這要求,老師是太難當了,比如說我是老師,我站在上邊兒給大家說,其實只是把我自己知道的那點兒東西說出來,讓你們也知道,這只是可以勉強地稱爲授業而已。“傳道”就別提了,別說我沒有,現在的老師,都沒有,因爲老師自己都沒有“道”,怎麼“傳道”,“道”最少得是道德,按咱佛教說法,“道”是讓親證的,這個才是傳道。解惑呢?同樣,現在的老師,你問我一個…

《因明講記之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直接转到: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继续阅读 ▪ 因明講記之八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