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一,新證自境,爲現量之性相,此定義適用于不同之四種現量。
謂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現識之性相,分爲根現識(此處所言現,即現識,量即准繩,與直覺或感性認識相似。——譯者),意現識,自證現識,瑜珈現識四種。
謂由自之增上緣淨色根(即産生視覺的內在水晶體——譯者)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根現(五根即五官現識——譯者)之性相。分爲:緣色之根現識,緣聲之根現識,緣香之根現識,緣味之根現識,緣觸之根現識等五種,其性相如次:
謂由自之增上緣眼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色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耳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聲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鼻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香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舌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味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身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觸根現識之性相。
複次分爲:從緣色之意根現識至緣觸之意根閑事中共有五種,其性相如次:
謂由自之增上緣緣色意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色意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緣聲意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聲意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緣香意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香意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緣味意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味意根現識之性相。
謂由自之增上緣緣觸意根親生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緣觸意根現識之性相。
根現識諸後刹那之所以成爲意根現識,謂由有自境之助伴根現識作爲等無間緣,所生之明了境像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故。
意識者,謂由自之增上緣意根親生之識,亦即由自之前刹那同類識將消逝之際所生之識故,此說合理。
謂唯向內緣取相,爲自證現識之性相,與一切識上皆有。
謂由修持正確義境之力所生聖者離分別複無謬誤之認識,爲瑜珈現識之性相。分爲:聲聞,獨覺,大乘之瑜珈現識叁種,舉例如次:如聲聞之見道,獨覺之見道,大乘之見道。
謂依具備叁相之因對自之隱秘境新證之知覺,爲比量之性相。分爲叁種:一、物力比量,謂如以所作性爲因,證悟聲是無常之知覺。二、世許比量,謂如以存在于所明了境物上之因,而雲懷兔是月而證悟之比量。叁、信解比量,謂如依經過叁種觀察所訂正之聖教爲因,證悟“由施造福”等聖教所啓示之義爲不欺诳之知覺。
量識,于具境,從能引生方面分爲:由自定解之量識,由他定解之量識二種。
爲量識之一,本身是量,由自力引生定解,爲自定解量識之性相,比如:本身是量,由自力引生定解之比量及四種現量。
爲量識之一,本身是量,由他力引生定解者,爲由他定解量識之性相,比如:本身是量,由他力引生定解之比量及叁種現量。
此二量識,複舉例如次:謂如谙練量語言者相續中之量識及謂如未谙練語言者相續中之量識。
有學者舉出由自定解量識及由他定解量識之性相雲:爲量之一,本身非欺诳,由自力引生定解,爲由自定解量識之性相。爲量之一,本身非欺诳,由他力引生定解,爲由他定解量識之性相。
由自定解量識分爲:比量,自證現量,顯功能現量,具串習現量。
由他定解現量,謂具謬誤因緣之現量,比如:現見遠處之紅焰焰是否火之顔色,當生起疑惑後,尚須依其他量識,使自己對遠處之紅焰焰,方能認爲是火之顔色,此即無謬誤認定遠處紅焰焰之根現識。
謂凡自所見境,須是共相,爲分別識之性相。
謂識之一,凡自所見境,須是自相或非成事之任何一種,爲無分別識之性相。
分別識,就結合方面而言,分爲二種:謂結合名言之分別識,結合意義之分別識。
謂將語言時之名和名言所表之義結合之思維,爲結合名言之分別識之性相,比如:認爲是有枝葉止樹之知覺。
謂將差別事和差別法結合而執之分別識,爲結合意義分別識之性相,比如:認爲此人是執杖者之知覺。
分別識從所見境方面分爲叁種:
一、謂未熟谙語言者相續中,見瓶總聲之知覺,爲唯見總聲(名——譯者)。
二、謂未熟谙語言者相續中,見瓶總義之知覺,爲唯見總義(抽象——譯者)。
叁、熟谙語言者相續中,執瓶之分別識,爲見總聲總義之分別識。
分別識從所爲方面分爲叁種:
一、具依名言分別識,謂如執總瓶之認識。
二、爲于他義增益分別識,謂如執陽焰爲水之認識。
叁、對隱秘義之分別識,分爲四種:
(一)執因心者,謂成爲成立彼之比量近取之成立彼之叁相中定解任何一相之知覺,爲執因心。
(二)比量,已如前釋。
(叁)憶念者,謂緣過去之分別識。
(四)從現欲生起之分別識,謂唯隨聲之分別識。
無分別識,分爲二種:
一、謂因自之增上緣根受惑所生之認識,爲無分別錯亂識之性相。此又分爲二種:
1、謂如見兩個月亮之根識,爲錯亂根識。
2、謂如顯見夢境之認識,爲無分別錯亂意識之性相。
二、無分別不錯亂認識,如前已述之一切現量。
造成認識錯亂之原因有四種:
1、于處所,如因乘船,見樹木行走之認識。
2、于依處,如同(因)眼眩翳錯亂之原因,見螺貝爲黃色之認識。
3、于境處,如因火箸急遽旋轉之原因,見爲輪轉之認識。
4、于等無間處,如因憤怒,致意識錯亂之認識。
兼述:謂于自之所見境,錯亂認識,爲似現量之性相。分爲,無分別似現識,分別似現識二種,其各性相及分類,已如前述。
謂非彼物,猶執爲彼物之認識,爲錯亂識之性相,分爲二種:
錯亂分別識者,謂如執聲爲常之分別識。
無分別錯亂識已如前述。
謂明了境本性之認識,爲不錯亂識之性相。分爲二種:謂現量及于所耽著境不錯亂分別識。後者如比量。
謂能取相,爲自證分之性相。謂所取相爲他證分之性相。
謂于境及差別境二中,唯明了境,爲心之性相,分爲六識或八識。謂明了差別境,爲心所之性相。分爲五十一個。
兼述:建立量果,即認識之結果。
第一階段了解量果,比如:青色爲所量,現青色相後對青色新生非虛假之認識爲量,直接了解青色之量爲量果。
第二階段了解量果,比如:所取相爲所量,對諸所取相能分辨取相爲量,感受所取相之自證分爲果。
第叁階段了解量果,比如:青色作爲所量,現青色相後對青色新生非虛假之認識爲量,觀待青色直接了解成爲自體之境之量爲果。
比量之量果:聲無常爲量。,依成立聲無常之具備叁相之因,現聲無常相後,對聲無常新生不虛假之認識爲量,直接了解聲無常之比量爲果。
唯識家所講根識之叁緣,其意義應如何理解?
一、謂由自己熏習習氣之力,主要能生自果根識境之相分,爲根識所緣緣之性相,比如:見青色前瞬根識,不論是否被其他之認識所間隔,仍然是同類見青色根識後之所緣緣。把取相說爲所緣緣,系就名言而言,非就總而言。
謂主要能生根識持境之種子,爲根識增上緣之性相,比如:由見青色前瞬根識之力,主要能生持青色之阿賴耶識上之力量。
叁、等無間緣之性相,已如前述,比如,由于前瞬認識之力,于感受見青色根識自性,主要直接生起相續識之上力量。
叁、對境之分析法
境即客觀事物,對之進行分析了解之方法,歸納而言,有如下幾個方面:
謂相違(矛盾),相屬(關系),遮(否定、破、遮止),立(成立),總,別,一,異,排入,立入,性相,所表,質法,體法,抉擇兩種比度(推理)。
謂處于不相順爲矛盾之性相(定義),分爲叁種:
一、不能同時並存矛盾者,謂彼此成爲矛盾力量,不堪同時爲友伴。複分爲叁種:
1、物質之不同時並存矛盾,比如:熱觸與冷觸,光明與黑暗。
2、認識之不同時並存矛盾,比如:了解聲音無常之比度(推理論證)與執聲音常住之現行增益遍計執。
3、生物不同時並存矛盾,比如:蛇與鼬。
二、謂與彼法(物)互異,既是爾,又與彼法(該物)不可能有相順之處,是互排矛盾之性相,分爲二種:
1、謂主要與彼法不相順而存在之一,無既非爾又非該物之第叁者,爲直接矛盾之性相,比如:常與無常。
2、謂與彼法不相順而存在之一,非直接遣除彼法,爲間接矛盾之性相,比如:所作性與常住。
兼述:謂爾爲與彼法不相順而存在之主要物,爲自性(性質)矛盾之性相,比如:冷與熱。
叁、謂兩方之任何一方,能直接遮止對方而成立此方,則與對方不相順者,爲被量識損害矛盾之性相。比如:所作性與常住。
謂爾與彼法異,若排除彼法,爾亦被排除,爲相屬(關系)之性相。分爲兩種:
1、謂彼法所遍之一,是非彼法以外之物,爲同體相屬之性相。
2、謂彼法所遍之一,爲是彼法以外之物,爲依生相屬之性相。
所遍之性相與相屬同。
謂彼法與爾異,若排除爾,彼法亦被批排除,爲能遍之性相。
謂爾與彼法異,若排除爾彼法亦被排除,若排除彼法,爾亦被排除,爲等分遍之性相。
謂爾與彼法異,爾存在時彼法亦成,彼法存在時爾亦成,爲同時之性相。
謂法之一,顯現爾之總義,須觀待爾所遮止之總義,爲遮(否定——譯者)之性相。
謂法之一,顯現爾之總義,不須觀待爾所遮止之總義,爲成立之性相。譬如瓶。
遮止複分爲二種:
一、謂遮止之一,诠自身之語,于遮止自身之所遮處,不涉及其他事物,爲遮無之性相。譬如無瓶。
二、謂遮止之一,诠自身之語,于遮止自身之所遮處,涉及其他事物,爲遮非是之性相。複分爲四種:
1、間接涉及其他事物之遮止非是,比如:胖天授白天不食。
2、直接涉及其他事物的遮非是,比如…
《因明七論入門(宗喀巴大師造 楊化群譯)》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