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發微
濟 群
《攝大乘論》叁卷,無著菩薩造,是唯識宗的依據論典之一。
一、作者和本論的撰作目的
無著,是大乘唯識學的實際創始人,公元4世紀出生在北印度犍陀羅國富婁沙富羅(譯雲丈夫)城的一個婆羅門家庭。有兄弟叁人(無著、世親、獅子覺),無著爲長子。據《無著傳》記載,無著兄弟都依有部出家。但《大唐西域記》第五卷、《慈恩傳》卷叁卻說,無著從化地部出家,世親從有部出家。依無著後來的思想看,後說或許更接近事實。無著出家後,修習禅定,曾反複思惟空義,但總不能通達,一度曾想自殺,遂感賓頭羅尊者指點,證入小乘空觀,仍有不少疑團未能解決。一日,于定中上升兜率內院面見彌勒菩薩,虔誠乞求開示。彌勒爲其宣說大乘空理,頓消多年疑窦。因此,自取名爲阿僧伽,漢譯“無著”。
無著從彌勒處學習大乘義理後,深感大乘瑜伽法門的殊勝,決心弘揚大乘。但作爲一種新思想的産生,不易爲人們接受,甚至被人懷疑是自編自造。因此,他再次于定中上升兜率天,力懇菩薩下界宣講。彌勒菩薩爲開導衆生,應其請求,曆時四月,每晚講授《瑜伽師地論》。由于彌勒菩薩的親自弘揚,大乘瑜伽思想逐漸爲廣大學者接受。從此,無著畢生弘揚大乘瑜伽學說。
大乘包括空有二宗,空宗之有文殊,猶有宗之有彌勒。就經論來源而言,也頗有相似之處。空宗的《般若經》,龍樹得自龍宮;有宗的《瑜伽師地論》,爲彌勒下臨人間而說。以常情觀之,似乎有點離奇,故很多學者認爲是神話。其實,從宗教修持的經驗看,無著上升兜率或彌勒下臨人間,並非不可能。一個禅修有成就的人,可以做到常人所不能做的事。再者,上升兜率天的例子也非無著一人。《大唐西域記》卷叁記載:末田底迦(阿難的弟子)曾以神力攜匠人上升兜率禮拜彌勒,回來造其肖像。同書卷四記載:德光、天軍二論師上天請益彌勒。同書卷十,又記述了清辯對彌勒的信仰及提婆受彌勒教示等。足見彌勒信仰在當時印度是很普遍的,而入定到兜率天的事例也屢見不鮮。
無著的著作,重要的有如下數種:
1.《顯揚聖教論》二十卷,玄奘譯。
2.《攝大乘論》叁卷,有佛陀扇多、真谛、玄奘叁種譯本,西藏也有譯本。
3.《大乘阿毗達磨集論》七卷,玄奘譯,西藏也有譯本。
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叁卷,達磨笈多譯,西藏也有譯本。
5.《順中論》二卷,龍樹造,無著釋,般若流支譯。
6.《大乘莊嚴經論》十叁卷,波羅頗迦羅密多羅譯,另有梵文及藏文本。
此外,無著以彌勒名義傳出的論著也有不少,此處不一一列出了。
以上列舉的論著中,代表無著在瑜伽唯識學成就的,當推《攝大乘論》。在此之前,瑜伽唯識學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在教界也未取得相應地位,小乘人曾斥之爲非佛說,不承認六識以外還有阿賴耶識。在彌勒和無著的其他著作中,對這些問題都有論述。如《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從八方面論證實有阿賴耶識,《大乘莊嚴經論·緣起品》舉出八種理由證明大乘是佛說。關于這些問題,本論有更爲圓滿的說明。綜合前期經論思想,作了一番補充和整理,建立起較爲系統的唯識思想體系,顯示出大乘確是佛說,而且殊勝于小乘。
二、本論的所依經論
本論主要依據經典是《阿毗達磨大乘經》。如論的開頭說:
《阿毗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爲顯大乘體大故說,謂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一者、所知依殊勝殊勝語……由此所說諸佛世尊契經諸句,顯于大乘真是佛語。
又在論末結說:
《阿毗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我阿僧伽略釋究竟。
可以看出,《阿毗達磨大乘經》中有“攝大乘品”,此品有十種殊勝教說,無著正是根據這十種殊勝撰寫本論,故稱《攝大乘論》。
本論在講述十種殊勝時,也經常引證《阿毗達磨大乘經》。在“所知依分”,爲證明阿賴耶識實有,曾引: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
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
爲說明阿賴耶識與前七轉識互爲因果關系,曾引:
諸法于識藏,識于法亦爾,更互爲果性,亦常爲因性。
“所知相分”中,爲成立諸法唯識,曾引:
若諸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都無有義……
爲說明染淨諸法的生起,及斷染取淨的過程,曾引:
法有叁種:一、雜染分,二、清淨分,叁、彼二分。依何密意作如是說。
此外,還有一些未注明出處的偈頌,或許也是引用該經的。
可惜,此經漢地沒有傳譯,我們無從查考,只能從本論內容想象其大概了。
本論還引證其他經論,作爲理論根據:
1.引《解深密經·心意識品》“阿陀那識甚深細”一頌,證明實有阿陀那識(見“所知依分”)。
2.引《增一阿含經》、《如來出現功德經》等,說明阿賴耶識在小乘經典中,已經用異門密意說了(見“所知依分”)。
3.引《華嚴經·十地品》“如是叁界,皆唯有心”的思想,說明諸法唯識所現之理(見“所知相分”)。
4.引《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慈氏菩薩問世尊”一節,說明諸法唯識之理(見“所知相分”)。
5.引《般若經》義,對治菩薩的十種散亂(見“所知相分”)。
6.引《毗奈耶瞿沙廣經》、《梵天問經》等經,以叁性觀點通釋其深義(見“所知相分”)。
7.引《菩薩藏百千契經》的十八種圓滿,闡明佛果種種功德(見“彼果智分”)。
8.引《辨中邊論》“一則名緣識”一頌,說明第八與前七識的作用不同(見“所知依分”)。
9.引《分別瑜伽論》“菩薩于定位”二頌,說明修唯識觀的內容和次第(見“入所知相分”)。
10.引《大乘莊嚴經論》“福德智慧二資糧”五頌,說明修道的過程(見“入所知相分”)。
從以上所引經論看,本論雖以《阿毗達磨大乘經·攝大乘品》的十種殊勝爲綱領,但絕不僅僅是此經的注疏或釋論,而是大乘唯識學的概論。
叁、本論的注釋和翻譯
本論從印度譯來的注釋有二:一、世親釋;二、無性釋。本論及其二釋在中國共有七種譯本:
1.《攝大乘論》二卷,佛陀扇多于北魏普泰元年(531)在洛陽翻譯。這是《攝論》最早的譯本,分上下二卷而不分品。
2.《攝大乘論》叁卷(分上、中、下),真谛叁藏于陳天嘉四年(563),在廣州製旨寺譯出,門人慧恺筆受。
3.《攝大乘論世親釋》十五卷,真谛叁藏于陳天嘉四年(563),在廣州製旨寺譯出,門人慧恺筆受。論首有道基和慧恺的序文,慧恺序略述真谛的生平、業績及本論翻譯情形。全論共分十品,每品又別爲數章。當時成立的攝論宗,正是以這一譯本爲依據。
4.《攝大乘論世親釋》十卷,隋天竺叁藏笈多共行矩等,于隋大業五年(609)在東都定林寺翻譯。全論分十品,各品又別爲數章,殆與真谛所譯相同,只是卷首沒有世親的歸仰序。
5.《攝大乘論》叁卷。
6.《攝大乘論世親釋》十卷。
7.《攝大乘論無性釋》十卷。
後叁種,是玄奘叁藏于貞觀二十二年(648)至二十叁(649)在長安翻譯。
世親釋和無性釋,有如本論之二翼。世親是無著胞弟,又是瑜伽唯識學的集大成者,其注釋較爲忠實可靠。無性是世親以後的人,想必研究過《世親釋論》。在其釋論中,與世親的基本觀點大體相同,且對世親未著筆之處有詳細解釋,只在某些具體問題,與世親稍有分歧。今天我們研究本論,應以世親釋爲依據,以無性釋爲參考。
在以上列舉的七種譯本中,前四種爲舊譯,後叁種爲新譯。舊譯中,又以真谛譯本影響爲大。真谛與玄奘兩種譯本的區別,主要有如下幾點:
1.對“界”的不同解釋。《攝論》引《阿毗達磨大乘經》偈,證明有阿賴耶識。對偈中“無始時來界”的“界”字。真谛所譯《釋論》雲:此阿賴耶識界,以解爲性,具有體、因、生、真實、藏五義,即是如來藏,爲衆生流轉還滅的依止。玄奘所譯《釋論》雲:謂界爲因,即是一切有漏種子,爲生起雜染諸法根本。由此止息,才能證得涅槃。
2.阿陀那識爲七、爲八。真谛所譯《釋論》,在引經教論證阿賴耶識實有時,認爲阿陀那識爲阿賴耶識異名;在說明染汙意時,又以阿陀那識爲染汙意。在真谛翻譯的其他論中,亦有此意,如《顯識論》雲:
又梨耶識是凡夫所計我處,由陀那執梨耶識作我境,能執正是陀那故,七識是我見體故1。
說明真谛以阿陀那識爲第七識。玄奘所譯《釋論》,以阿陀那識爲第八識的異名,在他翻譯的其他經論中,也以阿陀那識爲第八識。
3.叁性名義區別。真谛所譯《釋論》雲:一、依他性相,二、分別性相,叁、真實性相。釋曰:
虛妄義永不有顯現因,由顯現體不有故,亦不可得。譬如我等塵顯現似實有,由此顯現,依證比聖言叁量,尋求其體實不可得。如我塵法塵亦爾,永無有體,故人法皆無我。如此無我實有不無,由此二種塵無有體故,依他起性不可得,亦實有不無,是名真實性相2。
這裏,真谛以虛妄分別爲體的依他性相及由虛妄分別顯現的分別性相,同是了不可得,唯真實相實有不無。玄奘所譯《釋論》雲:一、依他起相,二、遍計所執相,叁、圓成實相。叁性中唯遍計所執相無所有,依他起有依因待緣所生的自體,圓成實相有二空所顯的真實自體。
4.依他起相的染淨。《攝論》對于依他起相有兩種見解:一、依他起相是雜染的;二、依他起相具染淨二分。真谛所譯《釋論》偏取第二種見解,認爲阿賴耶識由雜染的取性和清淨的解性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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