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依,在地前是雜染所依,在登地之後就是清淨所依,當它轉染成淨時,我們也就由凡夫升華爲聖賢了。
四惑
末那識最大的特點體現在執我,根源就在于有四種煩惱與其恒常相應。那麼,究竟是哪四種煩惱與第七識生死相隨呢?
一、我癡:癡爲無明,也就是缺乏智慧的認識,有相應無明和不共無明之分。相應無明是與六種根本煩惱相應的無明;而不共無明爲第七識獨有,包括獨行不共和恒行不共。其中,獨行不共又可分爲兩類,一爲非主獨行,與忿、嫉妒、猜疑等隨煩惱相應;一爲主獨行,不與隨煩惱相應。其中最重要的是恒行不共,既不與任何煩惱心所相應,也爲其它諸識所無。
關于第七識的六理證中,首先就是不共無明證。《成唯識論》曰:“諸異生類,恒處長夜,無明所盲,昏醉纏心,曾無醒覺。”“諸異生類”是指見道以前的衆生,由于尚未證得宇宙人生的普遍真理而局限于自己的經驗,同時這種經驗又是千差萬別的,所以名爲異生。“恒處長夜”也是因爲沒有見道,因爲見道後才點亮了我們心中智慧的明燈,在此之前,我們對世界的認識都處于長久的黑暗中,是“人天長夜,宇宙湛黯”。“無明所盲”的無明就是不共無明,當我們的內心被無明遮蔽時,就象盲人般看不見世界真相。“昏醉纏心”是說衆生處于無明大夢之中尚未醒覺,所以佛法將開悟和見道比作如夢初醒。正因爲不共無明所致,所以前六識在作善時仍不能忘相。而在我執和著相的狀態中,無論我們的所作所爲是善是惡,皆是有漏之法。
那麼不共無明又與何種識相應呢?第六意識有間斷,無法與不共無明相應;而第八識是中性的,也無法作爲染汙識。所以說,唯有第七識才能與不共無明相應。如果不承認有第七識,不共無明也就失去了建立的基礎。而不共無明在佛經中又經常出現,如《攝大乘論》所說的:“真義心當生,常能爲障礙,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明”。真義也就是看到真理的心,按照意識的活動特點,總是會有安靜下來的時候,那麼真義生起了嗎?事實上,即使在一念不生之時,我們還是不能見到真理,就是因爲第七末那識在障礙著,使凡夫和真理之間永遠隔著一道堅實的牆。
但第七識的活動並不在意識的範疇內,我們又如何著手清除它呢?這就要靠第六識的努力去改變它。然後再由第七識來影響第六識,直到開悟見道的那一天,將這層障礙徹底掃蕩。
二、我見:凡夫總是帶著強烈的我執去認識世界,並處處以自我爲中心。我見又包括分別我見和俱生我見兩類,分別是通過分別之後産生的我見,俱生則是本能和天性使然。分別我見主要是與前六識相應,由第六識在活動過程中産生;俱生我見則包括有間斷及無間斷之分,與第六識俱生的我見是有間斷的,而與第七識相應的我見才具有恒常相續的特點。
叁、我慢:衆生因爲執我的緣故,總是覺得自己比他人更優越,從而産生我慢。慢就是令心高舉,有七種類別:即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下劣慢、邪慢。毫無理由地認定自己比他人優越,爲慢;在與他人不相上下時仍感覺自己勝人一籌,爲過慢;雖不如他人卻盲目自大,爲慢過慢;處處皆以自我爲中心,爲我慢;明知自己的學問道德不如他人,但對他人的成就也不以爲然,不知隨喜贊歎,爲下劣慢;雖沒有真正的學問德行,但爲博取世間名利而通過種種手段沽名釣譽,爲邪慢;修行人未證言證,爲增上慢,這和大妄語還有所區別,因爲大妄語是爲獲取名聞利養而欺騙他人,而增上慢是自以爲是,以爲自己已證得某個境界,是由無知而造成的。
四、我愛:愛就是貪愛染著,不僅覺得有自我的存在,還認爲自己出類拔萃,由此産生我愛和我貪。這一特點在很多人身上都存在,因爲人的天性中多少有些自戀的成分。我們希求更好的生存條件,希望吃好、穿好、住好、希望青春美貌,希望健康長壽,這些都是和我愛有關。我愛也會影響到我們與他人的關系,如現實社會中的攀比之風,乃至知識分子中常見的文人相輕,也無非是由我愛所致。
佛法中有六種根本煩惱,即貪、嗔、癡、慢、疑、惡見,其中惡見又可分爲邊見、邪見、見取見和戒禁取見,共十種。以上所說的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就是與第七識相應的根本煩惱。除此以外,還有八種大隨煩惱與第七識相應。這也就是《八識規矩頌》所說的:“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爲染淨依。”當第七識與四種根本煩惱和八種隨煩惱相應時,六轉識就將它作爲染淨所依。
八大隨煩惱
八種大隨煩惱分別爲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和不正知。
一、昏沈:《成唯識論》對此的定義爲“令心于境,無堪任爲性,能障輕安、毗缽舍那爲業。”昏沈的現象在生活中時常都會發生,即使在我們用功修行或禅坐的時候,時間一久,昏沈也會乘虛而入,這時我們就沒有能力去認識所緣的境界了。念佛的念著念著佛號也沒了;觀心的觀著觀著正念也丟了;數息的數著數著不知所雲了。所以,昏沈會幹擾輕安的生起,障礙毗缽舍那的觀照之力。
二、掉舉:與昏沈的特點相反,掉舉就是使心高高舉起,搖擺不定。《成唯識論》對此的定義爲“令心于境,不寂靜爲性,能障奢摩他爲業。”奢摩他爲止,與觀的不同在于,前者是“無分別一心爲止”,後者是“有分別一心爲觀。”所以修止的特點是要不加分別,如果念佛就將心念了了分明地集中于佛號上,不必分別阿彌陀佛怎樣,極樂世界怎樣。否則心就會陷入掉舉的狀態,自然也就無法專注于佛號。
叁、不信:《成唯識論》對此的定義爲“于實、于德、于能,不忍、不樂、不欲、心穢爲性,能障淨信,惰依爲業。”“實”就是叁寶的真實存在;“德”就是叁寶的萬德莊嚴;“能”就是叁寶的殊勝能力。而不信就是對于叁寶的種種功德不認同、不歡喜、不希求。之所以這樣,根本原因在于心中充滿了煩惱,又因無明障礙了清淨的信仰。而帶來的結果就是放逸懈怠,無法精進地修學佛法。
四、懈怠:《成唯識論》對此的定義爲“于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爲性,能障精進,增染爲業。”佛法所說的精進和懈怠是有前提的,也就是在斷惡修善過程中進行的努力,而不是爲世俗功名所付出的勞動。在這樣的前提下,努力了就是精進,反之就是懈怠。我們的心有截然相反的兩種狀態,就像電有正極和負極,物質有正物質和反物質,我們的心態也是如此。有精進就有懈怠,有正念就有妄念,有信仰就有無信,有慈悲就有嗔恨。一套是善法的系統,一套是染法的系統,修行就是讓我們啓動善法的那套系統。《菩薩本行經》中,將“懈怠”視爲“衆行之累”。如果一味懈怠,不僅會障礙精進,更會“增染爲業”,不斷增長我們生命中的貪、嗔、癡叁業。
五、放逸:《成唯識論》對此的定義爲“于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爲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爲業。”對每個人來說,所面對的既有雜染心理,也有清淨心理。而在修行過程中,對雜染的心所要善加防守,不使它們有可乘之機。持戒修定的意義也正在于此,如果我們放縱自己的煩惱,一方面會增長惡法,一方面又會損害善法。按戒律規定,沙彌或比丘尼要向上座請教誡,上座若不懂教理的話,只需告訴他們“不放逸”叁個字即可。而在《阿含經》中,佛陀也時常告誡比丘們“不要放逸”。《遺教經》則更將放逸喻爲“如狂象無鈎,猿猴得樹”,因而“勿令放逸入于五欲”。可見不放逸在修行中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爲它正是增善損惡的基礎。
六、忘念:《成唯識論》對此的定義爲“于諸所緣不能明記爲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爲業。”修行需要時刻保有正念,如果觀無常,無常見就是正念;如果觀空,空見就是正念;如果念佛,佛號就是正念;如果修數息觀,數息就是正念;如果修不淨觀,不淨就是正念。要讓心念保持清晰分明的境界,如果忘失正念,內心必然陷于散亂的狀態。因爲妄念和正念是對立的,當正念消失之時,就像守門員已經逃跑,妄想自然長驅直入。
七、散亂:《成唯識論》對此的定義爲“于諸所緣,令心流蕩爲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爲業。”所謂散亂,就是心中遐想連篇,無有邊際,自然無法專注一念,結果障礙了正定的生起。但僅僅有定是不夠的,還要在正見的指導下如理思維。否則,以我們的雜染之心妄加分別,只可能是狂慧、惡慧而已。
八、不正知:《成唯識論》對此的定義爲“于所觀境,謬解爲性,能障正知,毀犯爲業。”不正知就是錯誤的認識。正知在修行中非常重要,因爲一切行爲都是以認識爲指導。如果認識發生錯誤,行爲自然也就失去了依據和標准。
這八種大隨煩惱遍于染汙心所,並與第七末那識相應。
“及余觸等俱”所說的“余”,爲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惑之余,包含五遍行心所及大隨煩惱八種,另外還有別境中的慧心所。慧心所正是我見之體,所以要加入。所以護法論師認爲,末那識的生起共有十八種心所與之相應,即五遍行、四惑、八大隨煩惱及慧心所。
六、末那的倫理屬性
第六爲叁性分別門。前面我們已經了解到,初能變爲無覆無記所攝。那麼,末那識的屬性又是什麼呢?《唯識叁十論》中的頌文爲:
“有覆無記攝”
我們的行爲分善、惡、無記叁類。所謂無記,就是那些無法判別善惡的行爲,包括有覆無記和無覆無記兩類。覆爲障蔽之義,所謂有覆,就是與煩惱相應;所謂無覆,就是未與煩惱相應。
第七識和第八識爲潛意識,不會直接表現出善或不善的行爲,同屬于無記的範疇。但兩者的不同在于,第八識作爲生命的果報體,本身不具有任何傾向且不與煩惱相應,爲無覆無記;而第七末那識雖微細難知,卻與四大根本煩惱和八大隨煩惱相應,爲有覆無記。…
《《唯識叁十論》講記(濟群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