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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論釋義 舍罪福品第一(2)

  百論釋義舍罪福品第一(2)

  乙二 破外吉義

  外曰:汝經有過,初不吉故――修妒路

  破舍吉義,就是舍罪。罪惡總說有兩種:一是舊有的罪惡,如前所說,殺盜邪淫等十惡,自古已來,任何國家,任何時代,任何人作了都會被認爲是罪惡行爲,故名舊惡。二是後起的邪知邪見,如說大自在天、梵天王、上帝等能創造萬物,五熱炙身,持牛戒等無益苦行,能得生天,不信後世,撥無因果乃至“阿漚”是吉利等,皆是無而謂有,虛妄不實,並是邪惡,今論破此等新舊邪惡,故名舍罪。

  所以破舍吉義者,上立二善以明福,今破吉義而舍罪,就是依福舍罪。外道說佛經建惡在初爲不吉利,外道經初皆有“阿漚”吉義,現在破他這個吉義,吉義若破,一切外道經書皆被破。又論主上立二善外人連構六難:第一作兩不吉利難,第二構兩顛倒難,第叁作兩煩重難。論主通其六難,明我二善無過,便是顯正,摧其虛構的六難使不得逞,就是破邪。外人所以設此六難,因爲論主立“惡止善行”,義正言明,內外同此一理,不能說有什麼不對,但外人謂論主立言不巧,在措辭上找岔子,故生六難。初二難正是破舍吉義,又“惡止善行”是提出論題,次下六難是料簡解釋二善的意義。

  外人就“惡止善行”四字,言佛經開口先說惡,爲不吉利,具含有和無兩種不吉利難。上文外人廣述他們的宗師,都能明了諸法相,都能說深淨法,論主撥雲:“是皆邪見,複正見故,不能說深淨法。”外人便問論主,若我等不能說深淨法,“佛說何等善法相?”論主答道:“惡止善行法”。外人即說:若言“惡止善行”,這有兩種不吉利的過失:一是開頭先說“惡”,故經初不吉利,經初既不吉利,中間和後部也不吉利。法既是惡,那說經的人就不能名爲世尊,修學此法的人,也不名爲善衆,假若是這樣,那就不能稱爲叁寶。因經初有惡,故名有難。二是外道諸經,開頭都有“阿漚”二字,名爲吉相,佛經開頭無“阿漚”二字,名爲不吉,這是無難。一是佛經開頭有惡,二是沒有“阿漚”吉利,有惡無善,這是莫大的過咎。

  諸師作經法,初說吉故,義味易解,法音流布。若智人讀誦念知,便得增壽,威德尊重。如有經名《婆羅呵婆帝》(此言廣主經),如是經等,初皆言吉,以初吉故,中後亦吉。汝經初說惡,故是不吉,是以言汝經有過。

  注爲外人明義,文分爲二:第一明外經有德無過;第二明內經有過無德。“諸師作經法,初說吉故”等者,這是外人敘述他們的經,是吉祥的經,是說明經的體性。“若智人讀誦念知”下,是說明經的作用,“讀誦念知”是身口意叁業修習。次明依經修習,得兩種果報:即內感長壽,外爲人尊敬。《廣主經》是講安壽治世的書。外人相傳,昔日有梵王降世,說七十二字,名《佉樓書》以教世間。世人開始很感德尊敬,時間久了,敬情漸薄,梵王悭吝心起,收取諸字,以口吞下,唯有“阿漚”二字,以口角流出墮地,世人珍之,以爲字王,最爲吉祥,遂以“阿”字安置在《廣主經》首,以“漚”字安置在《韋陀典》初。《四韋陀典》總括外道十八種大經,從此以來便言:經首有“阿漚”字者就吉利,無“阿漚”字者就不吉利。是以外道經初皆有“阿”或“漚”字。“如是經等,初皆言吉”者,是稱贊外經皆有吉德。“汝經初說惡,故是不吉。”是第二文,正敘內經有過。言“有過”者,一是內經開頭說“惡”,二是又無“阿漚”吉相,所以言內經有過。

  內曰:不然,斷邪見故說是經――修妒路

  論主答中有二:第一總與否定,否定外人所說的“汝經有過,初不吉故”,“不然”就是不接受外人的所說,就是否定,第二答其有無二難,即爲二義,此文是答“有過”難。答意是說:你們外道言我經初說“惡”是惡者,殊不知此“惡”早已存在,所以我經先敘述此“惡”,此“惡”正是指的有“阿漚”則吉利,無“阿漚”則不吉利,這是一種惡邪見,我經爲要斷除這惡邪,先標“惡”次言“止”,故言“惡止”。如來的正數應當奉行,故雲“善行”,今正爲斷除你們的惡邪見,故說“惡止善行法”。這種回答叫作反擲答。外人聽論主說內經開頭言“惡”,以爲此“惡”是論主家的經惡,今論主回答說:我經言惡,說的是你們外道邪見之惡,故言“惡止”。此“惡”屬于外經,我內經無有過錯。將此“惡”反擲過去,故名反擲答。這裏所說的邪見,不是指撥無因果,而是指的無有謂有,不識善惡,違于正理,名爲邪見。不是正見,故名邪見。

  是吉是不吉,此是邪見氣,是故無過。

  注雲:“是吉是不吉是邪見氣”者,外人內懷邪見的心情,外說違理的言論,故稱爲“氣”。又善的說爲不善,不善的說爲是善,善惡顛倒,愚而無知,爲邪見正體,今說吉與不吉,是邪見余力,名爲氣分,既是惡邪氣分,便應息止,“是故”我經說惡“無過”。

  複次,無吉故――修妒路

  若少有吉,經初應言吉,此實無吉。何以故?是一事此以爲吉,彼以爲不吉,或以非吉非不吉,不定故無吉。汝愚人無方便,強欲求樂,妄生憶想,言是事吉,是事不吉。

  第二答其無吉難,否定他“阿漚”的吉義。外人說:內經開初沒有“阿漚”二字,爲不吉利,若有“阿漚”則爲吉利。今意說:假使真的經初安置“阿漚”就吉利,我若不安,應當有過。其實,經初安置“阿漚”並不見得有什麼吉利,不安“阿漚”並不見得是不吉利。“阿漚”二字,吉利不吉利,在理論上是沒有什麼根據的,只是你們愚人,沒有正見方便,“強欲求樂,妄生憶想,”言這是吉,這是不吉,其實,“阿漚”二字,根本就沒有什麼吉義。

  複次,自他共不可得故――修妒路

  是吉法不自生,何以故?無有一法從自己生故。亦二相過故:一者生、二者能生。亦不從他生,他相亦無。複次無窮過故,以生更有生故,亦不共生,二俱過故。

  這一修妒路與上兩修妒路,本是論主酬外人說:“汝經有過,初不吉故”的一次回答,注文分作叁段解釋:第一“不然,斷邪見故說是經”。是將“惡止”的“惡”字推歸外人明我經無過。第二“複次無吉故”,是否定外書“阿漚”的吉義,即古人所謂的奪破。今此複次,“自他共不可得故”是解釋說明,爲什麼沒有吉法的理由。爲什麼說外道經無吉法?因爲諸法無生,實生不可能有,若言諸法有實體生,今問:是從自生?是從他生?還是自他和合共生?論文回答說:“自他共不可得故。”“不可得”是不可能有的意思。因爲諸法實生不可能有,所以吉法也不可能是實有。《中論》總破一切生法,故說四種無生,今此論文但破吉法,當時沒有執無因論者,故只說叁種無生,破叁種生。

  天親注文分二:一破叁種生,明叁種無生,次後總結破。第一破叁種生,初明吉法不自生,有二破:一破自生,說明世間任何事物,無有一法是從自己生,如人是從父母生,蘋果是從蘋果樹生,糧食是從水土種子生,汽車、瓶子都是工人勞動産生的,沒有一種事物是自己生自己的。吉法也是這樣,不應自己生自己。又若已有了自,就不需要自生,若還沒有自,又何能從自生?此如“阿漚”吉法,若無梵王,紙筆人工等衆緣,怎能自生?所以一切事物都不能自生。“亦二相過故”,第二“二相”破。“二相”就是兩個體相或形相。凡言自者,應當只有自我一個體相,但只要說生,必有能生和所生兩個形相。如說小牛出生了,這必須有能生的母牛,才會有所生的小牛出生。若一定要說是自生,那就要墮“二相過”。有“二相”就不能說是自生,若自生就不能有“二相”, 這是矛盾的。既有能所“二相”,怎麼能說是從自生呢?故一切法不能從自生。

  “亦不從他生”,第二破法從他生,有叁種破法:一相待破、二無窮破、叁重生破。什麼叫相待破?事物都是相對而有的,相對而有就不是絕對的真實。如說“此有則彼有,此無則彼無”。今此論雲“自相無故,他相亦無”。比如此法若未生,未生便無有自相,若無自相,也無有他相。如對高說下,對長說短,今是對自說他。法若未生,則無自相,既無有自,對何而言有他?既無有他,怎能說是從他生?無窮破者,吉法若從某一法生名爲從他生者,吉法除自身外,其余宇宙萬有皆名爲他,若言從他生者,則應遍從無窮的他物生。如小牛從大母牛生是從他生,除小牛自身外,馬是小牛的他,羊是小牛的他,樹也是他,石頭也是他,若言從他生者,這小牛應從馬生,從樹生、從石頭生,這豈不是莫大的謊唐?又若言從他生,他又從他生,這樣上推無盡,同樣是無窮,無窮則無因。第叁重生破。什麼是重生?一物生了又生名爲重生。他物無量,則生也無數,要遍從一切他物生,即是生了又生,名爲重生。事物出現,原只經一次生,若言生了又生,這同樣是謊唐的,故不能說物從他生。

  “亦不共生,二俱過故”。這是第叁破自他共住。前面說:單自不能生,但他又不能生,現在說:自他雙方“共”同結合起來應能生,今文說:“亦不共生”。是說自他共同也不能生。爲什麼不能生呢?前文已竟講明,自他雙方都不能確立,自他雙方既不能成立,拿什麼東西來“共生”?若有自他雙方,可說自他共生,尚無自他雙方實體,所以不能說自他共生。再說:自生是一過,他生又是一過,這已確定,若言自他共生,

  “凡生法有叁種:自他共,是叁種中求不可得,是故無吉事”。

  這是總結破,總結破自他共叁生,與“吉事”聯系在一起,以破叁種生,明叁種無生,就是破吉法,明“無吉事”。

  外曰:是吉自生故如鹽――修妒路

  譬如鹽自性鹹能使余物鹹;吉亦如是,自性吉能使余物吉。

  上來自他共叁門破吉義,今外人但堅持吉法自生,不堅持從他,共生二義。外人立有實在的吉法,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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