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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論玄義記 五、釋本文 甲一、通序大歸 乙二、別釋破邪顯正 丙二 顯正▪P3

  ..續本文上一頁縛,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故《法華》雲:“我以無數方便,引導衆生,令離諸著。”《淨名》雲:“不著世間如蓮華,常善入于空寂行,達諸法相無挂礙,稽首如空無所依。”叁世諸佛,爲六道衆生心有所著,故出世說經,四依開士,爲大小學人心有所依,故出世造論。故有依有得,爲生死之本,無住無著,爲經論大宗。

  第十番,明無所依無所得正觀之宗。前九番外人發問,皆稱“難曰”,今第十番稱之爲“問”,這是另有意義的。“難曰”是發難責難意,是對抗之詞,“問”有請問受教之意。前番呵其著心深重,難以入理受化,其人或可內省,自覺執著心深,有所醒悟,所以請問,“心有所著,有何過耶?”回答說:“若有所著,便有所縛,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是指出執著心的過失。“若有所著,便有所縛”,“縛”謂綁縛或系縛,以心取境,以境系心,心即爲境縛住,由心取著外境,起貪嗔煩惱,不得解脫,故永遠在叁界中受生死苦。《摩诃般若·一念品》說:“諸有得有著者,難可解脫。”《偏學品》說:“適有有法,便有生死,適有生死,不得遠離,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大方便品》說:“菩薩應作是念,諸法無所有,不可取。若法無所有,不可取,則無所得,若知是行,爲行般若波羅蜜。”嘉祥《維摩義疏》卷七說:“機神微動,則心有所屬,心有所屬,名爲攀緣,攀緣取相,是妄想之始,病之根也。妄想既緣,則美惡以分,美惡既分,則憎愛並熾,所以衆結煩惱于內,萬病生于外。其能緣之心既是妄想,所緣之境不離叁界。”所以說:“若有所著,便有所縛,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苦惱。”

  “故《法華》雲”者,是引《法華經·方便品》,彼經文雲:“吾從成佛已來,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衆生,令離諸著。”由此可知,衆生所以流轉生死者,皆由于執著取相心故耳。《淨名》就是《維摩》。此是引《維摩經·佛國品》贊佛偈,此是贊歎佛的心智境界,明佛的智慧,于諸世間,無所取著,猶如蓮花,雖生在汙泥水中,而不爲汙泥濁水沾染,說明佛陀雖在世間教化衆生,不爲世間假相擾動,而心智常處在空寂中;雖了達諸法,厲然分明,而心無挂礙,猶如虛空無依無得。這裏,前引《法華》,明衆生心,于境有取有著,次引《維摩》,明佛智于法,無依無礙猶如虛空,這是一種鮮明對照。

  我們由此可知,衆生所以受生死苦,諸佛所以得解脫樂的根本原因在何處了。所以今宗強調,破除實我實法之情執,學習諸佛如實智之無住。故最後結雲“有依有得,爲生死之本,無住無著,爲經論之大宗”,這就指出了中觀的正宗。故下文雲:“通論大小乘經,同明一道,故以無得正觀爲宗。”必須知道,此宗所說的無所得,並不是什麼都沒有叫無所得。叁論宗認爲,若有所得,則有所不得,諸佛菩薩心無所得,而能無所不得。所以無所得是辯證的,是積極的,而不是定性的和消極的。例如說:般若無知,而能無所不知。此亦如是,若能無智亦無所得,便能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成就無上菩提,而無所不得。正如《大品·叁慧品》說:“無所得即是得,以是得無所得。”《金剛般若》說:“世尊,佛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爲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這就是說,諸佛能無所得,才能無所不得。然而還必須知道,我們修學無得正觀,也不能執著于無所得,若有無所得可依住,又怎能是無所得呢?應心無所住,無所得也不可得,才是真正的無所得。《智度論》卷叁十八說:“佛法不著有、不著無、有無亦不著,非有非無亦不著,不著亦不著。”功夫若能達到這種境地,便能降伏煩惱,妄情脫落,一念相應,證入真如法性,與諸佛同一體性,諸佛的功德也就無所不得了。

  辛二 就世俗谛顯正

  壬一 明設方便門

  難曰:若內外並冥,佛經何故,說大小兩教?答:《法華》雲:“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如來于無名相中,強名相說,故有大小教門。欲令衆生,因此名相,悟無名相。而封教之徒,聞說大小,更生染著。是故造論,破斯執情,還令了悟本來寂滅,故四依出世爲如佛也。

  上約理實顯正,此就方便顯正。所以名爲方便,因至理無言,如來所有言說,皆是方便,隨順世俗。《中觀·四谛品》雲:“第一義皆因言說,言說是世俗,是故若不依世俗,第一義則不可說。”今文問意,若正道實相,無是無非,內外並冥,佛經何故說有大小兩種教門,教化衆生,這豈不是矛盾嗎?回答說:佛法有二門,一是真實門,二是方便門。上文說有,無是非無邪正,無依無得等,是就真實門說的,實相無相,故不可以言說示人,如《法華經》說:“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諸法實相雖不可說,但如來于無名相中,假借世間名言而宣說之。因衆生習慣于世間名相,如來爲曉悟和破除衆生的執著,所以權設方便,故說有大小兩乘教法。故《般若·深奧品》雲:“諸法實相不可說,而佛以方便力故說。”“如來于無名相中,強名相說”者,《佛藏經》雲:“如來所說,一切諸法,無生無滅,無相無爲,令人信解……世尊乃于無名相法,以名相說,無語言法,以語言說。”此是佛說,于無名相中,強立名相,是故說有大小兩種教門,即是隨順衆生,方便說法。“欲令因此名相,悟無名相。”可是後世學佛的人,聞佛大小乘教,不能正確領解經意,執著文字,封教成病,舊執未除,更生染著。是故龍樹造論,批破這種學教成迷的偏邪執情,還令了悟真如法性,本來寂滅,得大解脫。故此說,四依菩薩,出世教化,如佛一樣。

  壬二 開體用二正

  癸一 明理唯一正

  問:此論名爲正觀,正有幾種?答:天無兩日,土無二王,教有多門,理唯一正。是故上來,破斥四宗。《華嚴》雲:“文殊法常爾,法王唯一法,一切無畏人,一道出生死。”

  此文是說,在佛法中,真理只能有一個,所謂一實相印。但它的名稱可能有種種不同,真如、法性、第一義谛、菩提、涅槃、般若、佛性、法界、實際等,皆是實相的別名。有的宗派主張,真俗二谛、或者說空假中叁谛,皆是谛理。今宗說,真理只有一個,不二法門,如天唯一日,無二無叁,約二谛說,真谛是理,世谛是教。約叁谛說,中道是理,空有二谛爲教。是故此宗常言,二谛是教。今只引《華嚴經》明如來只有一正法性,諸佛菩薩的言教雖有多門,而實際真理,只有一正法,一中道。

  癸二 標體用二正

  

  但欲出處衆生,于無名相法,強名相說,令禀學之徒,因而得悟,故開二正,一者體正,二者用正。非真非俗,名爲體正,真之與俗,目爲用正。

  前明非大小內外,無是非邪正,顯畢竟空義,是約第一義說的,今此隨順世俗,假立名言,就方便門說。第一義谛,離名字相,離心緣相,是不能用語言或形象所能表達的,但不說又不能教化衆生,不能令人了解佛法的意義,爲了使人們理解佛法的真實教義,所以于無名相中,假借名言,強立名相,施設二正,一是體正,二是用正。“出處衆生”者,“出”謂出去,即出叁界、出生死;“處”謂安處、住處,意謂令衆生出生死,安處在大涅槃中。《摩诃般若·出到品》說:“佛告須菩提,如汝所問,是乘從何處出,至何處住者。佛言:此乘從叁界中出,至薩婆若中住。“薩婆若”翻一切智,此一切智是佛的一切智,就是說,般若大乘,能令一切衆生出叁界,直至佛果,名爲“出處”。

  體用二正,“體正”就是中道實相、第一義谛,用正就是真俗二谛。這是以中道實理爲體,以二谛教爲用。所以說二谛爲教者,世間凡有言說,皆不離空有的概念,諸佛說法,也無非談空說有,真谛談空,俗谛說有,正如《中論》所說:“諸佛依二谛,爲衆生說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義谛。”諸佛既依二谛說法,故所說還是二谛,所以二谛是教。又教能顯理,以說此空有之教,能表非空非有正道之理,所以二谛是教。又爲執有者說空,爲著空者說有,說此真俗二谛,能治衆生偏邪之病,所以二谛是教。真俗二谛既是如來所說,又有顯理破病的大用,所以名爲用正;中道實相,是諸法的理體,又是如來親證的涅槃妙法,所以名爲體正。

  癸叁 解釋二正

  子一 就中釋正

  醜一 雙釋體用二正

  所以然者,諸法實相,言忘慮絕,未曾真俗,故名之爲體,絕諸偏邪,目之爲正,故言體正。言用正者,體絕名言,物無由悟,雖非有無,強說真俗,故名爲用,此真之與俗,亦不偏邪,目之爲正。故名用正也。

  諸法實相,亦名真如,法性,是佛法最高理境,又稱爲至極之道。宇宙真理,是離言絕相的,故不可以言語形容,不可以意識想像,如前所說,“體絕百非,理超四句。”《華嚴經》雲:“正法性遠離,一切言語道,一切趣非趣,悉皆寂滅性。”《法華經》說:“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這離言絕相的理境,爲宇宙萬有的本性,故稱爲體,即此理體,絕諸偏邪,故名爲正,含此兩義,故稱體正。

  言用正者,即是真俗二谛,用不離體,所以解釋用正,必須從體說起。實相之理,離言絕相,“物無由悟”,這裏的“物”字,是指的人,指的衆生,意謂:離言的理性,人們無從了悟。爲令衆生明曉此理,此理雖然不是有不是無,而假借世俗的有無言詞,用來說明;此理雖然不是真不是俗,而強立真俗的名相,立此二谛名相,是用來表達非空非有中道實相理體的。此二谛名言,有表達離言理體的作用,故名爲用;此真俗名言,是方便假立,不落偏邪,故名爲正,合此二意,稱爲用正。這就是以中道實相爲體正,以真俗二谛爲用正。

  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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