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不自在”的;不自在,所以名爲業系苦相。如上所說,可知從根本不覺而生起的叁細、六粗,都順于十二緣起支的次第。
丙 結歸根本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這是總結,是不覺相的總結。不覺的根本,是無明。此“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一切染法,即所說的叁細六粗,也即是惑業苦的叁雜染。約特義說,無明不覺是煩惱;約通相說,一切雜染法相,都是無明相。因爲一切雜染法,是依于無明而有的。所以說:“以一切雜染法,皆是不覺相”。如從麥種,生起麥芽,開出麥花,結成麥果。此芽、此花、此果,一切無不從麥而來,約能生說,名爲麥;約所生說,一切不出麥外。因此,從無明不覺而生起一切,十二緣起──一切雜染法,也都是不覺相。總之,本論說覺與不覺,是包括一切覺、一切不覺的。雖有本覺與始覺,但決不可作差別說,離卻本覺說始覺;始覺是同于本覺的。雖有根本不覺與所生的枝末,但一切不離根本不覺,而爲不覺所統攝的。
四 覺與不覺之同異
甲 標列
複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雲何爲二?一者同相,二者異相。
上來已別說覺與不覺,這裏再說到覺與不覺的同異相。本論說:衆生是本覺的;但無始來又是成爲不覺的。雖是不覺的,而實際仍是覺的,所以又必然要轉向于覺的。所以應說“覺與不覺”的相關性。這“有二種相”,“一者、同相”,約共同性說;“二者、異相”,約差別性說。
乙 同相
言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知性相。是故修多羅中,依于此真如義故,說一切衆生本來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色相可見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先說“同相”:爲了易于理解起見,舉喻來說明。“譬如種種瓦器,皆同”是“微塵性相”。燒成各式各樣的瓦器,形色方面,有大小方圓的不同;顯色方面,有青黃赤白的不同。雖有這種種的不同,但都是由泥土所燒成的;說得微細一點,都是由微塵所成的。從微塵性相說,此一瓦器與彼一瓦器,並沒有什麼不同。此喻,楞伽經中也有。除此,經中又舉金與莊嚴具的譬喻。本論雖取楞伽經喻,而經以此比喻轉識與賴耶識的同異,本論以此喻覺與不覺的同異,所喻略有差別。“如是,無漏”與“無明”的“種種業幻,皆同”是“真如性相”。無漏是覺,無明是不覺。從無明不覺而起的,有種種的業幻,如上所說的叁細六粗等。無漏覺體,也可說有業幻,如前所說的不思議業相;以及遍照衆生心,隨念示現,都是業幻的作用。無漏與無明,所有的種種業相,一覺一不覺,一真一妄,雖然是差別的,但那不過從生滅門中,約如來藏所起的德相妙用,及無明所起的雜染相用而說。若推究他的究竟而會歸真如,這都是以真如爲體性的。無漏,當體是真如性;虛妄相,也不離真如性。真如是絕對的,在真如界內,一切無差別。所以從真如的立場說,一切的一切,無不是真如。“是故”下,引證大乘經說:一、本來涅槃說:“修多羅中”,“依于此真如”的意“義”,“說一切衆生”,雖在生死流轉,而實“本來常住,入于涅槃”。這即生死是涅槃的意義。“依于真如義故”,賢首疏中沒有“真如故”叁字,但意義還是一樣。如般若、深密等,都說一切衆生本來常住,自性涅槃,本來寂靜;這是大乘經的通義。二、菩提本有說:菩提的本來如此,大乘經中也處處有文。如金剛經說:“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既然聖凡平等,凡夫也應本具菩提法。所以說:“菩提”“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本來如此的,當然是不可修集的,不可造作的。無修無作,即是畢竟無所得的。此約一切法同真如性說,若約生滅門中隨染還淨說,由凡夫到聖者,從雜染到清淨,不但菩提從修而得,涅槃也可說證入。約法性平等說,不生不滅,寂滅常住;衆生本來是佛;因爲這都是以真如性爲體的。所以,唯識家說:約此義,也可說菩提法是非可修、非可作的。但本論的真如說,著重于真如與心,真如與覺性的統一。所以,約真如義,不但是理法性,而也是心與覺的無爲本具。這所以爲唯識學者所不能承認。
此下,遣疑執。上說無漏種種業幻,不思議業相,也許以爲佛有色相,如衆生可見的。不知如來法身,不可以叁十二相、八十種好見的;法身是絕待的,不可以相取的。所以說:“無色相可見”。“而”經說衆生見如來有叁十二相、八十種好,似乎“有見色相”的,那“是隨染”所起,“業幻所作”的;即所說覺體隨染而有的色相。離染汙的不淨色,所以說得無染的淨色;見佛時,因衆生機感,即見佛的相好如何。其實,這“非是”法身自體的“智色不空”的真“性”,因爲真實的淳淨的“智相”,是“無可見”的。真如體即如來藏,以淨智爲性。法身的不思議色,性即淨智,所以名爲智色。智色即如來藏不空性的顯發。既即智爲性,所以是不可見的。不空性的智色,楞嚴經中,即說爲性水真空,性空真水等。所以究竟圓滿的大智中,無漏無明同爲真如性相,沒有差別。而無漏業幻,同真如性而即智爲性,與無明業幻的同真如性而與智不相應,還是有著不同的。
丙 異相
言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再從生滅門的觀點,說覺與不覺的“異相”:“如種種”的“瓦器”,雖都是微塵所作成的,但彼此形色作用,是“各各不同”的。“如是”,“無漏”與“無明”,雖同一真如性相,但無漏智性,由于“隨染幻”而似有“差別”。有漏無明,由于體“性”即是“染幻”,而有種種的“差別”。所以,不特無漏與無明是彼此差別的;但約無漏或無明說,也是各各千差萬別的。
真如法性中,一切是平等的。無漏智,有漏無明(識),唯識學者,雖說同一法性,而從染淨依他起中以明差別。在染依他中說有漏,無明,雜染事;淨依他中說無漏,正智,清淨事。本論明覺與不覺,也是同一真如性的。但無漏清淨覺性,是即真如爲體,是菩提本有的。作差別的說明時,依真心隨染以明無漏,依無明性染以明有漏。這是兩家诤論的焦點。
第二目 生滅(心)因緣
一 藏心爲依之諸識生起
甲 總標
複次,生滅因緣者,所謂衆生依心、意、意識轉故。
“生滅因緣”,即生滅心的因緣,這如經中所說的:“衆生依心意意識轉”。這裏說的因緣,是泛指依此而有彼的因緣義。生滅的心是怎樣生起的?大乘經一致說:依心意意識爲因緣而生起;轉即生起義。心、意、意識,舊譯的楞伽經,即如此;唐譯作心、意、識。唯識學派中,有一意識師。在一意識師看來,前六識都可以稱爲意識。這因爲:一、雖依眼等根緣色等境,而實爲一意識的隨根而得,不過依名不同。二、依意而生名意識,六識都依意而生,所以六識都可名意識。本論下文所說的意識,即是總約六識而說;本論是順于一意識師的。依此,譯爲心、意、意識;與多識論者的譯爲心意識不同。
依心、意、意谶轉,即是說:依心有意生起,依心、意有意識生起。論到諸識的生起,有二說:一、本末相生說:如本論的依心有意,依心意有意識。但這非本論所特有,楞伽經說:“阿賴耶爲依,故有末那轉;依止心及意,余轉識得生”,即與此相同。瑜伽論本地分說:六識依意及阿賴耶種子識生;意依阿賴耶種子識生,這也與本論相近。支那內學院說,起信論豎說諸識違瑜伽,這是大大誤解的!二、種現依生說:此賴耶心,依何而起?即說轉識熏習賴耶。賴耶與轉識相互爲依,如說:“諸法于識藏,識于法亦爾,更互爲果性,亦複爲因性”。此互爲因果義,與本論少有不同。但轉識爲賴耶依,還是約熏習種子說。其後,成唯識論以爲:五識生起,必有意識、意、賴耶;意識生起,必依末那、賴耶;末那必依阿賴耶;阿賴耶又必依末那。這著重于現行識的更互相依。在說明上,但是平等的橫論,而缺本末的豎說。
本論明心、意、意識:大體同于古代地論師,與真谛、玄奘不同。地論師分心識爲叁類:一、事識,即前六識。二、妄識,即第七識。叁、真識,即第八識。真與妄,衆生位中,實是不相離的。但指妄識中的真心爲第八;不離真心的妄識,以無明爲主的妄心爲第七識。第七妄識中,所含的作用極多;本論分意爲五種,實與地論師的妄識相近。論到本論的心意識說,應說明二點:一、本論所說心意(中有五識)識的名字,差不多全出于魏菩提流支所譯的楞伽經。如業識,轉識,是魏譯楞伽中的業相識,轉相識,省去相字的變名。智識一名,唯是魏譯楞伽所有的。唯真識(真心)一名,見于宋譯楞伽。由此,可見本論是參考了愣伽經的。但本論雖采用了楞伽的術語,而沒有采用它的意義。這一點,賢首也是知道的。二、本論受有錫蘭佛學的影響。西元五百十年左右,有從南方來的僧伽婆羅,譯解脫道論。解脫道論即清淨道論所依據;錫蘭是盛傳此論的。解脫道論,明心識是豎論的。玄奘所傳的九心輪,即是由心識的發動到止息,最多凡經曆九位;這與解脫道論的說法相同。本論諸識的名字,也與解脫道論大體相似。如解脫道論第一識名爲有分,是生死的根本心,本論稱之爲阿黎耶識。雖不名爲有分,然作用相近。唯識學者,早就說過:阿賴耶識又名有分識。第二名爲轉,即與本論的轉識相當。然依西藏所傳,轉是動的意思,即應與業識相當。第叁名爲見,似與本論所說的現識相當;然與轉識(即叁細相中的能見相)相近。第四名所受,即叁相中的境界相;應與現識相近。第五名分別,即本論能分別染淨法的智識。第六名令起,即前六粗相中的起業相,爲本論意識的作用之一。今列九心輪如下:
玄 奘 傳:有分 能引發 尋求 安立 勢用 反緣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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