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熏習義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于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于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說到“熏習”的意“義”,舉譬喻說:“如世間”,本來“實”在是“無”有“香”氣的“衣服”、油等,“若”人“以”一種“香”氣“而”去“熏習”它,那衣服等就留“有”一種“香氣”了。又如一張白紙,在火上熏習,紙就會熏成黃黑色。所以,熏習的意思,是此法本來所沒有的,由于另一法的熏染力量,此法也就帶有另一法的形相。“此”染淨法的展轉熏習,也“如是”。如稱爲“真如”的一切清“淨法”,本來“實”在是“無”有“染”汙相的;“但”由于“以無明”妄染“而熏習”它的緣“故”,淨法中也就現“有”雜“染”的妄“相”。反之,“無明”──一切雜“染法”,本來是“實無”清“淨”的“業”用的,“但”由于“以真如”淨法“而熏習”它的緣“故”,也就起“有”清“淨”的作“用”。真如與無明,是相互熏習的,所以衆生無始以來,依真現妄,妄中有真,真妄始終和合而成爲一團。不過,真如爲無明所熏,只可說現起染相,不可說真如成爲雜染。無明爲真如所熏,只可說現起淨用,不可說無明成爲清淨。
唯識學者,反對本論的熏習說。因爲,一、唯識家的熏習說,重于同類的,潛能的。如前七識的一切活動,熏習于賴耶識中,賴耶受熏而成爲七識的新種──功能。如眼識種子生眼識現行,眼識現行又熏成眼識種子,所以是著重同類的,功能的。依此推論,有漏熏成有漏種,無漏熏成無漏種等。唯識家是淵源于一切有部的多元實在論;他的熏習說,僅是一切法熏習而保持功能性于賴耶中,而不是說:此法受彼熏,此法由于彼法而起變化,此法中現起彼此融化了而起的新現象。本論的熏習說,重于此受彼熏,而此中現起彼此合化的東西。如衣無香,香熏而衣有了香氣,是衣香,也是香衣。熏習,不局限于現行的熏成種子;彼此相關而受有對方的影響,即是熏習。所以,熏習不但是保留,而也是合化。不但是功能,也是現行。二、唯識家說:受熏者要是無記性的,如不香不臭的,可受香臭的熏習,即被香熏時而成爲香的,被臭熏時而成爲臭的。臭的不受香熏,香的不受臭熏,即失去了熏習的意義。所以,賴耶是無覆無記性的,唯此賴耶可受前七識的善惡熏。然而,這僅是唯識家自立的定義;如經部師的熏習說,也就不承認如此。以世間的事相來說,香的熏臭的,臭的熏香的,是極普遍的事實。黑的也可熏黑的,如淺黑色布,可更染成深黑色。深黑色而染上淺黑色,雖不顯了,而決非毫無影響。香臭互不相熏,善惡互不相熏,這都是不順世俗的。這是在想像中,把一切法看成截然隔別的善性惡性而如此說的。本論說的真如淨法熏妄染,妄染熏真如淨法,本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叁、唯識說真如不爲能熏,也不是所熏。這因爲以真如爲抽象的理性──真實平等性,與具體物隔別;一點德用也沒有。其實,即使真如不可說受熏,但真如能爲增上緣,難道沒有任何影響嗎?何況本論的真如,含攝得無量清淨功德呢?修學佛法,就在乎以清淨的力量治伏雜染的;雖然雜染法也在不斷的蒙蔽真淨的,歪曲真淨的,以及障礙行者的進修,但真淨與妄染不斷的搏鬥,自會粉粹妄染的黑幕,現起淨德的業用。密嚴經與大乘理趣六波羅密多經,都說到:“真妄互相熏,如二牛相鬥”。這雖是晚期的譯品,未必爲唯識者所信受,然衆生修學過程中,真妄的相互熏習,相克相消,不能說不是事實吧!總之,不把熏習專看爲種子,真如專看爲理性,一切都可以通了。
乙 熏習起染法不斷
1 熏習生起
雲何熏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于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此下分說,先明熏習起染法不斷,也即是衆生心隨染而成生死衆生(遍計所執性),衆生從無始時來,就在雜染因果法中流轉。這由于怎樣的“熏習”,以致生“起染法”,永續的“不斷”呢?約粗細說,可有叁類:一、無明熏習成妄心:本論首先揭出了真妄二元相對的無明,是不覺一法界的別名,所以這是不離真如淨法而有的。真如本來常遍,可爲染法所依,所以說:“以依真如法故有于無明”,但真如爲染法依,而不是熏生染法。無明是不覺義,真如是覺義,不覺性的無明不離于覺性的真如;而不是真如熏習生無明。“因”爲“有”了“無明”雜“染法”爲內“因”的緣“故”,于是不離真如而“即熏習真如”,迷蒙了真如。雖然真如還是一樣的真如,常恒不變,不曾真的受影響而變質;但“以”無明“熏習”的關系,即“有”“妄心”現起。妄心,是依真如心爲本,而現爲虛妄心影的。雖錯亂妄現,而真如性仍是本來明覺、本來清淨、本來周遍。如陽光爲烏雲遮蔽而現出暗淡的光相時,太陽的本來光明,並未有什麼變化。妄心爲真妄和合而有的,即無明力不覺心動的業識。二、妄心熏習成妄境:“有”了“妄心”,對于不覺性的無明,又起一熏習力,所以說“即熏習無明”。無明本是蒙昧不覺的,本是“不了真如法”的。假如妄心不起,那僅是晦昧的因素而已。由于妄心的妄覺性,這才于蒙昧的無明“不覺”中,于不知不覺間,從妄心的“妄念”中,“現”起虛“妄”的“境界”相。妄境,是由妄心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而起的。叁、妄境熏習成惑業苦:妄心是能知、能了別的,妄境是所知、所了別的。上依心起境,境起又必然的牽引內心,所以說:“以有”此“妄境界”的“染法”爲外“緣”的緣“故”,在妄心妄取時,即“熏習妄心”,而使妄心生起不斷相續的妄“念”,執取計名字等妄“著”。由于妄念妄著,現起妄境的心,反爲妄境所轉,“造種種業,受于一切身心等苦”。衆生的起惑、造業、受苦,推求它的原因,都由于妄境界的熏習妄心而來。依真如而有的無明、妄心、妄境,相互熏習,染法就生起而永續不斷了。
2 熏習差別
壹 妄境界熏習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增長念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
上說熏習的叁層次第,從細到粗,方便作如此說。而實無明、妄心、妄境,衆生無始以來即如此如此的。而且,粗細間的展轉熏習,並不如此單純,所以再作盡理的差別說。熏習法有四,而此所說的熏習起染差別,但是妄境界、妄心與無明。因爲真如的熏習,是不生染法的。現在,從粗到細,先說“此妄境界”的“熏習義”,略“有二種”:“一者,增長念熏習”:于妄境的引生妄心,妄心不斷的緣境,即由于境相而不斷的增長念力。我們心中的所以有無限的概念,無窮的印象,都由于境界的反映于妄心而保存下來。如從來不見不聞,不了境相,即沒有觀念可得。唯物論者,重視外境,以爲一切知識,都由外境的反映而來;于境界多多的經驗,知識也就愈豐富。這是契合這妄境熏習道理的。“二者,增長取熏習”:境界相,如一大騙子,時時的诳惑你,引誘你,使你不知不覺的向它追求;不了解是虛诳的而執著得牢牢的。所以,依境界而起心,增長概念的同時,也必然的增長取著。增長念,是心識的印象的增加。如前五意中的相續識,由于智識的分別染淨諸法,所以念相應不斷。增長取,是心識的愛取的增加。如前說的分別事識,依見愛煩惱而增長的。念與取的關系是:由妄境熏習分別事識而追求外境,由追求外境而增長相續識中的念力,由念力增長又引發分別事識的外緣境界:二者是這樣的展轉增長。若分別的說:念是屬于知的,取是屬于情的、意的。
貳 妄心熏習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系苦故。
“妄心熏習義”,也“有二種”:“一者,業識根本熏習”。上文說:“妄心名爲業識”。然從微細的妄心而起粗顯的妄心,即通攝得分別事識。本論從唯心的見地,說一心、五意、一意識;而專約妄心能分別說,實只有二類。微細心即業識,對下增長說,名爲根本。根本業識的熏習力,“能”招“受”叁乘聖者的叁種變易生死。變易生死是同樣的,約叁乘聖者所受,說爲叁種。“阿羅漢”,是聲聞第四果,譯義有無著、應供等義。“辟支佛”,譯義爲緣覺或獨覺,爲無師自悟,自利而不能利他的一類。“一切菩薩”,不是泛指一切,而是得無生法忍的大力自在菩薩。叁乘聖者中,二乘所證涅槃,與菩薩所得無生忍相當。叁乘共斷的見愛煩惱已斷盡了,不再像凡夫那樣的受生死苦。但所入的涅槃,所證的無生,還沒有究竟圓滿,還有微細的“生滅苦”。苦,就是生死果報。凡夫、二乘未入無余以前的生死,名分段生死,因從生到死,果報即告一段落;生死是有分段的。二乘入無余涅槃,與菩薩得無生法忍後,還有微細的生滅苦,名變易生死。微細生滅,刹那變易,而沒有生死分段可說。妄心根本的業識,上文曾說:“不覺故心動,動則有苦”。因根本業識的妄動,即有虛妄心境現前,分別染淨,住持苦樂,即微細的生滅苦。在叁苦中,這是微細的行苦所攝。業識根本妄動所熏起的生滅苦,衆生分上雖也是有的,但還不能發覺;如鑼鼓喧天時,不覺還有輕微的拂拭聲。叁乘共受的變易生死,見于無上依經及菩薩本業璎珞經。如約楞伽經說,別有大乘不共的叁類變易生死:即初地至六地所受的叁昧正受意成身,爲第一類,即與聲聞辟支佛的住叁昧樂,自以爲入涅槃相同。第七地所受的,爲第二類。八地到法雲地所受的,爲第叁類。本論所說,可約楞伽經說,即自根本業識到相續識的生滅境界。“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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