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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講記▪P30

  ..續本文上一頁見到巍巍如須彌山王,也還是應身彌陀。若知阿彌陀佛當下即是,唯心所現,不來不去,即能與報身彌陀少分相應。

  叁賢菩薩所見的報身,是不圓滿的。“若得淨心”──離不斷相應染而得淨心地,即初破無明,始證法身的初歡喜地。到了初地,“所見”的報身,不論是色、是相、是好、是莊嚴,一切是“微妙”清淨的了。而佛所現的不可思議的叁業妙“用”,也“轉”更殊“勝”了。這樣的地地上進,一地比一地爲微妙、增勝。直到最後“菩薩地盡”──第十法雲地金剛後心,所“見”的才圓滿“究竟”,沒有更殊勝的了。“若”從金剛後心,斷無明盡,“離業識”妄染,徹底治滅不覺心動的無明,成無上正等覺,即“無”有“見相”可說。因爲在“諸佛法身”的境地,是“無有彼此色相疊相見”的情形。佛與佛,法身平等,是無二無差別的。平等無二的法身,離于一切色相的,沒有此佛見彼佛,彼佛見此佛色相的情形。以佛論佛,只能說法身如來藏平等平等,不可說有所見的。

  參 釋疑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于色相者,雲何能現色相?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于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無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

  上說法身無色相可見,可能引起疑問,所以假作問答。“問”:“若諸佛法身”,是“離于色相”的,不可見的,那如“何能”顯“現色相”?怎麼說由不思議熏等,成就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等呢?關于佛身色相的有無,向來有二派:有說佛自證身是有色的,如涅槃經說:凡夫舍無常色,獲得常色。大雲經說:佛解脫有色等。有說:佛的色身相好,唯是衆生自心所現的;佛的淨智圓明,實沒有色相可說。本論依真常唯心的立場,既說法身不可以說有色相,那麼報身的色相,但是菩薩所見嗎?這怎麼又稱爲佛的(修行所成)報身呢?解“答”說:“即此法身,是色”法自“體”。據實說,真如法身,不能離一切而得的。從色──物質世界而探求它底體性,即是真如法身,所以即是色的體性。真如是色的體性,所以“能現于色”。這是說:“從本已來,色心”平等“不二”。本來真實常住的體性,說此爲真心,此真心即含得一般的精神與物質。真心當體,物質與精神是無二無別的;雖無二無別,然可以隨緣顯發。衆生爲無始無明所蔽,不能如實了知心體,這才妄計有離心的色,與離色的心。真如爲一切色心的體性,依真如而顯現一切色心;色與心,都不能依一般的妄見而想像的。本論以此色心不二的真如,答覆諸佛法身離于色相而能現色相的疑問。這樣,色心的自性是不二的。“色性即智”性,“色體”也“無形”可見,“說”法身“名智身”,而智身實不礙于色,如來藏淨智是能現于色的。反之,“智性即色”性,所以“說名法身,遍一切處”,無一法而非法身。然法身實即淨智所顯,所以遍一切法,而不礙于智,唯一不二的智體。約智性說色爲智身;約遍一切處,現一切色,說智爲法身。所以法身離相,而不妨有報身色相。

  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不過,法身“所”顯“現”的“色”相,不同凡小心境的色相;法身無分限,從法身所現的色相,也“無有分齊”。依于佛的淨智力,“隨心能示”現“十方世界”。每一世界中,有“無量菩薩”;菩薩所應見的佛,也即有“無量報身”。積集無量功德所成的報身,有“無量莊嚴”。智身遍一切處,處有此方他方,依方立相,依正二報都“各各差別”,雖應機而現各各差別,然色性即智,如華嚴經所說,大能攝小,小能含大;無量中攝一,一中現無量;重重無盡,帝網莊嚴。于一塵中,見無窮無盡的色相;無窮無盡的色相,也不出此一塵。相攝相入,實爲心色不二而唯心境界。衆生心外取物,物外取心,心色即不能融即,隔礙而有分限。諸佛離一切妄執,無礙互融,所以,所現的十方依正色相,“皆無分齊,而不相妨”。這樣的交融無礙,重重無盡,而又不失各各自相的境界,“非”凡夫“心識分別”所“能”識“知”到的。這是“真如”的“自在用義”,所以唯現證法身以上的菩薩,能如實覺了。地前菩薩,都不過勝解相似的分別而已。

  第四項 從生滅門入真如門

  複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所謂推求五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十方求之終不可得。如人迷故,謂東爲西,方實不轉。衆生亦爾,無明迷故,謂心爲念,心實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本論依一心法,開爲真如、生滅二門。相對的安立二門,在使衆生依自心的生滅門,而趣入真如門。今特說明這個意思,而總結開示正義。

  上來,說明了生滅、生滅的因緣、生滅的相。這樣的“顯示,從生滅門,即”能趣“入真如門”。怎樣能從生滅門而轉入真如門?扼要而根本的方法,即“推求”。推求,是以觀察慧,研求到底是個什麼。推求現實的世間,不外乎“五陰”──色受想行識。五陰,總括起來說,不出“色”“與心”二類:受想行識,是心法,是能分別的;色即色法,是所分別的境。分別來說,所知的,不外乎“六塵境界”:色、聲、香、味、觸、法。前五屬色所攝,法塵通于色心;但都是屬所取境(色)的。所有的六塵境界,“畢竟無”有自性,可爲虛妄分別所“念”的。也即是說,念是對于境界所起的觀念,是六塵境界所遺留下來的影像。而實境界無自性,虛妄幻現,並不如妄念所念的。能知的,即虛妄分別“心”,但推求起來,心“無形相”,即使遍“十方”去推“求”它,也“終”于“不可得”。無形相,即無心的真實體性。境界是妄現的,境界無念,是說不如妄念所念的,即遍計執境不可得。心也還是妄現的;心無形相,是說心無念相可得,即依他起心不可得。境界既不如妄念所念的,如說:“名義互爲客”;是互相對待而假施設的。那麼妄念也即非有,境空而心寂了。唯心者依心以明境,但不應偏執境空而心不空。從還滅的方便說:真能遠離遍計執境,依他妄心也就不起了。這時,本性清淨的真如心,直下顯現,也即是契入真如。舉喻來說:“如人迷”了方向,指“東爲西”,而東方還是東“方”,“實不”因迷人的指爲西方而有所改“轉”。“衆生”也如此,從無始以來,爲“無明”所“迷”蒙,不契真“心”,而現起“爲”虛妄分別的妄“念”。然而真“心”本淨,恒常不變,“實不”因衆生的現爲妄念而有所變“動”。真如心還是真如心,如東方的還是東方一樣。所以,“若能”推求“觀察”“知”衆生“心”本來“無念”,無妄念(心)自體,無妄念所念境界實性,“即得隨順入真如門”。唯心論的觀法,可有二個步驟:一、依心以破除妄境,知境無實性而唯心妄現。二、依境無而成心無:如執沒有妄境而有妄心,這還是不對的。因爲妄心與妄境,是相待而存在的,妄念和妄境,一樣是不真實的。真知外覓虛妄不實,而不再計執妄念爲有,妄念也就不起了。遣除了妄心和妄境,真心現前,即達到了色心不二,與法身如來藏相應。這即是從生滅而趣入真如的方便。

  第叁節 對治邪執

  第一項 總標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于我則無邪執。是我見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

  此下破除邪執。如成唯識論,先破邪執而後顯正義,本論先顯示正義而再破邪執。顯正與破邪,二者是互相爲用的。衆生于此真如生滅門中,每生起邪謬的執著;所以要評破他,使衆生舍此邪執而生起大乘的正信。“一切邪執,皆依我見”爲依止,爲根本的;所以“若離于我”見,即“無”有“邪執”。我見,梵語爲薩迦耶見,即對身心而起自我(是實是常是一)的計執。阿含經以來,一致的以我見爲邪執的根本,生死的根本。本論以我見爲邪執的根本,而生死的根本爲無明。邪執,在六染心中,爲相應染心,主要是與分別事識相應的。本論所說邪執的根本──我見,不是深刻的生死根源,但是謬誤于流轉還滅而起的妄分別。唯識家說:我執、法執,都有分別、俱生的二類。俱生,是與生俱來的;分別起的,是依邪師及妄自推論所起的。本論的邪執,也是分別所起的。我見爲邪執根源,所以但遮破我見即可。“我見”,本論說“有二種”:“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依我見爲本而生起的邪執,于色等法所起的我執,名法我執;于衆生所起的我執,名人我執。這二我執,都是約分別起的邪執說。

  第二項 破人我執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雲何爲五?

  唯識者說:聲聞能遣人我執,而菩薩更能破法我執。人我執淺,而法我執深。中觀者說:人我執和法我執,各有淺深。聲聞也不但能遣破人我執,法我執也是能夠遣破的。本論所說的,非常不同:人我執,依凡夫位說;法我執,約二乘鈍根說。本論所說的“人我見”,與中觀、唯識所說一切凡夫衆生所共的,或外道所計執的,大大不同。本論說:凡夫學大乘法,于法身如來藏,不能了解所起的,名爲人我見。因爲法身如來藏,即衆生的真我,而是爲雜染法所依的。外道、聲聞不知此義,所以不會生起此人我見。“依”大乘“凡夫”所起的人我見,本論“說有五種”。

  一者,聞修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以不知爲破著故,即謂虛空是如來性。雲何對治?明虛空相是其妄法,體無不實,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心生滅。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外色者。則無虛空之相。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離于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非如虛空相故。

  第“一”種人,“聞修多羅”──契經中,如大集經等作此“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畢竟即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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