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布施有財施、法施、無畏施的叁類。“若見一切來求索”的,自己“所有”的“財物”,應“隨力”所能的“施與”他;此說財施。布施財物,要稱合自己的力量──心力與財力;過分的施舍,會引起自己的困難,可能要生起懊悔的。但不應當悭吝,應隨力可能的布施。隨力布施的好處:一、“令彼歡喜”,二、“自舍悭貪”。使對方歡喜,可以培植自己的福德;自舍悭貪,可以減薄自己的煩惱。“若見”有人遭遇了“厄難、恐怖、危逼”,應該“隨己”所“堪任”──能力所做得到的,“施與無畏”,此說無畏施。衆生遭遇困難苦厄、恐懼怖畏,以及危害逼迫的事,菩薩能使他沒有怖畏。施與無畏,不是說衆生在憂愁苦逼中,菩薩但以佛法去安慰衆生一番。使衆生不再感到厄難等的威脅,這是要以一切的援助,除去那威脅、逼害的惡勢力。“若有衆生來求法”的,菩薩應“隨己”所“能”了“解”的正法,“以方便爲”他解“說”,使他信解得益:此說法施。爲衆生解說佛法,“不應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如爲了自己的名利恭敬,就成爲賣法,算不得法施了。宏宣佛法,有時名利恭敬,會跟著到來。但名利恭敬,在修學佛法者,並不是好東西,每每會成爲進修佛法的障礙,所以應該特別警覺。如爲了這些才說法,那更是要不得了。
第叁目 戒門
雲何修行戒門?所謂不殺,不盜,不淫,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绮語;遠離貪嫉,欺詐,谄曲,嗔恚,邪見。
第二、“修行戒門”中,有二節:一、菩薩的共戒,二、出家菩薩的不共戒。大乘戒律的核心,當然是菩提心戒;然表現于行爲,就是十善行。依十善行去做了,就是受持菩薩戒。菩薩戒,可以該括一切菩薩的大行,但既別分爲六波羅蜜多,戒即著重在止惡。據實,菩薩受持叁聚淨戒: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等,是不限于止惡的。
先說菩薩的共戒:“不殺、不盜、不淫”,是身叁善業;“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绮語”,是口四善業。绮語,即是說一些沒有義利的好聽話。意的叁業中,不貪的內容,略有引申,一、“遠離貪嫉”:貪是貪求,嫉是嫉妒。嫉妒是貪心所的等流。他人有了好事,自己不能生隨喜心,反覺心裏難過,即是嫉。二、遠離“欺詐”:如經商的,爲了達到自己的貪財目的,不惜使用一切欺騙手段。有的出家人專門說神說鬼說夢,以達某種目的,也屬于此類。叁、遠離“谄曲”:谄媚不直的心,叫谄曲。逢迎他人的意思去說,令他生歡喜心,肯布施,肯扶助。嫉妒、欺詐、谄曲,都是從貪心而來的,所以本論說遠離貪欲時,把這些都說了。遠離“嗔恚、邪見”,這是意叁業中的後二種。叁毒爲貪、嗔、癡。邪見與癡,是多少不同的。癡的意義,廣大而又深細;邪見,雖狹小而病重。如聽了外道的宣傳而不信業果叁寶等,是邪見。
若出家者,爲折伏煩惱故,亦應遠離愦鬧,常處寂靜,修習少欲知足頭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于如來所製禁戒。當護譏嫌,不令衆生妄起過罪故。
次明出家菩薩的不共戒(即與聲聞乘共的)。“若”菩薩是“出家”的,那麼“爲”了“折伏”自己的“煩惱”,“應遠離愦鬧,常處寂靜”的地方。愦鬧是城鎮鄉村人口密集的地方。爲了折伏煩惱,要住到山間僻靜的地方,甚至一個人獨自的去靜修。在寂靜的阿蘭若處,“修習少欲知足頭陀等行”。出家者是乞食爲生的,所以在沒有得到的時候,不要妄生希求多得的心,名爲少欲。凡自己所得到的衣食等,不要嫌少,嫌不好,名爲知足。頭陀,意思是抖擻。頭陀行,有十二種,或說十叁種。這主要爲穿衣、吃飯、住處的淡泊精苦的生活。這頭陀行,不是一人必須具足了,才算是頭陀行者。如在樹下住了,即不能在冢間坐。所以,只要能夠照著頭陀行的規定去作了,即是屬于頭陀行者。出家人的衣食住,應該是清苦的。隨得多少,即應滿足,不應該在這些上去多計較。戒有輕重的分別:出家戒中,如波羅夷,僧伽婆屍沙,是重;波逸提,惡作等,是輕。然出家菩薩,應該輕重等持,即使是“小罪”,也“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于如來所製”的“禁戒”。衆生的心行善惡,都從熏集而來的。常見到,有最初持戒精進的人,到後來,解放得什麼惡事都作,這大都是由于輕視小戒而漸次演變成的。不知小戒是重戒的前衛,不防微杜漸,勢必如河水的由小孔的滲透而成爲大災害。所以,對于小罪也要生怖畏心,犯了要誠懇的慚愧忏悔。
小罪中,或是重罪的等流,可以引發重罪。或是隨順社會習慣,避免一般無謂的譏嫌。所以又說:“當”防“護”世俗的“譏嫌,不令衆生”因譏嫌而“妄起過罪”。有些無關重要的事,本是算不得什麼的;但要是一般人以爲不好的,出家人也不應該去作,以免世人的無理批評。如佛在世的時候,印度的外道,有以爲草木等是有生命的。這雖不合佛法,但出家人有時去鏟草伐木,外道見了,就譏嫌起來。佛爲了防護當時外道的譏嫌,便禁製比丘不得壞生種。所以,持戒不單是範圍自己的身心,防非止惡;對于當時社會,也要照顧到,這就是隨順衆生。不然,衆生發嫌惡心,招致罪過,這是學佛者所應極力避免的!
第四目 忍門
雲何修行忍門?所謂應忍他人之惱,心不懷報。亦當忍于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法故。
第叁、“修行忍門”。平常都泛稱爲忍辱,其實,不必一定是忍辱的。如本論即說有衆生忍與法忍。一、衆生忍,即“應忍他人”的“惱”苦、逼迫,“心不懷報”。他人損惱了我,不要以仇報仇的去報複他人。用仇恨心去報複仇恨,怨恨是解決不了的。所以,對個人,佛法是取著忍辱的態度,以忍去報怨的。但如有關大衆的事,佛教的事,要以爲人護法心,出以正義的對治。二、法忍:菩薩還應“當忍于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法”。利等,名爲世間八法。人生在社會裏,利衰等法是免不了,如不能忍此八法,爲這八事而生起煩惱,一切德行都不能如法的進修了。八法,可約爲四對:即利衰、毀譽、稱譏、苦樂;這四對是一好一壞的。利,如人得財,和作事而稱心如意等。衰,如經商而虧了本,或作事而遭逢失敗等。一般人,總以爲利是好的,佛法以爲利是可以增長貪心,所以也應忍得住,不致放逸。不但要忍苦,也要忍樂。世人的多少罪惡,多少失敗,往往從有利的環境中造成的,所以學佛者是應該特別警惕的。他人背著自己,毀謗或稱譽,名毀譽。這些可能都是過分誇張了的,不一定切合于自己的功德與過失。所以聽到了,不要憂憤,也不要歡喜,要安忍而不爲所動。如他人當著自己的面,稱贊或者是譏諷自己,名爲稱譏。聽到別人的稱贊或譏毀,應反省自己的。有功德更應努力;無功德應生慚愧心。有過失應該承認悔改,無過失應更爲警策。身心的苦痛和快樂,也要能安忍不動。衆生的煩惱,此八法是最易引發的,所以特以此爲例而說明忍。平常說忍辱,但是不計他人的惱害,這是忍的狹義。正確的忍的意義,即對于一切境界,心能不爲所動。
第五目 進門
一 勤修功德行
雲何修行進門?所謂于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強,遠離怯弱。當念過去久遠已來,虛受一切身心大苦,無有利益。是故應勤修諸功德,自利利他,速離衆苦。
第四、“修行進門”。先說勤修功德行:菩薩“于諸善事,心”要“不懈”不“退”。“立志堅強”,不怕困難,也不怕時間長久,“遠離”畏“怯”懦“弱”的心情。在修行的時候,“當念”自己從“過去久遠已來”,徒然的“虛受”了“一切身心大苦,無有”真實的“利益”。現在因爲修行,多少受此苦痛,這算得什麼!“故”知道“應勤修諸功德,自利利他”,以達到“速離衆苦”的目的。精進,在四正勤中,分行善、止惡二事。行善與止惡,都是需要精進的。如僅說止惡,這是不夠的。有些惡法,必須修集善法,才能對治下去。若僅說行善,而不知止惡,這也是不清淨的。所以行菩、止惡,要二方面並重。
二 勤治罪障行
複次,若人雖修行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爲邪魔諸鬼之所惱亂,或爲世間事務種種牽纏,或爲病苦所惱,有如是等衆多障礙,是故應當勇猛精動,晝夜六時禮拜諸佛,誠心忏悔,勸請,隨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廢,得免諸障,善根增長故。
此明對治修諸善行的障礙,即著重于淨治罪惡,發起善根。“若人雖修行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不能成就。這些罪惡業障,在不修善的時候,糊糊塗塗過去。等到要精勤的向好處行去,即反動起來。這或“爲邪魔諸鬼”“所惱亂”。魔鬼對于人,和貓對老鼠一樣,在沒有跳出它的勢力圈,它可以不睬;如被認爲可能逃脫的時候,那它就立刻咬住。邪魔惡鬼,也都是這樣的。“或爲世間事務”──爲生活,爲事業,“種種牽纏”,忙得不亦樂乎,顧不得修學佛法。出家人,也有爲佛教、寺廟等事務所纏的。“或爲病苦所惱”,展轉床笫,障礙了修行。“有”了這些“衆多”的“障礙”,那麼學者“應當勇猛精勤,晝夜六時”的修易行道。印度日夜各分叁時,故稱晝夜六時。這不是說一天到晚不斷的,是說按著規定的時間,修習六次。如“禮拜諸佛,誠心”向佛“忏悔,勸請”佛說法與不入涅槃,“隨喜”功德,“回向菩提”。這樣精進勇猛的“常不休廢”,即“得免”除“諸障”,而“善根”可以“增長”起來。羅什所傳的禅經中,也說到如障重而修定不成就,應修這些助道行,以除障生善。信成就發心中,也曾說到這止惡生善的方便。自己的力量薄,業障又重,不能進修難行難忍的大行,所以要修禮佛等助道行,以助成精進的正行。如有利根慧熟,業障不深重,即可以直修六波羅蜜等難行道。
第六目 止觀行
一 略說
雲何修行止觀門?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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