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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講記▪P5

  ..續本文上一頁事,這與本論是恰好相反的。

  “八者、爲示”法門的“利益,勸修行故”。此爲本論第五勸修利益分而作因緣;即爲了流通未來。總此八種因緣,一總七別,爲本論造論的目的。全部論文,即是爲了這個。

  第二節 辨造論之必要

  問曰;修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答曰;修多羅中雖有此法,以衆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所謂如來在世,衆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解,則不須論。若如來滅後,或有衆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或有衆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或有衆生無自智力,因于廣論而得解者;亦有衆生複以廣論文多爲煩,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如是此論爲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

  “修多羅”──經“中”,是“有此法”門的,“何須重說”一番?論主“答”:“修多羅中雖有此法”門,然今也有造論的需要;這因爲“衆生”的“根行不等,受解緣別”。根即根機,有利有鈍;行是心行,有癡有恚有貪,有好廣有好略的不同。因爲根行的不一致,所以有人從他聞法而得了解,有人由閱讀經文而得了解;有依經而得解,有依論而得解。受解的因緣各別,是不能一概而論的。以上是總相答,以下再爲詳細解答。

  先說佛世不必造論:“如來在世”的時候,“衆生利根”居多。同時“能說”“人”──佛的“色心業勝”。如歸敬頌中所說:“最勝業偏知,色無礙自在”。佛有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叁十二相、八十種好等——心色功德。能說者與受教者,都這樣的殊勝,所以聽佛說法,沒有不得正解的。這樣,佛在世的時候,即“不須論”說了。“圓音一演,異類等解”,與維摩經的“佛以一音演說法,衆生隨類各得解”相同。圓音,即一音。一音,是說他的平等;圓音,是說他的圓滿。佛的圓滿音聲,稱性流出,衆生根行雖不等,但都能有所了解。這即是說,佛稱心而說法,衆生稱機而得益。佛的圓音,古人有二解:一、鸠摩羅什說:佛的一音即平等音,並無差別。佛的音聲,雖平等無差別,然因衆生的根行有大小利鈍,煩惱有輕重厚薄的不同,所以于衆生的心解中,現起不一樣的教相;但都能適合其宜而得正解。二、菩提流支說:佛的音聲,具足一切音聲;雖具足一切音聲,但音聲還是一味平等的。因佛的一音是圓滿而包含一切音聲的,所以衆生隨各自所需要的什麼,即聞到什麼,了解什麼。本論應用菩提流支的解說。這如花有紅、黃、藍、白色的不同,這些不同的顔色,真正說來,都是因太陽光照而顯出的。太陽,看來是白色的,而實含有一切釆色,不過混融而現爲一色吧了。花草都有不同的受色素,經太陽的照射,這才成爲紅黃等不同的顔色。這如佛的音聲,雖一味平等,然一音實具有一切音聲,如日光的具種種色。衆生隨根機不同,而所了解的也不同;即如花草因受色素的性能不同,而顯出各別的顔色來。

  次說佛後應造論典:佛在世的時候,衆生的根機利,佛的叁業勝,所以不需要造論。現在佛已滅度,衆生的根機又鈍,說法者的色心業又不殊勝,聽者可能誤解倒解,這就該造論了。“如來滅後”的“衆生”,本論說有四種:可攝爲自他與廣略二類:有依自力得解,有不依自力得解的。有衆生能從廣博中去求得了解,有衆生一見廣博的經論就害怕,要從簡略的經論中去求了解。二種二類相合論,即有四等人:一、有“能以自(智)力”,從一切經的“廣聞”中,“取”得正“解”,這是無須造論的。二、有人也“以自力”閱讀,能于略“少聞”思中“而”得“多解”的。多解,比類上下文,不應解說爲少聞而解多義;無非是得解、取解的意思。少聞而能得正解不謬的,當然也無須爲他造論了。叁、有“無自智力”,不能從經中得正解,要“因于廣論”的闡發,才能“得”正“解”。這是需要菩薩爲他造論的;而且是應造廣論的。四、又“有衆生”也是沒有自力,要依論得解,但他“以廣論”的“文多爲煩”,見了就怕;他是“心樂總持”“文”字“少”而含“義”“多”的論典,依此少文而攝多義的論典才能得解。中國人,就多數是這樣的;喜歡文簡義深的論著。這種根機,需要造論,需要文少義多的論。“如是此論”下,即論主說明,爲這第四種人,有造此“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趣爲略論的必要。後代的學者,每因自己對于一部論或一法門的契好,就勸一切人都來學這部論或這一法門。古德就不是這樣,用心決不偏贊強調。如看經能得解了,即無須再讀此論;能看廣論而得解了,也無須看此論。唯有看經不能懂,看廣論又怕煩的,這部論才最適宜而契機了。我想,起信論所以在中國暢行,大概就是因爲它太適合中國人的那種好簡的根機吧!

  第叁章 成立大乘法義

  第一節 總標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

  摩诃衍者,總說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法,二者義。

  本論總攝如來的廣大甚深義──大乘;大乘爲本論的重心,有首先確立的必要。這裏,即是“立義分”。立(大乘)義的義,即總說大乘──如來的根本義;與“一者法,二者義”的義,含義稍有不同。大乘義,可以從兩點(法、義)去總說;這是本論說明大乘的方法。如瑜伽以七大來說明,攝大乘論以十殊勝來說明;本論是“總說”爲二義。“二種”是:“一者法,二者義”。法與義,二者是相待成立的。法(任持自體),是法體,指稱爲大乘的,有著充實內容的全體;義,是意義,指大乘所含有的體性、德相和作用等。法是總括一切的全體性;義是依法而有的不同內容。這裏的法,是全體,與叁大中,待相用的體,含義不同。大乘,應從這法與義的二方面去了解。

  第二節 法──衆生心

  所言法者,謂衆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

  先說大乘法。本論直捷了當的說“法”,即是“衆生心”。隨世俗說,凡夫是衆生,阿羅漢、菩薩、佛,也可說是衆生。然約有雜染的情識者名衆生,衆生即不通于佛果;所以經中每以衆生與佛對論。衆生,可作二釋:一、依蘊、處、界和合說,名爲衆生;二、從生生不已的相續說,名爲衆生。這與補特伽羅(數取趣)的意義相似。

  衆生心,是本論建立大乘法的根本依。本論以爲:成立大乘法義,要使人確信得有大乘法。直指衆生心爲大乘,這樣,人人都覺得大乘法當下即是,不須外求,即能從自心中深信大乘。但唯識家說:衆生心,即是雜染報體的阿賴耶識;這就覺得本論的解說,與唯識學的立義不合。賢首家說:衆生心是如來藏心,即指吾人本具的圓滿無差別的真淨心;這又不是唯識者所能同意的。因此,太虛大師以爲:若如唯識家。從凡夫位說,與本論的立義不順;若如賢首家,從佛位說,也不能恰當。所以,以爲本論的衆生心,是依菩薩位說的。

  佛法中有一著名的金句:“心佛衆生,叁無差別”。這樣說來,衆生,應該是約從凡夫到聖者,從聲聞到菩薩最後身的一切有情說。依本論說:有一毫不覺在,即是衆生。衆生心,即除佛以外,一切六凡叁聖的心。衆生,千差萬別;千差萬別的衆生心中,仍有共通性。這衆生心的共通性,就是本論所說的衆生心。

  衆生心與佛心,也是有著共通性的。說明這生佛的共通性,一、大衆、分別說系,依心以說明凡聖不二,如心性本淨者,一心相續論者。一心相續論者說:衆生位中是有漏心,(聖者等)佛果位中是無漏心;有漏心與無漏心,只是相續的一心。約雜染未離說,名有漏心;約離染說,名無漏心──心體並無差別。心性本淨論者說:一切衆生心中,雖有雜染,然心(覺性)還是本來清淨的,與叁乘聖者一樣。從貫通染淨、聖凡的意義說,心性本淨論者與一心相續論者,大體一致。心,指能了能知能覺的覺性。有漏的、無漏的、凡夫的、聖者的,覺了性是一樣的。這覺了的心性,就是生佛染淨所共通的。二、空相應的大乘經論,與虛妄唯識論者(受有一切有系的深刻影響;一切有系是不許心性本淨的),約法性清淨說:一切法空性,平等不二。佛法性與衆生法性,如圓器空與方器空一樣,沒有任何差別可說。心的法性是本淨的,所以說心性本淨。約法性淨,說生佛平等。不是說:衆生有真常的淨心,與佛一樣。叁、真常大乘經論,不但約心性說,而約法性(法界)說;但這是不離心性的。如無上依經說:“衆生界、菩薩界、如來界,平等平等”。界,即是藏。如如來藏、法界藏,勝鬘經即稱之爲自性清淨心。這是生佛平等的。在衆生名衆生界,與本論所說的衆生心一致。這不但約能了的覺性說,也不專約法性的如如說;是直指衆生位(如來位)中,心與法性的不離的統一說。心性淨即法性淨,法性淨即心性淨,達到心自體與法性的不二。所以,衆生心,不能看作純是雜染的;衆生心與佛心,有他的平等處。但這是衆生心,自有衆生與衆生共通的雜染性。本論爲衆生修學佛法而說,所以特揭衆生心爲本。衆生心,即心真如而含得無邊的功德性,它又是生滅的雜染心,充滿著無邊過失。真常大乘者的衆生心,是不能偏重于真淨,也不可局限于妄染的!

  大乘法,即衆生心爲本。衆生心爲什麼能安立大乘?因爲,“是(衆生)心”即能含“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可毀壞的,有遷變的,名爲世。落于世中的,名爲世間法。超越于世間的,勝出于世間的,名出世法。衆生心是極深廣的,能統攝染(世間法)淨(出世法)、善惡、漏無漏、爲無爲等一切法。攝,有二類:一、他性攝:如一根根的傘骨,從屬于傘的直柄,傘柄即能攝持傘骨;這名爲他性攝。世間事物,都不能沒有攝持的。因爲,凡是因緣和合有的,必有中心的集合點。這統攝的集合點,在彼此相關的關系中,能攝持其他,所以名他性攝。二、自性攝:如以五根(信、進、念、定、慧)攝法:信根攝四不壞信,進根攝四正斷,念根攝四念處,定根攝四禅,慧根攝四谛。如書與書是一類,凡是書,都攝歸書類,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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