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臺宗的現象即本質說
方立天
天臺宗人很重視探索、闡述建構“諸法實相論”。“諸法”泛指一切現象、一切存在;“實相”指真實的本相、無差別的實在、不變的真理。早期佛教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叁觀念立“叁法印”,作爲佛教思想的根本標志。後來大乘佛教繼承和發展早期佛教的思想,進一步提出“諸法實相”爲根本概念,強調諸法實相是佛教的最高真理。天臺宗創始人智顗繼承和發揚大乘佛教的這一思想,說:“大乘經但有一法印,謂諸法實相,名了義經,能得大道。若無實相印,是魔所說。”(注:《法華玄義》卷8上,《大正藏》第33卷,第779頁下。)也將諸法印統合于諸法實相一大法印中。值得注意的是天臺宗的獨特诠釋,它認爲諸法實相是諸法即實相,宣揚現象與本質、事物與真理相即不離的思想。天臺宗的諸法實相說包涵了本體論、現象論、真理論,以及工夫論、境界論的內容,這裏將著重從現象論的角度來闡述天臺宗人關于現象與本質關系的學說。考慮到天臺宗人多從實相即本質方面去闡明現象的理論特點,以下將依次說明實相範疇,再重點論述諸法即實相的涵義及其論證邏輯。
一、實相的意義、內容與表述
追尋、探求和體悟宇宙人生實相是大乘佛教實踐的基點,或者說,實相是大乘佛教實踐的依據。宗教實踐的要求,決定了大乘佛教的實相說始終是與緣起說、果報說聯系在一起的。實相是從緣起的現象上作出的價值判斷,與對現象的純客觀的事實判斷不同。佛教的一些經典、派別對實相的判斷各有所側重,實相的涵義複雜而多樣。下面我們就佛教,尤其是天臺宗對實相的意義、內容與表述作一簡要的論析。就實相的意義來說,綜合佛教所論,約有叁個論點:
一是萬物的體、性。一般地說,佛教都以實相來表述一切事物的真實的、常住不變的體性、本性、本相、狀態。智顗的《法華經》卷八上指出,“實相”是《法華經》乃至一切佛經的體,“于今經(指《法華經》)明乘體,正是實相”(注:《大正藏》第33卷,第779頁下。),“實相爲諸經作體”(注:《法華玄義》卷9上,《大正藏》第33卷,第792頁下。)。實相是體,“體”又是什麼呢?“體字訓禮,禮,法也。各親其親,各子其子,君臣撙節,若無禮者,則非法也。出世法體亦複如是,善惡凡聖菩薩佛,一切不出法性,正指實相,以爲正體也。”(注:《法華玄義》卷1上,《大正藏》第33卷,第682頁中。)這是說,“體”如世間禮法一樣,是支配社會以及人際關系的依據、准繩。同樣,佛教的出世間法也有其“法性”,這法性即出世間法的依據,也就是“實相”。
二是萬物的要理、真理。《法華玄義》卷八上雲:“第二顯體者,前釋名總說,文義浩漫,今頓點要理,正顯經體。”(注:《大正藏》第33卷,第779頁上。)這是說,“顯體”即顯示一切法之體,與“釋名”密切相關,離開釋名,難以顯體。同時,顯體主要是使人把握一切法的要理、道理。這種道理正是經體的顯現。這也說明,實相的體、性與理的意義是相通的。天臺宗人認爲,這個實相“理”不是一般的“第一義谛”,而是“中道第一義谛”,即既不偏有也不偏無(空)的中道義。
叁是“佛之知見”,即佛的智慧。《法華經·方便品》說,佛出現于世間的一大事因緣是爲衆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使得清淨(注:詳見《大正藏》第9卷,第7頁上。)。而佛之知見就是諸法實相,所謂“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注:詳見《大正藏》第9卷,第5頁下。),只有佛的智慧才能窮盡諸法實相,故又以佛知見稱爲實相。佛知見也是衆生本來具有的一種超越智慧,衆生若能充分顯現這種智慧,也即成就爲佛。以上所講的萬物的體性,最高真理與超越智慧,就是實相的基本意義。與上述實相意義相關,佛教所講實相的基本內容是什麼呢?
就萬物的體性來說,實相是空。雖然佛教各派對空的理解並不完全一致,但是,認爲空或空性是所謂實相的根本內容,這是大乘佛教各派的共同觀點。佛教的宇宙觀緣起論認爲,一切事物都是因緣和合而生,是無自性、無實體,是空的。空是事物的根本體性。智顗也視空爲事物體性(實相)的內容,他說:“若譬喻明義,如梁柱綱紀,一屋非梁非柱,即屋內之空。梁柱譬以因果,非梁非柱譬以實相。實相爲體,非梁柱也。屋若無空,無所容受。因果無實相,無所成立。《釋論》雲:“若以無此空,一切無所作。””(注:《法華玄義》卷8上,《大正藏》第33卷,第780頁上。)這是以譬喻來說明因果即事物的實相:如房屋需梁柱組合建築而成,房屋並非梁柱而是空,空才有屋子的容受功用。一切緣起事物都是因果關系,因果的實相是非因果,是空。正如《大智度論》所說,無空就無所作;空是事物的實相。
就宇宙人生的真理來說,早期佛教以“苦、集、滅、道”四谛爲實相,大乘佛教或以真俗二谛爲實相,或以“遍計”、“依他”、“圓成”叁谛爲實相。天臺宗則進一步提出叁重真理說:初重是因緣所生事物無自性,本質是空理,這即是實相。第二重是爲了排除把空實體化,執著空,再以空與有爲諸法,並在空與有之上另立中道之理爲實相。如智yǐ@②以“觀心”來表示中道說:“若觀心空,從心所造,一切皆空。若觀心有,從心所在,一切皆有。心若定有,不可令空。心若定空,不可令有,以不定空,空則非空。以不定有,有則非有。非空非有,雙遮二邊,名爲中道。”(注:《觀音玄義》卷下,《大正藏》第34卷,第887頁中。)中道之理就是以非空非有來排除對空有二邊的執著。第叁重是更深一層,將空、有(假)、中叁谛綜合起來,以即空即假即中爲唯一真實之理。智yǐ@②說:“一實谛即空即假即中,無異無二故,名一實谛。……若空假中異者,名顛倒,不異者,名不顛倒。……一實谛者,即是實相。實相者,即經之正體也。如是實相,即空假中。”(注:《法華玄義》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1頁中。)“無異”、“不異”,不相舍離。意思是空假中叁者不相舍離。“即空即假即中”是唯一真實的絕對真理,是爲萬物的實相。也就是說空假中叁者是相即互動的,人們對其中任何一邊都不能偏頗執著。
此外,天臺宗人在以中道爲實相的同時,又把佛與中道等同起來,智顗說:“佛性即中道。”(注:《法華玄義》卷6下,《大正藏》第33卷,第761頁中。)這佛性是心,具有功用,也具足諸法中道佛性或佛性中道是一複合概念,它既是真理又具有能動作用,是爲實相。智顗說:“二乘但空空,無智慧;菩薩得不但空,即中道慧,此慧寂而常照。二乘但得其寂,不得寂照,故非實相;菩薩得寂,又得寂照,即是實相。”(注:《法華玄義》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1頁上。)“二乘”,聲聞和緣覺。“但空”,偏于空寂的空。這是說小乘偏于空寂,趨于虛無,是無智慧;大乘主空是不但空,即能發揮功用,不離現實世間,寂照統一,是中道智慧,也是實相。
印度大乘佛教認爲,實相是超越相對相之上的,也是超越思維與語言之上的。如《中論》說:“諸法實相者,必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注:《大正藏》第30卷第24頁上。)所謂諸法實相,是止滅思維和語言的,實相像涅槃一樣,無生無滅,是寂滅的。又說:“自知不隨他,寂滅無戲論,無異無分別,是則名實相。”(注:《大正藏》第30卷第24頁上。)實相不與其他東西發生條件性的聯系,是寂滅無語言分別,也無分化差別的。基于這種看法,佛教通常以否定的方式來表示實相,如以“空”(注:天臺宗、叁論宗總結小乘佛教與大乘佛教兩種對立的空觀法,稱小乘佛教是析色入空觀,又稱析空觀;稱大乘佛是體色入空觀,又稱體空觀。如吉藏說:“小乘拆(析)法明空,大乘本性空寂。”(《叁論玄義》,《大正藏》第45卷,第4頁上)又說:“小乘觀行,先有法體,折(析)法入空,故但見于空,不見不空。今大乘觀相待者,不立法體,諸法本來不生,今即無滅。初念爲無礙道,後念爲解脫道。是故經言,不但見空,亦見佛性不空。”(《大乘玄論》卷1,《大正藏》第45卷,第18頁下)這是說,小乘佛教是就事物而分析其構成要素,認爲這些要素都不是該物自身,該物並不真實存在,只是假名而已,所以是空。此爲析離諸法而證空,稱析空觀。大乘佛教是就事物直觀其當體性空,直觀其空相即實相,此爲體空,也稱體法。衆生若能當下直接地把握一切法的性空,而由此證寂滅,就不必分析、剝離一切法而另行修道,也不必有出世與入世的嚴格分立了。)、“不生不滅”、“寂滅”、“無相”等來表示。同時,不同經典對實相也各有不同的名稱,如真如、真谛、佛性、涅槃、法界、如來藏、自性清淨心、般若、法性、無住、實際等等。至于智顗,他在《法華玄義》卷八曾從不同角度詳細論及了實相的異名。他說,從不可破壞的真實言,其相無相不相,不相無相,稱爲“實相”;從諸佛得法言,稱爲“妙有”;因諸佛能見妙有,又稱“真善妙色”;就實相遠離有無等兩邊而言,稱爲“畢竟空”;就實相是空理湛然,非一非異言,稱爲“如如”;就實相寂滅言,稱爲“涅槃”;就其作爲覺悟之本且不改易而言,稱爲“虛空佛性”;就其多所含受言,稱爲“如來藏”;就其寂照靈知的功用言,稱爲“中實理心”;就其不依于有也不附于無言,稱爲“中道”;實相最上無過失,就此而言稱爲“第一義谛”(注:詳見《大正藏》第33卷,第783頁下。)。從以上智顗所解說與確*的實相的異名來看,實相的涵義既包含了豐富的哲學內容,又與宗教實踐密切相連,是直接爲佛教修持作理論論證的。
二、諸法即實相
分析了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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