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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妙究竟——從《妙法蓮華經玄義》中看天臺智顗對真理的論述(沈海燕)▪P2

  ..續本文上一頁的說,十二因緣即是佛性。智者將佛性分爲叁種:正因佛性、了因佛性 以及緣因佛性 。此叁因佛性是成佛的依據,而其顯現就是成佛之果,爲法身、解脫和菩提叁德。第一,無明、愛、取叁支爲煩惱道。因爲無明是過去之因,愛、取是現在之因,此過去與現在之因導致現在與未來之生,生滅輪回是煩惱。然而,若即事顯理,煩惱即菩提。因爲煩惱是行者精進修行的動力,因修行而獲得菩提,因獲得菩提而無複煩惱,清淨寂然,此境界就是了因佛性。其次,行和有二支是業道。因爲無此二支爲緣,亦無業之緣生,故是業道。然而,業道即解脫。這是因爲,業道使衆生輪回不休,此永無休止的輪回促使行者要了生脫死,以求得到解脫,而解脫自在的境界就是緣因佛性。再其次,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是苦道,苦道即法身。這時因爲,苦道與法身的區別只是心之産物而已。無心之作用,則無所謂苦道與法身的區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兩者相即。而法身就是無苦無樂,不生不死。此境界爲樂和常,爲正因佛性的特征。既然圓教所理解的十二因緣在智者看來“無非佛性,並是常、樂、我、淨”, 故名“不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四種十二因緣的表解如下:

  思議生滅十二因緣 ¾¾¾¾¾¾ 界內法 ¾¾¾¾¾¾ 叁藏鈍根

   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 ¾¾¾¾ 界內法 ¾¾¾¾¾¾ 通教利根

  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 ¾¾¾¾¾ 界外法 ¾¾¾¾¾¾ 別教鈍、利根

  不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 ¾¾¾ 界外法 ¾¾¾¾¾¾ 圓教利根

   在智者的理論體系中,上述四種十二因緣顯然是有高下之分的。比較而言,四教人對十二因緣的認知程度由淺入深,至圓教而達登峰造極的地步。故智者判屬藏、通、別叁教的十二因緣爲粗,屬圓教的十二因緣爲妙。 通過這樣的判別,圓教就無可辯駁地被推立爲對實相最究竟的認知。在極力推崇圓教的同時,智者亦並不排斥其它叁教。他主張,實相本身即是由權(粗)和實(妙)組成的。智者判粗妙的目的乃在于融合四教之間的差別。因爲只有承認四教皆具價值,才能普度不同根機的衆生。智者的立論是,無論粗、妙,皆是佛說。從開權顯實,引領衆生皆成佛道的意義上來說,粗即是妙,藏、通、別叁教皆是通向成佛之路的階梯。這種粗、妙圓融、皆妙無粗的立論被智者稱爲“開粗顯妙”或“開權顯實”。若聯系經典來看,智者將《法華經》作爲佛的最後說教,強調其崇高的地位。因爲只有在《法華經》裏,佛陀才清楚地揭示了開權顯實、皆妙無粗的實相真谛。權是方便,爲了顯實;實唯有借著權才得以顯現。故權中含實,實由權顯,權實相即而不離。據此,《法華經》卓卓然代表了實相,並成爲圓教的同義詞。

   智者論述的第叁個種類的真理是四谛境。 按照智者的判教體系,有四種四谛,即生滅、無生滅、無量以及無作四谛,分別屬于,藏、通、別、圓四教。 四教人對四谛的不同理解是由其對真谛和中道的認知方式所致。對叁藏人和通教人來說,他們所追求的是空的真谛,但方式不同。叁藏人入空的方式是“析法”。諸法實有,只有通過拆析諸法直至一無所有才能得出諸法皆空的結論。智者稱之爲“迷真重”。其對四谛的理解就是,集谛(因緣和合導致生死之苦)和道谛(滅苦之道)是因,苦谛(集之果)和滅谛(滅除生死之苦)是果。故稱生滅四谛。通教人入空的方式是“體法”。 諸法本空,不須滅除以後才空。智者稱之爲“迷真輕”。 其對四谛的理解就是,“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道不二相,滅無生相。” 故稱無生滅四谛。別教人與圓教人認爲只看到事物空的一面而忽略了其假有的一面是有偏頗的。這種即認識到事物的空性又認識到其假有的觀點就是中道。智者認爲別教人對中道的認識與圓教人相比是不夠的,因爲別教人尚未認識到空和假的相即相融,故是“迷中重”。其對世界上的萬事萬物只看到森羅萬象的一面,而不知相即一體的實相,故其對四谛的理解是,苦、集、滅、道均有無量相。圓教人對中道的認知最爲究竟,即事而中,諸法一體,故“迷中輕”。 也就是說,若行者不曉萬事萬物皆包含了中道實相,那麼,“菩提是煩惱,名集谛。涅槃生死,名苦谛。” 若行者通達中道之理,那麼,“煩惱即菩提,名道谛。生死即涅槃,名滅谛。” 既然圓教行者對四谛的證悟只是觀念上的轉變,並沒有故意造作,故稱無作四谛。四種四谛的表解如下:

  生滅四谛 ¾¾¾¾¾¾¾迷真重¾¾¾¾¾ 叁藏教二乘

  無生滅四谛 ¾¾¾¾¾¾迷真輕¾¾¾¾¾¾ 通教人

  無量四谛 ¾¾¾¾¾¾¾迷中重¾¾¾¾¾¾ 別教菩薩

  無作四谛 ¾¾¾¾¾¾¾迷中輕¾¾¾¾¾¾ 圓教菩薩

   通過對上述四種四谛的論述,智者根據教、行、證叁者融不融來判屬藏、通、別叁教的四谛爲粗,屬圓教的無作四谛爲妙。智者認爲,四教的每一教都由教、行、證叁個方面組成。而藏、通、別叁教的教、行、證不融或未融,故粗,圓教的教、行、證俱融,則妙。 如此,由《法華經》所代表的圓教被確定爲佛之最後的說教,最爲圓融。雖然在對四谛的認知程度上,四教有粗、妙之分,但智者分別粗妙的目的卻在于揭示《法華經》普度衆生的宗旨。佛說聲聞、緣覺、菩薩叁乘旨在揭示一佛乘,叁乘均蘊涵了佛陀令衆生普成佛道的宗旨。經如此決了入妙,四種四谛已無粗、妙之分,皆是不可說、不可說了。

  智者論述的第四個種類的真理是二谛境。二谛指真實之理性的真谛之空和世間之世相的俗谛之有。有、無(空)之爭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是相當激烈的。智者對此情況作了批評:

   古今異執,各引證據,自保一文,不信余說。今謂不爾。夫經論異說,悉是如來善權方便,知根知欲,種種不同。

   智者將不同的二谛理論加以歸納,並結合自己的二谛理論,而合爲七種二谛。首先,爲了確立自己的七種二谛 理論,智者認爲不同的二谛說是如來隨機而教,其說教的方式共有叁種:隨情、隨情智、隨智。“隨情”只隨順衆生的情性而說;“隨情智”是隨順衆生的情性與宣說如來自悟之谛理兩者的結合;“隨智”則只說聖人自悟之理。

   其次,智者解釋了七種二谛,每一種二谛說因衆生的根性不同而迥然有異。第一種是“實有二谛”。世間萬事萬物皆是實有,實有是俗谛;分析事物直至實有滅,才通達空谛,故俗滅會空是真谛。智者認爲,這種二谛論是屬于藏教的觀點,二谛之義不能成立。因爲俗谛與真谛不能並存。俗谛不滅,真谛不能證得;真谛的證得必意味著俗谛之泯滅。

   第二種是“幻有空二谛”。現實世界只是暫時存在,故是幻有,幻有是俗谛,諸法既是幻有,這幻有本身就是空,故幻有空是真谛。智者認爲,這種二谛論屬于通教的觀點,二谛之義能夠成立。因爲俗谛之幻有與真谛之幻有空並不矛盾,兩者是相即的。

   第叁種是“幻有空不空二谛”。俗谛仍然是諸法幻有,但真谛義爲,諸法幻有既是空又是不空。因其幻有而論空,因其短暫存在而論不空。這一真谛的內容包含了叁種對于真谛的理解,分別屬于通教、別入通以及圓入通。二谛以有漏和無漏來表達。有漏是有煩惱之法,故用來表達俗谛;無漏是離煩惱之法,故用來表達真谛。第一種是通教人對真谛的理解。真谛是非有漏,而非無漏是去除對無漏的執著。正因爲去除了對無漏的執著,行者得以證得無漏解脫。 第二種是別入通的行者。因其將別教的中道思想接入了通教,故其對真谛的認識又進了一步。也就是說,行者認識到非漏(空)和非無漏(有)兩種觀點都有偏頗,中道之理即是真谛。然此中道是超越兩邊,非漏和非無漏是不相即的。 第叁種是圓入通的行者。因其將圓教的中道思想接入了通教,故其對真谛的認識又更進了一步,雙重之否定“非漏(空)非無漏(不空)”揭示諸法相即一體的中道思想。 因此,這叁種對真谛的認識上接第二種屬于通教的二谛,中合第叁種屬于別入通的二谛,下銜第四種屬于圓入通的二谛。

   第四種是“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二谛”。俗谛是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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