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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妙究竟——從《妙法蓮華經玄義》中看天臺智顗對真理的論述(沈海燕)▪P7

  ..續本文上一頁 3. 別 ù é 有邊:思議六道十二因緣生 | 十 十 | 十

   |¾¾ | | 因 因 | 因

   4. 圓入別 û ë 無邊:思議六道十二因緣滅 | 緣 緣 | 緣

   | 滅 滅 | 滅

  5. 圓 ¾¾¾¾¾¾¾義通兩種思議¾¾¾¾¾ û û

   其次是五種叁谛合四種四谛。智者將五種叁谛中的俗谛分爲兩類。在別入通、圓入通叁谛中的俗谛與無生滅四谛中的苦、集皆是有關存在的現象,故合。別、圓入別、圓叁谛中的俗谛與無生滅四谛中的苦、集合(因前者之有邊與後者皆是有關存在的現象),亦與無生滅四谛中的道、滅合(因前者之空邊與後者皆是有關諸法之空),亦與無量四谛中的苦、集合(因二者都有有關諸法不空的思想)。智者將五種叁谛中的真谛分爲叁類。在別入通、圓入通叁谛中的真谛與無生滅四谛中的道、滅合,因二者都表達空的觀念。別、圓入別叁谛中的真谛之假有的世界非有非空與無生滅四谛中的道、滅合(因前者之非有與後者皆持空的觀點),亦與無量四谛中的苦、集合(因前者之非空與後者都持非空的觀點)。圓叁谛中的真谛包含俗谛和中道谛的觀點,可與無生滅四谛中的道、滅合(因前者之非有與後者都是有關空的思想),亦可與無量四谛中的苦、集合(因前者之非無與後者都是有關不空的思想),亦與無作四谛中的苦、集合(因二者都屬于中道觀)。至于五種叁谛中的中道,智者分別將之作了探討。別入通叁谛之中道的非有非空與無量四谛中的道、滅合,因二者皆持諸法不空的觀點。圓入通叁谛之中道的具一切法與無作四谛中的道、滅合,因爲二者皆認爲現實是由空和假組成。別教叁谛之中道的非有非空與無量四谛中的道、滅合,因二者皆持超越空、有兩邊的觀點。圓入別叁谛之中道的具足佛法與無作四谛中的道、滅合,因二者都是對現實世界具有空、有二邊的肯定。圓教叁谛之中道的具足佛法與無作四谛中的道、滅合,因爲二者皆表達了真理具有涵蓋一切的特征,諸法是圓融而無分別的。茲表解“五種叁谛合四種四谛”如下:

  五種叁谛 四種四谛

  é 1. 別入通 ù

  | |¾¾¾¾¾ 無生苦集

  é俗谛¾ | 2. 圓入通 û

  | |

  | | 3. 別 ù é無生苦集

  | | 4. 圓入別 |¾¾¾¾¾ | 無生道滅

  | ë 5. 圓 û ë無量苦集

  |

   | é 1. 別入通 ù

  | | |¾¾¾¾¾ 無生道滅

   | | 2. 圓入通 û

   | 真谛¾ |

  | | 3. 別 ù é 無生道滅

  | | |¾¾¾¾¾|

  | | 4. 圓入別û ë 無量苦集

  | |

  | | é 無生道滅

  | ë 5. 圓 ¾¾¾¾¾¾¾| 無量苦集

  | ë 無作苦集

  |

  | é 1. 別入通 ¾¾¾¾¾ 無量道滅

  | | 2. 圓入通 ¾¾¾¾¾ 無作道滅

  ë 中谛¾ | 3. 別 ¾¾¾¾¾¾¾ 無量道滅

  | 4. 圓入別 ¾¾¾¾¾ 無作道滅

  ë 5. 圓 ¾¾¾¾¾¾¾ 無作道滅

   再其次是五種叁谛合七種二谛。在這裏,第一、二種二谛不含中道義,故不包括在組合當中。別入通、圓入通二谛中的俗谛與五種叁谛中的俗谛合,因二者皆持幻有的觀點。真谛之幻有空不空,其空邊與五種叁谛中的真谛合;其不空邊與五種叁谛中的中道谛合。別、圓入別、圓二谛中的俗谛之幻有空,其有邊與五種叁谛中的俗谛合,其空邊與五種叁谛中的真谛合。而真谛之中道的含義與五種叁谛中的中道合。茲表解“五種叁谛合七種二谛”如下:

   七種二谛 五種叁谛

  é 1. 實有二谛 ù

  | 2. 幻有二谛 û¾¾¾¾¾¾¾¾¾¾ 不被合

   |

   | 3. 別入通 ù é 俗 ¾¾¾¾¾¾ 五種叁谛家:俗

   | |¾ | é空邊: 五種叁谛家:真

  | 4. 圓入通 û ë 真 ¾¾¾ |

   | ë不空邊:五種叁谛家:中

  |

   |

  | é 有邊:五種叁谛家:俗

  | 5. 別 ù é 俗 -- |

  | 6. 圓入別 |¾¾¾¾ | ë 空邊:五種叁谛家:真

  ë 7. 圓 û ë 真¾¾¾¾ 五種叁谛家:中

   最後第五組在以上第四組組合的基礎上擴展到一谛境合十如是境、十二因緣境、四谛境、二谛境、叁谛境。 根據智者的觀點,一谛境可由其它五境中屬于圓教的認知境界來做注解,因其表達的正是圓教之佛的境界。故藏、通、別叁教不包括在組合裏面。也就是說,一谛境與佛法界十如是同,與不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同,與無作四谛同,與五種二谛中的真谛有同有不同, 及與五種叁谛中的中道谛同。

   以上是智者論真理的第二部分:論諸境同異。通過五組之間諸境的互相組合,智者證實了諸境之間不可分割的關系,它們只是一個圓融整體裏的各個不同的側面而已。借由如此複雜的關聯體系,智者旨在顯示真理即多樣化又單一性的特色。真理多樣化的特色使得代表實相不同側面的各類真理都具有了合法性;真理單一性的特色使得各類真理能夠統一起來,而形成一個圓融的實相整體。這兩個特色的功用由智者的四教義判教體系而得以顯現。在四教的範疇裏,每一類真理都被區分爲藏、通、別、圓四教,因此而各類真理之間得以和合相應。被判爲屬于同一教的諸類真理不僅可以互相認同,而且還能互爲注解。通過不斷地擴展諸境之間的組合,最後一組的一谛就被確立爲可以包容所有種類的真理。也就是說,一谛是諸谛的實相,諸谛是一谛的定義。智者的這一複雜的組合系統揭示了諸谛之間的相同之處,使難以用語言表達的真理得到了展示。如下表所示,通過五組組合的不斷擴展,諸谛所蘊涵的一實相境表露無遺。

  1.十二因緣

  ¯

  十如是

  2.四谛

  ¯

  十如是、十二因緣

  3.二谛

  ¯

  十如是、十二因緣、四谛

  4.叁谛

   ¯

  十如是、十二因緣、四谛、二谛

  5.一谛

  ¯

  十如是、十二因緣、四谛、二谛、叁谛

   這個組合表解形象地展現了一谛作爲諸谛之究竟實相的事實。而一谛又正是圓教所要揭示的最高的佛境。其由上往下的模式使人們得以通達一谛境。另外,這個自上而下擴展的圖形猶如一朵閉合的蓮華,展現了真理深遠的意境。從下往上包容的圖形有如一朵盛開的蓮華,呈現了實相寬廣而無所不包的胸懷。

   結論

   智者對于“境妙”的論述首先是說明真理的含義,以激發起人們對真理的追求。十如是境是對實相特征的描述。叁谛境說明了構成實相的叁個部分。一谛境和無谛境揭示了實相一詞乃是表達佛境的用語。然而,人們如果對實相一無所知,那麼,實相就成了空洞的名詞,失去了其使人得到解脫的意義。所以,智者認爲,實相乃是佛陀教化衆生的宗旨,可以用不同的名稱來表達,諸如十二因緣、四谛和二谛等。這些種類的真理以圓教爲對實相最究竟的認知。雖然在智者的判教體系裏,藏、通、別叁教對實相的認知相對而言比較粗淺,但它們亦都是個人修行道路中不可或缺的階段,代表了從淺到深的漸進過程。另外,四教亦是適合于不同根機的衆生。盡管教有淺深,但不同根機的衆生因此而都能最終認知實相,解脫成佛。令一切衆生皆成佛道,這正是如來應機設教的意圖,乃一實相境也。

   此外,通過展開對真理四種不同認識的探討,智者強調對真理的認知程度決定修行的果位高下。至于真理本身,通過不同的組合,每一類真理的定義都被放在一個大的範疇中進行探討,使其內容皆與其它諸境相關,不再局限于其本身的範圍,具有了極爲豐富的內涵。如此,智者的判教體系也勿庸置疑地建立了起來。

   總之,智者在《妙法蓮華經玄義》中對真理的論述具有五個方面的重要意義。第一,通過建立六個種類的真理,智者的真理體系具有包容萬象的特征,概括了佛教當中所有有關真理的理論。第二,通過提出四種對真理的認知,智者的真理體系成爲修行曆程的指南,各教之對真理的認知程度以及得果的高低都一目了然。第叁,通過對四教所做的合理解釋,將它們視爲適應不同根機的衆生,智者的真理體系使得佛典中不同的教義都得到了圓滿的解釋。第四,通過提出他自己對真理的認知—實相說,智者的真理體系得以將佛經中不同的教義都統一在實相真谛之下。第五,通過諸境的組合,每一類真理都被賦予了豐富的內容,並揭示了它們統一在實相之下的客觀現實。所以說,智者有關真理的理論乃在于呈現成佛的境界,具有鼓勵人人皆追求成佛的功用。此外,智者有關四教的判教體系及其複雜的諸境組合體系爲人們提供了如何認知真理以通達成佛之境的指南。

   本文原載《覺群·學術論文集》第一期,2001,商務印書館,頁150至頁170。

  

《境妙究竟——從《妙法蓮華經玄義》中看天臺智顗對真理的論述(沈海燕)》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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