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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總釋經文上篇▪P9

  ..續本文上一頁大家把心量擴大一點,不要以一般心與物的見解來看法界心所顯現的萬法。意思是說,佛法不可思議,心深不可測,經典所闡述的佛法超越人的知識、能力範圍,《金剛經》講得太過扼要了,“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這個心不簡單哦!

  臨濟禅師說,每個人的心都一樣在放光明,只不過你我不知道而已。光明是互相含攝不分彼此,大家的心本來和光明一樣都不分彼此地互相影響。地球那麼大,原子那麼小,兩者的影響力與影響範圍,平等無差;佛的心與衆生的心也是平等,即迷惑心與覺悟心一樣平等無差地互相影響。爲什麼平等?因爲大家的影響力量是一樣遍十方,遍十方而互相含攝的每一念心、每一法都沒有大小,沒有時間、空間的差別。但是凡夫用時間、空間等等相看到這個世間有種種差別,所以初發心菩薩要認識這個平等的法界心。如果我說:“這個杯子知道月球。”你仔細想想。如果你否定這句話,而你又說一切唯心造,那是你的知見在反反複複。很多人學習了佛法而說“一切唯心造”,但是沒有搞清楚是哪個心,他以爲造萬法的心是他目前的妄想心。請弄清楚,杯子就是心在作用,不是心做出一個杯子,不是後來妄心分別空間裏面有一個非心的杯子,不!妄心、空間、杯子都是心,一切都是法界心在作用。請記住:心即是法,法即是心。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筏是木筏,是淺水河中常用的交通工具。佛爲比丘說《法喻經》中有個比喻:一個人用木筏渡河,渡過河之後,扛著木筏走,這個人是愚癡的。如果是一個正常的人渡過河後,誰會把木筏帶著走!一個修學佛法的人,當他在修道的時候,就有如扛著佛法在修、在學習。當他修道完成了,一切佛法也用不著了,如果還在用那些佛法,那就愚癡啰!“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佛所闡述的佛法道理,不應該執著是絕對的道理,一切真理都應該放下,更何況無爲法!

  凡夫取法相就入生死,住在法相裏面,當他厭離生死就想要入涅槃。入生死是取法相而住法相,要出生死是不想住法相卻已取法相。因爲有法相的執取,才有出、有入,這就是煩惱障。

  修道者必須證悟到某種程度,才會發生取非法相。當佛將入滅時,許多阿羅漢都先入涅槃,阿羅漢入涅槃是住非法相——涅槃界。大乘佛法說菩薩同佛一樣示現涅槃而不住涅槃,只是在某些衆生前示現入滅——涅槃,菩薩示現涅槃的同時,在別處還以不同應化身度衆生。菩薩雖無住涅槃而入法界,卻于無相法界覺悟不圓滿,無法像佛那樣于法界無障礙,證悟未圓滿的菩薩入法界即住非法相。

  爲什麼說未證悟的修道者取非法相呢?當一個人向往涅槃,就是執取非法相。凡夫是不會取這方面的法,因爲他們不知道也不想涅槃。當一個人知道世間幻化不可取之後,心想出離幻化的世間而朝向證果、證涅槃,即朝向法性去證悟(證悟法性),這就是凡夫取非法相。

  爲什麼說阿羅漢住非法?當阿羅漢證悟涅槃,心無執取而入涅槃,入涅槃就是住非法。阿羅漢入涅槃雖住非法卻不取非法相,猶如世間人的身體需要呼吸不等于內心執著空氣,心雖不執取空氣,身卻住在空氣裏。阿羅漢入涅槃前雖覺悟身心無生滅相——不取法相,而有爲的果報身卻在生滅中。阿羅漢入涅槃時雖覺悟涅槃心本無相——不取非法相,而無爲的涅槃妙心卻在不生不滅的涅槃之中。

  有人會否定而說:已經涅槃了,哪來涅槃妙心?我要問他:已經涅槃是否一切消失?若是,則涅槃是從生滅變成斷滅;若非,此時無造作的智慧非物非心。所以心行處滅是造作的心行滅,並非一切心消滅,原來此無行心——涅槃心是不生不滅、本來非有無、無相的法界心啊!

  大乘佛法說:“認爲有涅槃與生死,都是迷惑而産生的見解。”修菩薩道者認識了本具覺性的法界心之後,不取法相也不取非法相,即不住生死涅槃。然而,阿羅漢入涅槃,菩薩入法界,也是住非法相。

  爲什麼說入法界是住非法相呢?菩薩雖然知道是心在作用,可是還沒有完全斷除所知障,因此菩薩有入法界的行爲。然而,菩薩不但覺悟無自無他的法界裏一切心的幻化,也覺悟本來法界是本自解脫的自在幻化,所以菩薩不執取法界。菩薩不執取身心、世界——法相,也不執取涅槃、法界——非法相,卻住在其所知法界範圍之中——住非法。原來菩薩于法界還有不同程度的無知——所知障,不同所知障的菩薩有不同層次的幻化力,菩薩已覺悟到其所知的境界皆是法界心的幻化,于是菩薩于其所知的境界中能自在幻化。所以說,菩薩于其所知法界——菩薩法界,不取法相也不取非法相。然而,超出菩薩所知的法界就無所知,所以說菩薩不取非法相而住法界——住非法。

  佛圓滿覺悟法界是一心在作用,心外無法,法外無心,而且沒有所知障了。一位真正解脫了所知障的一切智者,必定覺悟到覺性圓滿、法界平等,覺悟到心、佛、衆生皆平等,就是所謂的“正等正覺”。

  凡夫入生死,但是實在沒有生死可入。爲什麼呢?生死是心的幻化,所以生死不實在。羅漢出生死,也沒有生死可出。依大乘說,羅漢所證的涅槃依然不出無相法界;菩薩住法界,雖然在幻化度衆生,但是並沒有離開過法界;佛圓滿覺悟一心法界,沒有所謂的住與不住了。如此講解是要讓你們知道有不同廣大的心與境界。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

  佛問須菩提兩個問題:一、如來有證得無上正等正覺嗎?二、如來有所說法嗎?須菩提說:“沒有一個定性的法稱爲無上正等正覺,也沒有定性的法可稱爲如來在說法”。爲什麼呢?因爲一切都是心的幻化顯現。

  菩薩從法界來看幻化,沒有實在的說者、聽者,一切都在互相因緣變化,此互相因緣即圓滿的覺性。

  如果以迷者這個角度來看,我們會認爲:成佛是空的,這一切本性都是空的嘛。這是你先建立有相的佛,再從佛這邊建立空的見解,用空見來打倒對佛的有見。

  “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在一切法裏面有什麼東西叫做成佛的?如果以人類的有相知識來分析:佛是無量善法、功德的集聚,沒有一個定性的法是佛,所以從取相的角度也是找不到何物爲佛。這是先取相認爲有法存在,然後說法無自性——性空,還進一步認爲“因爲空,所以一切不可取不可說”。其實,並非空所以不可說,而是法本無彼此的遍滿法界而無定法可說。

  到底有沒有定法可說法?以大乘佛法來說,每一個法皆是有覺性的心,如我前面以原子比喻心的互相影響,互相含容,遍滿法界而不可分割,沒有獨立的定法。只是凡夫分別以爲心有我的、你的、佛的,然後大家的心在互相影響,其實心本來沒有所謂你的、佛的。現在長老須菩提就站在法性的角度來說,實際上沒有某一個定法是無上正等正覺,也沒有定法是能說者與所說法。衆生見到有如來與所說的法,只是衆緣顯現的法。爲什麼呢?法本來不可說,只能爲衆生假名安立說。說法者、說法行爲、所說的法都是本來無相的衆緣顯現,是妄心分別執取所說的法是實有。

  比方說,當電視機顯示報道新聞的節目。你問我:電視機裏有沒有人在報道新聞?我說:有衆緣作用,假名報道新聞。因爲有許多工作人員的參與,加上那些機器等等,造成音波振動,還有我的耳膜被振動,就聽到有人在報道新聞,不只是主播一個人完成報道新聞這件事。其實是種種心去分別出種種法相,然後在這種種相裏去找種種因果關系,也找出很多理由,而我找到的理由是:一個人在電視節目裏報道新聞,是由很多電子零件、電路……還有電視訊號,工作人員的創作演出,然後傳播無線電訊號、轉成有線電訊號、轉成聲波與光波……結果耳膜被振動,能看能聽者聽到有人在電視節目裏報道新聞。每一個法及因果皆假名安立而不可說,而因緣是真實不假地在作用。

  然而,以《金剛經》來說,不可說有“真實的因緣”。爲什麼呢?因爲如夢如幻的因緣非真非假,真假是分別心假名安立而有,因假名安立而有的法畢竟無相,非定法所以不可說,原來緣起、性空、假名都是佛爲執取妄心妄境者而說的法。其實每一個法皆是有覺性的心,皆互相影響,互相含容,都遍滿法界而不可分割,沒有獨立的定法可以被假名安立,心顯現于六根前被分爲心、境,迷者妄心見妄境等因緣在變化,在所顯現中的某一類的心——分別心,妄見有定法而假名安立,于是說有電視機、有電流……統統組合成他要的理由。最後妄心得到結論:是某人在說!這全是妄心所搞的花樣。所以《金剛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不可取、不可說。

  是妄心執取,分別有因緣離合的妄相,如此你才有法可取可說。在妄心所執取的因緣妄相裏,並沒有分開的各別法相——定法,更沒有所謂各別法的差別相或一體的法性,這些都是語言在假名安立。所以說到真實,就必須遠離假名安立的迷惑。因此《金剛經》中的不可說,是指迷惑者所說(假名安立)的一切法本來都無一法可得可說,不可說的當下可以知道一切嗎?當然可以知道,一切法每一刹那互相知道對方,包括你的身心也是每一刹那都知道它們,可是妄心以爲:“唯有會感覺會思考的我才有能力知道一切法,一切法只是互相因緣卻是無知無覺的。”剛才我說過,這個杯子裏面的一個原子,不需任何語言道理,就能知道月球上所有原子給予它感應的力量。我們以妄心的感覺與思考爲知覺,于是說它們什麼也不知,這就否定了它們的感應覺知力,其實它們不用思惟卻無有一法不受它們影響。同樣的,我們大家之間有業力,種種業力因緣互相影響,所以大家就來到這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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