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裏頭生起生的見、滅的見,輪回生死的見、涅槃的見,過去、未來、現在的見,認爲有這些東西在發生。這些都是無智慧者的分別見。
——第39頌——
“有因即有生,無緣即無住。離緣若有性,此有亦何得。”
有因緣,即假說某一個法的存在,跟生。有因,即有。有,就是存在;生,就是出現,生。
無緣即假說某法不住。不住呢,就是不能保留。
“離緣若有性”,剛才說呢,這個在因緣聚散中,如果你認爲那個法不能成立,那離開這個因緣,如果有存在的話,就是有性。就是有一個法的存在呢,是離開因緣的話。
“此有義何得?”就是離開這個因緣的存在,那麼,又怎麼可以得到存在?哦,我這邊括弧寫說:離開因緣,它就要獨立的存在。那獨立的存在,就不可能讓你知道。爲什麼獨立的存在,不可能讓你知道呢?因爲你知道是因緣法。我們知道任何事情,都就是因緣法的作用。如果你說有一個東西,離開因緣自己存在的話,他不可能讓人家碰到他。所以,不能觸到他,怎麼會知道呢?不可能的。所以呢,就是說:“離緣若有性,此有義何得?”
(第四片錄音帶完)
(以下是第五片錄音帶的內容)
就是說,離開這因緣,有存在的法,這個法又怎麼能夠存在呢?在這裏我寫的評語說;“所謂的因緣,就是根塵識,所以是,五蘊、十八界這些法。”根塵識所指因緣,就是指這些東西。佛在我們世間,他爲了破除我們認爲外在有實在的法,呢,來就跟我們解說因緣作用。佛講因緣作用,絕對不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因緣,那些因緣佛不用說,每個人都會。而是這些心跟境之間的作用,即根塵識,五蘊,十八界這些心境之間微細的現象作用。我們衆生就沒法看清楚他們的前因後果,所以佛講的因緣是指這些就在這裏講因緣。那麼,就是指根塵識的作用。而在這根塵識的因緣裏面,沒有實在的,沒有某一個法生出來。
“有因即有生”,這個頌詞裏說,但是,這個“生”是沒有實在的法生,而是有因緣,就說有生,就是有因緣呢,就說有,就說生。並不是有東西生出來,有東西存在。就是說,佛在講這個因緣法的時呢,我們不要說:哦,有因緣那個東西生出來!有因緣,那個因緣叫做生;那個叫做法。所以叫做那個法生出來,而不是說有那個法,這叫所以我放了個“假說”,就是一個名稱說他是那樣。
那麼,下一句第而行,我說呢,“心于以(過程)因緣過程中取像”。因爲心在因緣過程中,執取種種像,就可以建立起一個緣起的法。同時,也可以建立起生、住、滅,也可以建立起去等等。來去,是過去、未來、現在等等。意思是說,所謂的這種種、種種的法,不過是我們心在這因緣過程裏面執取它
的相貌,才建立起來的緣起法則。所以,這一切所建立起來的這些緣起法則,它本身並不是說有那個法存在生,而是說那個就是因緣。好象我們說,講“水”,哦,水嘛,我說不過是“H2O”,就是“H2O”,中文叫什麼?呵呵,哦,情況一樣。就是說,爲了破除你對水,實在是一個東西的執著,我告訴你:水是氫跟氧合起來的。同樣地,爲了破除你在因緣過程裏面所執的那些外相,我跟你講:那是因緣,那是生,那是因緣的生,而不是有那個法的生。是這樣的意思!所以,“有因即有生,無緣即無住”。這是指因跟緣,並不是有實在的生,有實在的有,有實在的住,所以,一切法皆如此。因此,離開了因緣,如果還可以說有法的存在,這個存在,就不可能存在。意思是這樣子。
那最後呢,我這邊寫:“知本無相”,就是說呢,我這邊說:“離因緣的法就獨立存在,獨立存在就不可知。”因爲我們認爲:知道的東西,我們所知道的東西,都要有個相貌,我們才說知道。這是我們凡夫對呢,我們相的執著。但是,一切法本來都無相,的。“知道”這件事情,本身也是無相的。千萬不要說,當佛知道一件事情的時候,佛就生起一個法相的見解。不是!佛知道這只是因緣,只就是心的作用。沒有所謂生起一個法相的作用,就是說,知道也是無相的。
今晚講到這裏,有問題嗎?那你們學會了這些性空的道理,不要碰到人就說。初學的人不應該聽。聽了他會起種種錯誤的見解。
有問題嗎?
問:……?
答:哦,般若如大火炬,不與取舍。那麼,爲什麼我們還要增長智慧?上一講的講義有拿嗎?
“煩惱演迷客,智慧是導演。”增長智慧是對煩惱來說的。因爲我們被煩惱遮住,只有煩惱減輕了,才能我們增長智慧,而並不是有智慧可以增長。那麼,另外,我也說過,如果有智慧,智慧就必須沒有前後,它都要在。爲什麼呢?因爲如果智慧是可以增長的,智慧是生滅法。你要生到多少才算數?但是,對初學者你們不能這樣說。你要說:我們要學,要增長智慧呀!呵呵……這個再下來10頌就談到。
菩提?菩提,就是智慧。對,第41頌,“若菩提可證,即處處常語。”
問:……?
答:不生什麼?哦,不證入涅槃的話,不可能了解這些東西?不,不是不是,是放下煩惱,不是證入涅槃。放下種種的見,放下種種的執著,然後說,證入涅槃。而證入涅槃呢,涅槃呢,“諸法從本來常住寂滅相”。我下面寫了吧?在第32頌的第四行後面我有寫。因爲就是你不相信,他本來就是寂滅相,所以,我千方百計跟你說道理。佛來這個世間,也是這樣說的法,他就是這樣說。如果你們念過《法華經》,《法華經》裏有說:“少知樂小法,不知信做佛。”他說你不相信你本身在覺悟中。,佛,就覺悟嘛。所以,我在上一講裏面說,“煩惱演迷客,智慧是導演”,很多人不相信,智慧怎麼是導演呢?前面不是說到了嗎?哦,在後面,下一講。他講證入涅槃,又是外人的說法了。龍樹菩薩又不同意,他說什麼?“若菩提可證,即處處常語。”呵呵……
如果你剛才說有法,涅槃可以證入的話,你就自己打自己,知道嗎?就是前面說的“愚者自破”,自己破自己的法。涅槃可以證入,誰證?怎麼樣入?你就很多問題出來了。然後,你會産生;這個涅槃是本來有,還是證後才有?同樣的,産生一個的問題:哎呀!這樣而這些道理呢,不過是理論而已!
呵呵,這是真實的!不是理論哦。“無我”是真實的!不是理論。一切法無自性空,是真實的,不是理論。
我們認爲,有我在這世間,我呢,帶著煩惱;我呢,現在要學佛法;我呢,要尋找智慧;而這一切呢,就是不願意放下。佛法,是讓我們放下了。又不行!呵呵,不懂怎麼辦!那麼,在第30頌跟你說了嘛,先讓跟你建立起諸法的因果,然後,在讓你知道這因果裏面,先讓你遠離斷常見。再進一步然後,讓你遠離對佛法的追求,對自性的追求。
好象,你們有機會,你們可以這樣去觀察:你說眼前所見的一切,到底是外境,還是你心中的花樣?我們一向來認爲有實在的外境:我從家中來這裏,那麼,你去看看,是不是上次我所說的,是你心中的那個業顯現罷了。
我上次說過:你回家呢,你家裏的那張床,不過是你心中的業,顯現出那張床,但是,你不那樣說,你說呢,“我回到家裏看到那張床,”相差很厲害哦!你看多麼真實!——你認爲。但是,佛說一切都是你業的顯現。
問:……?
答:在中觀裏面,他沒有講所謂的證什麼果方向。但是,你慢慢去看,能看清楚這些因緣作用。,在裏面去看,。那麼,問題是我們學了佛法生起了更多的見解,原來沒有那麼多,知道嗎?原本什麼也不會。呵呵……學了之後,見解更多。這些見解越來越困擾,因此,龍樹菩薩教你要丟掉!丟掉那呢,不是什麼都不管,而是丟掉你這個分別心,看清楚這個分別心!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很生氣!起了煩惱,罵人!你也要觀:哦,這是因緣!因緣到了。呵呵……確實是如此!你知道嗎?我們說:“哦,這個人因緣到了——出家!”那因緣到了——罵人嘛,爲什麼不對?!就是這樣子嘛,一切是
因緣到!人家說“……”(閩南語),我們說“……”(閩南語)呵呵,哦!因緣就是到了!你看是不是喽。其實呢,就是你的心沒看清楚,隨著因緣走罷了嘛。如果每次這樣去看,看,看,看,看,看久了之後呢,你就知道都是因緣了。不要我去修行時說,我去觀因緣,然後,沒有修行時說:哦,不是啊!我煩惱來了,他不認爲這是因緣來!那這而說是煩惱來了!煩惱來了,也是因緣來了;因緣來了,狼來了!呵呵……事實是如此啊!
還有問題嗎?
沒有,我們今天到此爲止。
大家合掌:
“願以此功德,普及于一切,我等與衆生,皆共成佛道。”
我們大家禮佛叁拜!
大家合掌: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放掌。
我們今天繼續這個《六十頌如理論》,今天是第五講了,我們看第40頌:
——第40頌——
“若有性可取,即說有生住,此中疑複多,謂有法可住。”
這個是龍樹菩薩他在回答第37頌,外人提出的看法。那麼,我先繼續講這個關于“有”的問題。
那麼,他就說;如果法有這個自性可取,就是說,如果法可以讓你得到它的一個性質,那麼,這樣的一個法,那麼,就是說,這個法不但有生,而是還有住,。其實呢,這也包括了滅。
“此中疑複多”,就是在這此中呢,就是“此中”是指什麼呢?這個自性啊,生啊,滅啊等等,這裏面有很多的疑難,非常非常多的這個矛盾。
“謂有法可住”,很多的矛盾沒辦法證明:所以說,很多矛盾沒辦法證明呢,“有”這個法的存在和停留。關于這個“自性有”,這個字在中觀裏面到處都在破的一個很重要的見。就是說,我們認爲每個法有它的範圍,那麼,有它的本質,然後,認爲這個範圍,這個本質的東西,它存在著。所以,這個自性,就是指它的範圍,它的本體、本質。有,就指它存在。也正是因爲你認爲有範…
《六十頌如理論(廣超法師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