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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頌如理論(廣超法師講記)▪P30

  ..續本文上一頁他迷,有能夠亂的

  煩惱,有能夠離的智慧,能夠究竟的這個解脫,所以,他就想要離這個貪。如果一個人覺悟的話,本來就沒有這個煩惱的擾亂。本來沒有所謂東西可以遠離,本來就是究竟。就是說。這個覺悟跟迷的差別,是他的心對這個法的認識的角度造成的。而這個認識的角度呢,迷有迷的觀點,覺有覺的認識。當迷的時候,他說有能離煩亂的這些法,覺悟者他說,並沒有這些法。就是說,當時即他在迷的當時,那個覺悟還是認爲沒有這個法,意思是說,這個覺悟,不是說原來沒有覺悟的心,你去創造出來!知道嗎?本來呢,那些法本身沒有所謂的離呀,亂呀,這個寂靜啊,這回事!那麼,只因爲有一些心念它說:它說呢,唉呀!這是煩惱,這是亂。這個心念,它說,唉呀,我要遠離那些心;唉呀我要解脫?這些心念建立起來的。因爲依這些心念,建立這些迷的所呢,所以我們說:覺悟的時候,了知他本來沒那回事!

  那麼,我這邊說:“迷者未曾離。覺,不可將覺覓覺。”就是說,你在迷的當時,你也並不沒有離開那個覺悟。意就是說,我們的心,本來就能夠知道一切法。上次我講了一個比喻講過了,就是說,世間任何一個微小的東西,都能夠影響到叁千大千世界。我們每一個心念,都能夠影響到他人的心念。這樣,一切因果才可以建立起來!那麼,這些互相的影響,它必然要能夠跟對方溝通,有這個……以現代講,叫“信息上的溝通”知道嗎?就比方說,地球吸引月亮,它必然有通過某些個方式來去吸引,去知道怎麼去吸引它。明白嗎?而那個,我們就不叫做“知道”。但是,其實呢,什麼叫做知道嗎?知道是一種因緣法。我的,我們以現代話來說,心,不過是振動頻率很高的能量,那麼,我們現在看的光呢,是振動頻率比較低的能量,那麼,無線電波是更低的能量。那麼那些氣體,是振動更加低的,就變成物質出來了。那些更加低的,就變成固體出

  來了。世間的一切,如果我們以現代科學來說,就是能量。所以,這個能量之間互相牽引,我把它叫做“知道”。那麼,世間一切都在互相影響!不過那麼,你把能量比較高的,叫做心罷了。心呢,也能夠産生物質;物質也能夠産生心釀。但是,如果我們以我們的這個所謂能量的心,演變成現在我們的活動,跟現前心念的活動的時候,我們發覺:哦,這個心跟物質不能轉變了。但是,如果以這個科學的研究,能量變成能量。心,本身也是種能量,所以,它們之間能夠互相因緣轉變來,轉變去。[講太遠了]

  那麼,就是說覺悟,一切法本來就在覺悟中,本來就在覺中。如果一切法本來不在覺中,那一切法之間,因緣不能建立。同時,佛也辦不到一念知一切法。但是,現在我們有一些心念,分別的心念,它說,現前現在的這個身心是我,我這個身心,我這種心念才是心。那麼,這樣子他就怎麼樣呢?他說我在迷中。

  那麼,這個最無上的智慧呢,就是我這邊寫:“萬法本覺之性”,就是心,境界跟覺,都是同一事情。那麼,萬象起覺含萬象,就是說,一切法都能夠覺察對方,而且包含對方。這是一切法本來就是如此。而然後,我們在裏面生起種種自性的見,來去分別它。所以,這個最上的智慧,是沒有差別相,就是如此。

  看56頌:

  ——第56頌——

  “若住諸善法,如離貪顛倒,憂見幻人已,離所做求體。”

  是說那些執著的人,他執著種種的善法,什麼種種善法呢?如好象修道、證果,解脫,這些善法,猶如遠離貪心一樣,是屬于顛倒想。貪心,本身顛倒;遠離貪心,也是顛倒。那麼,修道也是一種顛倒,這些統統是顛倒想!爲什麼呢?

  龍樹菩薩借用佛在經中講的有用幻化喻比,也拿來用,他說:“猶見幻人已,離所做求體。”就好象見到幻化的人之後,遠離幻化所做的行爲,你去追求這個幻的本體。關于這個,佛在一部經裏面,有這樣的一個比喻,他說,好象一個有神通的人,他變出一個人,變出一個第一個假人,叫A;然後這個假人呢,有神通的人,利用這個假人,再變出第二個假人——B。接著然後我們就執著第一個假人,他在做種種變化,變第二個第叁個假人等,那麼,龍樹菩薩在這裏,他是那樣說,他說什麼呢?他說:你看到那個所變化的那個人,如果你去追求他的本體——“離所做”就什麼?就是幻化的那個人,做的一切的行爲之外,你去找他的本體,是沒有的。意思是說,這個幻化出來的人的行爲,你要找本體,就是這些行爲也是了。意思是說,這個因緣幻化,本身也是幻化。在這因緣幻化中,你要找本體,就是因緣變化了。因緣變化的每一個法,沒有它的自性本體可得。那麼,我們來看看我這邊寫執著善法這一條說:“法本無我,不才曾迷。”因爲執著善法的人認爲他迷,他要修道,要解脫。那佛到處跟我們講:法無我。既然法沒有我,就沒有我在迷了!那麼,沒有我在迷?法也沒有在迷呀!知道嗎?所以我說:法本身不曾迷。那麼,沒有我,也沒有我

  在迷。那麼,誰在遠離這個惑,誰在修證呢?但是,我們不是我們認爲:我要修行,我要解脫。那麼,貪,嗔,本來就是因緣生,本來就是性空的。那麼,性空的法,它的本性就離開自性了。那它本性就離開自性了,而你還要遠離它?就是說,我們想要遠離貪嗔癡,那貪嗔癡本來就是因緣法,本來就是性空無自性的,你爲用什麼還要遠離呢?那麼,他用這個如幻的,他說,在如幻化中,本來沒有人,本來沒有我。那這個幻化的性爲就貪嗔癡了?這貪嗔癡本身也是幻化,不用去取舍的,就是說,你因遠離的心,就是一個幻化的心了。都是幻化的,所以在有又部輪裏面說,也有一個修性人這樣說:如果有一個法勝過捏盤,他也決定他說,也是幻化所顯現的,爲什麼呢?因爲捏盤是沒有一個法出現的,如果有一個法在其中出現的話,肯定那就是幻化。但是,我們就是要在這幻化裏面追求最真最純正的法。那麼,這個追求的心也是幻化。比所追求到那個法,最終也是幻化的顯現。所以呢,他說,不但幻化的這個人本來就沒有我,沒有實體,幻化裏面的貪嗔癡,也不實在。就是龍樹菩薩告訴我們什麼呢,我們迷的人認爲有我在這個世間,我有貪嗔癡,那龍樹菩薩說,這也是幻化,不實在的。然後呢,你竟然說,要這個幻化的這個人,遠離幻化的貪嗔癡,他說,這個都是錯誤的!

  我們看57頌:

  ——第57頌——

  “知此義爲失,不觀性無性。煩惱不可得,性光破邪智。”

  就是知道此意什麼呢,這個“此義”是什麼?就是“離所作求體”即這件事,是一種過失,就不再去執著法的有性跟無性。那麼,他就發現到哦,他就覺悟到,原來煩惱,沒有一個實在的煩惱在裏面。

  “性光”,指就製這個心性的光明。它能破除我們的這個邪智與這個妄見。

  “知此義爲失”就是說知意爲是,就是離開因緣幻化這個事裏面,如果你再去尋求這個法的本體,那就是過失了。絕對沒有!那麼,當他這樣的話,他就不去觀那個法的有性,無性。在這裏我說呢,不是不理會,也並不是無知,而是知道,不取它的有性,無性罷了。不要在修行的時候說,“唉呀!一切幻化我不管!”呵呵……那絕對是錯誤!而是在一切法裏面,你看到這個幻化,你不生起有,無,實在的想法。那如果你這樣子,不生起有,無,實在的想法,那時候,煩惱生起來,當然你也不應該生起有,無,實在的觀念。這樣呢,才叫做覺悟。所以並不是法全部不管,然後,我再修他。它,統統我不管。因此當貪嗔癡起來的時候,我就要除掉。這那就錯誤了。而是,一切法你都要去知道,知道它不是實在的,沒有所謂的有,沒有所謂的無在裏面。沒有本性,因緣幻化本空。那麼,這樣子你就不用去對付它了。所以他說,是知道而不取其自性。也就是說,一個好的心念一個壞的心念起來,是就隨因緣沒有實在性。麼,“煩惱本來虛妄性空,”,一切法虛妄性空,那這個煩惱也是虛妄性空。一切法的法性皆如此。那麼一切法,你所知所認爲的一切法性呢,就是覺性在作用。也就是在衆生性,也就是佛性在作用。就是說,如果你認爲有所謂的佛

  性,那麼,我就會跟你說:佛性就是衆生性。我們佛教徒,學習大乘佛法的很多人說,哦,衆生皆有佛性,所以能夠成佛。那麼,我就會反問說:衆生因爲有衆生性。一樣嗎?同一回事。因爲你說能夠成佛,是因爲有佛性,那麼,我說,是因爲能夠成衆生,是因爲有衆生性。兩樣你都來嘛!實際上呢,都是我們去分別呀!佛是覺者,衆生是迷者。那麼,其實我前面說:“一切法本來就在覺性中。”一切法都能夠知道對方而互相建立因果關系。不是以我們的煩惱心所在認爲的而建立。一切法之間在建立因果關系,就是它們知道對方,它們就不知道他建立,它們完成了因果的關系。所以,這個“萬法自性本光明,煩惱無得即是破”。

  這邊說呢,“心光破邪智,”就是破除這個煩惱。其實,一切法的本性,就是你的心性,本來就是光明的。在光明中顯現萬法,我們去分別。那麼,煩惱呢,知道煩惱不可得的時候,就叫做破除煩惱,並不是說,這個心的光明跑出來了,破除煩惱。不是!

  ——第58頌——

  “智理染清淨,又無淨可依,有依即有染,體淨還生過。”

  就是說,智慧者的智慧(本來)離染汙,(本來)清淨的。“本來”這個括號是起來,我加上去的。爲什麼要加呢?我等下再解釋。那,也是

  “亦無淨可依,”也沒有這清淨的法讓你依靠。有法可依呢,就會汙染你本來的心。“體彼淨依還生過”。就是它的那個淨,還生起遠離染取淨的過失。,它這個彼淨還生起過是依靠淨的心,是因爲它生起了離染起淨的過失。那這個智慧,爲什麼說本來遠離染汙?本來清淨?因爲煩惱,他說有染汙,有清淨,所以告訴你?煩惱是染汙的,智慧是清淨可得。所以,我說:這個智慧本來遠離染汙,本來就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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