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這個因果裏面有沒有果?
“有因緣它就會産生果過了嘛。”
但是,我的問題是:因裏面本身有沒有果存在?
“照理說:應該有果存在。比方說,這個人他偷竊,我們說,他這個行爲不改的話,他總有一天會自食其果。那也許他中途變好了……”
哦,我舉一個例子:假設我們佛教徒相信:如果殺死人,我就墮入地獄嘛。那麼,地獄那個果,跟我殺死這個人,根本是兩碼事!也就是當我在殺死人的時候,我竟然把地獄敵意收起來了。哦?
“如果他是一個佛教徒,他殺死人,他必須想到說,他會入地獄!”
不因爲是不是佛教徒喲!因果,不因爲佛教徒才有喲!
“對!如果他不是任何宗教徒都行動了,是平常人。他……是嗎?呀!那只有佛教徒才會入地獄喽!”
哈哈……
就是說,這個“因”到“果”的變化,這過程裏面,我們又有在……龜毛兔角的問題又來了!知道嗎?又在要把它們建立起關系了。所以,我一直追問,追問;在因中到底有沒有果?
這個問題本來是不能問的,不能成立的!明白嗎?但是,我追問得緊呢,你腦筋轉不過頭兒,你就陷進去!明白嗎!你就要設法去回答我的問題。那樣的回答,你就要犯上毛病!
因中有沒有果,果中有沒有因。那是因爲你把“因”當一個法,“果”當一個法。然後,再找它的過程,這個過程裏面,你說它們的關系:
過程,誰也又不曾擁有誰!
啊,互相擁有對方的!那麼,關于這一點,你們現在談到這裏。我就要問
下一個問題了:
未超,還沒有來的那個超,在的時候,他出世了,他已經存在的時候,他就包含了廣超的業,也包含了過超的業,是嗎?那如果是的話,那麼,現在廣超在的時候,是不是也包含了過超和未超?
以這個爲中心討論?看看你們有什麼看法。這個又跟時間沒關系了。看你們從裏面怎麼跳出來!
其實,我們在使用語言,使用我們思想的時候,我們不要被自己已經學會的定義包圍住!
我說:廣超在的時候,是否包含了過超,也包含了未超?應該是業力的活動有廣超,過超、未超的分別嗎?那麼,廣超現前在的業在活動,現前的是現在嗎?那廣超未現前的業是現在嗎?就是現在沒有活動嗎?那未來的業有在活動嗎?那未來的業是不是等于現在的,也等于過去的?都在現在活動。我要說,不等于說它也在現在,也在活動。過去的業,現在也在活動。
好象喲!呵呵……
那這些弄清楚了,再看看第二問題了。
廣超在的時候,有沒有包含過超、未超?
看你們有什麼結論!
廣超在時,我講在時,就是指他的業力行爲,一個人的業力行爲,就是他本身沒有別的東西了。那廣超在時,他當時的業行爲,也沒有過去——過超的業行爲在裏面?也沒有未來——未超的業行爲在裏面?說有的,舉手!說沒有的,舉手!呵呵……
現在我問你們:假設今天,你碰到一個人,讓你生起嗔心,把他殺死。那
你這個生起嗔心,一定有過去的因緣,對不對?那你把他殺死呢,你一定會造些未來的因緣,對嗎?那未來的因緣,你殺死他,你被他殺,對不對?但是,未來你被他殺,你要跟他先碰面,你才會被他殺,知道嗎?對不對?也就是說,你未來和他碰面的時候,那個因緣,你再重新插了個被他殺的因緣進去,你知道嗎?聽懂我說什麼嗎?也就是說,現在,如果你殺死一個人,你曾經殺死一個人,你不但把過去的業拿來用了,對不對?是嗎?你還把現在的業行,加在未來跟他碰面的時候被他殺,對嗎?是不是?啊?那先,我問你:如果我殺死一個人,你承認不承認,我拿我過去的業行爲反應了?啊?就是過去一定跟他有因緣,才製造出這個因緣出來,對不對?不然就“無中生有”!啊?咦?所以,現在也有過去的業行。但是,不然,現在你爲什麼會看到那個人呢?對呀,這個插進的行爲有許多因緣配合嘛!對不對?所以呢,如果碰到這個人,我殺死他的話,我一定跟他有一些過去的因緣,我們可以碰面了,還有呢,會有一些因緣引起,我要殺死他。對不對?最後,我殺他了。
但是,你可以以今生來看了,那如果因此,你也可以以今生來做一個範圍來看的話,我就說:哦,我有過去的嘛。過去世跟他有些因緣,所以今生碰面!那麼,現在你同意不同意,就是說我殺的他這個人,我跟他有過去的因緣?不一定是殺,就是跟他有過去世的因緣!那麼,我就是說,既然如此的話,也就是我廣超在的時候,過超,未超可能跟他碰面嘛,有那個因緣,那麼,廣超現在我要殺他的話,必然有過超的事情參與在裏面!對嗎?“對!”也就是說呢,我這個廣超的業裏面有過超的業在活動!“對”同意嗎?同意不同意?如果沒有我,就沒有什麼業好用了!我這個廣超是清白的!你們說是不是?如果我沒有拿過去的業來用,我說廣超今生完全清白!對嗎?啊,不可能的!那既
然如此呢,我廣超在的時候,我的活動要包括過超的活動,不然,我怎麼加進去?同樣,又怎麼拿出來呢?對嗎?是不是?
那麼,現在,我殺了那個人;將來呢,他要殺回我,對不對?我要還他一條命,他要殺我。但他要殺回我他必須有環境,有這種因緣,讓我們碰面,知道嗎?就是我們有一些過去,未來的因緣,造成他要碰到我,然後,這一次殺的這個事情再加進去,對不對?不然,他沒辦法碰到我,他怎麼殺回我呢?對嗎?你說是不是?那既然如此的話,也就是說,我必須把他將來要殺我的那個“境”,我在現在把它加進去,他殺回我。對不對?不然,他從哪裏放回去呀?因緣怎麼放過去呀!聽懂我說什麼嗎?
比方說,我跟他下一生,是兩個兄弟,但是我們必須要有父母的因緣!對不對?不可以說,我跟他關系而已,知道嗎?明白這個意思嗎?也就是說呢,我們兩個把父母的因緣扯在一起,然後,我們兩個做兄弟!這樣比喻,明白我的意思嗎?也就是說,我們今生做了一些因緣,下一生做兄弟。我們必然有未來那一生的因緣,我們再加上兄弟的因緣,明白嗎?是不是?啊,那既然如此的話,也就是說,我在殺死一個人的時候,我不但牽引著未來的業,也牽引過去的業!這個你們同意嗎?不然呢,我就完全清白!爲什麼?我現在做的不影響未來的了。我不能把我的業加到未來去了。不能!是不是?
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就有這些問題了!這樣的話,未來的業,現在的業、跟過去的業,都要在活動中了!是不是?現在都要在活動中。它們本身沒有過去、未來、現在。如果你用過去未來現在來看,你才會有這個問題!廣超在的時候,有沒有包括過超?有沒有包括未超?就是統統沒有所謂過去、未來、現在。一直在影響中,哪裏有過去的已經過去,未來的還沒來?你們說
是不是?這個,同意嗎?
啊?什麼因?
“……”(聽不見)
當我說,我在殺死一個人的時候,我就站在我殺死這個人,把它叫做現在。然後我就說,過去怎麼樣,未來怎麼樣。過去、未來,是依一個法而建立的,它本身不能存在的!我依殺這件事情,我就用殺這件事情來說過去現在未來。
“師父,如果過去,未來、現在、沒有包括在裏面,是嗎?”
嗯,沒有所謂過去、未來。
“沒有所謂過去、未來、現在,那麼過去,從第一個起,哪個業跟因,又怎麼産生的?”
沒有第一個嘛。
“你說第一個過超……”
哦,那不叫第一個。以廣超來說,有以過超來說啊?那是過超。
“那麼,他的因、跟業,最後,又怎麼樣産生?這兩個並聯在一起呢?”
現在我先問你:;廣超現前的業是現在嗎?我廣超現前發生的業是現在嗎?我統統拿過去的嘛!不是嗎?
“大概有個因在裏面,才有現在的業,連帶過去看嗎?”
沒有。我現在每講一句話,每做個動作,是不是過去的業在影響?
“不是。”
那是什麼時候出來的?
“現在出來的。”
現在怎麼會無中生有呢?
“因爲你現在是另外一個……”
我現在會講華語,對不對?我會談佛法,我學過佛法,對不對?
“對呀。”
我會跟你講話,我見過你,對不對?
“對呀。”
統統過去。
“哈哈……”
哈哈……你統統拿過去的來用,嘛,對不對?是不是?你竟然說是現在,你看!你說是不是你統統拿過去來用,你說是現在。
“那麼,現在……”
沒有所謂現在喽。
“現在師父講話的時候,也是過去呀?”
沒有,我現在講話,都是過去的業在推動。那麼,它繼續變化,聽懂嗎?現在繼續變化,我說這個叫現在。但是,我的現在不是拿過去的業來變化,知道嗎?聽懂我說什麼?沒有過去的業,我就沒有東西可變。我現在連這嘴巴也不能動,沒有過去的業的話。對不對?也就是說,我一切的活動都是過去的業拿來用,我說是現在。對嗎?但是,現在倒回來,那麼,未顯現現前的業不是現在嗎?現在廣超現在的業,我說統統過去,也是現在嗎?我現在所做的一切,都做給未來的嘛!不是嗎?有哪一個不是,你說!我每一分,每一秒,現在所做的業,都做給未來,對不對?有誰說不是嗎?如果不是,我就沒有未來發生了。我現在講的一切,都是做給未來,更何況未現前的業,還不是一樣?都是當時我把它叫做現在而已。剛才講的時間,我們被我們的時間卡死了,知道嗎?
被欺騙了。
所以,未來的業現在在活動嗎?我問你!要在活動哦。
女學員問:“假設我今生殺了人,我要怎麼樣才使我……啊!不!假設我今生給人家殺了,假設了,那麼我要怎麼樣才使我在來世的時候,我不要殺那個人?是不是我來世一定要殺那個人?”
不一定呀,它會隨著因緣轉嘛。不一定啊。
“啊,就是說我今生給這個人殺了,我來世未必要殺回他了?”
啊,未必。隨因緣轉嘛,看是什麼因緣他就會做什麼事啦。
另一個學員問:“也就是說,我今生被殺了…
《六十頌如理論(廣超法師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