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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頌如理論(廣超法師講記)▪P45

  ..續本文上一頁,但我們還是認爲你在這邊。你這個身體呀,我用這個比喻,我用你這個身體作爲比喻,聽懂嗎?從小到大,你這個身體的一些東西一直在換,而且,那個換的東西,它不是一個單一的東西,是外面……不是同一個來源,你身上的血肉不是同一個來源來的,知道嗎?但是對不對?我們還是認爲是你。嘛!這是我們的見解。認爲,實際上,它還是一直在換,,知道嗎?不是!是不是?

  那麼,你這一世的身心活動,也不是從某一個業,而已,是無量的業在那邊顯現。但是,你認爲是“我”。那麼,我又怎麼可以說你前世那個照片裏的那個小孩子,嗨!你今生小時候的照片,就是你呢?明白我這個比喻嗎?你身上的血肉,我們不要講精神,你身上的血肉。從小時候換到現在,一直在換嘛,對不對?而且,都是換不同的東西換進來,不是某一個來源的!今天吃那家飯的,明天吃那家米,你看明白我這個比喻?你身上的細胞是不是從一個來源來的,對不對?那哪一個是你的呢?統統不是。對嗎?那麼,你說:哦,你這一

  生的那些無量的業,也不過是你那些業裏面那些力量在推動。它就出現,就出現,這樣的延續。那麼,我說:咦?你從過去世到今世喽。同樣地,你的細胞在換來換去,我說你從小變到現在大的,這個樣子,其實已經完全不一樣了。

  我沒有解釋到你要的答案,你的業罷了!你的業的相續,他看是顯現出來的業,那麼,我看到你呢,是你的皮膚組成的這樣子,我看不到你在轉換的那些東西呀!

  女學員問:“師父,關于那個解脫者,人家不是有分有余跟無余捏盤嗎?如果一個阿羅漢他已經是……如果是有余捏盤,他肯定是身心都還有,受那個因果的影響,如果他已經是無余捏盤,那他的身體可以說是已經不受那些因果的作用,已經是沒有繼續,但是……”

  唉呀!你的公公死了,他那個身體也不受因果影響了!哈哈。你指的什麼東西呢?現在。

  “如果阿羅漢他已經解脫了,他的心已經解脫了,但是他死了,但是,他已經好象不向我們這些沒有解脫的人,還繼續執著有一個我來,繼續來!但是,他沒有,對嗎?”女學員問。

  沒有,那個因果可以繼續嗎?

  “因果可以繼續,但是,他沒有想要再來,就是說,好象他入滅盡定,他沒有六根的作用了。所以,可以說,他的身體沒有受那個……死後就沒有受那個業報呀,因果的作用嗎?”

  哦,關于這個涅後活動的問題,下一講我們再細談一下。關于我們佛教後來談起發生。

  就是說,在部派佛教面對釋迦牟尼佛捏盤後,到底會不會,有沒有作用?

  最後講,佛有發生。那麼,但我們迷惑的人以認爲這個身心這個事,才是我的身心。一個覺悟者他知道,(我們有“法身”這個名詞吧。)就是說:法身,是一切衆生都一樣的,那個叫法身,暫時這樣說。就是說,世間的一切法互相活動,沒有你跟我之間的差別。覺悟者知道了,再也不以任何一個身爲身了,我們曾說,這叫法身。那麼,這在第叁個問題裏面,我說:“解脫是終止生死嗎?”在這裏頭呢,剛才原來我要講,因爲其他問題,我就沒有談到。就是說,我們衆生以生死來看這個身心,那對于一個解脫者,他再不是以這個生死來看的,他也沒有所謂我不我,他看到是一切法的變化而已。這一切法變化,不因爲他解脫了,它就停止。明白嗎?所以在這一切法裏面變化,我們認爲有你我他,他認爲沒這回事了。那麼,我們說:哦,他證悟法身!嗯,這個等我們下星期再談吧。

  大家回向:

  願以此功德,普及于一切。

  我等與衆生,皆共成佛道。

  大家合掌: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叁稱)

  放掌!

  今晚,上個星期說要我們討論一下關于這個“法身”的問題,在龍樹菩薩的《中輪》裏頭,有一品談到這個如來……(咦?講義呢?沒有分嗎?啊?哦,不夠。),啊關于這個談到如來,我們就會因爲……哦,如來的這個身,産生一

  些各種的觀念。

  那佛在世的時候,大家看到佛,就沒有討論這件事情。當佛捏盤後,就有人在討論如來的這個身。那到了這個大乘佛教,他解釋成:應化身,報身、法身叁種類的身,解釋這個。這叁種身在小乘佛教裏面是沒有這樣的說法。雖然沒有,但是,實際上還是有,他並沒有講清楚。其中兩種身是有的,哪兩種身呢?就是這個應化身跟法身體。因爲在這個小乘的經論裏面有談到:“佛的法身,”這個名詞是有說到。那這個名詞,被五樣事情並在一起說,叫做:“五分法身”。我寫在白板;五分法身就是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那這五樣事情,在論裏面,把它叫做:戒蘊,定蘊,(五蘊的蘊,蘊藏的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

  爲什麼會這樣來說佛這樣的身?

  因爲他們會討論到佛的這個身,是有爲的還是無爲的。在討論輪回、捏盤的事情過程裏面,他們就面對佛的這個身,到底是有爲法,還是無爲法。那麼,在部派佛教裏面有些認爲佛身是無爲的,有些說是有爲的,若說有爲的話,他就要另外立這個“五分法身”。因爲裏面面對一個事情就是說,一切有爲法都是生滅法。那麼,從生滅法裏面是不能建立捏盤的,那麼,捏盤是無爲法。那麼,我們說佛覺悟了,他不執著他的這個身心了。那麼,他的意識是以什麼在活動?在小乘裏面,他說就是佛具足了戒定慧,統統具足圓滿,還有他的煩惱解脫也圓滿。解脫知見就是對解脫的法統統清清楚楚,沒有錯亂,都知道。這五樣事情,就是佛的活動是這五樣事情。

  就是說這個身,我們不要以這個身體當成身,在我們佛教“身”這個名詞裏面:凡是一些東西具足在一起行動,就叫做身。不一定是指身體的身。所以,

  這個法身,並不是以這個身體的概念來說,它不是一個形相的概念。就是說,佛的活動就有這五樣東西在活動,又談到這個“無爲法”裏面,小乘裏面的解釋是說,無爲法可以從兩方面來說,就是說有一些法,它使你朝向無爲,他也把它列入無爲的範圍裏面。那麼,佛的戒定慧是屬于在無爲的範圍。就是說,佛再也沒有造作,佛的戒定慧他做出來,是沒有造作的,那麼,他們就以這個來解釋佛的身。

  那麼,佛捏盤後,或者佛還沒有捏盤前,佛都具有這樣的法身。——這是在小乘佛教裏面有這樣說的。到佛捏盤後,這個法身就更重要了,因爲佛已經不在人間了,那麼,我們皈依佛,皈依什麼?所以,如果沒有佛的法身,佛死了,捏盤了,不在了,你皈依誰?你說我皈依佛,佛在哪裏?所以,這個法身就很重要了。

  到了這個大乘的經典的解釋,他就有更多的方便來解釋這個法身。在白板上要我列出:法性、法界、真如、如來藏,阿賴耶識。這幾個名詞各有差異,其中有一些是大家相識的,有一些是完全是不一樣的。

  什麼是法性?

  法性就是一切法的本性——空性。在大乘的一些經論裏面說:一切法的本性,佛、衆生,都是一樣的,都是沒有本質的,本體是空的,所以我們講法性,就是在指這個空性。那這個法性本身,每一個法本身都是沒有本質的。但是,我們不能用這個空性來說……(我應該怎麼說?)就是說,我們不能用這個“空”的見解來代替一切法的作用。我的意思是說,很多學了這個因緣,緣起的道理後愛說,“一切都是因緣嘛!”但是,他對那個因緣究竟怎麼發生,不知道。只他就是一種口頭禅,以那句話——這個真理就是遍布一切,都是對的。

  一切都用這樣來看。那麼,

  還有,我們學了這個性空的道理,也有人用這個道理來走天下!不管碰到什麼佛法道理,“都是空的嘛!”造惡業也是空的嘛,呵呵。

  那樣呢,他就以這一句“空”的道理來走天下。在這裏就講這個法性。這個法性裏面有很多很多的,如果你去分別有很多不同的性質。那大家有用他相同的性質,就是所謂的沒有本性,自性空。

  這個法性裏面的種種變化,在大乘的教法裏面,他說叫做“法爾如是”。就是說,這些法它本身就在那邊這樣地變化,然後,我們的心去做種種的分別,就看出種種的差別。所以,這個法性本身呢?它本身在裏面變化的過程中裏面,它有一件事情,就是關于“佛性”這件事情。就是說,佛性是指覺悟,就是衆生有這個覺悟的功能,被稱爲佛性。然後,因爲這樣,就有人這樣說:哦,一切衆生皆有佛性。當他有這樣的看法的時候,我每次就要跟那個人唱反調,我就說:“一切衆生皆有衆生性。”因爲你說會成佛才有佛性,那我就說你現在會做衆生,你就有衆生性。當然呢,佛性跟衆生性有什麼差別?

  也就是說,如果你站在說:“哦,會成佛,因爲有佛性,”這樣來解釋這個佛性的,絕對有很大的錯誤,就容易被那些學佛的論師攻擊你了。

  剛才講這個法性“跟佛性”有一定關系,是指什麼?就是說,一切法它們之間互相因緣作用的話,它必然要互相……我說:知道對方。他要知道對方,才可以和對方互相作用。我用“知道”這個名稱,是因爲這些東西——法性,它在作用當中,它本身就包含“心”的作用在裏面。那這個心的作用,本身它就有“知覺”的作用在那邊。所以我說這個法性跟這個佛性,法性裏面包含佛性的意義在裏面。就是說,這些法本身因緣互相作用,它必然要先知道對方,

  才可以互相因緣作用。所以,法性就包含了佛性的“覺”的功能在裏面。所以,一切法的法性就是它們都處在“覺”當中。那麼,一切佛就在這個法性裏面,這個覺悟的功能裏面,他覺悟。當我們指說,他,那是因爲我們在法的因緣組合裏面,我們進一步認定有一個覺悟的聖者是佛。關于這個,我上次有一個比喻說:我們身上的一個細胞,它就能影響月亮,能夠它也在影響這個叁千大千世界,叁千大千世界也在影響它。我說過了。那麼,它們之間這樣地影響。如果不知道你的存在,我怎麼去影響你呢?我必然要跟你有關系,我才影響到你。但是,這樣的關系,我們不叫做知道。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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