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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頌如理論(廣超法師講記)▪P50

  ..續本文上一頁在無色界裏面不是這樣子。無色界裏面前五根都沒有的。意根,法塵都是心的境界。所以,你說一定要有外境嗎?”師父說。

  “哦,就是有一個根,跟一個塵,相碰?”學員問。

  對,沒有外境。你的塵是外境嗎?所謂的外境就是指物質的意思,外在的,物質的色法。

  啊,拿麥嘛!

  男學員說:“第叁種,可能就是心和境都不能夠分開來講,就是有內外的矛盾,因爲境不能夠沒有心去成立;而心也不能夠沒有境去……有一個……嗯?怎麼說?就是……“MORY”去成立這個心的作意的空間。所以,兩者可能都不能夠去內外的分別,一分別就變成了有這樣的矛盾了。”

  “但是向你說兩者不能分別說,現在的內心認識外境嘛,對不對?那麼,那個外境實在的有東西在因緣作用這樣嗎?”師父問。

  “那個外境似的作用,其實也是因爲有六根的運作,而産生這樣的一個作用。不過也不象第二部分所講的,那個作用全是你內心的投射而産生。所以,外邊境的作用,就比如人來講,就是六根的活動的運作而去物質的,境的方面,或者是它的因緣法的産生。境的確有他的因緣變化,不過,這個是我們心所能夠……比如講如果有六根的話,六根所能夠去觀察,而能夠去認知的這個境。而如果這個六根是比較細的話,或比較粗的話、或者更比較堅韌來講,就有依根。這個境就不一樣了。所以,這個境是依靠六根,或者心的境界……”學員說。

  “哦,斷開來講另外一個現象,這個他們也有承認到的,就是說,不同的衆生看到的境界不一樣,對不對?所以你說有心的參與,對不對?但是,那個是因爲是不同的衆生去看同一個東西,你得到不同的結果。但是那個東西不管你看不看,它有沒有它本身的因緣在作用?”師父說。

  “剛才我們也是在討論當中,對這個境來一個定義,就是說心的作用之外,是否有境的個別的作用?”學員說。

  師父說:“對。有沒有?關鍵就在這個有沒有。”

  “對。嗯,我不曉得其他。我不覺得心之外,……因爲你對境的定義就是說,因爲心的作用,而産生了境,那心外是沒有這個境的作用。不過,如果你對境的定義,就是說心外還在作用的一念法,也可以稱爲境。”學員說。

  “心外作用的因緣法?我不明白哦。”師父說。

  “就是說,比如講,不是六根境界所察覺到的因緣法。”學員說。

  “比方說,地球中心的溶岩,你現在沒有覺察到吧?是吧?它是否是外境在作用?”師父問。

  “它的確有它的因緣在作用,不過……”學員答。

  “那就是有外境了。”師父說,“呵呵。”

  “如果境的定義包含,那就是,的確有它的作用。這個境的作用,我們認爲是心的作用而産生的這個境,才叫做境。”學員說。

  “其他人呢?先聽他的,再聽別人的,看誰怎麼講!”師父說:“靠門口的那一組有什麼意見?這一組有什麼意見?有什麼結論?啊?哈哈,本來很多矛盾的嘛,所以要有討論嘛。”

  “師父,我想提一些意見。在中觀的思想裏面講到:一切因緣所生法,又名假名,又名中道義。因緣本身就是緣去性空的……實在存在……我們執著心的煩惱,執著有心的東西,有分別心,而起這種煩惱,在覺者,覺性的人來說,他本身這個毫不相幹,他知道它的本體是什麼。就是對外境他不會執著分別,心,是我們這些煩惱心在執著,這是什麼呢?那是什麼?”另一個學員說。

  “那麼,他不執著外境,他執著有心嗎?”師父說。

  “離心也不可得,他本身也了解離心不可得嘛。”學員答。

  “心不可得?境不可得?”師父問。

  “他知道他的緣起性空,幻化法,這些都是幻化得來的。都是迷惑者的執著煩惱在作怪而已。”學員說。

  嗯,其他的有什麼看法?請你們發表啊?談了沒有結果啊!

  一個男學員說:“如果證入捏盤來講,心不再作用,也沒有生滅法,那在捏盤當中呢……”

  “證入捏盤之後,沒有生滅法?”師父說。

  “就是說,也沒有所謂的這個因緣法在作用,在……”

  “捏盤前呢?”師父。

  “捏盤前有。”學員。

  “錯”哈哈。”

  “沒有,就是征對這個,來|。”

  “上次說過了。”

  “沒有。我就是用這個來說明這個第一點。如果說證明入捏盤裏面,有些人是這樣說的,證入捏盤裏面就沒有生滅法在作用。”

  “本來沒有生滅法在作用。不是證得捏盤之後。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個生滅法因爲證得捏盤被消滅掉!”師父。

  “同樣地,如果我們說心外有境的話,捏盤無境的話,兩個都不能夠成立!如果說證因爲如果想象證入捏盤之後,其他的一切……因爲這位聖者證入捏盤,其他的一切還是在運作當中。你不可以說沒有……”學員說。

  “其他的一切!他的一切嗎?”師父質問。

  “所以不能分開呀?我的意思就是,如果以……”

  “千萬大家不要以爲:如果佛證了捏盤,其他人還在生滅,佛沒有生滅了。

  千萬不要有這種概念!絕對不是如此的!”師父強調說。

  “對。這種概念就好象我們說心外有境一樣。同樣的錯誤,就是,如果說一個心不再運作的話,就沒有境。就等于說一個心在運作的當兒,一樣的有境,犯的有境,一樣的錯誤。可以這樣說嗎?”學員問。

  沒有,我就跟大家談談。我有錯的,大家也可以反對。

  一切法裏面的因緣作用裏面,我們迷惑,分別,認爲有心跟境的差別。那麼,我們認爲能知的是心、所知的裏面有心,也有物質的境界,在因緣變化裏面,我以前一直說了,每一個法都必須知道對方的存在,它才可以跟它因緣作用,還記得嗎?我每次強調這一點的。就是說,如果我身上細胞,它不懂得月亮在那邊,它怎麼去吸引著月亮?它一定要跟月亮有關系。它就知道它在那邊了。那麼,這種關系,我們不把它叫做知覺。但是,當我們的內心想東西,去知道,我們竟然說這個叫知覺。聽懂我說什麼嗎?這也是一種因緣法知道嗎?我的內心知道一件事情,也是一種因緣法。我竟然說這個叫“知道”。叫做“覺”。那麼,我的內心知道一樣東西也是因緣法,現在呢,我身上的細胞吸引著月亮,那也是因緣法,爲什麼不叫知覺呢?這就是我們分別出來,我們說:哦,我知道東西,我知道……實際上,“知道”這件事情是一種因緣法,另外立一個名稱叫知道罷了。那麼,你說這種知道的作用叫“心”。

  所以,並沒有實在的心跟境的絕對的差別的。但是,我們衆生迷惑,這樣執著,一直認爲:啊!有這個知道的心。在裏面就知道:我有煩惱,我有什麼,我要生死,我有輪回……就是這樣,産生這個心的、境的差別相。

  那麼,如果這個一切因緣作用裏面,你去分別出有境的這些差別。你就有這些問題出來!在因緣法裏面,到底誰歸誰?是內心在掌握?還是外境在掌握?

  佛在經裏面經常跟我們說:色心互爲因緣。那這色法,心法互爲因緣,那也是因爲針對我們有這個六根境界的衆生而說,因爲我們是依六根境界來辨認這個世間的。那你的六根境界裏面,你得到了物質跟思想這種差別,所以才有這些心啊,境啊,這種現象産生的。

  那如果說,以佛,他覺悟了,他絕對不會以某一粒的心念認爲叫做知道,也不以某一粒物質認爲那個叫不知道,絕對沒有這種差別的!所以,性空,空性的因緣法裏面,沒有所謂的心跟境的這種……拉開的兩邊,然後,看誰在誰那邊!這件事情是不成立的。那如果你掉入裏面,再去看的話,還有嚴重的問題産生:就是“有”,“無”的問題來了!它也跟著來了!我每次說,你看到一個法,你在一個法裏面生起“有見”和“無見”。我每次這樣說啊!

  所以,如果你認爲有心,有境,心一個法,境一個法;然後,這兩個法就要分開了。相對呢,它們就産生“存在”的問題了!然後你就說:它又在哪裏?你就生起:有、無、種種見,然後,就生起種種、種種的爭論。

  中觀一直跟你講,在這個《六十頌》裏面一直跟你講:沒有一個實在的法,生起來。實實在在是沒有一個實在的法能夠成立它生起來的。既然如此呢,心跟境,這兩個就是法的見。生起法的見,你再建立起那些問題出來。那如果說一個人他不生起這個這樣的見,那些因緣在作用中。這些因緣作用裏面,它沒有說我是心,那個是境。沒有這樣說!是我們在分別的。既然它沒有說,沒有去那樣分別,它也可以在作用,不一定要如我們所說的,有內心,有外境,這樣說。但是,我們現在以六根的境界來說了,我們就應該說:有內心。有外境。

  就是說,如果你承認你六根境界顯現的作用,你就必須承認有這個內心的,有外境的。那如果你接受六根境界是不實在的,那麼,內心也不實在,外境也

  不實在的。絕對不可以說,有外境,那麼,有內心;然後,另外再說,沒有外境,有內心。都是錯的!那是有無見知道嗎?所以,我們每次都犯上這個毛病。一討論起法來,就在裏面落入有啊,無啊,然後去安立它要在哪裏,它們之間關系怎麼樣。這些統統都來了。每次我重複,這是龜毛兔角。我們每次就犯上龜毛兔角。犯了又犯,犯了又犯,犯了又犯!知道嗎?這是我們的業習,我們的習慣,我們的心的行爲。整天這樣的習慣。

  所以,如果你們下次去看《中論》那些討論,那一那些部派的人討論的這些內容,你不要被他們引去了!

  就是說,既然一切是因緣,沒有必要再被心啊,境啊,這些法的命名底下,再更近一步迷惑。假名底下沒有實在的法存在。

  那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空性的因緣中,覺悟從哪裏來?那迷惑又從那裏來?

  我們說佛覺悟了,到底是誰?怎麼發生的?在這裏面,如果你們有看過《楞嚴經》,就有這麼一句話:“雲何悟生山河大地?”有沒有看過這句話?《楞嚴經》啊。

  那麼,好,第二個問題,你們再討論看看。呵呵……

  不要一直以爲:佛證悟了,他的境界裏面是不生不滅的,那我們是有生滅的。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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